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網友問:
目前中國雪災,最壞的可能是什麼?
答網友:
雪襲神州,前所未見,最壞的可能是再大雪幾天後,氣溫突然轉暖,大雪變為大雨,地上積雪多,雨水把雪融得快,大水災會立刻出現。這是外地的經驗:這種大雨加融雪的水災來得非常快,防不勝防,簡直無法處理。
中國位於世界最大的大陸的東部,地球向東轉,風向東吹,氣象的預測比較快而準——春江水暖鴨先知也。我們要注意氣溫的轉變,及會否帶來豪雨。這種暴發性的大水災很少遇上,而遇上時的困境,一般是居民疏散得不夠快。在美國時我曾經兩次中計,兩次政府都說是百年一見,但二者只相隔三年!
我當然不是專家,只是政府愛莫能助的苦處我是過來人。我要指出的是大雪後豪雨帶來的洪水上升,其速度快得不可思議。北京最近中了大雪之計,談虎色變,當然會作出未雨綢繆之策矣。
中山大學 beany 問:
請問張教授,最近大陸民眾對房價高企頗多怨言,有人提出應大量建設類似香港的公屋或廉租房,但有人認為政府根本不能這樣做,不知道張教授同意哪種意見?
答beany:
廉租房有一項災難性的發展,很少人注意到。那是把窮人集中在一起,導致社會明顯地兩極分化。是的,廉租房的區域是貧民區,不潔、販毒等,也是黑社會行為的集中地。在那裡居住的孩子,進學校容易遭到同學歧視,長大後有自卑感。為什麼要把社會弄成這個樣子呢?
我自己在貧苦人家地帶長大,認識的多是窮朋友。但那可不是廉租房區,沒有任何政府資助。友儕間有生活比較舒適的,混在一起,沒有誰看不起誰,大家知道打上去要靠自己。昔日的窮朋友後來一般事業有成了。廉租房的區民可沒有這樣的前途。他們要證明自己夠窮才能搬進去,也要證明永遠是窮才能久居。外人一聽到你是住廉租房的,就看你不起。是多麼醜陋的世界!
香港政府需要有賣地的收入,於是搞高地價政策。他們把窮人集中在廉租房,安撫著,然後把空置出來的土地按期高價出售。沒有窮人混集的區域是比較賣得起錢的。
深圳的例子是重要的示範。三十年來,深圳的人口上升了四十五倍,比香港昔日同期只上升十倍快很多。但深圳市政府從來沒有推出廉租房,而今天深圳的市容,整體看,是優於香港的。今天,深圳的人口比香港多一倍,而這些年深圳的增長率是高於昔日香港的。佛利民當年認為香港是地球上的經濟奇跡,無疑被深圳比下去了。
昔日深圳不提供廉租房,所以有今天。聽說深圳的市政府正在考慮廉租房了。又是未富先驕,加上某些壓力團體開始出現乎?
Friday, February 29, 2008
Tuesday, February 26, 2008
經濟決策的機制失誤
跟進了中國的經濟改革二十九年,我對北京推出的政策一般是欣賞的。久而久之,雖然對他們的決策機制沒有深入認識,我對這機制有信心。沒有誰可與成功爭論,既然舉世皆說中國奇跡,我們要接受這機制一定有過人之處,要問的是北京究竟做對了些什麼。幾年前我解通了中國的制度密碼——那個從承包合約發展出來的地區競爭制度——驚為天意,對中國能持續增長的「頑固性」增加了信心。這個神奇的地區競爭制度是我為高斯寫的《中國的經濟制度》的主題,英文下筆,很長,是自己一快平生之作,幾個月後會親自翻為中文,到時分期發表吧。
不要誤會,我不是說這些年北京的經濟政策沒有出錯。但錯有大小之分,也有執行與不執行之別。宏觀調控往往令人摸不著頭腦,貨幣政策不容易拿得準,而房地產政策有時令人啼笑皆非。可幸這些多多少少有過渡性。幾天前鄧小平先生謝世十一週年,我想到這個改革大師說過的一句話:「試一試,看一看。」是頂級的改革法門,但如此一來,大家對政策的闡釋或大或小有個問號。當然,有些事項是有困難的,尤其是在教育與醫療這兩方面,但主要是反映著舊制度改革得不好,變得公非公,私非私,還需要大手處理。
新勞動法是我知道的唯一的在經改過程中的政策大錯。兩年前開始策劃,注意的人不多;去年六月二十九日通過,我聽到,也聽到有外資投訴,但沒有重視。不知內容,也不知名目之中有「合同」兩個字,誤以為那又是「試一試,看一看」的投石問路。但當九月收到該法的全文時,我一看就差不多昏倒!當時正在寫一系列關於人民幣與通脹的文章,分思不下,到十一月才發表《新勞動法的困擾》。摸不準市場的反應,打算只寫一篇。殊不知該文出現後,轉載的網站無數,其中一個只一天的點擊達二十三萬。跟著關於市場反應的報道愈來愈多,廣州某報把我打上封面,而我也跟進調查,得到新資料再寫下去,最後把自己研究多年的合約分析有關的那部分,在這裡細說一番。
在這過程中,從開始我就想著如下的一個學術難題:為什麼新勞動法會在中國獲得通過呢?絕對是大難題,我一直想到今天也不能肯定自己的答案。首先,我認為在經濟的決策上,通過新勞動法的機制應該還是改革的傳統,但像該新法那樣,對市場有那麼巨大殺傷力的,經改以來沒有出現過。比外地的類同法例來得嚴重,但北京面對的局限很不一樣,按邏輯推理通過該法的機會甚微。沒有重要的壓力團體需要招呼,沒有政黨或行業組織需要應付,而該新法也不能為官員們帶來可觀的貪污利益。可以想像某些人會因為權力的上升得到少許甜頭,但地區的勞務部的反應是另一回事。在外邊的世界,性質類同的法例,沒有利益團體的壓力是不可思議的。
前思後想,我認為新勞動法的推出與任何利益團體扯不上關係,而是在訊息上有困難,北京是給誤導了。不一定對,但我想到有兩方面的訊息誤導,提出來給讀者考慮吧。
第一方面,是北京不知道自二○○○起,低下階層(包括農民)的收入出現了史無前例的急升——如果知道執到那麼大的歷史奇寶,他們斷不會推出新勞動法。不容易知道:地區的實際人口與戶籍人口不斷地變動;月入一千六百以下不用報稅,頻頻轉工的一般不報;在設計新勞動法的當時,北京的統計數字不能否決貧富正在兩極化的聲浪,國內國外的指責差不多無日無之。只不過三年前,世界銀行的報告說中國入世後農民的生活愈來愈苦。就是今天,某些外國的名牌評論大讚中國的新勞動法。假訊息滿天飛,不難中計。
來得很悄然,彷彿《聖經》說的「在黑夜中出現的竊賊」。我是二○○三突然驚覺那美麗的「竊賊」的來臨:中國農民的生活正在飆升!該年的春天起,一連十八個月,為了搞攝影,太太和我在國內的荒山野嶺跑,而農民的生活情況是重要的獵物。這種現象的處理我是專家了。有兩點。其一是對微小的現象觀察,我歷來敏感(可能是遺傳的,因為兒子也這樣)。選上經濟學後當然專注於有關經濟的觀察了。其二,我掌握的經濟學是很淺的那一套,容許我把多種不同的小觀察很快地組合起來而砌成一幅圖畫。我對中國的農作早有認識,而中國的農民一般是有問必答的。從來不問他們的收入多少,只問這些那些瑣事是從哪時開始的。
二○○三沒有誰同意我對農民生活正在奇跡地急升的看法;二○○四嚴重民工荒開始出現;二○○六知情的朋友開始同意底層人家的生活改進得快;去年是二○○七,好些朋友認為我估計的每年百分之二十的升幅是低估了。左查詢右查詢,得到的結論,是神州大地的勞苦大眾的收入激增,大約始於二○○○。該年通縮開始終結,也是該年農民開始把耕田的牛宰而烹之,轉用機械。三年前北京取消農業稅做得對。不取消此稅,在農民大量外流的情況下,棄置了的農地不會立刻再被耕耘。僱用農工的急速發展救一救,而此雇也,促使農工的全年收入與工廠的低技工人打平,高於無技的,但農工一般不是全年工作的。
第二項訊息不足,是北京對市場的認識不夠。這方面,多半源於西方經濟學的誤導。認識市場是不需要進大學的。今天大學教的是象牙塔內的市場,是一些假設的模型,是空中樓閣,當年我一邊讀一邊罵。是的,就是今天的美國名校,不少大教授還相信地球上真的有不完善的市場。蠢到死!市場是權利交換的地方,其存在是為了減低交易費用,沒有交易費用不可能有市場!前文提及,深入一點看,市場是沒有什麼勞動(或生產要素)市場與產品市場之分,但有重要的不同合約的安排之別,而這安排的選擇也是為了減低交易費用。這樣看,那所謂自由市場,是指合約的選擇自由,不指其它。政府干預這自由,交易費用或多或少一定會提升。
中國奇跡、中國奇跡,舉世皆雲,但奇在哪裡呢?我賭你猜不中。只兩點重要的人類歷史沒有出現過,不可謂不奇。一、十三億人口,一半以上是窮人,這些窮人二○○○年起出現了近於爆炸性的生活改進。二、九十年代後期,中國有百分之三的通縮,如果算進當時產品與服務質量的急速改進,通縮率應達雙位數字。但那時增長保八,失業率徘徊於百分之四左右。這些把西方的宏觀經濟理論搞得尷尬萬分的現象的主要解釋,是當時市場的合約選擇的自由度夠高。如果當時有今天的新勞動法,只略為執行效果不堪設想矣!
