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看電視,因為不喜歡電視上的節目。為什麼我不喜歡電視上的節目呢?因為市場的需求與我的品味(需求)不同。很少讀報章,認為報道不盡不實。為什麼報道不實呢?因為市場的需求,不實的報道較為好看。因為讀者不知道是不實嗎?有些讀者可能不知道,但一般是知道的。
你去買傢具,覺得難看。為什麼傢具會造得你認為是難看呢?告訴你吧,是市場的需求。服裝也如是。名師設計的,美麗的女孩子穿上了,我可能會想,怎會有這樣難看的衣服?也是市場的需求。據說有些名師,其設計可以影響市場的品味。是否真的可以影響市場我不肯定,因為設計出新花款總有些顧客喜歡嘗試新的,而新的設計好,適應市場需求,就大行其道。這後者其實不是設計師影響市場,而是新設計適合市場的品味。
每個人各有各的品味,各有各的喜好與厭惡。一個人走進一家店子購物,可能想:這麼難看,怎可以製造成這個樣子的。有些人比較苛求:這不是,那不對。有些人比較隨便,過得去就算了。除了一些小物品,例如購買墨水筆,我不認為自己是苛求的,但有時很執著。
一般而言,我喜歡簡單的設計。第一我怕眼花:除非是好藝術,複雜的、古靈精怪的設計我一律不要。第二怕麻煩:買什麼機呀之類,凡是要學、要記才懂得用的,我不喜歡,雖然簡單的市場往往沒有供應。我說自己不苛求,但執著。苛求與執著可以是同一回事。為自己辯護,我或者可以說一般的苛求是求多,而自己的執著是求少。
無論我怎樣不喜歡,甚或討厭,我不能否認市場的需求一般是公正的。個人何物,要賺錢的市場怎可以對我這個小人物青眼有加,專為我而設計產品呢?自己找不到適意的,只可埋怨上蒼做錯了事,把我的品味生得比較特別吧了。永遠不會說自己的品味比別人的好。但有時見到一些不堪入目的產品,我會想,這樣的產品肯定有需求,但為什麼上蒼會做出有那樣品味的人來了?
從小喜歡集中於玩藝的研究,長大了集中於藝術的欣賞與學術的思考,喜歡搞什麼研究創作的,我不能分身到其他事項上去。創作,不管是好是壞,總是給我有點難以形容的滿足感。這樣的人,如果要學、要研究才能欣賞物品,是過於苛求了。
好些朋友對紅酒有研究,請我喝,我只求可以入口,浪費了他們的好意。事實上,我佩服懂得享受的人。但享受也要講研究,要花時間心機。你問我為什麼喜歡莫札特的音樂,我的回應是好聽,不需要學。問我為什麼不常聽巴哈,我的回應是要有點研究才能真的欣賞,所以少聽。
對物品有研究,知得多了,懂得享受,品味是改變了。但我認為不是真的改變了一個人天生下來的品味。天生的品味可能沒有變,只是知得多一點而改變了對物品的需求。
在經濟學上我作過一項小貢獻,那就是假設每個人的品味永遠不變。在這假設下,需求的變動是因為知識或其他有轍可循的因素變動而變動,不是因為品味之變而變。這個品味不變的假設可能比小貢獻大一點,因為以品味變來解釋行為是空空如也,半點用場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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