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六年,麻省理工學院的經濟學教授度瑪(E. Domar)對我說:「如果面對死刑審判,我會選米爾頓'佛利民(Milton Friedman)為我辯護。」佛利民是芝大的人,不是律師,而當年芝大與麻省兩個學派是死對頭,但度瑪還是那樣說,可見如日方中的米爾頓的辯才知名天下。
一九八二年我回港任職,遇到同事陳坤耀。談起佛利民,Eddie說他聽說佛氏強詞奪理,不肯認錯。不少人是那樣看,但這些人不熟識米爾頓。我是熟識的,很熟,因而知道外人有誤解。不習慣米爾頓的人與他辯論,三幾句下來就被殺得遍體鱗傷,敗下陣來,回家後數天可能發覺該辯論其實自己沒有錯,輸得不明不白,於是懷恨在心。
佛氏的最佳拍檔史德拉曾經對我說:「米爾頓的辯才只有一個缺點。他太快,太清楚,聽者不容易相信,因而缺少了說服力。」我是深知米爾頓的。這個人不好勝,更不強詞奪理,論事客觀。跟他辯論,他細心聽你的,快得離奇,你沒有說完一句他就知道你要說的第二句,你沒有說完第二句他就開聲修改了你要在第六句說的。
是的,不少人認為米爾頓不肯認錯,其實是因為他認錯認得快,聽者不知道。我是知道的。米爾頓的認錯方法自成一家。跟他辯論,認為你的觀點或推理比他的好,他就立刻站在你那邊,替你修改一下,然後繼續下去。這是認了錯,雖然你不知道,而另一方面,他把你的較佳觀點佔為己有。你不知道,傻頭傻腦地要與他不同,就被逼至非輸不可。認錯認得快的人是不容易在對答的辯論中敗下來的。
我們可從佛利民的戰無不勝的辯論而體會到他的思考方法。任何觀點細心聆聽,認為比他好的立刻保留,不好的淘汰,轉來轉去,找到去路就直推下去。
米爾頓的思考客觀,但他對理論的重點拿得很準,緊握不放,任何與這些重點有分離的,他立刻淘汰。千錘百煉而後得的重點,他是寸步不移的。任何問題他都拿有關的重點考慮,加上變化,尋求去路。轉得快,推得也快,使不慣見的人有神出鬼沒之感。
無論是歷史的經驗,統計的推斷,理論的邏輯,米爾頓都有頂級的根底。然而,他推理思考時所用的理論與技術非常淺。跟他研討或辯論,我從來沒有見過他用上本科生一年級之上的經濟學。他發表的文章可能用上高技巧,深入推斷,但思想時永遠是環繞幾個本科生應該知道的基礎,以普通常識加上變化。所有問題先向淺中求,得到了答案,下筆時才加上技術表達出來。
上述的思考方法可以很快,不知就裡的人看來好像玩弄魔術,不容易相信。從米爾頓那裡學得一小點,正如跟一個魔術大師作過兩個月徒弟,我也可以想得很快,外人看來也不容易相信。
記住,基礎要千錘百煉,重點要拿得準,不放,其他凡事客觀,技術要懂大概,然後轉來轉去,以普通常識向淺中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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