試一試,看一看。我就是不明白,既然擁有天下獨步的地區競爭制度,為什麼北京不先在幾個縣把新勞動法推出,讓這些縣與其它縣競爭,看看誰勝誰負呢?勝負的衡量當然是看哪一方能把窮人的生活改進得快。粗略地衡量,單是比較雙方的增值稅收升幅就知道答案。
不要誤會,我不是說這些年北京的經濟政策沒有出錯。但錯有大小之分,也有執行與不執行之別。宏觀調控往往令人摸不著頭腦,貨幣政策不容易拿得準,而房地產政策有時令人啼笑皆非。可幸這些多多少少有過渡性。幾天前鄧小平先生謝世十一週年,我想到這個改革大師說過的一句話:「試一試,看一看。」是頂級的改革法門,但如此一來,大家對政策的闡釋或大或小有個問號。當然,有些事項是有困難的,尤其是在教育與醫療這兩方面,但主要是反映著舊制度改革得不好,變得公非公,私非私,還需要大手處理。
新勞動法是我知道的唯一的在經改過程中的政策大錯。兩年前開始策劃,注意的人不多;去年六月二十九日通過,我聽到,也聽到有外資投訴,但沒有重視。不知內容,也不知名目之中有「合同」兩個字,誤以為那又是「試一試,看一看」的投石問路。但當九月收到該法的全文時,我一看就差不多昏倒!當時正在寫一系列關於人民幣與通脹的文章,分思不下,到十一月才發表《新勞動法的困擾》。摸不準市場的反應,打算只寫一篇。殊不知該文出現後,轉載的網站無數,其中一個只一天的點擊達二十三萬。跟著關於市場反應的報道愈來愈多,廣州某報把我打上封面,而我也跟進調查,得到新資料再寫下去,最後把自己研究多年的合約分析有關的那部分,在這裡細說一番。
在這過程中,從開始我就想著如下的一個學術難題:為什麼新勞動法會在中國獲得通過呢?絕對是大難題,我一直想到今天也不能肯定自己的答案。首先,我認為在經濟的決策上,通過新勞動法的機制應該還是改革的傳統,但像該新法那樣,對市場有那麼巨大殺傷力的,經改以來沒有出現過。比外地的類同法例來得嚴重,但北京面對的局限很不一樣,按邏輯推理通過該法的機會甚微。沒有重要的壓力團體需要招呼,沒有政黨或行業組織需要應付,而該新法也不能為官員們帶來可觀的貪污利益。可以想像某些人會因為權力的上升得到少許甜頭,但地區的勞務部的反應是另一回事。在外邊的世界,性質類同的法例,沒有利益團體的壓力是不可思議的。
前思後想,我認為新勞動法的推出與任何利益團體扯不上關係,而是在訊息上有困難,北京是給誤導了。不一定對,但我想到有兩方面的訊息誤導,提出來給讀者考慮吧。
第一方面,是北京不知道自二○○○起,低下階層(包括農民)的收入出現了史無前例的急升——如果知道執到那麼大的歷史奇寶,他們斷不會推出新勞動法。不容易知道:地區的實際人口與戶籍人口不斷地變動;月入一千六百以下不用報稅,頻頻轉工的一般不報;在設計新勞動法的當時,北京的統計數字不能否決貧富正在兩極化的聲浪,國內國外的指責差不多無日無之。只不過三年前,世界銀行的報告說中國入世後農民的生活愈來愈苦。就是今天,某些外國的名牌評論大讚中國的新勞動法。假訊息滿天飛,不難中計。
來得很悄然,彷彿《聖經》說的「在黑夜中出現的竊賊」。我是二○○三突然驚覺那美麗的「竊賊」的來臨:中國農民的生活正在飆升!該年的春天起,一連十八個月,為了搞攝影,太太和我在國內的荒山野嶺跑,而農民的生活情況是重要的獵物。這種現象的處理我是專家了。有兩點。其一是對微小的現象觀察,我歷來敏感(可能是遺傳的,因為兒子也這樣)。選上經濟學後當然專注於有關經濟的觀察了。其二,我掌握的經濟學是很淺的那一套,容許我把多種不同的小觀察很快地組合起來而砌成一幅圖畫。我對中國的農作早有認識,而中國的農民一般是有問必答的。從來不問他們的收入多少,只問這些那些瑣事是從哪時開始的。
二○○三沒有誰同意我對農民生活正在奇跡地急升的看法;二○○四嚴重民工荒開始出現;二○○六知情的朋友開始同意底層人家的生活改進得快;去年是二○○七,好些朋友認為我估計的每年百分之二十的升幅是低估了。左查詢右查詢,得到的結論,是神州大地的勞苦大眾的收入激增,大約始於二○○○。該年通縮開始終結,也是該年農民開始把耕田的牛宰而烹之,轉用機械。三年前北京取消農業稅做得對。不取消此稅,在農民大量外流的情況下,棄置了的農地不會立刻再被耕耘。僱用農工的急速發展救一救,而此雇也,促使農工的全年收入與工廠的低技工人打平,高於無技的,但農工一般不是全年工作的。
第二項訊息不足,是北京對市場的認識不夠。這方面,多半源於西方經濟學的誤導。認識市場是不需要進大學的。今天大學教的是象牙塔內的市場,是一些假設的模型,是空中樓閣,當年我一邊讀一邊罵。是的,就是今天的美國名校,不少大教授還相信地球上真的有不完善的市場。蠢到死!市場是權利交換的地方,其存在是為了減低交易費用,沒有交易費用不可能有市場!前文提及,深入一點看,市場是沒有什麼勞動(或生產要素)市場與產品市場之分,但有重要的不同合約的安排之別,而這安排的選擇也是為了減低交易費用。這樣看,那所謂自由市場,是指合約的選擇自由,不指其它。政府干預這自由,交易費用或多或少一定會提升。
中國奇跡、中國奇跡,舉世皆雲,但奇在哪裡呢?我賭你猜不中。只兩點重要的人類歷史沒有出現過,不可謂不奇。一、十三億人口,一半以上是窮人,這些窮人二○○○年起出現了近於爆炸性的生活改進。二、九十年代後期,中國有百分之三的通縮,如果算進當時產品與服務質量的急速改進,通縮率應達雙位數字。但那時增長保八,失業率徘徊於百分之四左右。這些把西方的宏觀經濟理論搞得尷尬萬分的現象的主要解釋,是當時市場的合約選擇的自由度夠高。如果當時有今天的新勞動法,只略為執行效果不堪設想矣!
