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anuary 31, 2012

三六三:搾取盈餘提升效率


(本文是《受價與覓價》第六章《成本定律與覓價行為》第三節。)


依照傳統的分析,一個壟斷覓價者面對的向右下傾斜的市場需求曲線是他的平均收入曲線。假設沒有上節提到的灰色地帶,清晰的邊際成本曲線自下而上,在平均收入曲線之下與邊際收入曲線相交。這是均衡點,產量與售價這樣決定含意著覓價者的租值極大化,也是財富極大化。售價是在上述二線相交之上遇到需求曲線的地方,也即是售價等於產品的平均收入。這分析只有一種產品,賣一個價,而任何價消費者可以隨意購買多少。另一方面,作為平均收入的需求曲線是消費或需求者的邊際用值曲線,即是說,售價是消費者願意付出的最高邊際用值。


無效率的傳統闡釋

依照這分析,邊際用值等於價,但因為需求曲線向右下傾斜,這個價是高於邊際成本與邊際收入的相交點。從社會的角度看,邊際成本是社會要放棄資源來產出多一點的代價,而邊際用值是消費者願意付出購買多一點的最高所值。邊際用值高於邊際成本,增加產量社會得益,因為消費者願意付出的價高於產出多一點的代價。然而,一個壟斷者面對向右下傾斜的需求曲線,價等於邊際用值但高於邊際成本,是浪費。增加產量,邊際用值會下降,邊際成本會上升。社會的最高利益是產量增加到邊際用值等於邊際成本。這是完善競爭或受價的理想世界,因為受價出售者面對的需求曲線是平線,與邊際收入曲線相同,等於價,產出的邊際成本等於邊際收入也等於邊際用值。受價的均衡點因而達到社會利益的最高處。

在資源的使用上,競爭受價與壟斷覓價對社會的貢獻因而有別。覓價,邊際用值高於邊際成本;受價,邊際用值等於邊際成本。從前者到後者之間,邊際用值高於邊際成本那部分,逐步收窄到邊際用值等於邊際成本時,在幾何曲線上會出現一個三角形的社會浪費所值,薩繆爾森稱之為dead-weight loss,我譯為「死三角」。這是壟斷覓價歷來受到經濟學者詛咒的原因,而剷除這死三角是福利經濟學的重心所在。

雖然「死三角」一詞是薩繆爾森起的,分析「三角」的天下第一高人是我的好友哈伯格。源自劍橋的馬歇爾,發揚推廣是劍橋的庇古與魯賓遜夫人。上世紀三十年代倫敦經濟學院崛起,帶來死三角的另一個熱鬧——邊際成本低於平均成本的爭議——我在本卷第三章第五節處理過了。今天老人家回頭看,跑廠跑市多年,發覺前輩之見屬紙上談兵,因為在很多情況下,邏輯上,邊際成本曲線畫不出來!這是本章與下章幾次提到的話題了。


有利不圖不成理

這裡先說一個大麻煩。死三角的出現是因為邊際用值高於邊際成本,而增產逐步收窄至二者相等的三角總和是增產對社會的貢獻,但壟斷者可沒有增產,於是浪費了。問題是,如果增產消除了這死三角,壟斷者與消費者可以分享這死三角的利益,為什麼他們不這樣做呢?奇怪經濟學者很少注意到這個尷尬的問題。有時我的感受是他們希望社會無效率,正如某些無良醫生希望多人生病,好叫自己能多賺點錢。據說醫生亂開藥方的不少——經濟學者也如是吧。

為什麼大家有利可圖而不圖呢?說因為有交易費用,那當然,但沒有交易費用連市場也沒有。是什麼交易費用促成上述死三角的存在呢?同學們想不出答案不要難過,因為經濟學教授也想不出。我自己的答案,是除非政府諸多管制,上述的死三角根本不存在。


消費者盈餘的解釋用場

這裡我要引進消費者盈餘(consumer's surplus)這個概念,在《科學說需求》第五章第八節我提供了三個看法不同但其實一樣的定義。簡單地說,這盈餘是決定了購買量,消費者願意付出的最高用值與他需要付出之價的差別。好比你口渴得要命,最高願意出一千元喝一瓶水,但五角錢可以買到,二者的差額就是你的消費者盈餘了。你的需求曲線向右下傾斜,是你的邊際用值曲線。物品賣一個價,你需求最後的量是價等於你的邊際用值。在此價之上與需求曲線之下有另一個三角,那是你的消費者盈餘,因為你願意付出這盈餘三角之所值,但不需要付。出售者當然希望能搾取這個你願意付出的三角盈餘,要怎麼辦呢?

讓我假設你是市場的代表人物,很多個你的需求曲線向右橫加就是市場的需求曲線。這樣,處理你跟處理市場的方法一樣。界定你的消費盈餘三角的需求曲線是你的邊際用值曲線。你的平均用值曲線是在這邊際用值曲線之上,二者的關係跟平均收入與邊際收入的關係相同。如果出售者要以你的平均用值訂價,高於你的邊際用值,你按此價購買之量不會是你平均用值之量,而是價等於你邊際用值之量,你還會有消費者盈餘。即是說,八個蘋果你的最高平均用值是五元一個,但訂價五元你只會買三個(五元是你的邊際用值),有消費者盈餘。但如果出售者知道,他會訂價五元一個,硬性規定你一定要買八個,否則一個也不賣。這樣,你的消費者盈餘會全被搾取了。用這種「全部或零」的搾取消費者盈餘的方法出售,出售者的最高利益是產出的邊際成本等於你的邊際用值,死三角消失。

