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多年來,評論蘇東坡的人不計其數,而絕大部分都用上無以復加的讚美形容詞。事實上,蘇子二十二歲時,比他年長三十歲的歐陽修接見了他之後,說:「此人他日文章必獨步天下!」歐陽修當然是個「識貨」之人,但見到一個只有二十二歲的青年,傾談一下,怎可以就說這青年將來一定「獨步天下」?我想,歐陽大師必定有一種很特別的感受,不是他說的蘇小子「善讀書,善用書」那樣簡單。這感受是些什麼呢?
說蘇學士的文字豪放,那是當然的,但文字豪放的人多的是。說學士的文字有創意,有文采,也是當然,但有哪一位在文字上可見經傳的沒有這些質量呢?幽默嗎?不容易成名。
我認為蘇學士的文字能獨步天下,主要是一個原因:可愛。這是一個化境,是很難達到的。豪放、創意、文采、幽默,都不一定可愛。可愛的的文字要有其它三個因素:流、曠、真。這三個因素可不是一般人所想的那樣簡單,而古往今來,能夠達到三者合併的境界似乎只有蘇東坡一個人。
「流」不是指流暢或通順,而是文字使人有自然地「流」出來的感受。學士的名言:「作文如行雲流水,初無定質,但常行於所當行,止於所不可不止,雖嬉笑怒罵之辭,皆可書而誦之。」不多寫文章的人不容易體會這種「流」的困難。我自己久不久有幾句文字是不經意地「流」出來的,其感受很特別,但我不能整篇文章這樣寫出來。
蘇子在黃州時為赤壁所寫的一詞二賦,說是家喻戶曉、有口皆碑是低貶了。除蘇子外,沒有誰可以寫得出那樣的文字。「行雲流水」不是說很容易地寫出來。我知道蘇子是花了很大的心血才寫成一詞二賦的,但我們讀來就有是「流」出來的感受。這是很特別的天賦了。
「曠」是指曠達。這是天生的個性了。你說中國歷史上有哪一個文人真的算得上是曠達的?以隱逸知名的陶淵明來說吧。他說「雲無心以出岫,鳥倦飛而知還」,我就覺得他有點心有不甘。范仲淹說「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算是曠達了吧。但過不了幾句他又說「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何曠達之有?簡直是前言不對後語。
還是看蘇學士的《定風波》吧:
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竹杖芒鞋輕勝馬,誰怕?一蓑煙雨任平生。
料峭春風吹酒醒,微冷。山頭斜照卻相迎。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
這才是毫無污染的曠達。這首《定風波》令人讀來海闊天空,其舒暢的感受難以形容。
「真」是說純真,這是感情流露的重點了。也是十分困難的事,可能也是天生使然。純真的感情表達要完全不做作,沒有俗氣,也要扣人心弦。我很同意元好問對蘇學士的詞評:「唐歌詞多宮體,又皆極力為之。自東坡一出,情性之外,不知有文字!」情之所至,應該是不知有文字的。
世人皆愛舉學士的悼亡妻詞《江城子》為感情表達的代表作,但這裡我還是選《永遇樂》其中幾句:
紞如三鼓,鏗然一葉,黯黯夢雲驚斷。夜茫茫,重尋無處,覺來小園行遍。
朋友,多讀幾遍,你就不知有文字。純真的感情表達,是應該達到這個境界的。
我不是搞文學的,以學院的規範來說,是個門外漢。只是數十年來,睡前我喜歡躺在床上拿著古書欣賞一下,自我陶醉一番。學士謝世九百週年,專家們應該群起而出,盡訴他們的心中話。我自己是忍不住而班門弄斧,不自量力也要寫幾千字。不是因為我懂文學,而是這麼多年來為了欣賞享受,我對蘇子深深地有感激之情。追思既不用專家,也不要有見地。
這些年來,在國內旅遊凡遇上蘇子的遺跡,我必定拜訪,流連一下,發點遐思。離開香港兩個小時車程的惠州,有一個重要的蘇子遺跡。蘇子被貶惠州謫居大約三年,今天在他曾經親自修葺的西湖旁的小丘上,有蘇東坡紀念館。重要的是那裡有王朝雲的墓。
朝雲是蘇子的愛妾,年紀相差二十六歲,白髮紅顏,蘇子正室謝世後,朝雲就日夕陪伴他。這段中國文化歷史上有名的戀情,終於朝雲的早逝。她死時三十二歲。
秦少游形容朝云「美如春園,眼如晨曦」。所有其它說到朝雲的文字——包括蘇子自己的——都說得她是仙女下凡:聰明活潑,靈氣湧現,是蘇東坡的知心人。朝雲死後,蘇子以梅花為喻寫了這樣的悼詞(調寄《西江月》):
玉骨那愁瘴霧,冰肌自有仙風。海仙時遣探花叢,倒掛綠毛麼鳳。
素面常嫌粉污,洗妝不退唇紅。高情已逐曉雲空,不與梨花同夢。
十多年來我到過惠州四次,每次都到那裡的蘇東坡紀念館及朝雲的墓流連一下。該館太不成話,內裡沒有什麼值得一讀的關於蘇子的文字,也沒有什麼東坡全集之類出售。有的只是一兩個寫揮春水平的人在賣書法。最後一次到那裡時,我就大發脾氣。他們竟然在朝雲墓及六如亭之前,建一泳池,有高台跳水板,其混帳思維可與北宋的朝廷相提並論。
蘇子已矣,是九百週年啊!要是西洋鬼子今天能找到不知所終的莫扎特墓地,你認為他們會怎樣做?我衷心希望惠州的主事人,或某富有人家,能明白要是我們沒有蘇學士,生命總要失去了一些光彩,於是慷慨地、有意思地把蘇子在惠州的遺跡,以學士當年的品味大事修葺一番。
