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anuary 17, 1984

的士的問題

有關的士的牌照數量、牌費的厘訂、的士收費及其對交通的貢獻,都是經濟學的熱門題目。雖然差不多所有在這方面的研究結果,都顯示管制的士數量及收費對社會並無益處,但畢竟世界各大城市的的士政策各有不同,因而引起的困難也不同。香港的情形當然有其獨特之處。

最近幾日,的士風潮成為香港的大新聞。《信報》編輯要求我對這問題發表一些經濟學上的觀點。這種實時評論時事新聞是打「天才波」,絕非我的所長,而我手頭上亦沒有關於香港的士的詳盡資料。但既然這麼「熱門」,我就姑且作倉促的分析,也總不至於「污染」對這問題的思想吧。我要說的有四點。

一、在任何職業上管制牌照數量的主要目的,是要減少市場競爭,增加專利的權力。雖然贊成管制牌照數量的人,往往以管制質量為理由去爭取市民的支持,但反證這「質量」論調的事實不勝枚舉。我們常聽到「香港發三師」,究其因,就是這「三師」的服務供應有很大約束性的牌照管制。

但為什麼在的士行業上,我們不容易找到大發其達的人呢?答案是有幾個因素的。第一個因素,就是在的士行業上,因管制牌照數量所引起的專利權的收入,絕大部分不是落在持的士牌照者的手中。香港的士牌是要競投的,收專利錢者是香港政府。那就是說,持牌者的專利,遠不如發牌者的專利來得名副其實。

另一方面,的士牌一經到手,在原則上持牌者就將專利權買了過來。他當然是希望增加收入,也希望牌價高昇。但的士行業的基本專利權卻是在政府手上,所以持牌的專利跟發牌的專利有一定的衝突。除非將的士行業的專利權全部取消,或者將兩種相對的專利減去一種,否則這個衝突是很難解決的。香港幾個的士公會跟香港政府不和,並非一朝一夕之事。

二、的士商付出十幾萬元的價錢去投一個的士牌,當然是要買一些權利;但這些權利的組合究竟是什麼,由什麼界定,卻含糊不清,因此成為最近的士風潮的主要原因。買一個的士牌,並不是單買了可在街上載客收費的權利這麼簡單;買的是一批權利的組合。這包括在某程度上約束競爭的權利,如禁止白牌或的士數量的大量增加;包括了收費高低應由誰決定、驗車的次數、區域的限制、燃料稅、汽車入口稅(首次登記稅)及每年牌費等。

有些議員認為的士不是私家車,但運輸署在稅率及牌照費上卻要將的士作為私家車處理。我認為這些觀點與主題無關。主題是,持一個的士牌者出了十幾萬元牌價究竟是買了些什麼權利?目前的士行業的抗議是否越權?抑或政府提出的法例是違反了的士持牌者應得的權利?不將這些問題弄清楚,支持或反對的士行業的言論,都顯得有點不著邊際。

歷久以來,香港政府在某限度上是有權增加的士的數量的,但這「限度」卻沒有清楚的界定。在某程度上,政府亦有權約束的士收費的增加率——這權力也沒有清楚的界定。但據我所知(我可能是錯的),雖然沒有明文規定,的士牌照的權利是包括了可付較低的首次登記稅及較低每年牌照費的權利。假若的士牌的投標者是以有這些權利而落標,而這些權利的不變是有默契的,那麼政府若要改變這些權利而修改條例,就只應將不同期發出的牌照分開處理。但若這些權利是全無默契,則的士車主就只好大歎倒霉了。政府若要在出售的士牌照後任意地以各種方法削弱或剝奪該牌照的權利,那就跟它一向的作風大有出入。

三、管制牌照數量與管制收費一起施行是很普遍的事。通常這兩種管制的並存,是因為有了專利權後,得益者要避免互相競爭,要加高專利的收入,所以就用公會推行收費管制。香港的某些職業公會就有這種措施。但的士收費管制的性質卻是不同的。政府規定的收費往往較市價為低(這跟職業公會相反),其目的可能是要保護乘客的利益。但這種「保護」得不償失。管制的士的數量是抬高收費的主因;若市價收費跟管制下的收費脫了節,的士司機的無禮及拒載的行為,或乘客搶搭的士的爭執,都不是「保護」乘客的本意。

若政府讓的士自由收費(但必須讓乘客預先知價),我絕不相信他們的收費會比現在的定價高出很多。在香港交通市場上,自由收費會導致不同時間有不同的收費率,這可令的士的服務有所改善的。

運輸署的「精打細算」,可能是認為提出加價的幅度可以補償的士加稅及加牌費的損失,但這些費用的增加是固定的,而加價所帶來的收入增加卻是要看需求的彈性(Price Elasticity of Demand)而定。香港政府對需求彈性的估計或預算的紀錄奇差(去年加煙稅的稅收預算是個最明顯的尷尬例子),所以我們亦難怪的士行業對政府的「合理解釋」一點信心也沒有。

四、不管我們怎樣同情或支持的士行業的立場,以非法行為強迫政策的改變是不應該容忍的。非法阻礙他人的交通時間或迫令商店關閉而蒙受損失,在概念上跟暴動搶劫大同小異。即使是出發點不同,也不可以將非法改為合法,正如打劫者不能以劫富濟貧為由而減輕罪狀。

另一方面,行政及立法局一向在定法例時,都沒有給予受損的人士一個適當而有力的反駁方式或機會。求助無門或「有冤無路訴」的情況不但會鼓勵非法的行為,而且增加政府專制的形象,也會加重了以知識定法例的困難。



後記

香港以稅率低舉世知名,但舉世都錯了。以一個自由經濟而言,香港稅率之高可能是世界之冠。

除眾所周知的所得稅及其它的稅項外,香港有數之不盡的「壟斷稅」:由政府壟斷資源而賣資源所得的收益,皆稅也。政府壟斷土地,我們買樓宇,付的錢大部分是政府所收的地價,稅也。聽電台、看電視,其頻率由政府壟斷,要上繳,稅也。貨運碼頭,政府動不動收數十億。的士的牌價今天數百萬,濕濕碎碎矣!

香港中上級公務員的薪酬是世界之冠;公立教育的資助,以每學生計,是世界之冠;公立醫療的費用,以每病者計,也應該是世界之冠;近十年來,福利呀、綜援呀,大有社會主義之風。難道這些巨資,是李嘉誠等人捐出來的?

說香港今天稅低,是胡說八道。香港稅基不夠廣,也是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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