因為我發覺內地的同學奇怪地沒有學過「全部或零」這條需求曲線(其實西方也少教,但香港的中學高考生應該熟識,因為他們的老師曾經是我的學生),我要再解釋一次。同學們知道的需求曲線是消費者的邊際用值曲線,也是出售者的平均收入曲線,是每價任由消費者購買多少的。售價之上與這需求曲線之下的三角面積是消費者盈餘。假設我是壟斷覓價者,要搾取你的消費者盈餘,一個方法是沿著你的需求曲線(也是你的邊際用值曲線)每量收不同的價,從高價逐量把價下調。這樣,你的盈餘會轉到我的手上,即是被我搾取了。這樣「沿線」收價,你的需求曲線就變作我的邊際收入曲線。只要你願意出的邊際用值高於我的邊際成本,或只要有死三角的存在,我會繼續增產,出售給你的每量減價,直至邊際的價等於你的邊際用值等於我的邊際成本。死三角消失。

這裡的問題是我們很少見到每小量逐量減價的行為,因而以為這種搾取盈餘的方法行不通,尤其是消費者會反對開頭價高的那部分。但覓價者可用另一種不同的銷售方式,效果一樣。那就是用你願意出的平均用值訂價,但你要買一個指定的量,否則完全不賣。你的平均用值也有一條曲線,稱全部或零需求曲線(all-or-nothing demand curve),即是每價你一定要買按此價指定的量的全部。沿這全部或零曲線購買你半點消費者盈餘也沒有。這全部或零的需求曲線是你的平均用值曲線,也是出售者面對的平均收入曲線,而你原來的每價任買多少的需求曲線則成為出售者的邊際收入曲線了。


真實世界的例子

倡導福利經濟學的庇古知道原則上一個壟斷出售者可以這樣做,但實際上市場見不到「全部或零」的銷售安排,所以不能成事,死三角驅之不去。真的那麼困難嗎?五十年前美國的迪士尼樂園收五元進場費,顧客進場後每項玩意再收費,是全部或零的安排。你不進場是「零」,進場是「全部」,進場費從你的消費者盈餘搾取,而進場後每項玩意的收費當然要比不收進場費為低,即是較為接近玩意產出的邊際成本了。

同樣,算得上是高檔次的俱樂部或會所收一個可觀的入會費,每月再收會員費,但會員在會場內享用食品其價會比同樣級別的食肆為低。入會費及月費皆屬搾取消費者盈餘,不容易榨到盡,但屬全部或零的安排。

上述收進場費或入會費是全部或零的變化。如果太多的顧客選零——不進場或不入會——怎麼辦?出售者可以分組別處理,例如昔日的迪士尼樂園的進場費學生或旅遊團較低,而今天的名貴會所或哥爾夫球會一律是機構的入會費較高﹐私人較低。入場費不同是價格分歧,入會費不同可能是,不一定是,我沒有足夠的資料作判斷。價格分歧是過後第七章的話題。


從邊際看不需要搾取很多

這裡要注意:說售價或消費者的邊際用值等於產出的邊際成本是不需要限於一種產品的。我們要從使用資源或生產要素的角度看。一家賣小食的壟斷覓價店子產出多種不同的小食,只要其中一種「邊際產品」的成交價等於邊際成本,死三角的浪費不存在。其他售價高於邊際成本的小食不代表著浪費,因為該小店的資源使用對社會的邊際貢獻等於這些資源的邊際成本。當然,這裡要假設該店子不是賤價賣貨尾或是割價賣廣告。另一方面,壟斷覓價的虧蝕者無數,如果不管訊息或交易費用帶來這些虧蝕,其損失是社會的浪費,是另一個死三角。一般而言,不管是覓價還是受價,一家機構會有租值回報不同的產品,從而賺取邊際產品之內的其他產品的租值。

以搾取消費者盈餘的方法帶到售價或邊際用值等於或近於邊際成本的安排是不需要全部搾取消費者盈餘的。搾取大部分也不需要。因為只要有死三角存在,或邊際用值高於邊際成本,增產可使買賣雙方得益,生產出售者會試圖增產。例如到食肆進膳,正規菜譜之外有套餐,或有特價菜式。其他產品的量大折價可能因為成本較低,也可能是按量折價推近邊際成本的手法。


結語

同學們常見的一個覓價者面對的市場需求曲線之下的邊際收入曲線是限於一種產品,任何價皆讓顧客隨意選購多少的。但我們從來沒有見過一家略有規模的工廠只製造一種沒有變化的產品及任由顧客購買多少的。批發商沒有見過,零售商店也沒有,雖然零售是指拆散了的。經濟學者假設的公司或工廠可能要到火星去找。這假設對某些問題可以接受,但要解釋死三角的存在與教怎樣改進社會是開玩笑了。根本沒有病,經濟學者胡亂下藥作什麼?

傳統的死三角的存在是說生產者面對之價高於他的邊際成本。如果你是生產者,會不會那樣傻,見價高於邊際成本但不多產出呢?多產一件賺一件,不需要全部搾取消費者盈餘,你會設法多產一件嗎?當然會。很小的一個死三角你也會試圖增產來搾取多一點。另一方面,如果一家機構產出多種產品,我們要從資源或生產要素使用的角度看經濟效率。只要其中某產品的某量達到邊際成本等於顧客的邊際用值,死三角不存在。

世界複雜,我們不應該先以理論推斷世事為何,然後把世事簡化來遷就理論。我們要倒轉過來,先知世事,找到有趣的,提出理論假說作解釋,然後在理論的約束下試圖把複雜的世事一般化。昔日弗裡德曼和我的共識是:說世界複雜無疑對,說世界簡單無疑也對,從前者到後者之間的關鍵是理論對世事的解釋能成功地一般化。理論以簡單為上,但用簡單的理論複雜的概念變化無可避免。

消費者盈餘是一個概念,有了不起的解釋力,所以重要。困難是要懂得怎樣用出變化。


(未完待續)

Tuesday, January 17, 2012

三六二:合約結構主宰成本定律


(五常按:本文是《受價與覓價》第六章《成本定律與覓價行為》的第二節。)