試一試,看一看。我就是不明白,既然擁有天下獨步的地區競爭制度,為什麼北京不先在幾個縣把新勞動法推出,讓這些縣與其它縣競爭,看看誰勝誰負呢?勝負的衡量當然是看哪一方能把窮人的生活改進得快。粗略地衡量,單是比較雙方的增值稅收升幅就知道答案。
Tuesday, February 19, 2008
從穿珠仔看新勞動法
我一九八三發表的《公司的合約本質》是一九八二完稿的。寄了一份給戴維德,他讀後對一位朋友說:「大家吵了那麼多年關於公司究竟是什麼,終於給史提芬畫上句號。」史提芬者,區區在下也。那是四分之一個世紀前的事了。幾年前遇到一位博士生,他說選修巴賽爾在研究院教的制度經濟學,整個學期只討論一篇文章:《公司的合約本質》。
為了理解「公司」何物,一九六九我開始跑工廠,十三年後才動筆,可見傳世之作不容易。然而,整篇文章的破案關鍵,卻來自一九五一我就深知的、當時香港人稱為「穿珠仔」的行業。穿者,串也。低賤之極,不見經傳,平凡得很,但啟發了我。這實例在《公司》文內有提及。
二戰後幾年,香港西灣河的山頭住著些破落戶,是貧苦人家,我家一九三八建於該山頭,相比起來是「豪宅」了。貧苦人家不少以穿珠仔為生計,一個人從早穿到晚只賺得四口便飯一餐,魚肉是談不上的了。很小的不同顏色的玻璃珠子,用線穿起來成為頭帶或腰帶,有點像印第安人的飾物,當時西方有市場。由代理人提供珠子、線與顏色圖案的設計,操作者坐在自己家裡按圖穿呀穿的。以每件成品算工資,是件工。
代理人是老闆了。不知是第幾層的代理,他的報酬是抽取一個佣金。佣金多少或是秘密,或是胡說,但不同的代理人不少,有競爭,看他們的衣著,整天在山頭到處跑——交、收、驗貨——其收入也是僅足餬口吧。
上述的平凡例子有幾個絕不平凡的含意。一、從簡單的件工角度看,勞動市場就是產品市場,二者分不開,傳統的經濟分析是錯了的。二、如果政府管制件工的工資,就是管制產品的物價,價管是也。三、沒有任何壓力團體會對穿珠仔這個行業有興趣——今天設計新勞動法的也沒有興趣——因為作為代理的老闆,作出的只是時間投資,賺取的只是一點知識的錢,身無長物,沒有什麼租值可以讓外人動手動腳的。四、這些可憐的代理老闆,就是經濟學吵得熱鬧的principal-agent這個話題的主角人物。這題材可不是起自那一九八三的《公司》文章,而是起自我一九六九發表的《交易費用、風險規避與合約選擇》。無心插柳,但八十年代Zvi Griliches對我這樣說,後來Sherwin Rosen對阮志華也這樣說。至於《選擇》一文也觸發了博弈理論在經濟學死灰復燃,對我來說,是悲劇。
轉談襯衫的製造吧。整件襯衫,從裁剪到不同部分的車造甚至到上鈕,都可以每部分用件工算,也往往用。應選用哪種合約過後再說,這裡有些問題比穿珠仔來得複雜,從而導致操作的要從住家轉到工廠去。在家中操作是有好處的:節省廠房租金與交通時間、可以兼顧孩子與作家務,多多少少有點天倫之樂。但把工人集中在工廠操作,管治與合作配搭的費用較低。原料的處理,在家中可能有困難。當年我調查過一間織籐工廠,籐織品以件工算,但籐枝太長,在家中不能存放。最重要的促成工廠的原因,是機械的設置了。資金的需要是個問題(當年的西灣河不少人家自置衣車,在家中件工操作);工廠可以分兩更或三更操作,減少了機械的空置時間;最重要可能是機械太大,家中放不下。二百年前英國的工業革命,主要起於紡織技術有了兩項重要的發明,紡織機變得龐大,工廠於是紛紛興起了。
工廠的興起,也有幾個不平凡的含意。一、工人往往要離鄉別井,一百年前中國的舊禮教家庭因而開始瓦解,而今天到處跑的民工以千萬計,新春大雪火車站踏死人。二、自甘為奴(見前文)的勞工集中在一起,不僅增加了奴役的形象,加上知識不足,容易被煽動,上街或罷工的行為是遠為容易產生了。三、與新勞動法最有關連的,是置了廠房及機械設備的資方或老闆,投資下了注,不容易隨時無損退出。這其中含意著的租值是一種特別的成本,是不淺的學問,讀者要參閱拙作《供應的行為》的第三章第四節——《上頭成本與租值攤分》——來理解。這租值的存在可使外人認為勞動法例有可乘之機,可把租值再分配。然而,有膽投資設廠的不蠢,總會想出些應對方法。這些方法一般提升交易費用,導致租值消散,勞方能得甜頭的機會甚微,整體及長遠一點看,勞苦大眾是會受損的。這是因為租值消散他們要分擔。
可能最有趣的含意,是新勞動法的推出,如果嚴厲執行,會導致機械或科技投資的兩極分化。一方面,設置了機械的不會再投資,讓機械老化,而還未入局的當然會卻步了。另一方面,一些廠家會賭一手,多置機械或提升科技,精簡員工人數,希望能選中傑出的,被迫提升薪酬可以賺回來。這兩方面,皆會削弱勞苦大眾自力更生的機會。比較難逃一劫的是有值錢的發明專利或名牌商標的機構。租值明顯存在,他們主要的自衛方法是精簡員工,減少產出,提升價格。
回頭說件工,不是所有產品或產品的每部分都宜於用件工處理的。按產出的件數算工資,工人的意向是鬥快。質量當然要檢查,但所謂慢工出細活,檔次要求極高的產品,檢查的費用(包括與員工爭議的費用)可能過高了。此外,過於瑣碎的工作(例如文員),或有創作性的(例如設計),或不容易界定件數的(例如維修),或需要幾個人一起做的(例如電鍍),等等,件工皆不容易引進。這裡又有幾個不平凡的含意。一、選擇件工是為了減低監管費用,不選件工是為了減低件數界定與檢查費用。都是交易費用,勞動合約的選擇主要是為了減低這些費用。二、如果資方投資機械設備,這設備的成本愈高,產出效率較高的員工,愈要有較高的每件工資才能找到均衡點(見拙作《制度的選擇》第四章第六節)。這解釋了為什麼件工制度往往加上獎金制。三、如果件工合約的交易費用過高,時間工資(日工或月工)或其它勞動合約會被採用。但員工的時間本身對老闆不值錢,所以監管「奴役」的情況會出現。任何行業,如果有件工與時工的並存,懂得做廠的人會互相印證,務求二者的工資大致吻合。政府干預一種合約,會誤導另一種需要的訊息。四、上文提及,管制件工的工資等於管制產品的市價。這裡的含意,是管制時間工資其實是間接的產品價格管制。五、如果政府規定的最低時間工資夠高,工人會反對件工合約,因為產出鬥快其收入也達不到最低時間工資的水平。這樣,政府會被迫而廢除件工合約。比史德拉、佛利民等大師想深了一層:他們認為最低工資的不良效果是損害了生產力低的就業機會,我補加最低工資會左右了重要的合約選擇,從而增加了勞動市場的交易費用。上述的五個含意,新勞動合同法的影響都是負面的!
