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1, 1991

香港的教育制度

從資質那方面看,沒有誰會否認香港的學生是天之驕子。中國人的天分本來不俗,而在香港長大的,耳濡目染,對古靈精怪的事知得很多。這些課外的知識增加了腦子的靈活性,對求學大有裨益。

然而,從求學態度那方面看,香港的學子卻大有問題。一般而言,他們對學問沒有多大興趣,文憑重於知識。他們很少認為,追求學問的本身就是一種享受,也忽略了求學之道並非因為「書中自有黃金屋」才值得下苦功的。

以港大為例吧。在莫名其妙的三年制中,一般學生肯下點功夫的只有第二年。這是因為第一年學生們都愛搞些什麼活動,而第三年則找工作去也。古人為米折腰,今天的香港學生為米而不學也。要深造作研究生嗎?學生畢業後找到了可取的工作就停下來,什麼研究雲乎哉,認為其投資似乎不化算,避之則吉也。

是的,香港政府對學術的資助不遺餘力,最近見學府裡的學術研究工作不夠人多勢眾,也就慷市民之慨,撥資鼓勵研究生的增長。他們可不知道,香港好學的學子不多,其中一部分的原因是:政府所規定下來的中、小學教育,左管右管,變得一潭死水,把學生的求學興趣大大削弱了。

香港的中小學教育真的不成話。學生從第一天入學到中學畢業,所學的一切都是為了應付考試。教育司署有課本的規定,也有教法的規定;考試局有題目形式的規定,也有多項考試的規定。一個學生考試考得不好,就算博學多才,都要變作糞土;而一位老師的「成就」都是往住以其學生的會考成績來衡量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學生所學的、所關心的不是學問之道,而是考試之法。在課室裡,一個學生若提出一個在會考中不會「考」及的問題,老師會對之反應冷淡;同樣,一位老師若對某問題有自己的見解,或另有創見,但對會考的「答題」並不適用,那麼,大難臨頭之日近矣。悲乎!

從如上所述的教育環境中長大,我們又怎能期望學生進了大學後會判若兩人,為學問而非專為考試而努力呢?然而,從求學那方面看,知識遠比考試重要。有真才實學的人,考試可能有如斬瓜切菜,但一位會考高手,可以糊里糊塗地不知所學為何物。求學是為了知識,不是為了考試,而香港的教育卻把二者本末倒置了。

美國的一些例子是有趣的對比。遐邇聞名的芝加哥大學,沒有一位老師被稱呼為教授或博士。他們都是某某「先生」、「太太」或「小姐」等。大名鼎鼎的佛利民,被稱為佛利民先生,更加令人覺得他的學問深不可測,而倍加尊敬了。一位學生若提出一個出色的問題時,教授不僅大聲稱讚,而且往往還在午餐中與同事們商討該學生發問得好的問題。

老師發問,若學生沒有回應,老師不繼續講課。老師要學生發問,學生不發問,老師也不繼續。這些是美國常見的現象,而在香港則未之聞也。

艾智仁對學生說:「我認為這本書很不錯,值得介紹,但你們要選讀什麼書是你們的自由。」奈特對學生說:「考試的題目年年一樣,但答案卻會不同。」赫舒拉發對學生說:「這個試題我沒有答案。我不懂得答,卻可以問,因為無論你怎樣答我也可以按你的思維高下而給分數的。」高斯對學生說:「我今天教你們的理論總有一天會被認為是錯的,不會錯的理論沒有什麼意思吧?」如此這般的教育方法,在香港是弄不到飯吃的。

毋庸諱言,在香港我曾是個被逐出校門的學生。墨守成規的教育,使我腦海中老是想著釣魚、放風箏的奇趣。那是四十年前的事了;想起來,當年香港的教育比現在的似乎高明一點。

到了美國求學,耳目一新。提出可以難倒老師的問題,是取分之道!於是我的怪招層出不窮,使一些老師驚異了。在一項博士試中,四題我看錯了兩題,答非所問。教授把我排名第一,但後來他忍不住問我:「你在該試中有兩題的答案我實在不明白,你可否再向我解釋一下。」我嚇得魂飛魄散,強作鎮定地回應:說實話,我自己也不大明白的!

多年以後,那位教授退休了,在一個宴會上與朋友談起我來,說道:「史提芬年輕時喜歡從腰間發槍,打中什麼很難說;今天他把槍抬高一點,命中率有了進步。」知徒莫若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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