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4, 2006

第二階段的工業發展

這兩三年,老外頻頻說中國的經濟發展是歷史奇跡,何其後知後覺也?十多年前我就這樣說。老外聰明,只是遠看廬山,見不到滿山小樹萌芽。想當年,珠江三角洲一帶雖然發展神速,但工業區亂七八糟,烏煙瘴氣,外人看不入眼。鄧小平一九九二南下後,蘇浙一帶廢除了多種牌照約束,拚命招徠,長江三角洲才殺出重圍。

如果中國的改革發展是歷史奇跡,那麼無可置疑,長三角是奇跡中的奇跡了。十三年前我說二十五年後長三角會是歷史上最繁盛的工商業中心,今天還沒有到位,但庶乎近焉。老外今天看神州,嘖嘖稱奇,是給長三角揚之以威,示之以勢,嚇破了膽,於是頻呼競爭不公,施壓人民幣升值。

其實也算不公:地球沒有出現過那樣吃得苦而又是那麼多的勞動人口。九十年代中期,世界百分之十七的建築起重機集中於上海,讓該市在五年內建成香港需要五十年才建好的商業樓宇,過重,市下沉,政府要大幅減少建築容積率。通縮襲市,樓價暴跌,建築工人凌晨操作依舊。

近於從零開始,長三角超越珠三角只用了八年,其間有嚴峻的宏觀調控與通縮。以昆山為例,九七年要投資一百萬美元才可以十萬零五千元人民幣購買一畝工業用地,購買多少沒有約束。二○○○年是五萬一畝,投資多少不論。去年是二十萬一畝,約束是投資二十五萬美元才可買一畝。這些規限或約束變化多,下文可見,主要是地區競爭的結果。三千多家台商雲集昆山,爆滿,前前後後大約十年。

說到美輪美奐,蘇州工業園冠於神州,可能冠於地球。這裡的特色是世界名牌雲集,工業用地聽說賣清光,目前有建築物的只佔小部分,幾年後全建好會是現象了。近幾年無錫上升得比蘇州還要快。杭州是年輕工商業家的聚腳地,認識不少,皆一時俊秀。義烏、溫州等的崛起皆天方夜譚,不用我介紹了。

究竟發生了些什麼事?幣值穩定當然重要,但長三角飆升的頭十年,有一半時間面對嚴重通縮。進入世貿有助,但那只是近幾年的事。說向外資獻慇勤,那當然,但其它國家也懂得做。沒有眾多工會的左右重要,但不一定足以抵消遠比香港昔日工業起飛時為多的管製法例,以及貪污帶來的手續麻煩。發生了些什麼事?產權結構的基本改革在八十年代的第一階段改了,為什麼九十年代的第二階段會繼續飆升呢?

我的答案有兩方面。其一是周燕同學給我翻閱的十多份中外合資合約。說是合資,其實是註冊商標、發明專利與商業秘密的租用合約。看官須知,這些專利的傳統租用合約很難監管,因為產出數量難以鑒證,使用費(royalties)往往得個「講」字,而商業秘密是一去不返的。以合資合約處理商標與科技知識的租用,容許擁有這些「無形」資產的機構委任董事與其它行政人員在產出現場監管,大幅減少甚至杜絕欺騙行為。

我見到的中外合資合約,一律有詳盡的商標與專利使用費的羅列,而這些是「相金先惠」,有沒有利潤,凡有產出外資就先收取,有時寫明外地的銀行戶口號碼,匯出沒有管制。羅列著的凡有產出就要支付使用費的項目有時長達幾頁紙,是合資合約的一部分,中方協助產出的責任有說明,而令人矚目的是中方要負責減低中國的稅。有利潤當然按股權分配,但那是外資抽取使用費之後才算。

個人認為以合資合約替代商標與專利租用合約是中國的發明,因為其中條文的設計一般反映著怎樣合法地避去政府的管製法例。當時外資在中國獨資是不容許的,要與中方合資從事,但上述的合資合約顯然受到歡迎,因為後來可以獨資了,約滿後或新入門的外資,往往可獨不獨。

