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星期前《東週刊》把區區在下登上封面,伴著一位女士,說是我的太太。內文炒舊料,造新聞。調查出錯不會錯那麼多,更不會錯得那樣神奇,擺明是刻意發明的故事了。知情的朋友無不嘖嘖稱奇。是誹謗嗎?幾位律師朋友說毫無疑問。是有趣的問題:為什麼《東周》明知故犯呢?
幾個月前一位資深辦報的朋友打趣說,香港某些刊物,報道只有姓名真,其它句句假。這次《東周》破了紀錄,姓名也不真,把我的太太換了一個。我的太太根本不在深圳。她請一位女士替我清理雜物、文稿等。這位女士也上了封面,打電話向我道歉。我問:「道什麼歉呀?」響應道:「那天沒有打扮,不好看。」
亂造新聞的《東周》記者是個女人,三月二十一日與我太太通電話時說自己的名字是陳明慧。四個小時後,一位姓陳的女記者給我的一位朋友電話,拿料,朋友問怎樣知道他的電話,陳女記者說是我的太太提供的。這是說謊。早兩個小時,與我有關的西岸國際大廈十一樓有一男一女「拜訪」,鬼鬼祟祟的。男的偷拍攝,被發現,二者向走火後樓梯飛奔。跌他們不死,女的竟然再上十一樓,被質詢,這女人說是張教授的學生,要找張教授。這是招搖撞騙,律師說可能是刑事了。
如果上述三個女人是三位一體的陳明慧,那麼真可憐,這個女人要朝朝倣傚上帝創造天地,晚晚照著鏡子練習說謊。我想,這樣的生涯怎可以活下去呢?搵食真的是那樣艱難嗎?難道這些行為就是香港特產的傳媒文化了?
這件不幸的事引起好些朋友的關心,問及美國的稅務官司發展如何。這裡可以說的是官司正在進行中。一位香港律師朋友在網上找到該案:Steven N. S. Cheung, Inc. v. USA, C04-2050, Western District of Washington, Seattle Division。又是有趣的問題:《東周》怎會完全不知道呢?難道他們跑到西雅圖去是為了旅遊嗎?
我沒有跟進這官司:處理的說我幫不到忙,於是懶得管。年多前還多知一點,其後我的感受是:關心的不想我的創作受到干擾。曾經問一位知道案情發展的,他說:「哈、哈、哈!你的文章寫得好,寫你的好文章吧。」可能是太太的安排,因為她知道在整理作品這重要事項上我還要作最後的衝刺。
六十九歲了,雖然覺得智力還沒有退化,但太太和我心知肚明,近於頂峰的思維來日無多。還有那麼多的要做,她要讓我心氣和平地完成自己認為可以做到的。一個月前飛深圳,單人匹馬,為的是要在一個星期內處理三本書。兩本是加厚了的攝影集,處理電分與打稿的在深圳,其中一本名為《光的藝術》的,是自己在一門藝術上可以做到的盡頭,出書總要出得好一點。自己題書法題了一整天,十二個題目花了百多張宣紙。
第三本最頭痛,還要多搞幾個月。那是我說過幾次要整理的英語文章結集。九十四歲的高斯同意為這本結集寫引言。他看完了幾個月前我寄給他的所有文章,最近來信說:「毫無疑問,這本結集有極端的教導性,是巨大的成就。」老人總是喜歡說些鼓勵後輩的話,但高斯可能忘記了我也是個老人家。如果高斯真的能在他答應了的七月交引言,該結集會在十月出版。還考慮邀請諾斯寫個後記,來一個老人大集會。巴賽爾呢?他曾經說我要他寫什麼都可以,但大半年前他病重,今天正在康復。是那麼多年的深交,我想把這本結集獻給他,不便請他寫什麼。
想不到,因為少寫英語文章而被行內的朋友罵了數十年,這本結集(《佃農理論》一書與石油合約研究之外的英語文章),單是內文長逾六百五十頁,加上扉頁、留空、分組、索引、引言、後記,以及自己的序言,恐怕厚達八百頁了。
看官須知,今天的英語文章結集,一般是把學報發表的原文掃瞄,不需要重打或校對,方便得很。但這樣處理篇篇格式不同,大有百鳥歸巢之態。我的結集是自己送給自己的禮物,要欣賞一下自己,於是重新打字、校對,排版多番研究,腳注按頁分配,索引似模似樣——這些加起來是巨大的工程了。
曾經在《蘋果日報》連載的書分三卷的《經濟解釋》,識者說是我最重要的論著,要求翻成英文。那是更巨大的工程了。翻譯比寫原文難,就是有好助手,翻得好總要一兩年的功夫,而且不是容易提得起勁去做的工作。
最費思量還是中國經濟發展的分析。毫無幻想可以影響什麼,只是認為有意思,應該做。這裡有一個外人不知道的困難。中國還在改革,還是不斷地演變。在這情況下,不管你是何方神聖,你不可能只看中國的一個片段或一剎那而理解發生著什麼事。你要先花一兩年時間跟著中國的演進走,直至感受到其演變的脈搏與你腦中的脈搏一起跳,才能體會神州大地發生著什麼事。
八十年代初期我跟得緊,掌握著改革脈搏的旋律,寫下了《中國的前途》與《再論中國》二書內的文章,今天重讀還感到滿意。到了九十年代,有幾年跟不緊,失去了脈搏的聯繫,分析中國經濟的水平就明顯地下降了。三年多前我再次跟進,兩年來又再掌握著脈搏的聯繫,寫出來的又再有起色。不是說沒有錯,而是思維與中國的演進有著和諧的旋律。
我還要不要繼續跟下去呢?還是協助翻譯自己的書?難於取捨。一旦中斷了跟進,要重溫舊脈不容易,而人老了,再沒有精力與時間。
二十多年來,中語文章寫了近千篇,其代價大約是十篇可以傳世的英語文章。是否值得見仁見智。高斯認為值得;諾斯不以為然。如果時光倒流二十五年,讓我選擇,我不知道會選哪一邊。
可以告慰的,是年多來為了攝影在國內到處跑,知道不少青年讀過我的文章。如果他們能因此學得一點思考的方法,我是沒有什麼值得遺憾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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