(二之二)
Thursday, February 22, 2001
Thursday, February 15, 2001
學士九百年(二之一)
朋友,我要發一點牢騷。我們這個高舉先人的民族,是阿Q 也好,是一般的炎黃子孫也好,永遠都在談什麼孝義,什麼光宗耀祖,但拆穿了西洋鏡,我們得個「講」字,對先人沒有感激之情。
先說我們認為是無情無義的西洋鬼子吧。一九九一是莫扎特謝世二百週年。西洋鬼子做了些什麼?什麼莫扎特的音樂全集,什麼紀念音樂、歌劇大會,什麼追悼鴻文與書籍,應有盡有,目不暇給,你不可能全部欣賞或買下來。是的,一九九一年時,你不可能在歐美任何地區某一天的某一個小時內,在收音機上聽不到莫扎特的音樂。
今年是二○○一,是蘇東坡(一○三六——一一○一)謝世九百週年。我們做了些什麼?個多月前,我就知道二○○一是蘇學士的大日子。我持筆不發,看看炎黃子孫的感激之情。等呀等,等得不耐煩,就忍無可忍地自己動筆了。中國的文化起於蘇學士之前,繼於蘇學士之後,但立竿見影,主要是蘇東坡。我們是因為曾經有蘇學士的存在而可以在西洋鬼子面前高視闊步的。
蘇學士是一個怎樣的人?讓我告訴你吧。論文,他是唐宋八大家之首。論賦,他前無古人,後無來者。論詞,世稱「蘇、辛」。論詩,世稱「蘇、黃」。論書法,他是宋四家之一。論畫,視旁人如無物的米芾說他畫的竹石「運思清拔」。這樣的天才數千年一見,只有上帝才能解釋了。
且讓我從一首蘇學士的六言詩說起吧。北宋畫羅漢渡江的大畫師李龍眠,精於繪人物。他是蘇東坡的好朋友,替蘇子畫了一幅畫像,留在鎮江的金山寺內。蘇子謫居海南島後北歸,途經鎮江,見到李龍眠替自己畫的造像,即席題詩云:
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
問汝平生功業,黃州惠州儋州。
兩個月後,蘇子在常州病逝了,年六十六。
我要說的,是古往今來沒有誰可以寫得出這樣的詩,更何況是即興之作。
好一句「黃州惠州儋州」!儋州指儋耳,是海南島。蘇子因為不畏權勢,但求生命過癮精彩,被貶三次,謫居於黃州、惠州、儋州。後者是因為朝廷見他的名字是蘇子瞻,就把他貶到儋州去。有那樣混帳的朝廷,我們竟然還有一個蘇東坡,可算是天意了。
回頭說蘇學士的那首六言詩,以被貶三次來作自己平生功業的總結,本來是悲不堪言的,但那六個字那樣瀟灑,那樣淡然處之,而又不渲不染,好像是自嘲,但卻蓋不曠達、幽默。我第一次讀時在大笑中流下淚來。
中國歷史上,沒有一個學者或詩人在生時能有蘇子那樣大聲望的。那是九百年前,是「雁來音訊無憑」的時代,一個還在生的文人,怎可以變得那樣大名呢?事實上,因為妒忌他的才華而說他壞話的人甚多:「吾生平遭口語無數……今謗我者或雲死,或雲仙。」另一方面,因為怕朝廷留難,他好些文章是偷偷地寫的。今天藏於台北故宮博物館的蘇子手書的《前赤壁賦》真跡,可見如下後語:「軾去歲作此賦,未嘗輕出以示人,見者蓋一二人而已。欽之有使至,求近文,遂親書以寄。多難畏事,欽之愛我,必深藏之不出也。又有《後赤壁賦》,筆倦未能寫,當俟後信。軾白。」
這樣偷偷摸摸,妒忌小人當道,被貶三次,最後一次儋州三年,算是被放逐於荒島上,但還能在生時名滿天下,是一個不容易相信的現象了。我唯一解釋,是蘇東坡這個人非常可愛。他豪放、曠達、瀟灑、幽默、過癮、仁慈、正直、極富感情。那是說,所有我們欣賞、喜愛的人的品性,都集中在蘇東坡一個人的身上。
一個豪放地寫「大江東去」的人,瀟灑地「把酒問青天」,曠達地「一蓑煙雨任平生」,其感情深於大家所知的「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因為愛妾朝雲曾在唱他作的《蝶戀花》時下淚,朝雲死後,學士終生不復唱此詞。在海南島行歌田野,他「負一藥囊,遇有疾者,輒為發藥,便疏方示之」。也是在海南,學士曾盡傾所有金資,購一新居所。剛搬進去,晚上在路旁聽某戶有婦人哭聲甚哀,問其故,知婦人的兒子將房子賣掉,而這房子正是學士剛剛購買的新居!他於是立刻把屋契燒掉,「不責一錢,復返舊寓。」
在蘇東坡平生數之不盡的軼事中,我最欣賞的是《南歌子》的故事。在杭州時,東坡的朋友大通禪師是一位以聖潔知名的和尚。據說要單獨見他須先行沐浴,而女人更不能進他的房間。東坡要跟這老和尚搞笑一下,竟然帶了一個歌女進寺拜訪。大通一見就慍然於色!東坡於是說,若老和尚能借木魚給歌女一用,他可以寫一首《南歌子》詞讓歌女唱給老和尚聽。一揮而就,歌女敲著木魚唱出來:
師唱誰家曲?宗風嗣阿誰?借君拍板與門槌,我也逢場作戲莫相疑。
溪女方偷眼,山僧莫皺眉。卻愁彌勒下生遲,不見老婆三五少年時。
大通禪師聽得笑逐顏開,後世傳為佳話。
我的已故知交舒巷城,生時像我一樣,是個蘇東坡迷。大家談起蘇東坡,總要說到他那過癮可愛的品性。舒巷城是個才子,雖然遠不及蘇子,但卻遠勝於我。讀到《南歌子》的故事,舒巷城說他曾經想像蘇子黃昏時在山間迷失了路,向寺門投宿,遇到另一個正經和尚。巷城於是忍不住也寫了一首《南歌子》來和蘇子的,同樣過癮:
誰及蘇公放,食齋講異經。大師無奈忍吞聲:為甚此人風貌遠馳名?
