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21, 1984

養蚝的經驗

有些好朋友批評我過分固執,不肯對我認為是錯誤的理論讓步。這批評我倒引以為榮。在學術上,不知道也不需要知道的,我一向不理;不知道但需要知道的,我屈膝求教;知道自己是錯了的,我欣然承認。但若真理既知,我是半步也不退讓的。

其實,這些朋友的批評主要只有一點,就是二十年來我堅持產權及交易費用在經濟學上的重要性。但這並不是說我認為沒有這些因素在內的其它經濟理論不重要。我堅持的觀點很簡單:任何經濟理論,若含義著產權對人類的行為沒有決定性的影響,都是謬論。我為什麼這樣肯定呢?單舉養蚝的例子就夠了。

蚝是在海灘上繁殖的。要繁殖得好,每天要有過半的時間浸在海水之下。蚝是不會走動的;若海灘是公用的,任何人都可隨意拾蚝,而這海灘又是在容易到的地方,那就算是小孩也知道蚝的數量一定不會多。若海灘是私有,投資養蚝的機會必定較大。同樣的人、同樣的海灘、同樣的天氣、同樣的蚝,不同的產權制度有肯定不同的行為。當然,養蚝是可以國營的。政府養蚝,以法例或甚至武力懲罰拾蚝的人,又是另一種制度。國營蚝場既非公用地,也非私產;它有著不同的困難,不同的經濟效果。養蚝若是國營,投資多少由誰決定?用什麼準則決定?蚝類的選擇由誰決定?用什麼準則決定?蚝的收成時間由誰決定?又用什麼準則決定?決定錯了誰負責?而懲罰多少又以什麼準則來決定的?

在私有產權的制度下,這些問題都有肯定的答案。作決定的人是蚝的擁有者,或是租用蚝場而養蚝的人。投資的多少,蚝類的選擇,收成的時間,都是以蚝的市價及利率作指引而決定的。不按市價、不計成本、不顧利率,養蚝是會虧本的。作了錯誤的判斷,市場的反應就是懲罰。虧蝕的大小是懲罰的量度準則。我們怎能相信政府是萬能的?怎能相信官員的判斷力會在「不能私下獲利」或「不需私人負責」的情況下較為準確?怎能相信他們錯誤的判斷會一定受到適當的懲罰?

美國西岸的華盛頓州,是一個養蚝的勝地。這可不是因為那裡天氣適宜養蚝。相反,這地區在美國西北,天氣較冷,是不適合養蚝的。冬天若結冰過久,蚝會受到傷害;夏天不夠熱,蚝的成長速度會減慢。那為什麼華盛頓州是養蚝的勝地呢?主要的原因,是這個州不單准許私人擁有海灘,就連被海水浸著的地也可界定為私產。所以這地區雖然海水奇寒,不適宜養蚝,但在那些海水較暖的海灣,養蚝者比比皆是。

華盛頓州的胡德海峽(Hood Canal——原字是Channel,但最初發表時拼錯了字),長而狹窄,兩岸有山,海峽有盡頭,所以海水較暖。海灘既是私有,養蚝是海邊房子擁有者的「例行私事」。在同一海峽,公眾可用的海灘,蚝就很難找到了。我愛海,也愛靜,所以八年前在那裡的海邊將一棟舊房子連海灘一起買下來,作度假用,也就成了一個養蚝者。

胡德海峽潮水的漲退,最高跟最低相去十七呎;最適宜養蚝的就只是其中漲退相距四呎水位的海灘。若海灘斜度較大,好的蚝床面積也就較小。因為這海峽的沿岸房子林立,所以每戶人家所擁有的蚝地只有幾千呎。這一帶的養蚝者大都不商業化,養的蚝貴精不貴多,多選擇長大較慢的品種,是肉嫩而甘甜的珍品(Willapa Bay Oyster)。我自己的海灘較平坦,所以養蚝特多(大約三萬多隻)。蚝培養三、五年可食,所以我每年大量送給朋友,仍可保蚝床不變。

私人的海灘一看便知。除了蚝多以外,我們還可看到開了的蚝殼被有計劃地放回灘上(讓小蚝附殼而生);取蚝的人多在蚝床開蚝(讓蚝中液體的營養留在原地);蚝與蚝之間有空隙(讓蚝多食料而增肥);海星被人拿到岸上(海星是會吃蚝的)。這些小心翼翼的行為,沒有私產保障,怎能辦到?

商業化的蚝場,蚝床面積以畝計。被選用的海灘都是極為平坦、海水淺而風浪不大的地方。商業養蚝的品種,都是長大較快的。養蚝者用竹枝插在淺水的蚝床上,作為產權的界定,也用以作為收穫分佈的記號。有不少商業蚝場的海灘是租用的;也有些海邊住戶將蚝灘賣掉。

若你要在華盛頓州的海邊買房子,你要問海灘屬誰?海灘的私地是用哪個潮水位量度?若你見海灘有蚝,你也要問,蚝是否跟房子一起出售?假若蚝灘是租了出去的,你應再問,租蚝灘的合約中有沒有容許業主採食少量的蚝?養蚝者有沒有權走過跟房子一起出售的岸上地?在私產制度下,這些問題都是黑白分明的。

香港流浮山的蚝場,污染程度確是驚人。蚝本身是不會產生污染的;污染是產權界定及合約的問題。據我所知,香港法例不容許海灘私有。但若不是在某程度上流浮山所養的蚝是私有的,蚝場就不會存在。我對流浮山蚝灘的產權結構一無所知。這顯然是論文的好題材,希望有研究生能作點學術上的貢獻。

蚝不一定是要在淺水的海灘上繁殖的。用繩子及竹枝將蚝種吊在較深水而又較清潔的海灣繁殖,也是一個有利可圖的有效方法。香港海水夠暖,政府應考慮租用海灣給養蚝者。但以吊蚝的方法繁殖,風浪大就不行。在香港,可以避風的清潔海灣恐怕不易找了。

談及在中國投資,我就曾異想天開,想租用南中國海某些適當的海灘,商業化養蚝。在灘上養蚝,風浪的問題不難解決。只要中國能對蚝的私產權利加以保障,這可能是一個比較實惠的投資。



後記

文內提到的舊房子,一九七六年初購買,作價美元六萬八千。其後我用了大約四萬美元造魚塘、建園林等改進。園地及灘地大約各一英畝(每英畝四萬三千多平方英呎)。今天的市價,大約是五十萬美元。算上利息與物業稅,不是個好投資,但也不算差,若加上自己生活上的享受,更為不錯。可惜我在八二年回港工作,放棄了享受。

中、日戰爭時,母親帶著我到廣西逃難,田園的景色使我嚮往。這是我在美國購置度假屋的原因。問題是,四萬多平方呎的園林,什麼果園、魚塘之類令人醉心的玩意,維修保養的勞力甚大。人老了,這些玩意就變得力不從心。要是花錢僱用勞力,不自己親力親為,沒有什麼意思吧!

兒女長大了,對田園的生活沒有多大興趣。他們要的是不用動手的度假屋。很有點傷感,但我不能不考慮把這房子賣掉。

回頭說流浮山的蚝,後來我才知道,早就不在那裡繁殖,而是進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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