屈指一算,我從經濟的角度研究合約有四十三年的日子了。主要是從交易費用的角度看合約問題。說過好幾次,分工專業產出,獲利極大。自由的合約選擇是減低交易費用的重點。在國民收入的百分比上,交易費用一般高得很。一九八一寫《中國會走向資本主義的道路嗎?》時,我指出,只要這些費用在國民收入的比重略減,經濟增長會急升。
想當年,北京的朋友接受了我提出的關於交易費用的重要性,也同意要盡可能減低這些費用。夠淺白,而當時盛行的走後門,交易費用奇高,所以提出的說服力強。跟著的經改有大成是人類奇跡。為什麼最近推出的新勞動法,突然間背道而馳,把交易費用大手地推上去呢?是的,從這角度看,新勞動法是明顯地走回頭路,清楚得很。是中國經濟改革三十週年啊,難道這經改要止於二十九年嗎?
為了理解「公司」何物,一九六九我開始跑工廠,十三年後才動筆,可見傳世之作不容易。然而,整篇文章的破案關鍵,卻來自一九五一我就深知的、當時香港人稱為「穿珠仔」的行業。穿者,串也。低賤之極,不見經傳,平凡得很,但啟發了我。這實例在《公司》文內有提及。
二戰後幾年,香港西灣河的山頭住著些破落戶,是貧苦人家,我家一九三八建於該山頭,相比起來是「豪宅」了。貧苦人家不少以穿珠仔為生計,一個人從早穿到晚只賺得四口便飯一餐,魚肉是談不上的了。很小的不同顏色的玻璃珠子,用線穿起來成為頭帶或腰帶,有點像印第安人的飾物,當時西方有市場。由代理人提供珠子、線與顏色圖案的設計,操作者坐在自己家裡按圖穿呀穿的。以每件成品算工資,是件工。
代理人是老闆了。不知是第幾層的代理,他的報酬是抽取一個佣金。佣金多少或是秘密,或是胡說,但不同的代理人不少,有競爭,看他們的衣著,整天在山頭到處跑——交、收、驗貨——其收入也是僅足餬口吧。
上述的平凡例子有幾個絕不平凡的含意。一、從簡單的件工角度看,勞動市場就是產品市場,二者分不開,傳統的經濟分析是錯了的。二、如果政府管制件工的工資,就是管制產品的物價,價管是也。三、沒有任何壓力團體會對穿珠仔這個行業有興趣——今天設計新勞動法的也沒有興趣——因為作為代理的老闆,作出的只是時間投資,賺取的只是一點知識的錢,身無長物,沒有什麼租值可以讓外人動手動腳的。四、這些可憐的代理老闆,就是經濟學吵得熱鬧的principal-agent這個話題的主角人物。這題材可不是起自那一九八三的《公司》文章,而是起自我一九六九發表的《交易費用、風險規避與合約選擇》。無心插柳,但八十年代Zvi Griliches對我這樣說,後來Sherwin Rosen對阮志華也這樣說。至於《選擇》一文也觸發了博弈理論在經濟學死灰復燃,對我來說,是悲劇。
轉談襯衫的製造吧。整件襯衫,從裁剪到不同部分的車造甚至到上鈕,都可以每部分用件工算,也往往用。應選用哪種合約過後再說,這裡有些問題比穿珠仔來得複雜,從而導致操作的要從住家轉到工廠去。在家中操作是有好處的:節省廠房租金與交通時間、可以兼顧孩子與作家務,多多少少有點天倫之樂。但把工人集中在工廠操作,管治與合作配搭的費用較低。原料的處理,在家中可能有困難。當年我調查過一間織籐工廠,籐織品以件工算,但籐枝太長,在家中不能存放。最重要的促成工廠的原因,是機械的設置了。資金的需要是個問題(當年的西灣河不少人家自置衣車,在家中件工操作);工廠可以分兩更或三更操作,減少了機械的空置時間;最重要可能是機械太大,家中放不下。二百年前英國的工業革命,主要起於紡織技術有了兩項重要的發明,紡織機變得龐大,工廠於是紛紛興起了。
工廠的興起,也有幾個不平凡的含意。一、工人往往要離鄉別井,一百年前中國的舊禮教家庭因而開始瓦解,而今天到處跑的民工以千萬計,新春大雪火車站踏死人。二、自甘為奴(見前文)的勞工集中在一起,不僅增加了奴役的形象,加上知識不足,容易被煽動,上街或罷工的行為是遠為容易產生了。三、與新勞動法最有關連的,是置了廠房及機械設備的資方或老闆,投資下了注,不容易隨時無損退出。這其中含意著的租值是一種特別的成本,是不淺的學問,讀者要參閱拙作《供應的行為》的第三章第四節——《上頭成本與租值攤分》——來理解。這租值的存在可使外人認為勞動法例有可乘之機,可把租值再分配。然而,有膽投資設廠的不蠢,總會想出些應對方法。這些方法一般提升交易費用,導致租值消散,勞方能得甜頭的機會甚微,整體及長遠一點看,勞苦大眾是會受損的。這是因為租值消散他們要分擔。
可能最有趣的含意,是新勞動法的推出,如果嚴厲執行,會導致機械或科技投資的兩極分化。一方面,設置了機械的不會再投資,讓機械老化,而還未入局的當然會卻步了。另一方面,一些廠家會賭一手,多置機械或提升科技,精簡員工人數,希望能選中傑出的,被迫提升薪酬可以賺回來。這兩方面,皆會削弱勞苦大眾自力更生的機會。比較難逃一劫的是有值錢的發明專利或名牌商標的機構。租值明顯存在,他們主要的自衛方法是精簡員工,減少產出,提升價格。
回頭說件工,不是所有產品或產品的每部分都宜於用件工處理的。按產出的件數算工資,工人的意向是鬥快。質量當然要檢查,但所謂慢工出細活,檔次要求極高的產品,檢查的費用(包括與員工爭議的費用)可能過高了。此外,過於瑣碎的工作(例如文員),或有創作性的(例如設計),或不容易界定件數的(例如維修),或需要幾個人一起做的(例如電鍍),等等,件工皆不容易引進。這裡又有幾個不平凡的含意。一、選擇件工是為了減低監管費用,不選件工是為了減低件數界定與檢查費用。都是交易費用,勞動合約的選擇主要是為了減低這些費用。二、如果資方投資機械設備,這設備的成本愈高,產出效率較高的員工,愈要有較高的每件工資才能找到均衡點(見拙作《制度的選擇》第四章第六節)。這解釋了為什麼件工制度往往加上獎金制。三、如果件工合約的交易費用過高,時間工資(日工或月工)或其它勞動合約會被採用。但員工的時間本身對老闆不值錢,所以監管「奴役」的情況會出現。任何行業,如果有件工與時工的並存,懂得做廠的人會互相印證,務求二者的工資大致吻合。政府干預一種合約,會誤導另一種需要的訊息。四、上文提及,管制件工的工資等於管制產品的市價。這裡的含意,是管制時間工資其實是間接的產品價格管制。五、如果政府規定的最低時間工資夠高,工人會反對件工合約,因為產出鬥快其收入也達不到最低時間工資的水平。這樣,政府會被迫而廢除件工合約。比史德拉、佛利民等大師想深了一層:他們認為最低工資的不良效果是損害了生產力低的就業機會,我補加最低工資會左右了重要的合約選擇,從而增加了勞動市場的交易費用。上述的五個含意,新勞動合同法的影響都是負面的!