借宿還幽默,哈哈唱不停。山僧無計暗心驚:但願霎時天亮客登程!
這是要真的明白蘇子,衷心的愛,才能寫出來的。
(二之一)
先說我們認為是無情無義的西洋鬼子吧。一九九一是莫扎特謝世二百週年。西洋鬼子做了些什麼?什麼莫扎特的音樂全集,什麼紀念音樂、歌劇大會,什麼追悼鴻文與書籍,應有盡有,目不暇給,你不可能全部欣賞或買下來。是的,一九九一年時,你不可能在歐美任何地區某一天的某一個小時內,在收音機上聽不到莫扎特的音樂。
今年是二○○一,是蘇東坡(一○三六——一一○一)謝世九百週年。我們做了些什麼?個多月前,我就知道二○○一是蘇學士的大日子。我持筆不發,看看炎黃子孫的感激之情。等呀等,等得不耐煩,就忍無可忍地自己動筆了。中國的文化起於蘇學士之前,繼於蘇學士之後,但立竿見影,主要是蘇東坡。我們是因為曾經有蘇學士的存在而可以在西洋鬼子面前高視闊步的。
蘇學士是一個怎樣的人?讓我告訴你吧。論文,他是唐宋八大家之首。論賦,他前無古人,後無來者。論詞,世稱「蘇、辛」。論詩,世稱「蘇、黃」。論書法,他是宋四家之一。論畫,視旁人如無物的米芾說他畫的竹石「運思清拔」。這樣的天才數千年一見,只有上帝才能解釋了。
且讓我從一首蘇學士的六言詩說起吧。北宋畫羅漢渡江的大畫師李龍眠,精於繪人物。他是蘇東坡的好朋友,替蘇子畫了一幅畫像,留在鎮江的金山寺內。蘇子謫居海南島後北歸,途經鎮江,見到李龍眠替自己畫的造像,即席題詩云:
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
問汝平生功業,黃州惠州儋州。
兩個月後,蘇子在常州病逝了,年六十六。
我要說的,是古往今來沒有誰可以寫得出這樣的詩,更何況是即興之作。
好一句「黃州惠州儋州」!儋州指儋耳,是海南島。蘇子因為不畏權勢,但求生命過癮精彩,被貶三次,謫居於黃州、惠州、儋州。後者是因為朝廷見他的名字是蘇子瞻,就把他貶到儋州去。有那樣混帳的朝廷,我們竟然還有一個蘇東坡,可算是天意了。
回頭說蘇學士的那首六言詩,以被貶三次來作自己平生功業的總結,本來是悲不堪言的,但那六個字那樣瀟灑,那樣淡然處之,而又不渲不染,好像是自嘲,但卻蓋不曠達、幽默。我第一次讀時在大笑中流下淚來。
中國歷史上,沒有一個學者或詩人在生時能有蘇子那樣大聲望的。那是九百年前,是「雁來音訊無憑」的時代,一個還在生的文人,怎可以變得那樣大名呢?事實上,因為妒忌他的才華而說他壞話的人甚多:「吾生平遭口語無數……今謗我者或雲死,或雲仙。」另一方面,因為怕朝廷留難,他好些文章是偷偷地寫的。今天藏於台北故宮博物館的蘇子手書的《前赤壁賦》真跡,可見如下後語:「軾去歲作此賦,未嘗輕出以示人,見者蓋一二人而已。欽之有使至,求近文,遂親書以寄。多難畏事,欽之愛我,必深藏之不出也。又有《後赤壁賦》,筆倦未能寫,當俟後信。軾白。」
這樣偷偷摸摸,妒忌小人當道,被貶三次,最後一次儋州三年,算是被放逐於荒島上,但還能在生時名滿天下,是一個不容易相信的現象了。我唯一解釋,是蘇東坡這個人非常可愛。他豪放、曠達、瀟灑、幽默、過癮、仁慈、正直、極富感情。那是說,所有我們欣賞、喜愛的人的品性,都集中在蘇東坡一個人的身上。
一個豪放地寫「大江東去」的人,瀟灑地「把酒問青天」,曠達地「一蓑煙雨任平生」,其感情深於大家所知的「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因為愛妾朝雲曾在唱他作的《蝶戀花》時下淚,朝雲死後,學士終生不復唱此詞。在海南島行歌田野,他「負一藥囊,遇有疾者,輒為發藥,便疏方示之」。也是在海南,學士曾盡傾所有金資,購一新居所。剛搬進去,晚上在路旁聽某戶有婦人哭聲甚哀,問其故,知婦人的兒子將房子賣掉,而這房子正是學士剛剛購買的新居!他於是立刻把屋契燒掉,「不責一錢,復返舊寓。」
