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的媳婦在醫科外科考試前夕,老外宴請老外,後者是從英國聘來的院長監考史密斯,於是瓜田李下,涉「行賄」,報章輿論吵了起來。我是過來人,曾經多年在學術與考試上有過很大的權力,行規如何知得清楚,可以說幾句。
先說一個故事。我的兒子作本科生時,要讓父親開心一下,在華盛頓大學選修一科特別處理的經濟學,老師是我的舊同事E. Silberberg,是名家。兒子中期試考個「C」,劣績也。終期大考後,與我通電話,對我說試題與自己的答案。我說:「你的答案都不對,但很精彩,總成績會拿『A』!」後來兒子獲的是四點零,滿分,A加也。一年後遇到Silberberg,談到兒子求學的事,問他是否因為我的關係而給兒子滿分。他嚴肅起來,說:「你的兒子是我教過的最好的學生。」一時間我覺得自己小看了這位舊同事,耿耿於懷久之。
在美國教書時,教授有權推薦學生入學,成績可以差一點,不能差很多。這是行規。回到港大作講座教授,我沒有這種的權力,不苟同,因為學生多幾個不多,少幾個不少,而中學成績不大可靠,作教授的免不了有這種外間要求的麻煩,校方將就一下可以減少頭痛。
在港大任職時,好幾次學生的家長送禮,如名貴的墨水筆。推不掉,就將禮物送到校長室去,讓他們處理。我會因而「優」待家長送禮的學生嗎?作白日夢,任何人這樣想是侮辱了我!
曾經在香港作了多年什麼高考的主考,出試題或研討試題,每年參與的中學老師不少,年年不同,加起來逾百人了。從來沒有出現過洩漏試題,可見老師們都尊重自己。
我數次為香港考試局(今天改了名稱)的一些規定發脾氣,例如在某課題上發表過文章的不能為這課題出題目。發表過文章,算是專家,怎可以不讓專家表演一下呢?如果一個出公考試題的人有作弊的傾向,不管學問如何,不能用。讀書考試這回事,無信不立。
回頭說曾蔭權宴請的監考史密斯院長,應該是我在港大時需要聘請的External Examiner了。此君不可能作弊,或對某考生偏心,因為審核試卷時,他不會知道是哪位學生的試卷,更不可能那樣蠢,對任何人提供某學生的名字。另一方面,你說聖誕權怎樣怎樣我不跟你計較,但這個人不蠢,宴請史密斯,他不會明知偷雞唔到而去蝕把米。可憐史密斯,高高在上的醫科學者,無端端中了瓜田李下之計。這可見香港的傳媒對西方的學術傳統與港大的考試嚴格規例知得不多。
一時間我想起好幾年前我在昆明參觀某大學的還保存得很好的明、清之間的科舉試場。招呼先生解釋說,科舉試,考生被關進小房間考幾天,大解小解不准離開。我又想起好幾年前到國內某大學講話,適逢大考,招呼的先生說,改試卷的教授被關進一所大樓的一層中,試卷沒有改完不准離開。我於是想,科舉作弊的傳統,國內竟然驅之不去,學術要追上西方談何容易。
英國的學術傳統了不起。那是個出現過牛頓、莎士比亞、阿當斯密、達爾文等高人的國家。香港的傳媒要怎樣吵聖誕權宴客是一回事——鬼叫他要去做特首——但我認為英國的學術傳統是應該受到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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