屈指一算,我從經濟的角度研究合約有四十三年的日子了。主要是從交易費用的角度看合約問題。說過好幾次,分工專業產出,獲利極大。自由的合約選擇是減低交易費用的重點。在國民收入的百分比上,交易費用一般高得很。一九八一寫《中國會走向資本主義的道路嗎?》時,我指出,只要這些費用在國民收入的比重略減,經濟增長會急升。
想當年,北京的朋友接受了我提出的關於交易費用的重要性,也同意要盡可能減低這些費用。夠淺白,而當時盛行的走後門,交易費用奇高,所以提出的說服力強。跟著的經改有大成是人類奇跡。為什麼最近推出的新勞動法,突然間背道而馳,把交易費用大手地推上去呢?是的,從這角度看,新勞動法是明顯地走回頭路,清楚得很。是中國經濟改革三十週年啊,難道這經改要止於二十九年嗎?
Tuesday, February 12, 2008
勞動合同的真諦
國內稱「合同」,我愛稱「合約」,是同一回事,只覺得「約」字是仄音,較為順耳。
寫了幾期中國最近推出的新勞動合同法,讀者反應多,同意或反對的都拿不準問題的重心所在。是我之過:怕讀者跟不上,沒有把經濟理論的要點寫出來。今天看,勞動市場的反應愈來愈麻煩,不容易的理論也要申述一下,希望北京的朋友用心細想。
首先要說的,是新勞動法的意圖是把租值轉移,或把勞資雙方的收入再分配。收入再分配的方法有多種,為禍最大的通常是干預合約的自由選擇,而新勞動法正是這種干預。如果從資方取一元,勞方得一元,沒有其它效應,我們不容易反對。如果資方失一元,勞方得六毫,社會損失四毫,不利,倫理上也有支持的理由。但如果資方失一元,勞方不得反失,那我們就沒有理由接受了。目今所見,新勞動法的效應是勞資雙方皆失!某些人會獲得權力上升帶來的甜頭,但不會是資方,也不會是勞苦大眾。是中國經改的關鍵時刻,我們的注意力要集中在低下階層的生活改進。這幾年他們的收入上升得非常快,說過了,新勞動法把這發展的上升直線打折了。
從一個真實故事說起吧。一九四三年的夏天,我七歲,桂林大疏散時坐火車頂到柳州會合母親,繼續走。柳州疏散得八八九九了。母親選水路走,要從柳州到桂平那方向去。她帶著幾個孩子到江邊找船。不知是誰找到一艘木船,情況還好,可用,但船夫何來呢?該船可坐約三十人,找乘客聯手出錢不難,但要找苦力,船行主要靠苦力在岸上的山腳下以繩拉動。找到的十多個苦力互不相識,是烏合之眾。母親帶著幾個孩子,是大客戶,參與了拉船費用與管理安排的商討。花不了多少時間,大家同意選出一個判頭,算是船程的老闆,苦力人數足夠,工資等都同意了。船起行後,有一個拿著鞭子的人監管著拉船的苦力,見偷懶的揮鞭而下。
母親是我曾經認識的最聰明的人,落荒逃難之際不忘教子。船起行後,她靜悄悄地對我說:「那個坐在船頭的判頭老闆是苦力們委任的,那個在岸上拿著鞭子的監工也是苦力們聘請的。你說怪不怪?我知道,因為他們洽商時我在場。」
一九七○年,在西雅圖華大任職,多倫多大學的John McManus到我家小住,提到他正在動筆的關於公司的文章,我認為他的分析不對,向他舉出廣西的拉船例子。他把這例子寫進文章內,腳注說是我的。後來Michael Jensen與William Meckling發表他們的公司文章,再舉這例子,說是McManus的。八十年代後期,一位澳州教授以拉船的例子說苦力是被雇,不是僱主,文章題目用上我的名字。膽大包天,他竟然到港大來講解該文。我在座,只問幾句他就講不下去了。
聽說北大的張老弟維迎曾經研究過究竟是資本僱用勞力還是勞力僱用資本這個話題。我沒有跟進,不知維迎的結論。但我想,誰僱用誰大可爭議,不是那麼重要,重要的是合約的安排不同,交易費用有別,減低交易費用是經濟發展之途,而從這角度看,合約的自由選擇有關鍵性。
這就帶來我自己一九八三發表的《公司的合約本質》,整篇文章是關於勞動合同的經濟分析,沒有其它。首先要說的,是勞資雙方是合夥人。一方出力,另一方出錢,不是合夥是什麼?合夥當然不是仇家,毋須敵對。當然,因為交易費用的存在,任何合約都可以有糾紛,但政府立法例,左右合約,有意或無意間增加了勞資雙方的敵對,從而增加交易費用,對經濟整體的殺傷力可以大得驚人。
為什麼會有公司的存在呢?首先是史密斯的造針工廠,分工合作可獲大利。上述的拉船例子是另一方面的合作圖利之舉。一艘可坐三十人的船,一個人拉不動,要用苦力十多個。船大乘客多,十多個一起拉,每個乘客的平均成本比一個苦力拉一隻小艇的乘客平均成本低很多。為了減低成本而獲利,大家就「埋堆」或組成公司了。「公」者,共同也;「司」者,執行也。
還有另一個遠為湛深的問題,由高斯一九三七首先提出。「被雇」的勞工,大有奴隸之慨,由老闆或經理或管工指揮工作,不靠市場的價格指引,那是為什麼?其實不是奴隸,因為勞工有自由不參與公司,可以自己到街頭賣花生去。參與公司,服從指揮,自甘為奴,那是為什麼?答案是埋堆入伙有利可圖,而高斯拿得諾貝爾獎的重要思維,是公司內的員工的操作貢獻,缺少了像街頭賣花生那樣有市價的指引,公司的形式就出現了。高斯之見,是釐定市價的交易費用可以很高,公司替代市場是為了減低交易費用。一九三七發表,是古往今來第一篇重視交易費用的文章。
我一九八三發表的《公司的合約本質》,貢獻主要有四點。一、埋堆合夥,高斯說公司替代市場不對,而是一種合約替代了另一種合約:例如以勞動合約替代了在街頭賣花生的市場產品合約。二、高斯說釐定市價的交易費用往往過高,沒有錯,但公司之內的監管或拿著鞭子的行為,是起於勞工的薪酬一般不是直接地以產品的市價量度,而是以工作時間作為一個代替(proxy)。三、從重要的件工角度看,按件數算工資,勞動市場也就是產品市場。如果一間工廠內所有的產出程序皆由件工處理,老闆只不過是個中間人,勞動市場與產品市場是分不開來的。四、勞工或生產要素的不同組合,合約的安排不僅變化多,一家公司可以通過合約的伸延而串連到整個經濟去。結論是:一家公司的財務可以有界定,但從產出的角度看,公司的或大或小是無從界定的。這就是十多年來西方興起的「企業大小無關論」的火頭了。這也是目前國內工廠倒閉引起骨牌效應的原因。
任何企業或公司或工廠都是一家合約組織,這組織的形成是為了減低交易費用,而如果沒有自由的合約選擇,這非常重要的費用節省是不能辦到的。這樣看,像新勞動合同法那種大手干預合約選擇自由的法例,對經濟整體的殺傷力是不能低估的。
這就是重點。意圖把收入或租值再分配的政策,或大或小對經濟有害。如果一定要做,我們要用為禍較小的方法。我們要先讓產出賺到錢,才考慮拿出刀來下手。埋堆合夥,通過自由的合約選擇而組成公司,勞資雙方有利可圖,是經濟發展的重心所在。大手干預這合約的選擇,在圖利的關鍵上政府手起刀落,何來租值或利潤再分配呢?這解釋了為什麼凡是左右合約的政策,例如價格或租金管制,對經濟的殺傷力歷來比抽稅、補貼等政策大得多。一九七一美國推出價管,導致經濟大不景凡十年。今天中國的新勞動法,如果嚴厲執行,其禍害會遠比美國昔日的價管嚴重。
不容易找到一個比我更有資歷評論新勞動合同法的人。學問本錢足夠:合約經濟學是由我始創的,從而促長了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重要的分成合約與件工合約,經濟學者中只有我一個深入地調查過。合約法律有研究:曾經花了一個基金不少錢,請了一組助手調查商業合約法律達五年之久;七九年一篇文章,被美國某學術機構選為該年最佳法律研究作品;我拜讀中國的合同法,則是六八年在芝大亞洲圖書館的事了。實踐經驗有來頭:嘗試過生意多項,跑過工廠無數。
這一切,恐怕比不上在感情上有需要對自己作一個交代:幼年在廣西結交的小朋友,差不多全都餓死了;自己近於餓死好幾次;後來雖然父母有錢,自己喜歡結交的一般是窮朋友——今天香港西灣河還健在的老人家不少會記得吧。
寫了幾期中國最近推出的新勞動合同法,讀者反應多,同意或反對的都拿不準問題的重心所在。是我之過:怕讀者跟不上,沒有把經濟理論的要點寫出來。今天看,勞動市場的反應愈來愈麻煩,不容易的理論也要申述一下,希望北京的朋友用心細想。
