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分三卷的《經濟解釋》是在有困擾的日子中寫成的。有難以形容的衝動要寫,而能在兩年內完工,主要是《蘋果日報》。一項龐大的思想工程,如果沒有每星期交出三千字的承諾,可能永遠寫不完。
心底裡有幾句話。寫到中途,黎智英說太深,希望我早日完稿。好些朋友也說太深。然而,草草了事、或半途收筆,我怎樣也不同意。有幾次我真的太累,不能繼續下去,希望能斷稿兩三個星期。但恐怕一停下來,《蘋果》給我腰斬。後來黎老弟說不會腰斬,使我安心,但我還是怕斷稿會給《蘋果》麻煩,堅持不斷。
完工後,《蘋果》的有關編輯說《經濟解釋》是讀者評價最高的,而跟著國內的迴響,把該書捧到天上去。這些使我覺得沒有辜負《蘋果》的篇幅。不容易有三十多萬字的學術分析連載在大眾化的報章上,從來沒有,以後也不會有吧。但如果不是這樣連載而又知道很多讀者(尤其是國內)追讀,《經濟解釋》不可能兩年完工。
動筆前考慮清楚了。我要寫一本有概括性的經濟學的書,而如果不能勝於前人就不應該寫。另一方面,清楚明白,我沒有資格寫一本勝於前人的經濟巨著:史密斯、李嘉圖、米爾、馬歇爾等大師的巨著,雖然容易找到不同意的地方,我五體投地,不敢言勝。但我想,我可以在某方面寫有概括性的勝於前人。
這就帶來自己要劃定的概括範圍,不能太窄,也不能太廣。如下三點是動筆前決定了的。其一,集中於解釋現象。任何對解釋現象可以不用的工具都撇開了,而福利經濟更是不談。其二,現象的概括,我沒有佛利民等人對貨幣及有關現象的操縱,也沒有史德拉等人對工商業資料的操縱。我的專長是街頭巷尾的現象。這方面我下了三十多年的功夫,知得比他們多,而街頭巷尾的好處,是現象變化多。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微不足道的現象的證實成本低,可以小應用到大那邊去,而又因為小現象、小觀察多得很,印證理論或假說可以容易地來去縱橫。
其三,經過數十年對經濟理論的勤修,認為有解釋用場的理論要盡量簡化,於是簡化了數十年。《經濟解釋》動筆前我簡化後剩下來的只有一招:需求定律。是的,只有一條向右下傾斜的需求曲線。
一九九八年,我說經濟理論只有三招:需求定律、局限下爭取極大化、成本是最高代價。一九九九年,我說成本就是局限,所以第三招可以省去。二○○○年,我認為所有局限都可以看為一種價,所以第二招也可以省去。只有需求定律不可或缺,雖然為了利便分析我以兩招下筆。
下筆前我反覆推敲經濟理論的全面要點。經過三十多年的日思夜想,哪些理念可棄,哪些要留,胸有成竹,自覺可以用作解釋行為的理論,大致融會貫通。
困難的地方只有一處。那就是生產成本的規律與分析。傳統的長、短線的供應曲線技術漂亮,但言不成理,而產出函數可用於數字資料的處理,但對解釋行為派不上用場。老師艾智仁五十年前就認為傳統的生產成本分析有問題,但他的建議卻畫不出一條成本曲線來。最大的麻煩還是高斯與德姆塞茨等關心的自然專利的問題。這問題到了我的手上,增加了嚴重性。產量增加而平均成本不斷下降的情況,會有壟斷的出現,不會有競爭。然而,街頭巷尾所見,或工廠的考查,都顯示著產量增平均成本不斷下降,但競爭激烈。這些證據不僅含意著傳統的成本曲線一無是處,而更重要的是傳統的競爭與壟斷的分析要從頭做起。
我為生產成本的規律與處理,食不知味凡數月。後來得到一家印刷商提供了精確的成本數據,跟著自己修改了早被遺棄了的上頭成本,以租值的理念重新闡釋。這些加起來使我得到滿意的生產成本的規律,順理成章,市場的壟斷與競爭的分析就有了一個新面貌。
是的,書分三卷的《經濟解釋》有很多與眾不同的地方。主要是一、為了簡化與專於解釋我清除了不少理論廢物。二、多年來得到師友的啟發,知道傳統理論的弱點,大事修改。搞通了生產成本之後,餘下的自己有信心,所以三卷寫來前後一貫。
外國及香港的經濟學者的評價會怎樣要好些年後才知道,因為我所說的與他們熟知的是兩回事,雖然我認為自己的分析只是傳統加上修改、變化、重新組合。我今天重視的首要是國內讀者的迴響。春江水暖鴨先知,國內的讀者讀譯本,大都是歷來的經典之作,成見較少,而他們又肯投資時間去讀我的《經濟解釋》。
只過了四個月,國內有兩個一般性的迴響,都很意外。其一是他們認為《經濟解釋》在理論上有完整的架構。說是意外,因為下筆時從來沒有想過架構這個問題。我只是拿著幾個重點下筆,但求前後貫通,沒有矛盾。史密斯的巨著是有架構的,非常好。李嘉圖也有,但太複雜。米爾的架構不明確。馬歇爾的架構最清楚,同不同意也是我的典範。
馬歇爾之後,分類專著的作品盛行,要不是不夠概括而不論架構,就是環繞著馬氏的而多加數學方程式,尤其是把一般均衡的模式加進去。馬歇爾劃定下來的架構不容易被取代。如果說《經濟解釋》有完整架構,那也是從馬歇爾演變出來的。有三點不同。一、架構的骨幹比較簡單:廢除了馬氏的長、短線,而均衡與不均衡用上新的闡釋。二、理念拿得比較準:馬氏的成本與租值理念是拿不準的,而「量」的理解也不夠深入。三、局限條件大幅增加:產權與交易費用等局限馬氏是沒有處理的。我認為這些是改進,但沒有馬氏的架構就不可能有《經濟解釋》。
第二個意外的迴響,是國內的讀者認為《經濟解釋》提供了一個新的範式(paradigm)。如果我這套書真的是有新範式的話,那就是來自高斯、艾智仁、德姆塞茨、史德拉、佛利民、赫舒拉發等人的啟發了。
這範式其實很簡單,只有兩點。一、把所有複雜理論簡化為一條需求定律,然後以自己所能把這定律的含意與變化推到盡。二、大量加進產權與交易費用等局限條件,試行有系統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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