在蘇東坡平生數之不盡的軼事中,我最欣賞的是《南歌子》的故事。在杭州時,東坡的朋友大通禪師是一位以聖潔知名的和尚。據說要單獨見他須先行沐浴,而女人更不能進他的房間。東坡要跟這老和尚搞笑一下,竟然帶了一個歌女進寺拜訪。大通一見就慍然於色!東坡於是說,若老和尚能借木魚給歌女一用,他可以寫一首《南歌子》詞讓歌女唱給老和尚聽。一揮而就,歌女敲著木魚唱出來:
師唱誰家曲?宗風嗣阿誰?借君拍板與門槌,我也逢場作戲莫相疑。
溪女方偷眼,山僧莫皺眉。卻愁彌勒下生遲,不見老婆三五少年時。
大通禪師聽得笑逐顏開,後世傳為佳話。
我的已故知交舒巷城,生時像我一樣,是個蘇東坡迷。大家談起蘇東坡,總要說到他那過癮可愛的品性。舒巷城是個才子,雖然遠不及蘇子,但卻遠勝於我。讀到《南歌子》的故事,舒巷城說他曾經想像蘇子黃昏時在山間迷失了路,向寺門投宿,遇到另一個正經和尚。巷城於是忍不住也寫了一首《南歌子》來和蘇子的,同樣過癮:
誰及蘇公放,食齋講異經。大師無奈忍吞聲:為甚此人風貌遠馳名?
借宿還幽默,哈哈唱不停。山僧無計暗心驚:但願霎時天亮客登程!
這是要真的明白蘇子,衷心的愛,才能寫出來的。
(二之一)
Thursday, February 8, 2001
攝影藝術始於二十世紀終於二十世紀
雖然攝影科技大約始於一八四○年,但作為一門藝術是一九○○年左右開始的。這門藝術的興起,主要歸功於兩個美國佬,一個是Alfred Steiglitz (1864-1946 ),另一個是Edward Steichen (1879-1973 )。最重要是Steichen :他的攝影作品帶有當時盛行的印象派畫風,而更重要的是他替雕塑大師羅丹拍攝的一系列造像,很有藝術性,於是有口皆碑,攝影就被當時的藝術大師接受為一門藝術了。
攝影藝術的盛行,起於二十世紀的二、三十年代。那時Steichen 如日方中,而英國的皇家攝影師的人物造像,對光的處理與手的安排很了不起。英國的大師影響了加拿大的卡殊(Yusuf Karsh ),後者更上一層樓。一九五八年,我在多倫多的市立圖書館中花了兩個月時間研讀這些大師的作品,獲益良多。今天我拍攝室內人像的光法與手的安排,在基礎上是從這些高人學得的。
我是一九六七年放棄攝影的。八二年回港任職後兩年,到馮漢復的攝影室重操燈光人像之藝。一別十七年,攝影科技的改變使我遇到兩個困難,也使我意識到昔日的攝影可能會變得面目全非。
第一個困難是室內人像改用了閃光燈,而這是我在五、六十年代沒有見過的。細看他人以閃光燈拍出來的人像,皆是由發泡膠協助的所謂「世界光」,人像被拍得臉如白璧——昔日所用的光法早已失傳了。我想通了把先進的燈具復古運用,那就是除拍攝的燈具外,室內任何其它光線也沒有。後來何藩投訴,說以閃光燈拍室內人像,不用「世界光」效果不能預先知道,我就告訴他我的發明:除閃燈外,室內要伸手不見五指。
第二個困難就無法解決了。那就是五、六十年代所用的比較上選的黑白相紙早已停產。黑白攝影有可取的味道,而若黑房工夫到家,色澤與層次可以搞得很迷人,但必須要有上佳銀膜的相紙才可以辦到。是的,昔日為人像而造的暖調、毛面的黑白相紙,六十年代中期就停產了,而其它還算可取的——暖調而黑位夠深的——也跟停產。
市場的需求不夠大,停產在所必然。先進的科技是要付代價的。當年有誰會想到,今天彩色攝影的成本比黑白的便宜得多?