首先要說的,是新勞動法的意圖是把租值轉移,或把勞資雙方的收入再分配。收入再分配的方法有多種,為禍最大的通常是干預合約的自由選擇,而新勞動法正是這種干預。如果從資方取一元,勞方得一元,沒有其它效應,我們不容易反對。如果資方失一元,勞方得六毫,社會損失四毫,不利,倫理上也有支持的理由。但如果資方失一元,勞方不得反失,那我們就沒有理由接受了。目今所見,新勞動法的效應是勞資雙方皆失!某些人會獲得權力上升帶來的甜頭,但不會是資方,也不會是勞苦大眾。是中國經改的關鍵時刻,我們的注意力要集中在低下階層的生活改進。這幾年他們的收入上升得非常快,說過了,新勞動法把這發展的上升直線打折了。
從一個真實故事說起吧。一九四三年的夏天,我七歲,桂林大疏散時坐火車頂到柳州會合母親,繼續走。柳州疏散得八八九九了。母親選水路走,要從柳州到桂平那方向去。她帶著幾個孩子到江邊找船。不知是誰找到一艘木船,情況還好,可用,但船夫何來呢?該船可坐約三十人,找乘客聯手出錢不難,但要找苦力,船行主要靠苦力在岸上的山腳下以繩拉動。找到的十多個苦力互不相識,是烏合之眾。母親帶著幾個孩子,是大客戶,參與了拉船費用與管理安排的商討。花不了多少時間,大家同意選出一個判頭,算是船程的老闆,苦力人數足夠,工資等都同意了。船起行後,有一個拿著鞭子的人監管著拉船的苦力,見偷懶的揮鞭而下。
母親是我曾經認識的最聰明的人,落荒逃難之際不忘教子。船起行後,她靜悄悄地對我說:「那個坐在船頭的判頭老闆是苦力們委任的,那個在岸上拿著鞭子的監工也是苦力們聘請的。你說怪不怪?我知道,因為他們洽商時我在場。」
一九七○年,在西雅圖華大任職,多倫多大學的John McManus到我家小住,提到他正在動筆的關於公司的文章,我認為他的分析不對,向他舉出廣西的拉船例子。他把這例子寫進文章內,腳注說是我的。後來Michael Jensen與William Meckling發表他們的公司文章,再舉這例子,說是McManus的。八十年代後期,一位澳州教授以拉船的例子說苦力是被雇,不是僱主,文章題目用上我的名字。膽大包天,他竟然到港大來講解該文。我在座,只問幾句他就講不下去了。
聽說北大的張老弟維迎曾經研究過究竟是資本僱用勞力還是勞力僱用資本這個話題。我沒有跟進,不知維迎的結論。但我想,誰僱用誰大可爭議,不是那麼重要,重要的是合約的安排不同,交易費用有別,減低交易費用是經濟發展之途,而從這角度看,合約的自由選擇有關鍵性。
這就帶來我自己一九八三發表的《公司的合約本質》,整篇文章是關於勞動合同的經濟分析,沒有其它。首先要說的,是勞資雙方是合夥人。一方出力,另一方出錢,不是合夥是什麼?合夥當然不是仇家,毋須敵對。當然,因為交易費用的存在,任何合約都可以有糾紛,但政府立法例,左右合約,有意或無意間增加了勞資雙方的敵對,從而增加交易費用,對經濟整體的殺傷力可以大得驚人。
為什麼會有公司的存在呢?首先是史密斯的造針工廠,分工合作可獲大利。上述的拉船例子是另一方面的合作圖利之舉。一艘可坐三十人的船,一個人拉不動,要用苦力十多個。船大乘客多,十多個一起拉,每個乘客的平均成本比一個苦力拉一隻小艇的乘客平均成本低很多。為了減低成本而獲利,大家就「埋堆」或組成公司了。「公」者,共同也;「司」者,執行也。
還有另一個遠為湛深的問題,由高斯一九三七首先提出。「被雇」的勞工,大有奴隸之慨,由老闆或經理或管工指揮工作,不靠市場的價格指引,那是為什麼?其實不是奴隸,因為勞工有自由不參與公司,可以自己到街頭賣花生去。參與公司,服從指揮,自甘為奴,那是為什麼?答案是埋堆入伙有利可圖,而高斯拿得諾貝爾獎的重要思維,是公司內的員工的操作貢獻,缺少了像街頭賣花生那樣有市價的指引,公司的形式就出現了。高斯之見,是釐定市價的交易費用可以很高,公司替代市場是為了減低交易費用。一九三七發表,是古往今來第一篇重視交易費用的文章。
我一九八三發表的《公司的合約本質》,貢獻主要有四點。一、埋堆合夥,高斯說公司替代市場不對,而是一種合約替代了另一種合約:例如以勞動合約替代了在街頭賣花生的市場產品合約。二、高斯說釐定市價的交易費用往往過高,沒有錯,但公司之內的監管或拿著鞭子的行為,是起於勞工的薪酬一般不是直接地以產品的市價量度,而是以工作時間作為一個代替(proxy)。三、從重要的件工角度看,按件數算工資,勞動市場也就是產品市場。如果一間工廠內所有的產出程序皆由件工處理,老闆只不過是個中間人,勞動市場與產品市場是分不開來的。四、勞工或生產要素的不同組合,合約的安排不僅變化多,一家公司可以通過合約的伸延而串連到整個經濟去。結論是:一家公司的財務可以有界定,但從產出的角度看,公司的或大或小是無從界定的。這就是十多年來西方興起的「企業大小無關論」的火頭了。這也是目前國內工廠倒閉引起骨牌效應的原因。
任何企業或公司或工廠都是一家合約組織,這組織的形成是為了減低交易費用,而如果沒有自由的合約選擇,這非常重要的費用節省是不能辦到的。這樣看,像新勞動合同法那種大手干預合約選擇自由的法例,對經濟整體的殺傷力是不能低估的。
這就是重點。意圖把收入或租值再分配的政策,或大或小對經濟有害。如果一定要做,我們要用為禍較小的方法。我們要先讓產出賺到錢,才考慮拿出刀來下手。埋堆合夥,通過自由的合約選擇而組成公司,勞資雙方有利可圖,是經濟發展的重心所在。大手干預這合約的選擇,在圖利的關鍵上政府手起刀落,何來租值或利潤再分配呢?這解釋了為什麼凡是左右合約的政策,例如價格或租金管制,對經濟的殺傷力歷來比抽稅、補貼等政策大得多。一九七一美國推出價管,導致經濟大不景凡十年。今天中國的新勞動法,如果嚴厲執行,其禍害會遠比美國昔日的價管嚴重。
不容易找到一個比我更有資歷評論新勞動合同法的人。學問本錢足夠:合約經濟學是由我始創的,從而促長了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重要的分成合約與件工合約,經濟學者中只有我一個深入地調查過。合約法律有研究:曾經花了一個基金不少錢,請了一組助手調查商業合約法律達五年之久;七九年一篇文章,被美國某學術機構選為該年最佳法律研究作品;我拜讀中國的合同法,則是六八年在芝大亞洲圖書館的事了。實踐經驗有來頭:嘗試過生意多項,跑過工廠無數。
這一切,恐怕比不上在感情上有需要對自己作一個交代:幼年在廣西結交的小朋友,差不多全都餓死了;自己近於餓死好幾次;後來雖然父母有錢,自己喜歡結交的一般是窮朋友——今天香港西灣河還健在的老人家不少會記得吧。
Tuesday, February 5, 2008
經濟學要怎樣處理才對?——看新勞動法有感
兩年多前,曾經是諾貝爾經濟學獎評審委員會主席的Lars Werin為我的英語論文結集寫了如下一段客套的「捧場」話:
Steven Cheung stuck to the great tradition of Adam Smith. From the late 1960』s and onwards he wrote a number of papers, now beginning to gain the position of true classics. By applying the seemingly simple, established methods to important empirical problems that either appeared enigmatic, or had standard explanations which were regarded as 「obviously」 true, he waved his magic wand and opened new, sometimes amazing vistas.