掌握經濟學概念的困難源於變化多。這些概念是從人類的行為規律演變出來的。概念的變化是複雜理論的替代。概念變化少要多用複雜的理論;概念變化多理論可以大手地簡化。我選走後者的路,認為複雜的理論對解釋行為很困難。

作研究生時我學過不少複雜的理論。後來為人師表,在研究院教理論時,那些沒有什麼解釋用場的複雜理論可以應酬學生的提問。然而,回顧經濟學的發展,有解釋力的作品永遠是那些能把簡單理論用出變化的。說簡單理論用出變化其實是說概念用出變化。概念的變化可以很複雜。世界本來就複雜。基於複雜世事的觀察,以簡單理論處理,概念的複雜變化無可避免。我們只希望能把概念的複雜變化再簡化。



成本與租值的另一個分別

論到經濟概念的變化,最複雜莫如成本,尤其是要加進也算是成本的租值、租值消散、交易費用等。這些方面我在《收入與成本》花了不少筆墨,還要繼續補充。這裡我要介紹另一個關於成本與租值的不同看法:成本的變動決定行為,而租值的變動是被行為決定的。

馬歇爾提出上頭成本(overhead cost,他又稱間接成本)與直接成本的分別,很有意思。跟馬前輩有別,我把上頭成本闡釋為覆水難收的投資或簽了不能反悔的合約,但因為競爭者往往也要面對類同的侷限,覆水難收的投資會帶來一種租值收入,由市場釐定,也由市場保護。這租值是上頭成本,其所值跟覆水難收的投資不一樣,可以較高或較低,也可以是零。租值可以作為成本看,因為入了局的人可以把生意賣出去,有這機會的選擇。

馬歇爾提出的直接成本,是不生產不需要支付的。應該對。不生產不需要支付的直接成本帶來的一個含意,是面對需求這種成本決定是否要生產及產出之量為何。除非是為了賣廣告,或應酬,或樂善好施,或預期看好,市價低於直接成本是不會生產的。直接成本於是成為這裡要說的非租值成本,決定行為而不是被行為決定。



直接成本的定律

我要在這裡提出一個定律,稱「成本定律」,是只為直接成本而用的。這定律說,直接成本是按量度產量而支付的費用。為什麼我要用上「定律」這樣隆重其事呢?因為這定律可以方便地帶到合約結構那方面去!不是定義,而是定律。有兩個理由。其一是定義不可能錯,但定律則可能錯,所以有解釋力。其二是這個看似簡單的「成本定律」有不少變化,可以推得很遠。

同學應該記得,我在《經濟解釋》舊版卷三第四章第二節提出的「履行定律」跟這裡提出的「成本定律」略有相同之處。履行定律說凡是量度而作價的特質,提供服務者履行合約的意向增加,使監管費用減少。換言之,卸責或瞞騙的行為主要出現在沒有量度作價的特質上。履行定律與本節提出的成本定律的用處不同。相同的是量度與作價的關係。在經濟學這關係到處都重要,好比在價格分歧、捆綁銷售等話題上,傳統的錯誤分析往往錯在這關係處理失當。是後話。(這裡,同學們不妨重溫《科學說需求》第五章第七節《何謂量?》。)



購買廠房與件工合約的例子

讓我從曾經說過的說起吧。還未入局,考慮投資設廠,購置廠房等投資是直接成本。作這考慮時你一定盤算過要產出什麼及產量的大概是多少。這樣,你是按量度產量而支付購買廠房等投資,沒有違反我提出的成本定律。

現在假設你下了注,投資購買了一間小廠房,付清了賬,只產出一種產品,只訂一個出售價。讓我再假設你以件工聘請工人,即是工資以每件產品算。廠房、水、電、材料等皆由你提供。這裡,廠房的投資再不是你的直接成本。你不是把廠房租回來,也不打算租出或賣出去。只為自用生產,廠房本身的市價變動不會影響你的直接成本。但其他費用如水、電、材料、工資等是你的直接成本。產品每件算工資,當然是按產量支付。材料的成本也是按產量支付。至於水與電,是按水表與電表支付,而產量如何水與電的費用會如何你心裡有數。這是說,工資、材料、水、電等皆按產量支付費用,皆直接成本,而這些生產要素的相對價格怎樣變它們的組合會跟著怎樣變,課本有教,這裡從略了。



覓價與受價之別

這裡關注的,是所有直接成本的合併會算出一件產品的直接平均成本與產量變動的邊際成本。如果生產率增加或廠房出現擠迫,邊際成本會上升。你是個覓價者,面對向右下傾斜的需求曲線,爭取財富或租值極大化你的產量是邊際成本等於邊際收入。因為邊際成本在出售價之下,會出現一個所謂無效率的「死三角」。但售價會在平均成本之上,得到的差距總和是租值的回報,也即是廠房所獲的租值,上頭成本是也。如果你從事這項生產有過人之處,或是什麼名牌寶號,還有另一些租值要加上去。換言之,租值是由市場決定的,把生意出售可獲租值的折現,但產量多少,賣何價,則由直接成本及市場需求決定。還有一個重點,因為租值是上文說過的(機會)成本,而出售之價包括這租值,所以價為何,包括租值的平均成本就為何——你面對的向右下傾斜的需求曲線就是你的平均成本曲線,也即是平均收入與平均成本相同。不是我的發明,是弗裡德曼先說的。要補充:假設產品只賣一個價。

