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八年一月十七日,《人民日報》的評論員發表了《進一步解放思想;進一步解放生產力》。二月一日,北京的《瞭望》雜誌發表了《進一步解放思想》。到了二月七日,趙紫陽在《人民日報》上,重複地用上三星期前該報評論員所用的標題——《進一步解放思想;進一步解放生產力》——再加闡釋及加重論調。雖然標題還脫不了「解放」二字,而文字內容也頗為含蓄,以增加生產的需要來鼓吹思想解放的重要,但我認為這些文字是象徵著中國大陸在思想「改革」那方面的一個重要轉折點。我衷心希望將來的歷史學者會同意我今天的推斷。
在這一次的「進一步」中,最令我注意的是一九八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北京《工人日報》的《每週論壇》,一位名為楊宜的作者,以《關鍵要有思想自由》為題,大膽地寫下這樣的話:「思想自由本應是每個人天賦的權利,也是所有人的自由中最基本、最起碼的自由。如果連思想自由都沒有保障的話,很難設想個人還能擁有什麼別的自由。」斯言也,可謂快哉!
天賦權利為何重要
作為一個對中國大陸的動向關注了多年的人,我當然不會見到一些比較開放的言論就欣喜若狂的。但楊宜在《工人日報》用上了「天賦」、「最基本」、「最起碼」等字眼,卻不能輕視。他那幾句話使我想起傑斐遜(T.Jefferson)在一七七六年的美國《獨立宣言》中所寫的金石名言:「我們堅持以下的真理是不言自明的:所有的人天生平等,上蒼使他們有一些不可被剝奪的權利,這些權利包括生命、自由和對幸福的追求。」
傑斐遜這幾句話,被後人認為是現代民主哲學的最先而又最重要的基礎。傑氏聰明絕頂,深不可測。他所說的「不言自明」(self evident),似乎是「難以詳盡解釋」的托辭。後來不少學者在「天生」、「上蒼」及「平等」的意義上作了很詳盡的闡釋。
「天生」或「上蒼」的闡釋,大家都沒有異議。這是指「最基本」、「最起碼」的權利,亦即楊宜所說的「天賦」權利了。但對平等(equal)的闡釋,則遠為複雜。傑斐遜當然不可能指的是收入或享受的平等。他很明白人生下來就有不平等的天賦:無論是智力、體力、幹勁、相貌,人是不平等的。又因為天賦的不同而導致不同的收入,人的資產擁有也不會平等。後來米爾(J.S.Mill),海耶克(F.Hayek),佛利民(M.Friedman)等人的結論是:人與人之間「應該是平等的權利」不是指產權,而是指某些基本的、起碼的天賦權利。這點極其重要。
人本身就是一種資產,天生下來就不是平等的,而世界上從來沒有一種制度能將之「平等化」。另一方面,社會若要進步,可取的制度是能使不同的人各展所長。假若有一種制度,將人們的收入或財產平等化,那麼社會的成員就沒有意圖各展所長了。這一個淺顯的道理,在共產中國狂熱的口號及鬥爭的壓制下,竟然埋沒了幾十年,效果如何有目共睹;而在共產制度中,等級特權所引起的享受不平等,比那所謂資本主義的不平等厲害得多。
重要的問題來了。要使社會的成員各展所長,他們可以獲得不平等的收入的權利一定要有保障;而這個保障,應基於人與人之間的某些權利是平等的。例如,假若自我發展所長(或追求幸福)的權利不是人人平等,那麼人與人之間,就可以以高壓來約束平民的發展機會,以致民不聊生。這是共產政制的經驗。昔日中國大陸的階級鬥爭,不堪回首!現在是大有改進了,但家長式的壓制仍然觸目皆是。
傑斐遜所倡導的民主體制,比現在香港高唱民主的論調高明得多了。他的民主出發點與投票選舉相去甚遠:天賦的生命與追求幸福的自由權利,人人平等,是傑氏的民主重心所在。後來這些所謂基本的、起碼的天賦權利的平等,被闡釋、演變為「機會平等」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投票選舉的目的,無非是要維護這些基本權利的平等。很不幸,投票選舉不一定可以維護這些權利的。
人權與產權的重要劃分
人的某些基本權利要平等,才能使民眾各展所長。這一點,所有研究「民主」的學者都同意。但基本的權利應該是些什麼,他們卻說得不很清楚。我自己近幾年來的研究所得,就是產權與人權應有清楚的劃分:與產權無關的權利是人權,而這些人權可算是基本的而又應該是人人平等的權利。打家劫舍是一種「自由」,也是「追求幸福」,但卻觸犯了他人的產權,所以打劫的權利就算不上是人權了。
與其問,什麼是人權?我們應該問,什麼是產權?這是一個重要的突破:產權的定義是很清楚的;先將產權歸納,餘下來的便是人權,應該被作為是天賦的、人人平等的基本權利。
凡是可以用作生產而增加收入的數據或要素,都是資產。在多人競爭使用資產的社會中,這些資產的權利就變作產權。不能用作生產的權利,或可以用作生產但沒有人競爭的權利,就不是產權了。例如,自由選擇的權利,不是產權;發憤圖強的權利,也不是產權。思想可以協助生產,但不觸犯他人的思想或言論,也不是產權。這些非產權的權利是人權,可以被看為是天賦的、基本的權利。
從基本的人權那方面看,平等與自由是同一回事。沒有人競爭的非生產的權利,或不觸犯他人的權利,是不需要約束的。不需要約束,這些權利的自由就可以無限了。假若每個人都有這些不需要約束的人權,那麼他們在這些權利上都一定是平等之極——不平等是難以想像的。
結論
在關於人權、民主、自由等觀點上,中國起碼比美國落後了二百年!這也難怪。自古君主專政,跟著兵荒馬亂,弱肉強食;到了毛澤東時代,人的權利就變成笑話了。說什麼正確思想,思想改造,思想教育,就簡直是將人當作蔬菜;人的尊嚴更談不上了。一個連思考也不准思考的社會,就是馬克思地下有知,也應該淚下如雨!
所以,讀到楊宜在《工人日報》的那幾句話時,我不禁喝采!在今天一日千里的改革過渡期中,中國大陸的民眾首先要爭取的不應該是一些模糊不清的民主自由,更不是什麼「差額選舉」。他們首先要爭取的,是人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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