自五十年代初期起,香港的攝影藝術大有成就。說半個世紀以來,香港攝影家在國際沙龍比賽上所向無敵,是對的,但這種比賽有負面作用。要比賽成績好,參與的作品要迎合三幾個評審員的品味,而用同樣的作品參加多個沙龍,作品要淺白,也要有通俗性。久而久之,一般的沙龍作品就變得俗不可耐,缺乏創意,算不上是什麼藝術。這個負面效果,與歐西的繪畫經驗如出一轍。是的,在歐西的藝術歷史上,凡是以比賽勝負為依歸的畫作,不管作者在當時怎樣大名,皆不能傳世。今天大名鼎鼎的塞尚,一百四十年前在歐洲屢次參加競選而沒有一張畫作被取錄過。
香港攝影家的不幸,是沙龍成績太好而埋沒了他們的真功夫。何藩的街頭巷尾之作,當年舉世無匹,但較有深度的沙龍成績就不那麼好。陳復禮拍得比較大膽的作品,應該不敢寄到沙龍去。簡慶福自己最心愛的人物作品,沙龍不取也。
值得一提的是,古往今來,沙龍比賽成績最好的,是五十年代張汝釗的十多幅金魚作品。從藝術的角度看,張氏的金魚攝影可受批評。問題是,在攝影歷史上,沒有任何其它攝影家可以把金魚拍得那樣精彩。今天我們還是不明白張汝釗是怎樣拍攝他的金魚的。你不喜歡是一回事,怎樣也做不到是另一回事了。
我認為歷來香港及今天中國大陸的攝影家有成就,主要是因為攝影與中國的文化傳統非常接近。我們的國畫明顯地影響了郎靜山等人的攝影,而我們的詩詞所描述的景物,是攝影的寫照。近人黃貴權所拍攝的一草一木,沒有中國文化的影響不容易拍出來。
作為一項藝術媒介,攝影的主旨是以光作畫,不是法國印象派的以光作畫,而是真的以光畫在紙上。這個明顯的特徵,好些攝影家不重視,或不知道這是攝影藝術的重心所在,失之千里。
舉一個例,大名鼎鼎的街頭人物攝影家Henri Cartier-Bresson 的作品,雖然有口皆碑,但我不認為算得上是攝影藝術。說是某種藝術我不會反對,但此君從來不在黑房操作,對光的處理乏善足陳。他的作品對人物的描述很有兩手,但卻忽略了攝影藝術是應該以光畫出來的。
在黑白攝影的日子中,研習了七、八年後,拍攝時我喜歡單看物體上的光與影,先以底片錄下來,然後在黑房中用一張有一個小孔的黑紙,在放大機下一筆一筆地把光塗在相紙上。進入了彩色時代,這個以光繪畫的方法就失卻了一部分重要的操作。這是因為彩色作品在黑房顯影時,作者不能在紅燈下分部處理:這部分用手多擦幾下,那部分用清水,那部分藥水加濃,又或某部分用熱水,某部分忽冷忽熱,忽濃忽淡,又或某部分以手電筒中途曝光。這些黑白沖洗的法門會帶來多種不同的效果,而作者做熟了手,可以預先知道怎樣做會有怎樣的效果,整張作品就可像畫油畫似的畫出來。
今天的發展,是以「數碼」從事。質量較高的做法,是先以正規的相機攝得正片,交出去數碼分色、入碟,再以計算機修改,然後以激光放大在相紙上。這樣,攝影就失卻了八成昔日作者以光繪畫的意識。
質量比較低的做法——而我們正在這方面改進——是以數碼相機錄得影像,然後放進計算機,在鍵盤上按呀按的,加加減減,左修右改後,再按一下,相片就跑出來了。這樣,以光繪畫之藝盡去矣!
科技的發達是要付代價的。因為科技發達,攝影藝術終於二十世紀。
攝影藝術的盛行,起於二十世紀的二、三十年代。那時Steichen 如日方中,而英國的皇家攝影師的人物造像,對光的處理與手的安排很了不起。英國的大師影響了加拿大的卡殊(Yusuf Karsh ),後者更上一層樓。一九五八年,我在多倫多的市立圖書館中花了兩個月時間研讀這些大師的作品,獲益良多。今天我拍攝室內人像的光法與手的安排,在基礎上是從這些高人學得的。
我是一九六七年放棄攝影的。八二年回港任職後兩年,到馮漢復的攝影室重操燈光人像之藝。一別十七年,攝影科技的改變使我遇到兩個困難,也使我意識到昔日的攝影可能會變得面目全非。
第一個困難是室內人像改用了閃光燈,而這是我在五、六十年代沒有見過的。細看他人以閃光燈拍出來的人像,皆是由發泡膠協助的所謂「世界光」,人像被拍得臉如白璧——昔日所用的光法早已失傳了。我想通了把先進的燈具復古運用,那就是除拍攝的燈具外,室內任何其它光線也沒有。後來何藩投訴,說以閃光燈拍室內人像,不用「世界光」效果不能預先知道,我就告訴他我的發明:除閃燈外,室內要伸手不見五指。
第二個困難就無法解決了。那就是五、六十年代所用的比較上選的黑白相紙早已停產。黑白攝影有可取的味道,而若黑房工夫到家,色澤與層次可以搞得很迷人,但必須要有上佳銀膜的相紙才可以辦到。是的,昔日為人像而造的暖調、毛面的黑白相紙,六十年代中期就停產了,而其它還算可取的——暖調而黑位夠深的——也跟停產。
市場的需求不夠大,停產在所必然。先進的科技是要付代價的。當年有誰會想到,今天彩色攝影的成本比黑白的便宜得多?