如果你是個受價者,面對的需求曲線是平線一條,上述的租值算法沒有變,只是賣價不由你決定。因為你面對的邊際收入曲線也是平線一條,跟面對的需求曲線一樣,你的產量會較高。邊際成本等於邊際收入的均衡點是提升了產量,死三角不復存在。這是傳統的完善競爭增加經濟效率的看法。接下來第三節可見,面對向右下傾斜的需求曲線的覓價行為,死三角的出現是限於一種產品只賣一個價與不約束顧客購買量的均衡效果。這裡也要補充:受價者面對的需求是平線一條,課本教包括租值的平均成本曲線是碗形,是從碗形的直接平均成本曲線直加上去。其實也是價為何包括租值的平均成本也為何,有關的只是一點。



轉換合約直接成本會變

現在讓我轉到一些變化去吧。如果上述的廠房你不是買下來,而是租下來,每天算租金,隨時可以遷出,那麼你會以每天的產量來打你的算盤。這廠房租金於是成為你的直接成本。加上水、電、材料、工資等,你的產品的直接平均成本曲線會上升。在一般情況下,雖然加進租金直接平均成本曲線會移動上升,但邊際成本曲線不會移動,所以產量與售價也跟著不變。會變的是你自己的租值或上頭成本:會下降。

我說在一般情況下你的邊際成本不會變,是因為你要付的廠房租金沒有因為你的產量變動而變。這後者的變動是可能的,所以把廠房的上頭成本改為每天算租金的直接成本,你的產量與售價有變動的可能。機會不大,因為租廠房給你的業主通常不會管你的產量變動。如果業主知道你的生意好,加租,你接受,這也只會使你的直接平均成本曲線移動上升,不會影響你的邊際成本曲線。



合約選擇與成本定律的關係

不管怎樣說,如果一個生產者的所有成本都是直接的,都是按著產量來支付費用,決定價格及產量一般而言會較為精確。問題是交易(包括訊息)費用會增加。你買廠房,不租,是為了增加一點穩定性。你要求長期租約,不要每天算,理由也類同。租廠房給你的業主也有你隨時不交租的顧忌。選擇以哪種合約安排來處理你的生產活動,交易或訊息費用是重要的考慮。合約選擇,經濟學的分析困難永遠是交易費用帶來的麻煩。說這是因為交易費用,那是因為交易費用,會容易地走進套套邏輯的框框去,即是說了等於沒有說。處理不易,但可以處理——這是卷四《制度的選擇》的話題了。

上述的重點,是合約的結構有變上頭成本與直接成本的分配會跟著變。我提出的成本定律的主要用場,是照亮著一條路,教我們怎樣看生產的合約結構的變化。這變化要從租值與直接成本之間的替代看:這樣安排是量度產量算成本,那樣安排上頭成本由市場決定。有市場重要,分受價與覓價,產量為何由直接成本決定,而直接成本是由合約結構主宰著的。換言之,要明白市場的運作,依照我提出的成本定律,重要的一步是問費用的支付是否按產量算。



轉移算價怎樣看

讓我在這裡向旁走一步,先談另一個有關的話題。那是轉移算價(transfer pricing),很多大機構採用,尤其是西方的。轉移算價是指同一機構之內(或母子公司之間),不同部門使用機構提供的物資的調動要算量與價。例如甲部門多用樓房面積要多算租金,乙部門用少了面積要減租金。機構提供的筆、墨、紙張等,每個部門要記錄下來,算價。部門各自的工資當然更要算了。這些是一家機構或公司之內每個部門算所用的物資或場地之價,會計部有清楚的記錄,而會計部本身用了些什麼也要算。這些算價不是算機構產出的物品之價,而是算機構之內不同部門的物資使用的量與價,所以稱為轉移算價。甲部門要求多點樓房面積嗎?可以,但要加租金,而乙部門少了面積當然要減租金了。你要多用一張紙,我比你少用一張,大家算清楚吧。

有趣,但為什麼要這樣做呢?有時機構只有一個大老闆,為什麼還要這樣算?解釋有三,應該是三者的合併吧。其一是在年尾分紅時,不同部門的貢獻要看他們各自使用物資的支出,濫用的行為於是受到約束與監管。其二是不同部門各自算清楚,機構的運作增加了訊息,例如機構要增產或削減開支,不同部門要怎樣調整有了依憑。最重要可能是第三點:上頭成本的租值由市場決定,機構老闆不能不接受,但這租值提供的訊息沒有直接成本那樣清晰明確。清晰的成本有助生意決策,所以老闆要以「轉移算價」這操作來看看如果上頭成本是直接成本他應該怎麼辦。這樣看,轉移算價是假設的直接成本了。



沒有灰色地帶的兩端

讓我轉到上頭成本與直接成本之間的灰色地帶吧。先從兩個沒有灰色的極端看:上頭是上頭,直接是直接,沒有問號。第一個極端起於交易費用的阻礙性太強,合約的安排無從以產量算支出。有共用品性質的資源是好例子。一家公司的名牌寶號可以很值錢,往往是曾經花了龐大投資才獲取的租值,但擁有者無從按產量算使用寶號的費用。發明專利或商業秘密,雖然租用合約不易處理,但存在,你按產量租用是你的直接成本。如果秘密或專利是你自己擁有,因為是共用品性質你無從計算每件產品的費用為何。自己擁有,自己使用,有共用品性質的資產帶來的租值是上頭成本,沒有灰色地帶。(關於共用品,同學們要讀《科學說需求》的第八章。我不同意薩繆爾森等人的分析。)

另一個極端,是上文提到的以件工算工資,是直接成本無疑問,沒有灰色地帶。分紅或分成合約也可以從量的變動看直接成本的變動,也無疑問。這裡有一個麻煩:分成如果沒有其他約束會出現抽稅帶來的效果,所以分成合約的結構會比件工合約來得複雜。這裡同學們要讀我一九六八年發表的《佃農理論》。



