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慚愧,我沒有在小學或中學畢過業,雖然在大學畢業過三次:學士、碩士、博士。對考試我算是老手了。又因為在中、小學時留級留得多,我考試的次數超人一等。人家考一次,我要考三次!
那時,我要不是覺得老師胡說八道,就是覺得上課悶得怕人。為了好奇而發問,被罰企或「留堂」是慣例;我於是魂遊四方,好些時逃學不上課,兩次被逐出校門。因為十試八不中,對考試大有懼怕之心。這是第一情。
二十一歲到加拿大補修課程,兩年後到美國讀大學,求學環境與香港的截然不同。在課堂坐著,可以不舉手而大聲發問。教授大聲回答:「問得好,你叫什麼名字呀?」就是這樣簡單,我就認真地讀起書來了。
考試永遠都是無聊的事。但當年在加大,學生是可以作英雄的。中期試(通常一科三個)後發還試卷前,教授喜歡在課堂上公佈成績最好的前幾名學生。這樣容易做英雄,不考個第一才怪。
記得有一次,大名鼎鼎的經濟歷史教授W. Scoville正要公佈英雄榜之際,我就先站起來,準備舉起雙手,向四周的同學打個招呼。殊不知第一名不是我,同學倒彩之聲震耳欲聾,使教授喜上眉梢。在那段英雄日子中,我渴望考試,因為有機會作英雄。此喜也,是第二情。
後來進了研究院,雖然成績好,但自覺所知不多,而考試越來越無聊,覺得沉悶之極。事實上,研究院只有數十個學生,教授們見我在課堂上問得奇,答得怪,考試時答錯了也分上留情。我於是專心讀書,但可沒有為考試而讀的。學問於是有點看頭。
很不幸,試還是要考的。四個博士試,同學們大都分兩年考;我但求了事,選在五天內考完。一位教授說我發神經,我的響應,是考試與學問無關,草草了事,作研究寫論文才有意思。
四科博士試三科一,一科二,早些時我可能感到失望,但既然覺得考試無聊、沉悶,成績怎樣就怎樣。這是第三情。
考完第四個博士試,我對自己說:那是我今生最後一試,謝天謝地,此後我再不用考試了。這個想法,只對了三十六年。
七個月前,我答應肥佬重出江湖,在《壹週刊》再寫專欄。事前我可不知道,《壹週刊》發明了一項新玩意:每期讓讀者在計算機上選「最受歡迎」的文章。寫了幾期我才知道這玩意,就覺得中了計。讀者選擇排列,不是考試是什麼?二十九年前我已是正教授,今天怎還可以被考的?
重出格子江湖,最初的幾篇當然寫得較好,但成績平平,顯然是因為封筆兩年多,與讀者隔離得太久了。跟著而來的排名,大有起色,彷彿大學當年。然而,人老了,英雄意氣少年事。問題是,我要跟阿康過癮一下,要他知道我還是寶刀未老。
我於是想出如下的主意:創出一項不容易被打破的《壹週刊》紀錄,立此存照。我想,要是我能一連五期排名第一,雖是無聊,卻也過癮。但五連冠談何容易,戰略是需要的。
我採用的第一個戰略,是集中五篇自己認為是可以的文章,連貫地刊出。殊不知頭三篇雖得第一,其餘兩篇卻排第二。時運不齊,阿康開心之極,哈哈大笑!
捲土重來,採用第二個戰略。見千禧將至,我決定以千年回顧為題而寫五篇相連的文章,要是寫得好,連貫地勝出五次比較容易。題目起得好:《驚回首,感慨話千年!》。但細想之下,這題目我只能寫四篇——刻意地拖長來寫,可能全軍盡墨。我又想,要是四篇《驚回首》的前一篇或後一篇得個第一,五連冠就大有可為。
四篇《驚回首》寫得很用心,發稿後就去美國與孩子們度聖誕及千禧。到美後不久,知道《驚回首》之前一篇得個第一(之後一篇也是),就認為阿康非中計不可。殊不知人算不如天算:《驚回首》的一、二得第一,是人算;但三、四(四寫得最好)三甲不入,卻是天算了。
《壹週刊》的讀者像我一樣,很有點無厘頭,不容易捉摸。五連冠兩試不成,不再試了。想不到,在這兩試的過程中,我無意間創了一項比五連冠更難破的《壹週刊》紀錄。且聽我道來。
《驚回首》的前一期,我第一,有第二,但例外地沒有第三。阿康傳真給我時揮筆大書:「這期竟然沒有第三,擺明是做馬!」我想,暗地裡要朋友投自己一票容易(雖然我付不起掩口費),但要不認識的讀者不投他人一票,卻不可能。我立刻傳真回應,說:「不久的將來,只有一個第一,其它什麼也沒有!」
果然,跟著而來的《驚回首》第一篇,排第一,沒有其它名次!這個怪現象的唯一解釋,是在千年大暇中讀者大都懶得去按計算機。越少人投票,單「一」上榜的機會越大。
天意也,我卻之不恭!我想,單「一」上榜這個《壹週刊》紀錄,後之來者充其量只可以打個平手,但永不能破。我又想,阿康若要平這個紀錄,他要等一千年才有機會!我不由得哈哈大笑,感到過癮之至。這是我考試的第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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