是我邀請他公開讚我的(一笑),什麼magic wand云云,誇張之詞耳。然而,我最受落而又感到自豪的是第一句,說我堅守亞當'史密斯(國內稱斯密)的偉大傳統。這句話不誇張,也說得對。
高斯為該結集寫的《前言》,也有類同的看法:
Steven Cheung's articles make clear what is wrong with so much of current writing on economics and what should be done to put it right. He does this by example, showing through his own work how economics should be done. As always, he has concentrated on understanding why the economic system behaves as it does, rather than taking as his first aim, how the economic system ought to behave and how to bring this about. In his analysis of how the system operates, he uses a keen observation of the facts to support his argument. His writing is detailed, perceptive and illuminates the questions he discusses.
上述兩位說的其實一樣:高斯筆下的張五常就是Werin說的斯密傳統。要與斯密並駕齊驅當然苛求,但兩位專家看得出我走的是斯密的路,是我整生在一門學問上得到的最高評價了。經濟學要那樣處理才對,可惜這樣的經濟學今天已成陳跡。
斯密是數世紀一見的偉大思想家。他那厚厚的數世紀一見的巨著——《國富論》——起筆不是說什麼哲理,或來一些卷首話,也不是介紹一下書中的內容或結構。他起筆是寫一間造針廠,他參觀過,知道造針的詳盡過程,立刻提出後來萬世流芳的「分工合作」可獲大利的精闢見解,然後推到自由市場對民生有決定性的看法。
整本《國富論》,從頭到尾,都是高斯說的「keen observation of the facts」。斯密考查無數,世界各地的史實包羅萬有。有些觀察是看錯了的——不可能完全不錯,何況那是二百多年前——但論到對世界的keen observation,古往今來沒有一本論著比得上《國富論》。我拜讀該大作是四十七年前的事了。斯密以造針的實例起筆使我好幾個晚上睡不著:為什麼一個大思想家會把一個平凡的實例看得那樣重要呢?
我開始清楚明白,是一九六九,拜讀斯密八年之後了。該年暑期回港看母親時,我已經在芝加哥教過高級價格理論,但在香港街頭巷尾見到的市場現象,十之八九我不能解釋。當時認為自己有兩個選擇:其一是放棄經濟學,另謀高就;其二是多作世事觀察,把經濟理論修改。選取後者是要深入地走斯密的路,於是不斷地在街頭巷尾跑。
一九七五回港長假九個月,我決定要比斯密多走一步:不僅觀察,而且要落手落腳地在市場操作一下。這決定起於對玉石的調查研究。當時,關於訊息不足的話題在行內吵得熱鬧。玉石市場有一個奇怪現象。玉的原石是有石皮的,在廣東道成交時,不切開來,賣家只在石皮上磨出一兩處淺淺的「水口」,購買的人要從石皮與水口猜測石內的玉質與瑕疵,很難猜得準確,有三幾成把握的要有十多年的研習經驗。為什麼原石不先切開來,真相大白,才出售呢?為什麼市場要刻意地隱瞞訊息,導致那麼多的人花那麼多的時日去研究猜測之法?
在解釋這困難度極高的調查中,我天天在廣東道跑,左問右問,而首先要知道的,是什麼才算是質量高的玉石了。廣東道的專家起初認為我這個怪教授有趣,但後來還是經不起我的煩擾。其中一位關心的,說:「教授呀,玉石這回事,自己不買不賣,不入肉,不傷身,要學得懂很困難。我們這裡懂玉石的人都是家傳做玉石生意的。」一言驚醒,我於是在廣東道租了一個地攤作玉石生意兩個月,終於找到玉石市場隱瞞訊息的答案。
是真理。任何自稱是文物或書畫鑒證專家的,如果自己不收藏,或不做有關的生意,我會給他的鑒證力打個大折扣。不親自投資下注,不容易對任何行業有深入的體會。這是我曾經在十九個行業下注而又親自操作一下的原因。早就知道生意難做,一般下小注,體會到行業性質的大概就收手了。這與自然科學在實驗室投資作實驗沒有什麼不同。
到街頭巷尾跑,隨意觀察,因為成本低,還是主要的。與落手落腳的生意體會加起來,不斷地以簡單的經濟理念作解釋,約二十年就對自己的觀察與理解有很好的感受。我自己因而發明的宏觀經濟,不是凱恩斯那一套,而是站遠一點,把大量的現象一起看,淘汰認為不重要的細節。一旦掌握到有關鍵性的「宏觀」局限轉變時,分析來來去去都是需求定律。解釋與推斷是同一回事,只是後者需要知道的有關局限轉變,考查一般遠為困難。貨幣嗎?只是另一種物品,可以協助減低交易費用的。
讀者如果參閱我自一九八一寫《中國會走向資本主義的道路嗎?》及跟著的多篇關於經濟推斷的中語文章——全部在網上可以找到——會同意我的推斷很少錯。比行內的朋友准很多,勝出不止幾條街吧。不是因為理論上比他們知得多,而是用上的理論比他們用的遠為簡單,概念比他們掌握得遠為通透,但最重要還是對真實世界的認識,思考時能把無數實例與瑣事加起來,比他們遠為全面。不深知事實,不可能真的懂經濟。
回頭說中國最近推出的新勞動合同法,我的確發了脾氣,拍案而起,力斥其非。為什麼發展得頭頭是道的經濟改革,會推出那樣龐大而又複雜的勞動法,明顯地表達著設計的人對勞動市場的實況與合約變化的需要,沒有基本的理解或認識呢?若問勞苦大眾:「需要政府幫助嗎?需要多點保障嗎?需要老闆多給錢嗎?」他們多半回應:「要、要、要。」他們可沒有想到,老闆比他們吃得好穿得暖,主要是出了錢設廠置械,有利息與風險的回報,而那些「保障」法例,到頭來害了他們。
一個國家的經濟有不同的層面,有不同的行業。我喜歡抓著有關鍵性的項目看。這幾年不斷跟進農轉工的情況,農產品的價格,接單工業的困境,以及印度及越南等地給中國帶來的競爭壓力。低下階層(包括農民)的收入,這幾年急升。我想,這就是了:數以億計的窮人的生活急速改進,人類歷史沒有出現過,我事前想得對,傳統的經濟發展學說全盤錯了。我又想,繼續這樣的發展再十年,農民的人均收入可與城市的中等人家打個平手。歷史上,人口密度高的國家,只有明治維新之後的日本可以做到。可惜日本要靠禁止農產品進口,導致地價奇高,壞了國家大事。當然,讓日圓大幅升值,是日本的另一個致命傷。新勞動法的推出,比日本當年還要蠢,因為日本當年沒有那麼多的國際廉價勞力參與競爭。
今天經濟學的發展,是遠遠地脫離了斯密的傳統了。脫離了斯密還不怎樣,脫離了真實世界,經濟學不學也罷。沒有內容的方程式是一回事,不知內情的數字回歸分析是更頭痛的另一回事。沒有人可以反對為了生計,助理教授要在國際知名學報發表文章,希望拿得一紙終生僱用合約。自然科學有實驗室的操作,也有實驗室可以反證,不容易生安白造。經濟學者一般不會生安白造,但寫文章的人不知真實世界,學報編輯也不知真實世界,或大家以為知道但其實是另一回事,這樣的學問不是自欺欺人嗎?還是回到斯密的造針工廠去吧。
學術需要的飯碗與勞苦大眾需要的飯碗是兩回事。北京當局在推出新勞動法之前,不可能沒有徵求過吃著學術飯碗的經濟學者的意見。但該飯碗與勞苦大眾吃著的,是有著造針廠之外與造針廠之內之別。三十年來的經濟學發展,這二者早就互不相干了。
Steven Cheung stuck to the great tradition of Adam Smith. From the late 1960』s and onwards he wrote a number of papers, now beginning to gain the position of true classics. By applying the seemingly simple, established methods to important empirical problems that either appeared enigmatic, or had standard explanations which were regarded as 「obviously」 true, he waved his magic wand and opened new, sometimes amazing vistas.