自五十年代初期起,香港的攝影藝術大有成就。說半個世紀以來,香港攝影家在國際沙龍比賽上所向無敵,是對的,但這種比賽有負面作用。要比賽成績好,參與的作品要迎合三幾個評審員的品味,而用同樣的作品參加多個沙龍,作品要淺白,也要有通俗性。久而久之,一般的沙龍作品就變得俗不可耐,缺乏創意,算不上是什麼藝術。這個負面效果,與歐西的繪畫經驗如出一轍。是的,在歐西的藝術歷史上,凡是以比賽勝負為依歸的畫作,不管作者在當時怎樣大名,皆不能傳世。今天大名鼎鼎的塞尚,一百四十年前在歐洲屢次參加競選而沒有一張畫作被取錄過。
香港攝影家的不幸,是沙龍成績太好而埋沒了他們的真功夫。何藩的街頭巷尾之作,當年舉世無匹,但較有深度的沙龍成績就不那麼好。陳復禮拍得比較大膽的作品,應該不敢寄到沙龍去。簡慶福自己最心愛的人物作品,沙龍不取也。
值得一提的是,古往今來,沙龍比賽成績最好的,是五十年代張汝釗的十多幅金魚作品。從藝術的角度看,張氏的金魚攝影可受批評。問題是,在攝影歷史上,沒有任何其它攝影家可以把金魚拍得那樣精彩。今天我們還是不明白張汝釗是怎樣拍攝他的金魚的。你不喜歡是一回事,怎樣也做不到是另一回事了。
我認為歷來香港及今天中國大陸的攝影家有成就,主要是因為攝影與中國的文化傳統非常接近。我們的國畫明顯地影響了郎靜山等人的攝影,而我們的詩詞所描述的景物,是攝影的寫照。近人黃貴權所拍攝的一草一木,沒有中國文化的影響不容易拍出來。
作為一項藝術媒介,攝影的主旨是以光作畫,不是法國印象派的以光作畫,而是真的以光畫在紙上。這個明顯的特徵,好些攝影家不重視,或不知道這是攝影藝術的重心所在,失之千里。
舉一個例,大名鼎鼎的街頭人物攝影家Henri Cartier-Bresson 的作品,雖然有口皆碑,但我不認為算得上是攝影藝術。說是某種藝術我不會反對,但此君從來不在黑房操作,對光的處理乏善足陳。他的作品對人物的描述很有兩手,但卻忽略了攝影藝術是應該以光畫出來的。
在黑白攝影的日子中,研習了七、八年後,拍攝時我喜歡單看物體上的光與影,先以底片錄下來,然後在黑房中用一張有一個小孔的黑紙,在放大機下一筆一筆地把光塗在相紙上。進入了彩色時代,這個以光繪畫的方法就失卻了一部分重要的操作。這是因為彩色作品在黑房顯影時,作者不能在紅燈下分部處理:這部分用手多擦幾下,那部分用清水,那部分藥水加濃,又或某部分用熱水,某部分忽冷忽熱,忽濃忽淡,又或某部分以手電筒中途曝光。這些黑白沖洗的法門會帶來多種不同的效果,而作者做熟了手,可以預先知道怎樣做會有怎樣的效果,整張作品就可像畫油畫似的畫出來。
今天的發展,是以「數碼」從事。質量較高的做法,是先以正規的相機攝得正片,交出去數碼分色、入碟,再以計算機修改,然後以激光放大在相紙上。這樣,攝影就失卻了八成昔日作者以光繪畫的意識。
質量比較低的做法——而我們正在這方面改進——是以數碼相機錄得影像,然後放進計算機,在鍵盤上按呀按的,加加減減,左修右改後,再按一下,相片就跑出來了。這樣,以光繪畫之藝盡去矣!
科技的發達是要付代價的。因為科技發達,攝影藝術終於二十世紀。
Thursday, February 1, 2001
《憑闌集》前言
這本書曾經出過四版,那是好幾年前的事了。於今重印,我修改了好些文字,補加了些後記。
很奇怪,我的文章似乎永遠都有可修改之處。每次重讀,總是覺得有瑕疵,於是改呀改,改之不盡,到後來不敢再讀。
永遠不明白蘇東坡是怎樣寫出那些我們無法替他改一個字的文章。
很奇怪,我的文章似乎永遠都有可修改之處。每次重讀,總是覺得有瑕疵,於是改呀改,改之不盡,到後來不敢再讀。
永遠不明白蘇東坡是怎樣寫出那些我們無法替他改一個字的文章。
蚝與蜆的選擇
如果你有一塊海灘地,是私有的,平坦而又有大約一半的時間在海水之下,可以殖蚝或殖蜆,但二者不可兼得,那你會選殖蚝還是殖蜆呢?這不是個膚淺的問題。讓我告訴你吧。
你可能認為,自己喜歡吃蚝就殖蚝,喜歡吃蜆就殖蜆。錯了!一九八四年二月,我在《信報》發表了《養蚝的經驗》(見拙作《賣桔者言》),很受讀者歡迎。該文談及我在美國華盛頓州的胡德海峽買了一間度假房子,因為海灘是私有的,灘上繁殖的蚝有保障,就成為一個殖蚝者。問題是,我雖然愛吃蚝,但更愛吃蜆,那怎麼辦?