兩端之間可有灰色

在上述的兩個極端之間,灰色地帶是比較容易出現了。例如以時間算工資,不是每天算的短約而是一年的長約,灰色地帶容易出現。有兩個原因。其一是量度時間只是一個委託的量,不是產品本身,監管產量有較大的困難(見一九八三年拙作《公司的合約性質》)。其二是時間工資合約為期愈長,生意的變化帶來的產量上落可以很大。你聘請了一位經理,約定了年薪,每月發工資,生意大跌你怎麼辦?你可以毀約打官司,可以關門說破產,但也可能期待生意有轉機,守得云開見月明。跟聘請的經理說明生意好有分紅,所以工資調低一點有助。但除此之外,生意下跌,你不關門,不毀約,你發給經理的工資要切進上頭成本的租值去。你希望生意有轉機,這租值下降至負值你可能還要堅守。這裡的問題是在好些情況下,你發給該經理的工資再不能以產量算——委託之量也不能——不是直接成本,而是上頭成本的租值消散。這消散下降至零甚至負值,你還因為預期可有轉機而繼續支付工資,可以關門但不關,是賭博。我曾經讀到的統計數字說,這種賭博勝出的或然率不高。



結語

灰色地帶惹來的麻煩,是在好些情況下我們難以判斷由直接成本決定的邊際成本為何。這判斷是解釋生產與覓價行為的一個重要部分。做生意的人可能不知道,而假設他們知道雖然有科學方法論的支持,但經濟學者歷來沒有說明他們假設的是什麼。漠視交易費用是災難,假設交易費用是零也是災難。

本節提出的成本定律教我們怎樣看問題,同時指出,合約結構的安排有變成本的性質會跟著變。直接成本是否清晰有時重要有時不重要。還有的是,不管是覓價還是受價,只要市場有競爭,合約的選擇夠自由,生產者是否知道邊際成本何物可以是無關宏旨的:只要競爭市場有選擇合約的自由,懂得數鈔票,左嘗試右嘗試,生意亂做一通不會是大錯。合約的自由選擇對經濟運作重要,一九六六年構思佃農理論時我已經看得清楚。可惜到今天經濟學者還漠視合約的分析。

經濟學者要解釋做生意的人的行為,做生意的人聽到經濟學者的解釋以為是發神經。這是經濟學者的咎由自取了。經濟學者通常不懂生意之道。不需要懂,但為了研究,我曾涉及的生意有多種,因而深信經濟學可以解釋商人的行為。我不是懂生意之道,而是知道市場發生著些什麼事。說什麼邊際成本等於邊際收入,商人聽來哈哈大笑。他們笑經濟學者不知世事。我認為那是起於經濟學者不從觀察世事作為起點才用他們的理論及概唸作解釋,然後推出驗證假說。

我希望從這節同學們可以知道,邊際分析要用得有彈性,要懂得怎樣容許灰色地帶的存在,也要知道做生意的人在灰色地帶的選擇往往舉棋不定,有些是獨行俠,可以一博,有些家中有孩子要照顧,認為博不過。知道侷限及其轉變,經濟學推斷人類行為的準確性與牛頓推斷蘋果會掉到地上的準確性是一致的。

灰色地帶有灰色地帶的處理方法,跟沒有灰色地帶的處理方法不同。不知世事,以為沒有灰色地帶,是怪不得做生意的人嘲笑經濟學者的。



(未完待續)

Tuesday, January 10, 2012

三六一:馬歇爾的失誤


(五常按:本文是《經濟解釋》卷三第六章《成本定律與覓價行為》的第一節。)


覓價(price searching)是指一個出售者所訂的價不是由市場決定,而是由出售者自己決定,所以他要覓價。減價賣得多一點,升價賣得少一點,含意著出售者面對的需求曲線是向右下傾斜的。絕大多數的市場是這樣。反過來,受價(price taking)是指出售者面對的需求曲線是平線一條,按此價他可以無限量地銷售,把價提升少許他一點也賣不出去。在真實的世界,除了期貨市場或近於該市場的產品,受價的行為少有。

覓價是因為出售者面對的需求曲線向右下傾斜,他要決定售價,不能不覓。經濟學是以出售者面對向右下傾斜的需求曲線來界定壟斷的:這門學問提不出更為可取的壟斷定義。壟斷永遠有競爭,只是程度不同。我們這裡關注的是面對向右下傾斜的需求曲線,一個產出銷售者會怎樣選擇訂價與產量。不是問應該怎樣,而是問會怎樣。

覓價分析麻煩有趣

西方的經濟學者要不是對市場認識不足,就是認識的市場變化不多。一九六四年我向老師阿爾欽提出在香港某些小街上,眾多小販攤子出售相近甚至相同的物品,但出售者不斷地跟顧客討價還價。阿師有點不相信,跟我研討了好些時日。銷售同樣物品,在同一市場的激烈競爭下出現討價還價的行為,我想了三十多年才找到解釋。這是本卷第八章的話題。

討價還價含意著出售者面對的需求曲線是向右下傾斜的。競爭者無數,這出售者算是個壟斷者嗎?算是,因為他面對的顧客被訊息費用左右著,不知道其他出售同樣物品的最低售價為何。討價還價當然是覓價,出售者與購買者皆覓。結果是同樣物品,不同的購買者往往付出不同的價。屬價格分歧,是本章過後要討論的話題了。

解釋覓價的行為或現象是經濟學比較麻煩的部分,從這裡開始我分三章處理。不容易,但非常有趣,也示範著經濟理論的解釋力。牽涉到的理論不深,但概念要掌握得好。傳統的分析不著重真實世界的考查,因而漠視了理論與概念的變化。這不幸的發展源自我歷來佩服的馬歇爾傳統。馬前輩對概念的掌握弱於他推理的超凡本領,而後來的人把他的理論簡化錯了。


