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初期我讀過很多書,當然包括他家的文章了。六十年代後期也頻頻走進圖書館,但主要是看資料,少讀論著。一九六九年起,我差不多完全不讀他家之作。間有評審學報文章,過了幾年只同意評審我認為可能是重要的,但後來連評審也謝絕了。數據與文件資料七十年代我看過很多,但八十年代起我用的資料主要是自己的觀察。
這個數十年不讀書的行為,不是懶得讀,而是刻意不讀。惹來不少非議。但批評的人忽略了我曾經讀過很多很多書,也從來沒有叫後學的不讀。我認為一個學者有讀書的時候,有思想的時候,而如果要獨自思考,最好是不讀他人的有關論著。這是戰略。
上期在這裡發表《覆小凱》,其中提到如下的往事。我想出佃農理論之前沒有參考前人的有關分析。當時不是刻意不參考,而是不知道有前人分析過佃農分成。我的佃農理論只一個晚上就想了出來,完整的。跟著多花兩天反覆審查,找不到錯處。其後知道前人的分析截然不同,就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追尋前人之見與鑒別不同之處,衡量誰對誰錯,而錯的究竟錯在哪裡。
真的,如果當時先讀前人的佃農分析,有九成機會我會跟著他們錯下去。馬歇爾把他之前的百多年的、起自史密斯的佃農無效率傳統,以幾何分析證明了出來。不容易看得出馬歇爾錯在哪裡。如果我當年想不出三十八年後的今天還被一般學者認為是正確的佃農理論,合約理論與公司理論多半不會有今天的規模。
問題是,如果我的佃農理論沒有出現,要等多久才會給他人想出來呢?很難說。我的理論不湛深,而D. Gale Johnson及一些前輩早就覺得傳統的理論有問題,只是找不到錯在哪裡。史密斯的傳統與馬歇爾的分析有說服力,而書本又說佃農與地主一般是五五分成,沒有變化。我的理論肯定分成率是有變化的,而為了這肯定不斷找尋,得到的證據是分成率變化很大:中國一九三二年的地主分成率是由最低的百分之二十九到最高的百分之六十九。
不管怎樣說,一個學者是滄海一粟。如果我只是創立了佃農理論,沒有其它,也算是作出了足以對子孫們說說的貢獻。這貢獻來得不難,但要碰巧,而此碰也,主要是碰著我當時沒有讀過前人的有關之說。所以起碼在一個例子上,不讀書是正著。
因為佃農理論而導致的合約選擇分析,算是同組吧。我第二項比較重要的貢獻是推翻了當時盛行的界外效應(externality)理論。有關這話題的文章,六十年代初期我讀過很多。愈讀愈糊塗,所以當一九六九寫此題時,有佃農理論的經驗可鑒,刻意地不再讀。這一回,讀與不讀的分別不大,因為傳統的論著大部分胡說八道,不像馬歇爾的佃農分析那樣「明顯」地對。胡說八道的讀物有一個好處:不會誤導。
跟著寫中國婚姻要找資料,然後靠自己的想像力,前人怎樣說不需要管。《蜜蜂的神話》,因為事實與米德所說完全兩樣,只花了個多月搜集資料,然後瀟灑一番。是彫蟲小技,可以傳世是意外的收穫了。我用了長時日調查香港的租金管制,然後花了一年多寫出自己認為重要的《價格管制理論》,也是刻意地不讀他家之說的。想不到,這篇巴賽爾及幾位朋友認為是數十年一見的作品,今天彷彿石沉大海。
一九八二年初動筆寫今天好些人認為是我貢獻最大的《公司的合約性質》,寫前只重讀高斯一九三七年發表的《公司的性質》。其它的有關文獻我六十年代讀過,之後出現的我翻兩翻,不敢真的讀。至於後來我發表的比較稱意的《新制度經濟學》與《交易費用的範疇》,也是不參考他家論著的作品了。二○○○年以中文動筆寫書分三卷的《經濟解釋》,綜合自己平生所學,更是刻意地完全不參考什麼。
書是不能不讀的。要讀多少呢?要讀很多。這是肯定的。問題有二:一、應不應該不斷地讀下去;二、在嘗試一個新項目時,除了資料,要不要先參考他家之說。我自己的選擇,是有讀書的時候,有獨自思想的時候,不應該不斷地讀下去。於今回顧,這選擇是對的。但寫新題材,要不要先拜讀他家有關之說呢?這比較困難衡量,因為我闖過一次禍。那是我寫《蜜蜂的神話》時,寫了另一篇關於界外效應的文章,是副產品。巴賽爾認為這副產品比《蜜蜂》一文更重要。闖禍是因為完稿後,一位同事說文內的一個精彩重點,有前人說過!怎麼可能呢?我立刻找到前人之作,重點果然一樣!這是不容易遇到的不幸機會了。結果是我的文稿擱置下來,沒有發表。不久前找到該文稿,出版英語文章結集時會放進去,以前言說明與前人巧合的不幸。
學術研究是不容易的工作,要有創意更困難,而在這困難中要得到重要的創新貢獻,簡直難於上青天。雖然我喜歡誇誇其談,但內心深處知道學問是茫茫大海,多我一個不多,少我一個不少,根本無足輕重。在這樣的情況下,怎樣蠢我也知道,搞學術的重點是為興趣,要傳世就一定要博幾手。既然自己不重要,博中了可能重要起來。這擺明是無本生意,非做不可的。
朋友,你要不要在學術研究上博一手呢?如果要的話,你要想想自己的讀書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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