(按:智英創辦《壹週刊》後,意猶未盡,再大興土木辦報,取名《蘋果》,余喜其名,書此頌之。)
蘋果者,禁果也!何謂禁果?上帝禁止亞當與夏娃在伊甸園偷吃之果實也。
但是,如果翻閱聖經《創世紀》的記載,我們只能發現,上帝在伊甸園所禁吃的,是某樹的水果——蘋果之名可沒有被提及過。《創世紀》說得很清楚:伊甸園的中央有兩棵樹,一棵代表生命,另一棵代表知識。一個人若吃了知識樹上的水果,會變得聰明起來,有了智慧,眼睛也明亮了,懂得分辨善惡,分辨是非。然而,上帝要禁吃的,偏偏就是這知識樹上的果實。
夏娃為了追求知識,要聰明眼亮起來,就偷吃了知識禁果,也分給亞當吃了。上帝知道他們偷吃了禁果而變得聰明起來,奪取了祂懂得分辨善惡的專利權,於是就把這對聰明的男女懲罰;但又怕他們再去吃園中的另一棵樹——生命樹上的果實,變得長生不老,就索性把他們趕出伊甸園去!
本來,偷吃禁果是死罪。但上帝畢竟還是仁慈的。祂替亞當、夏娃做了可以蔽體的衣服,使他們將來後繼有人,同時,也延長了他們的壽命;不過,他們既然從塵土裡來,也應該回到塵土裡去。
對上述故事相信的人會認為是事實,不相信的,會覺得是一個比喻,是人類智慧創造出來的寓言,象徵著什麼的。事實上,人類不是住在——或早已遠遠離開了——伊甸園。正如《創世紀》所說,在伊甸園外,我們人類有智能,要追求知識,刻苦耐勞,生養眾多,但也難免一死——回歸塵土。也因為這些不幸的「懲罰」,我們的歷史有演變,人類也有了進步了。
老實說,如果伊甸園今天還在,我們是不願意回去的。沒有知識的地方,管它作什?
聖經沒有說伊甸園的禁果是蘋果。蘋果之所以被公認為伊甸園的禁果,是後人補充的。可不是嗎?我們歷來所見到的描述伊甸園故事的「公仔」畫,所繪的禁果一定是蘋果——有彩色的是紅蘋果。不是金山橙,不是香蕉、楊桃,也不是荔枝、龍眼,而是蘋果!記得小時候,筆者被母親帶到教堂去,上「主日學」。美貌的女教師一開頭就講伊甸園與禁果的故事。當時筆者問:「伊甸園的禁果是什麼水果呀?」答曰:「蘋果!」依據上述的一切,今天在《蘋果》開張大吉之際,筆者不能不開門見山地說:「蘋果者,禁果也!」
但禁歸禁,愛吃歸愛吃。在歐西的文化傳統中,在他們的歷史上,凡是新發現、可口、有營養,而又不知其名——或尚未正式定名——的果實,初時皆稱「蘋果」。即使在土中生長的馬鈴薯,初時也被稱為「地蘋果」。這可見歐西對蘋果的好感與重視了。
問題是:蘋果既然被公認為伊甸園內的禁果,吃了就犯上彌天大罪,罪不可恕,那為什麼人類對蘋果如此動心,以至明目張膽地吃起來呢?筆者的答案是:罪歸罪,知識歸知識;沒有知識,生命就沒有意義可言,那麼為了追求知識而犯罪,這罪,是非犯一下不可的。既然不是身居於伊甸樂園中,美味可口而又可以增加知識的蘋果,當然更要大吃特吃,吃個痛快了。
作為炎黃子孫,我們還有另一個尷尬的問題。我們本世紀曾有一位毛潤之先生,自以為是另一個上帝,禁止我們吃知識的蘋果。這一禁也,倒比上帝還厲害,因為毛先生沒有上帝的胸襟。在百花齊放的口號下,凡偷吃知識禁果的,就要立刻塵歸塵,土歸土。嗚呼哀哉!
今天,炎黃子孫蜂擁地跑出了(是跑出,不是被趕出)毛先生力創的二十世紀伊甸園,有了思想自由,可以追求知識,就站起來大聲拍掌。若潤之先生在塵土下有知,不知道會怎樣想?
在中國開放這個時代,在充滿活力的香港這個地方,黎老弟智英「大興土木」地辦報,取名《蘋果》是再適當不過的吧?它象徵著智能,象徵著對知識的追求,也象徵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糧。
同樣重要的是,取名《蘋果》,還有這樣的原因:此「果」也,即使上帝要禁吃也禁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