第一節:馬歇爾的失誤

從重視真實世界的經濟學那方面衡量,馬歇爾是古往今來天賦最高的理論家。高不可攀,他跑了幾年工廠才動筆寫他的《經濟學原理》。百多年前跑廠應該沒有我們今天那麼方便,變化不像今天那麼多,而更重要是馬氏忽略了工業的合約結構。解釋覓價的行為,牽涉到的理論當然離不開需求與供應,前者重要的是需求定律,後者重要的是成本概念。馬歇爾在這兩方面都作出了重要的貢獻,但也混淆著重要的失誤。

在需求那方面,彈性係數是馬氏的發明。雖然消費者盈餘不是他首先提出,卻是由他定其名而加以發揚。彈性係數對解釋行為的用場不大,但消費者盈餘則非常重要。馬氏不重視後者的解釋用場,而他的學生庇古對解釋行為沒有興趣,把消費者盈餘帶到福利經濟那邊去。

吉芬物品否決定律

馬歇爾處理需求的最大失誤,是在他的一八九五年《經濟學原理》的第三版引進了吉芬物品。這引進否決了需求定律!嚴格地說,沒有這定律經濟理論無從推出可以驗證的假說。馬氏重視經濟解釋,深知科學不容許以事實解釋事實。他是科學方法走在前頭的其中一個重要人物,但要數十年後西方才發展好我信奉的科學方法:解釋行為要有可能被事實推翻的假說——不可能被推翻是無從驗證的。吉芬物品的存在——即是需求曲線可以向右上升——使我們無從肯定物價之變人的行為會跟著怎樣變,因而沒有可以驗證的假說。我知道吉芬物品今天的經濟學課程還在教,但那不是教經濟解釋。我也知道近二十年有了新潮的科學方法,但驗證假說還是基本的要求。

在卷一《科學說需求》我對需求定律的各方面作了詳盡的解釋,不深也不淺,但怎樣用是要頻頻練習的。從《經濟解釋》的卷一到卷四我都示範怎樣用,而示範得最多是本卷。我說過,不可或缺的經濟理論只有需求定律,把這定律用出變化是解釋行為的主要法門。

經濟學難在掌握概念

轉到供應那方面,主要的理論是邊際產量下降定律,由馬歇爾高舉的von Thunen(1783-1850)首先提出。這定律可用成本的變化取代(見《收入與成本》第六章)。供應的重心所在,是成本概念的變化與掌握。凱恩斯曾經說經濟是淺學問,但有大成的人甚少。這看法應該對。但凱氏認為經濟學要有大成需要多方面的學問集於一身,不一定對。我認為經濟學之難,是難在成本概念及也屬成本的租值概念的掌握,而交易或制度費用也屬成本。換言之,經濟解釋的困難主要是侷限變化的處理。

偉大如馬歇爾,我認為他對概念的掌握是較弱了。尤其是成本的概念,馬前輩的掌握不到家。不容易明白為何這樣。直接成本、上頭成本(他也稱間接成本)、准租值(quasi rent,可簡稱租值),基本上來自馬氏的創意,但他自己掌握得不夠好。

今天同學們背得出的成本(指機會成本)定義(背得出不等於懂),馬歇爾奇怪地沒有掌握得好,屢有失誤。成本是最高的代價,經濟學鼻祖斯密知道,跟著李嘉圖提出的比較優勝定理清楚地以邏輯證實,但李氏本人在應用上也常有失誤。跟著的密爾用得對,再跟著馬歇爾則用得不對。不是簡單的發展。我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初期猛攻時,那所謂機會成本只限於那條「生產可能曲線」的闡釋。後來反覆重讀阿爾欽、弗裡德曼與科斯這三位的作品我才對成本概念的掌握開始有舒適感,但還要過若干年,等到每次看成本皆向前看,等到懂得處理租值消散,才感到真的舒適。歷史成本不是成本,所以成本永遠要向前看,本科早就教了,但運用起來懂得貫徹地這樣看的鳳毛麟角。同學們要記住,一秒鐘之前的選擇也是歷史,覆水難收的支出,不管多大再不是成本。

天才思想用得不對

馬歇爾對成本概念掌握不足惹來不少麻煩。那所謂准租值(quasi-rent)是他首先提出的,無疑是天才之筆,可以簡稱租值。上頭成本(overhead cost)他又稱間接成本(indirect cost)也由他提出,也屬天才。可惜馬前輩當年因為概念的掌握不足,不知道他說的準租值或租值與他說的上頭成本是同一回事。不是淺話題:二○○一年我發表《上頭成本與租值攤分》(見《供應的行為》舊版第三章第四節),懂經濟學的朋友讀到皆站起來。然而,我知道問題還沒有圓滿地解決,因為「灰色地帶」還沒有處理好。這灰色地帶可以很小或很大,是由什麼因素決定的呢?這問題我一拖再拖,不斷推遲,拖到今天,走投無路,於是決定在本章第二節以《合約結構主宰成本定律》為題處理。

另一個麻煩,是馬歇爾提出長線與短線的分割處理。把不同的因素或變量分割開來,讓某些變某些不變,可以示範每項轉變帶來的效果,作為一個分析的步驟有其可取之處。但這樣處理是數樹木而不看森林,而解釋現象要問為什麼某些量變某些量不變。受到馬氏的影響,經濟學的發展提出了好幾項長線與短線的分析,科斯與阿爾欽等人皆認為這些發展對公司理論(theory of the firm,其實是分析市場,不是分析公司的性質)有災難性的影響。

避開交易費用的麻煩

我認為馬歇爾提出長線、短線的分析是有著一個不言自明的含意:他要避開處理交易或訊息費用這些侷限。他沒有說明,但某些調整短線有困難,長線則沒有,其含意是短線調整會較為容易地受到交易或訊息費用的左右。避開處理交易費用帶來的麻煩比當年馬氏想像的嚴重得多。交易費用(也是成本)是很難處理的侷限。科斯一九三七年提出時沒有幾個人重視,或認為是套套邏輯。經濟學者重視交易費用是上世紀六十年代初期開始的。這轉變是跟馬歇爾傳統的新古典經濟學的主要分離。很不幸,可能因為交易費用的處理不易,演變出來的是卸責、恐嚇、勒索等無從驗證的假說,而最盛行的是博弈理論,也是無從驗證。