蚝是在灘上繁殖的,隨手可得。蜆呢?要挖掘,工夫不少。一九七七年,兒子五歲,我對他說:「爸爸喜歡吃蜆,但海灘上有的是蚝,你可不可以幫個忙,大家找點蜆來吃?」兒子答應幫忙。(為了好奇心,這類要求兒子從來不推卻。)於是,兒子和我每人拿著一個膠桶,跑到自己擁有的海灘上去,拾蚝,只幾分鐘就載滿了兩桶。
我跟著帶兒子駕車到數英里外的一個海邊公園去,走到那裡的海灘上。該海灘是公有的,沒有蚝,但掘蜆的人不計其數。我對兒子說:「這些掘蜆的人沒有蚝,物以稀為貴,你拿蚝去跟他們換蜆,一蚝換五蜆,試試看。」
兒子聽,很有點懷疑,裹足不前。我說:「這是市場呀,你爸爸是教市場的運作為生的,你不相信我就做給你看吧。」
拖著兒子的手,每人一桶蚝,去到掘蜆的人叢中,我大聲說:「一蚝換五蜆,有誰要換的?」言猶未了,要換蚝的掘蜆者一窩蜂地來交易。五歲的兒子樂得不可開交,忙點數蚝與蜆的數量。過了不久,兒子說:「爸,我們快沒有蚝了,怎麼辦?」我回應道:「你怎會這樣蠢的?我們要加價。」「什麼是加價?」「一蚝換六蜆就是加價。」孺子也算可教,他明白了。到最後,一蚝換七蜆成交。
給兒子上了溫馨的一課,老懷大慰,那是二十三年前的事了。自一九八二年回港任職後,我沒有多大機會到胡德海峽的度假房子享受。數年前讓該房子給一位朋友的女兒居住,不收租金,但她的一家把房子維修保養,一家便宜兩家,倒也是一項可取的成交。最近回美與兒女度聖誕,順便到胡德海峽的舊房子一行,與朋友的女兒談到海灘上的蚝,她說出另一個故事。
她說,隔鄰的蚝,不知怎的,在數月前都給外人在夜間偷盜清光,只有我們的仍在。現今有人願意出一千美元買我們海灘上六成的蚝(大約美元十五仙一隻,零售大約三毫),問我要不要賣。我當然不想賣。但她跟著說,也有人樂意免費到海灘上來殖蜆,兩三年後蜆有收成,由殖蜆者挖掘,給我們之價是每磅兩美元,而我們自己要吃蜆是可以隨意掘取的。我想:兩美元一磅是很高的價錢了。十多年前,蜆的零售價只六毫一磅,今天零售怎會升到三元多?
美國華盛頓州最常見的蜆,與香港的一樣,叫作Butter Clam ,但比香港的清潔得多。這種蜆美味可口,而主要的鑒辨特徵,是殼上的紋作「井」字形。同類的蜆,較小的叫Manila Clam 。我喜歡吃較小的。
問題是蚝與蜆不能在海灘上共殖,這是因為二者的營養皆由海水帶來而得。殖蚝,蚝與蚝之間有三幾寸的距離,只數月蚝肉就長得胖胖的。這是我多年前殖養的經驗。現在要殖蜆的人說蚝蜆不可共殖,我是沒有理由懷疑的了。
近幾年來,華盛頓州的蜆價急速上升,而蚝價十多年來沒有變動,主要原因,是餐館以蜆作「頭著」食品愈來愈盛行。本來是賤物,一登龍門,身價十倍!目前我在查詢,海灘賣出六成的蚝,還可否也殖蜆?若不可,我打算把蚝全部賣掉,殖蜆替之。這是市場、產權與個人品味的決定,不需要民主投票,也不需要政府策劃了。
公有的海灘,殖蚝不可能有收穫——可以輕易地被外人拾取的,收穫是異想天開。公有海灘可以殖蜆,因為蜆的挖掘要大費工夫。私有海灘殖蜆當然有更大的保障,而更重要的是,私殖的蚝可以被偷盜,但盜蜆就不容易了。
寫到這裡,我想到另一件有關的往事。一九七四年的一個晚上,我在西雅圖無意間看電視,見到十九世紀美國的加州發現了金礦,引起了舉世知名的尋金熱(舊金山又稱舊金山,可能由此得名)。那時墨西哥放棄了他們原先擁有的加州,該州正在無法無天之際,產權保障談不上,卻出現了尋金熱,金礦的租值豈不是變得煙消雲散了。電視中看到不少圖片述當年美國東岸的人蜂擁地到加州去,其中撈女與牛仔神槍手數之不盡,好不熱鬧。
七四年我剛寫好了《價格管制理論》一文,否定了非私產的租值消散理論。過了一天,我對當時在華盛頓大學自己的一位最好的研究生說:「昨天晚上看電視述十九世紀加州尋金熱的往事。當時加州的金礦沒有產權,而競爭尋金所導致的租值消散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私有產權肯定會被迫出來,你不妨考查一下,說不定可以寫出可取的博士論文。」
這位學生的名字是J.Umbeck 。他後來發表的關於加州尋金熱及私有產權的形成的論文,在國際上成了名。他的主要論點是:無法無天的社會,弱肉強食,力強者勝,但動起武來大家都沒有好處;而又因為大家都有槍械,使強弱之勢來得較為平均,所以大家變得有槍而不用,你嚇我,我嚇你,到後來大家以合約協議界定金礦的產權,減少了租值的消散。
與殖蜆有關的,是Umbeck 在他的論文中提到,私有產權是可以由知識的需要或爭取的困難促成的。采蜆比拾蚝困難,所以私產的保障前者是比較容易的。
你可能認為,自己喜歡吃蚝就殖蚝,喜歡吃蜆就殖蜆。錯了!一九八四年二月,我在《信報》發表了《養蚝的經驗》(見拙作《賣桔者言》),很受讀者歡迎。該文談及我在美國華盛頓州的胡德海峽買了一間度假房子,因為海灘是私有的,灘上繁殖的蚝有保障,就成為一個殖蚝者。問題是,我雖然愛吃蚝,但更愛吃蜆,那怎麼辦?
