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朋友開畫展,雞尾酒會嘉賓雲集。當我在那裡遊目四顧之際,一位「陌生」的人跑到我面前,伸出手來與我相握,說:「張五常,我是何藩。」我仔細一看,認出果然是他,喜出望外。一時間許多往事都注到心頭。
我是在一九五六年認識何藩的。早一年,我有兩張作品入選香港攝影沙龍,兩張都被選印在年鑒上,於是中了「英雄感」之計,搞了好幾年攝影「創作」。我曾為文談及過,當年指導我攝影的是關大志。但當時對我的攝影有大影響的還有兩位:一位是簡慶福,另一位是何藩。簡兄的大場面風景氣度非凡,如有神助,要學也學不到。何藩的專長,是街頭巷尾的小品,以心思取勝,使人覺得可以學,但沒有相當的天分,會弄巧反拙,顯得拾人牙慧。
何藩從事藝術攝影,比我早兩年,而陳復禮在香港嶄露頭角,大約比我遲一年。一九五七年我離港後,不兩年陳復禮就全國知名,而何藩則轉到電影業謀生去也。在香港,以電影藝術謀生不易,何藩於是轉向藝術「三級」之作,也以此成了名。這樣一來,今天很多人不知道,何藩點只「三級」咁簡單?
幾年前,余英時指責香港沒有文化。一位朋友以此而問我的意見,我的回應是:「余教授沒有看過何藩的攝影作品吧。」是的,香港不僅大有文化,且自成一家,而在這「獨特文化」的貢獻者中,何藩是一個重要人物。
我從拿起相機的第一天起,就欣賞何藩的作品。但我認為他是個攝影天才卻是多年後的事:在外國生活二十五年,看過眾多世界大名家作品,我才意識到何藩的天分非同小可。如果他不是在香港長大,而是在美國搞攝影創作,那麼他聲名遠播是可以肯定的。我認為以街頭巷尾之作論英雄,何藩當年的攝影天分前無古人,而據我所知,到今天還是後無來者的。
試舉一些例子吧。一「幅」很高的白牆,牆腳下有一個穿黑衣的女人站著,黑房放大時將畫面對角地加上一半陰影,就獲得國際獎章無數。一個警察站在「台」上指揮交通,行人不少,(黑房)放大時把相紙傾斜,把人物的影子拉長,就增加了十字街頭的忙碌感。一個樹林上群鳥低飛,放大時把相紙垂直,群鳥變得好像真的在飛行。
說上述的例子是取巧,是對的,但只有何藩才可以想得出來。通過「黑房工作」取巧的攝影家數之不盡,但要巧得恰當才能增加畫面的感染力,不能亂取其「巧」也。要形容一個女人的辮子很長,何藩把畫面裁得高而窄;要形容一張橫放的長椅,他把畫面裁得「矮」而寬。高比闊大三倍,或闊比高大三倍的畫面,在今天的新潮藝術中頗盛行。然而很多人不知道,這些「高矮」法門是何藩遠在一九五六年時始創的。
其實在攝影上,何藩不取巧的作品也別開生面,令人歎為觀止。我還記得他曾送我一幀名為《日暮途遠》的作品。畫面是香港西環的海旁,堤岸轉角,一輛三輪車在右下角駛出畫面去。這幀作品違反了構圖的黃金定律,但越看越耐人尋味,越看越覺得舒暢。主要原因是,在夕陽殘照的氣氛下,堤岸與海水的交界處有一線閃著銀光的白浪,把觀者的目光從三輪車的背後「帶」回畫面中去。
我回港任職十年了。在這十年間,何藩與我咫尺天涯,沒有舊的機會。我幾次在文章上提到他,而想不到他竟然是我的長期讀者,真的咫尺天涯也。更想不到的是,三十五年,得來全不費功夫,無意之間我就那樣再見到他。一下子大家都覺有很多話要說,於是就說個不休。往事如煙,時光不再,彼此的頭髮都變得白的多、黑的少,老了。
稼軒寫道:「白髮空垂三千丈,一笑人間萬事,問何物能令公喜?」令我喜歡的是再見到何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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