回頭說生產成本這個重要話題,馬歇爾之後成本曲線也有長線與短線之分,也屬災難,而更頭痛是好些課本把馬氏的上頭成本處理為固定成本,直接成本處理為可變成本——真的弄得一團糟了。同學們要記住:成本永遠要向前看,計劃產出什麼,量為何,要多快,用哪種方法,各有各的成本,沒有什麼長線短線的。也要記住,那所謂上頭成本是由市場決定的租值,而直接成本是不產出不需要支付的。我在卷二處理過,本章第二節會再處理,但集中在上頭成本的「灰色地帶」。

漠視交易費用帶來的困難不少,而或明或暗地假設交易費是零帶來的困難更多。馬歇爾的傳統有產品市場與生產要素市場之分。如果交易費用是零(馬氏沒有說明),這兩個市場不可能分開,而我在一九八二年指出如果所有交易費用真的是零不會有市場。以一般均衡分析知名天下的瓦爾拉斯(L. Walras, 1834-1910)以N種產品及N減一的相對價格為分析的起點。如果交易費用是零(瓦氏說明是零)品種之數(N)無從決定。一子錯,滿盤皆落索!

我還是拜服馬歇爾。他跑廠的經驗讓他的作品有真實世界的內容,而上蒼賜予他的天賦使他創立的理論架構既完整又清晰,當年我讀來彷彿拿著一件實物在手,看得到,摸得著,因而後來可以逐步改進。一九六一年我開始讀馬歇爾,因為父親的事業,我是從商店與工廠的環境中長大的。

(未完待續)

Tuesday, January 3, 2012

歧視自己的悲哀


用心寫好了張培剛大哥六十多年前的舊作重印的序言,正要回到自己的《經濟解釋》的卷三第六章,卻收到不少朋友及讀者提到該《序》最後的一段話,是炎黃子孫的內心共鳴吧。我本想大發一次牢騷,但歷來對歧視問題淡然處之,或鄙視也。這一次,我想到不久前在廣州中山大學講話後一位坐在前排的教授提出的一個問題,也牽涉到歧視。當時我作了整整兩個小時的講話,累了,忙顧左右而言他。後來想,自己在中西雙方的學問上走了那麼多年,學術歧視這回事我是滿有資格表達一點意見的。《再為大哥序》引起反響的最後一段是這樣說的:

「炎黃子孫在西方受到歧視有些屬咎由自取,有些怎樣也說不過去。我的取向是一笑置之。但我認為那所謂祟洋媚外,或炎黃子孫喜歡把西方的名校大師之見看作高深學問或不敢貶低,可能是在西方飽受冷眼的效果──多半是在大學之外的。我說過,中國三十多年來出現的經濟增長奇蹟,可取的政策一律是中國人自己想出來,而劣策則全部是進口貨。我對西方經濟學不以為然的言論說得多了,這裡不再說,但希望大哥的書這次重印,可讓同學們知道從中國輸出求學的經濟學者的思想,因為經歷不同,際遇有別,在經濟發展學而言,比起西方是遠有過之的。」

我在中山大學講話後那位教授這樣問:「今天內地的大學只聘請從西方回歸的,而大學教師要升職沒有喝過洋水機會甚微,你怎樣看這些現象呢?」我早就知道這些年在內地的大學任教職沒有喝過洋水屬次等國民,而文章能在西方的學報發表彷彿入住五星賓館,內容全是廢物也舉為上品。我熟知的經濟學的確如是,其他的學系我既不知也管不著。不是老外歧視你,是你歧視自己。老外歧視你是他們的無知,你歧視自己則是崇洋媚外,悲劇也。學問的追求不應該出現這樣的情況。幾天前我用電話從一家拍賣行投得一本一七九八年在英國出版的譯名為《英使謁見乾隆紀實》的書,因為知道乾隆皇帝當時歧視英國人於極端,稱他們為蠻族(barbarians),我要讀讀當時的老外怎樣看中國。炎黃子孫崇洋媚外應該是乾隆之後的事:鴉片戰爭打人家不過,跟著人家一把火燒了你的圓明園,用不著等到八國聯軍了。被西方歧視不難理解:鬼叫你自己不爭氣。歧視自己是另一回事。

我是懂英文的,四十年前的水平跟今天的中文水平一樣。然而,三十年來我轉用中文下筆。西方的朋友不僅有微辭,有些甚至說我放棄了學術。使我不快的是一些中國血統的學者朋友也那樣說。幾天前收到一位當過多年諾獎委員的瑞典朋友的電郵,說他聽到我在學術上增加了產量,不懷疑有深度與創意,但不以英文下筆是太可惜了。我的算盤打得清楚:如果我的文章對社會真的有點貢獻,為中文讀者下筆其貢獻會較大。至於翻成英語,到我的智力明顯地衰退了再考慮吧。不翻也無所謂,因為只要斤兩足夠,有互聯網的協助早晚會打進國際去。

中文是一種上佳的語言。昔日的大缺點是不能打字,但今天以電腦打字比打英文還要快──雖然我自己還是用墨水筆爬格子。英文也是一種上佳的語言:它的主要缺點是難學。中、英二文要學得到位皆不易,但初學入門中文因為沒有什麼文法(尤其是不需要學動詞的變化)及字彙少很多,遠比英文容易學。我反對崇洋媚外的那種學術歧視,認為學術文章只要內容斤兩可觀是中是英無所謂。但我也認為中國的學子一定要學好英文。太多的重要論著是英文的,翻譯不容易翻得可靠。何況地球正在一體化的今天,懂英文有大著數。不僅要懂,也要寫得、講得像樣。不是那麼容易,下兩年苦功吧。一般而言,這兩年苦功的收入回報率會比任何其他知識投資為高。