蚝是在灘上繁殖的,隨手可得。蜆呢?要挖掘,工夫不少。一九七七年,兒子五歲,我對他說:「爸爸喜歡吃蜆,但海灘上有的是蚝,你可不可以幫個忙,大家找點蜆來吃?」兒子答應幫忙。(為了好奇心,這類要求兒子從來不推卻。)於是,兒子和我每人拿著一個膠桶,跑到自己擁有的海灘上去,拾蚝,只幾分鐘就載滿了兩桶。
我跟著帶兒子駕車到數英里外的一個海邊公園去,走到那裡的海灘上。該海灘是公有的,沒有蚝,但掘蜆的人不計其數。我對兒子說:「這些掘蜆的人沒有蚝,物以稀為貴,你拿蚝去跟他們換蜆,一蚝換五蜆,試試看。」
兒子聽,很有點懷疑,裹足不前。我說:「這是市場呀,你爸爸是教市場的運作為生的,你不相信我就做給你看吧。」
拖著兒子的手,每人一桶蚝,去到掘蜆的人叢中,我大聲說:「一蚝換五蜆,有誰要換的?」言猶未了,要換蚝的掘蜆者一窩蜂地來交易。五歲的兒子樂得不可開交,忙點數蚝與蜆的數量。過了不久,兒子說:「爸,我們快沒有蚝了,怎麼辦?」我回應道:「你怎會這樣蠢的?我們要加價。」「什麼是加價?」「一蚝換六蜆就是加價。」孺子也算可教,他明白了。到最後,一蚝換七蜆成交。
給兒子上了溫馨的一課,老懷大慰,那是二十三年前的事了。自一九八二年回港任職後,我沒有多大機會到胡德海峽的度假房子享受。數年前讓該房子給一位朋友的女兒居住,不收租金,但她的一家把房子維修保養,一家便宜兩家,倒也是一項可取的成交。最近回美與兒女度聖誕,順便到胡德海峽的舊房子一行,與朋友的女兒談到海灘上的蚝,她說出另一個故事。
她說,隔鄰的蚝,不知怎的,在數月前都給外人在夜間偷盜清光,只有我們的仍在。現今有人願意出一千美元買我們海灘上六成的蚝(大約美元十五仙一隻,零售大約三毫),問我要不要賣。我當然不想賣。但她跟著說,也有人樂意免費到海灘上來殖蜆,兩三年後蜆有收成,由殖蜆者挖掘,給我們之價是每磅兩美元,而我們自己要吃蜆是可以隨意掘取的。我想:兩美元一磅是很高的價錢了。十多年前,蜆的零售價只六毫一磅,今天零售怎會升到三元多?
美國華盛頓州最常見的蜆,與香港的一樣,叫作Butter Clam ,但比香港的清潔得多。這種蜆美味可口,而主要的鑒辨特徵,是殼上的紋作「井」字形。同類的蜆,較小的叫Manila Clam 。我喜歡吃較小的。
問題是蚝與蜆不能在海灘上共殖,這是因為二者的營養皆由海水帶來而得。殖蚝,蚝與蚝之間有三幾寸的距離,只數月蚝肉就長得胖胖的。這是我多年前殖養的經驗。現在要殖蜆的人說蚝蜆不可共殖,我是沒有理由懷疑的了。
近幾年來,華盛頓州的蜆價急速上升,而蚝價十多年來沒有變動,主要原因,是餐館以蜆作「頭著」食品愈來愈盛行。本來是賤物,一登龍門,身價十倍!目前我在查詢,海灘賣出六成的蚝,還可否也殖蜆?若不可,我打算把蚝全部賣掉,殖蜆替之。這是市場、產權與個人品味的決定,不需要民主投票,也不需要政府策劃了。
公有的海灘,殖蚝不可能有收穫——可以輕易地被外人拾取的,收穫是異想天開。公有海灘可以殖蜆,因為蜆的挖掘要大費工夫。私有海灘殖蜆當然有更大的保障,而更重要的是,私殖的蚝可以被偷盜,但盜蜆就不容易了。
寫到這裡,我想到另一件有關的往事。一九七四年的一個晚上,我在西雅圖無意間看電視,見到十九世紀美國的加州發現了金礦,引起了舉世知名的尋金熱(舊金山又稱舊金山,可能由此得名)。那時墨西哥放棄了他們原先擁有的加州,該州正在無法無天之際,產權保障談不上,卻出現了尋金熱,金礦的租值豈不是變得煙消雲散了。電視中看到不少圖片述當年美國東岸的人蜂擁地到加州去,其中撈女與牛仔神槍手數之不盡,好不熱鬧。
七四年我剛寫好了《價格管制理論》一文,否定了非私產的租值消散理論。過了一天,我對當時在華盛頓大學自己的一位最好的研究生說:「昨天晚上看電視述十九世紀加州尋金熱的往事。當時加州的金礦沒有產權,而競爭尋金所導致的租值消散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私有產權肯定會被迫出來,你不妨考查一下,說不定可以寫出可取的博士論文。」
這位學生的名字是J.Umbeck 。他後來發表的關於加州尋金熱及私有產權的形成的論文,在國際上成了名。他的主要論點是:無法無天的社會,弱肉強食,力強者勝,但動起武來大家都沒有好處;而又因為大家都有槍械,使強弱之勢來得較為平均,所以大家變得有槍而不用,你嚇我,我嚇你,到後來大家以合約協議界定金礦的產權,減少了租值的消散。
與殖蜆有關的,是Umbeck 在他的論文中提到,私有產權是可以由知識的需要或爭取的困難促成的。采蜆比拾蚝困難,所以私產的保障前者是比較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