第二方面,上述的合資合約,與其它在外地不會見到的合約安排,顯然是從我屢次提及的激烈地區競爭衍生出來的。事實上,地區之間的激烈競爭,也是起於一套外地見不到的合約安排。換言之,整個中國的工業制度架構,是一套合約安排的組合,撇開沙石妙絕天下。要深入理解,讀者要參考我一九六九發表的《佃農理論》與一九八三發表的《公司的合約本質》。沒有作過這些研究,我不會在中國的地區調查中恍然而悟。

想當年,北京把權力下放,起筆時下頭沒有資產權利可言。毛主席當年廢除私產做得徹底,就是工人的勞力也由國家支配。從資產權利的角度看,下頭一片空白,把權利放下去,只要順流而下,避過礁石,達到一個前所未聞而又滿是生產活力的制度可以理解。這是人類歷史的唯一經驗。

八十年代初期,承包制開始取代昔日共產政制下的等級權利劃分,農業取代得好,工商業有困難——都分析過了。大約八十年代中期,地區與中央協商承包出現,起初用固定的包「干」上繳,跟著發展為層層承包:中央與省,省與市,市與縣。以固定銀碼上繳的承包有不少問題:協商常有吵鬧,區區有別,過低中央或上頭眼紅,過高下頭叫救命,要上頭賑濟。

承包上繳的方程式改變過不知多少次,後來改用分成,那就是佃農制度了。雖然繼續修改,但到了朱鎔基時期,地區之間的(佃農)分成方程式開始固定下來。權力下放後,中國今天的經濟權力核心不是中央,不是省,不是市,也不是村,而是縣。以土地劃分,大致上沒有土地就沒有經濟權力。中央上頭統一稅制,提供土地徵用與建築的大致規例——形式上與佃農合約相同。某些公共事項(例如過區的公路建設),由中央或省處理,而縣的司政監管則是省與市的責任。

土地使用的權力落在縣的手上,是絕大部分的經濟權力了。中央指定的土地使用規例是大概,留下很大的空間讓縣作主。例如稅率與分成率皆劃一,不能變,但工業用地之價,由縣決定,可以間接地調低到負值。佃農理論說,除非特殊情況,在競爭下單憑地價調整可以達到最高的經濟效率。大致上,土地用途也是由縣選擇的。

最重要的工業稅收是增值稅(按產出所值減除原料成本抽取),可以看作工人的收入稅(月入一千六百之下工人本身是免稅的)。抽增值的百分之十七,其中百分之二十五歸縣所有,百分之七十五交到上頭。增值稅是工廠沒有盈利或虧蝕也要抽,是佃農分成的原則,而有盈利才抽的稱所得稅,縣佔百分之七十五,其餘上繳。工業所得稅不多,縣不那樣重視。(工業之外的其它生意抽營業稅與所得稅,縣也與上頭分成,這裡不談。)地點奇差的縣,入不敷支,上頭會考慮資助;如果縣的主事人辦事失當,上頭更換時有所聞。有地而勞動力下足,地不值錢,所以縣對工人客氣招手,而縣與縣之間爭取投資者的激烈,中國獨有。一九九三年左右中央大舉放寬人口流動,農業人口急速下降,工業打崩頭。月是故鄉明,十年後,嚴重的民工荒在南中國出現了。

這就是了。一個縣是一家公司,拿著有劃清界線的土地作為資本做生意。公司合約的結構,一方面與上頭分成,另一方面與投資者分成,皆佃農制。稅率劃一,所以縣的成敗,可以用稅收在總資產的比重衡量。有成就的縣長或書記,不愁沒有私營或民營機構招手。此外,促成縣與縣之間的激烈競爭,一個重點是競爭的局限條件非常清楚。這一點,讀者要參考我早年寫下的佃農理論了。

不要忘記,在分析「大包干」時我指出,「稅」與「租」的理念相同。競爭租值(稅值)極大化是天才之筆,是秘密,因為天下只有我一個人明白。北京怎會知道呢?是逼出來的!當時我還沒有發表《供應的行為》的第三章,大幅地修改了傳統的成本與租值的概念。

(「中國未來」系列,之六)


《中國未來》系列之五:《鐵總理的故事》
《中國未來》系列之七:《人民幣的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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