學好英文不是崇洋媚外,而是面對地球一體化的發展,中、英兼通是好投資。今天無數的西方孩子學中文,他們的父母看得準吧。我推斷,本世紀中期的世界會是中、英雙語的世界。但我反對不以英文下筆算不上是學術這個流行的看法。有兩個原因。其一是有些思想了不起的人對語文的操控不是那麼好,尤其是一些中國學者難以英文下筆。但學問是思想的事,用哪種語言表達不應該左右著思想的發展。其二是中文的確是好語言,可以表達得清晰。蘇東坡的傳統說不得笑。我不是什麼語文專家,但認為人類只有兩種語文根源是上佳的:一是拉丁文,二是甲骨文。

說過無數次,我認為數文章、論學報這種學術評審制度是悲劇。是從美國搬來的,但今天很多人不知道,越戰前美國的大學可不是這樣算。科斯一九六○年的大文發表於籍籍無名的《法律經濟學報》,只印製了五百本,足夠。科斯其他的數十篇文章可以報廢而對他名垂千古不會有半點影響。學術的發展要博大文,而大文的試金石是傳世時日的持久。今天發表,明天沒有人記得,是浪費了紙張。

我不僅反對以數文章、論學報等準則來排列學問的高下,不僅反對只算英文不算中文,也認為完全不發表文章可以是重要的學術大師。不久前給巴澤爾一封長信,論及大家認識的經濟學高人,我直言可以拿一百分的只是戴維德。已故的戴老當年是芝加哥學派舉足輕重的人物,是大教授,令人高山仰止的,但就是不喜歡發表文章。他主編過幾期的《法律經濟學報》是古往今來經濟學報中重要文章最多的。戴老當年對我說:「很難找到值得發表的文章。你不要寫不值得發表的。」

那是上世紀六十年代的美國,是我經歷過的學術氣氛最濃厚的日子。那是英國早期的傳統。後來的不幸轉變源自越戰,我解釋過了。解放前的中國,蔡元培的日子,有幾家大學也有這樣的味道。今天,中國的大學是從弄壞了的美國制度抄過來,抄得不倫不類,加上政治因素,人事關系,師薪低下,外快盛行,要改革可真不易。我那個在美國做大教授的外甥,研究細胞卓然有成的,說從中國到美國學生物的不少學得有看頭,但沒有一個願意回國,理由是政治因素與人事關系他們應付不了。

我對在美國教過我的師友說過不少感激的話,都是衷心的。但奇怪,雖然我知道有種族歧視這回事,也感到像阿爾欽、弗裡德曼等大師的智慧與學問使我見而生畏,但從來沒有覺得我會永遠地比不上他們。我也沒有覺得有一天會在他們之上。我當年的感受,是他們既然樂意教我,我要學他們的思考方法,要找尋他們的思想深處,然後走自己的路。我也認為要改進他們教我的不會很困難。從改進老師教的這個狹窄的角度看,青出於藍是理所當然的事。天下的學問廣闊無邊,自己找自己喜歡的去處,比較高下是無聊的事。當然,有些人蠢得無可救藥,或品味塵下,或毫無靈氣──這些人不宜做學問,但興之所至,趣味所在,做學問是自由的選擇,我們還是應該鼓勵的。

我為自己的興趣做自己的學問,你歧視我是你的蠢行為,與我何干哉?不少朋友說某某人抄襲了我發表了的思想,但沒有提到我。我不懷疑這些行為存在,也不懷疑歧視的因素增加了這些行為,但有什麼打緊呢?發表了的文章不可能沒有日期,不管用什麼語文表達,是誰抄誰的早晚有人知道──除非被抄的思想無足輕重。

中國人被外人歧視是不幸的,不難明白,但只要國家能富強起來,炎黃子孫可以在地球上高視闊步地走,這種歧視會自動消散。我因而認為在學術上我們今天見到的中國人歧視自己是遠為嚴重的不幸。在學術發展上,目前中國的大學制度不大事改革不會有前途。這改革難度高,而如果歧視自己的意識繼續存在,這改革是難上加難了。看不起自己做什麼事也舉步維艱,何況是學術這種需要不斷地拚搏的玩意。

中國的孩子聰明西方早有定論:孩子的智商比賽中國血統的歷來名列前茅。中國的學子可以苦讀也早有定論:考試成績驕人是眾所周知的事。但在學術發展而言,這些都不大重要。重要的是想像力。論想像力,中國人了不起。我的主要證據是中國的詩人寫出來的作品變化瀟灑,比喻聯想新奇。外國的詩人寫不出這樣的作品。西方的詩人有他們的獨到之處,但論想像力,中國人勝出是沒有疑問的。當年在美國我以想像力知名行內,尤其是那篇關於中國舊婚姻的文章。不管是好是壞,西方的學者寫不出這種作品。文化不同,優勢有別。

溫家寶先生說恨不得中國能有像不久前謝世的喬布斯那樣的人。我認為不僅沒有,而且在目前的侷限下不容易想像有。最近讀《喬布斯傳》,認為他的個性不值得我們羨慕。他不是個我希望交為朋友的人。中國的文化傳統不會產出一個喬布斯。商業科技要有大成不一定要走喬布斯的路。我不否認喬布斯是個天才,但天才的類別多得很。我相信中國的文化傳統可以產出與喬布斯分庭抗禮的另一類甚至多類的商業與科技合併的天才。我也相信在學問上中國人可以走得很遠。科斯與阿爾欽甚至認為中國人的天賦較高,機會相同學問會做得較為優勝。可惜今天中國的大學制度,看來是基於一個炎黃子孫只有次等腦子的謬誤。處理的方法因而是錯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