是我邀請他公開讚我的(一笑),什麼magic wand云云,誇張之詞耳。然而,我最受落而又感到自豪的是第一句,說我堅守亞當'史密斯(國內稱斯密)的偉大傳統。這句話不誇張,也說得對。
高斯為該結集寫的《前言》,也有類同的看法:
Steven Cheung's articles make clear what is wrong with so much of current writing on economics and what should be done to put it right. He does this by example, showing through his own work how economics should be done. As always, he has concentrated on understanding why the economic system behaves as it does, rather than taking as his first aim, how the economic system ought to behave and how to bring this about. In his analysis of how the system operates, he uses a keen observation of the facts to support his argument. His writing is detailed, perceptive and illuminates the questions he discusses.
上述兩位說的其實一樣:高斯筆下的張五常就是Werin說的斯密傳統。要與斯密並駕齊驅當然苛求,但兩位專家看得出我走的是斯密的路,是我整生在一門學問上得到的最高評價了。經濟學要那樣處理才對,可惜這樣的經濟學今天已成陳跡。
斯密是數世紀一見的偉大思想家。他那厚厚的數世紀一見的巨著——《國富論》——起筆不是說什麼哲理,或來一些卷首話,也不是介紹一下書中的內容或結構。他起筆是寫一間造針廠,他參觀過,知道造針的詳盡過程,立刻提出後來萬世流芳的「分工合作」可獲大利的精闢見解,然後推到自由市場對民生有決定性的看法。
整本《國富論》,從頭到尾,都是高斯說的「keen observation of the facts」。斯密考查無數,世界各地的史實包羅萬有。有些觀察是看錯了的——不可能完全不錯,何況那是二百多年前——但論到對世界的keen observation,古往今來沒有一本論著比得上《國富論》。我拜讀該大作是四十七年前的事了。斯密以造針的實例起筆使我好幾個晚上睡不著:為什麼一個大思想家會把一個平凡的實例看得那樣重要呢?
我開始清楚明白,是一九六九,拜讀斯密八年之後了。該年暑期回港看母親時,我已經在芝加哥教過高級價格理論,但在香港街頭巷尾見到的市場現象,十之八九我不能解釋。當時認為自己有兩個選擇:其一是放棄經濟學,另謀高就;其二是多作世事觀察,把經濟理論修改。選取後者是要深入地走斯密的路,於是不斷地在街頭巷尾跑。
一九七五回港長假九個月,我決定要比斯密多走一步:不僅觀察,而且要落手落腳地在市場操作一下。這決定起於對玉石的調查研究。當時,關於訊息不足的話題在行內吵得熱鬧。玉石市場有一個奇怪現象。玉的原石是有石皮的,在廣東道成交時,不切開來,賣家只在石皮上磨出一兩處淺淺的「水口」,購買的人要從石皮與水口猜測石內的玉質與瑕疵,很難猜得準確,有三幾成把握的要有十多年的研習經驗。為什麼原石不先切開來,真相大白,才出售呢?為什麼市場要刻意地隱瞞訊息,導致那麼多的人花那麼多的時日去研究猜測之法?
在解釋這困難度極高的調查中,我天天在廣東道跑,左問右問,而首先要知道的,是什麼才算是質量高的玉石了。廣東道的專家起初認為我這個怪教授有趣,但後來還是經不起我的煩擾。其中一位關心的,說:「教授呀,玉石這回事,自己不買不賣,不入肉,不傷身,要學得懂很困難。我們這裡懂玉石的人都是家傳做玉石生意的。」一言驚醒,我於是在廣東道租了一個地攤作玉石生意兩個月,終於找到玉石市場隱瞞訊息的答案。
是真理。任何自稱是文物或書畫鑒證專家的,如果自己不收藏,或不做有關的生意,我會給他的鑒證力打個大折扣。不親自投資下注,不容易對任何行業有深入的體會。這是我曾經在十九個行業下注而又親自操作一下的原因。早就知道生意難做,一般下小注,體會到行業性質的大概就收手了。這與自然科學在實驗室投資作實驗沒有什麼不同。
到街頭巷尾跑,隨意觀察,因為成本低,還是主要的。與落手落腳的生意體會加起來,不斷地以簡單的經濟理念作解釋,約二十年就對自己的觀察與理解有很好的感受。我自己因而發明的宏觀經濟,不是凱恩斯那一套,而是站遠一點,把大量的現象一起看,淘汰認為不重要的細節。一旦掌握到有關鍵性的「宏觀」局限轉變時,分析來來去去都是需求定律。解釋與推斷是同一回事,只是後者需要知道的有關局限轉變,考查一般遠為困難。貨幣嗎?只是另一種物品,可以協助減低交易費用的。
讀者如果參閱我自一九八一寫《中國會走向資本主義的道路嗎?》及跟著的多篇關於經濟推斷的中語文章——全部在網上可以找到——會同意我的推斷很少錯。比行內的朋友准很多,勝出不止幾條街吧。不是因為理論上比他們知得多,而是用上的理論比他們用的遠為簡單,概念比他們掌握得遠為通透,但最重要還是對真實世界的認識,思考時能把無數實例與瑣事加起來,比他們遠為全面。不深知事實,不可能真的懂經濟。
回頭說中國最近推出的新勞動合同法,我的確發了脾氣,拍案而起,力斥其非。為什麼發展得頭頭是道的經濟改革,會推出那樣龐大而又複雜的勞動法,明顯地表達著設計的人對勞動市場的實況與合約變化的需要,沒有基本的理解或認識呢?若問勞苦大眾:「需要政府幫助嗎?需要多點保障嗎?需要老闆多給錢嗎?」他們多半回應:「要、要、要。」他們可沒有想到,老闆比他們吃得好穿得暖,主要是出了錢設廠置械,有利息與風險的回報,而那些「保障」法例,到頭來害了他們。
一個國家的經濟有不同的層面,有不同的行業。我喜歡抓著有關鍵性的項目看。這幾年不斷跟進農轉工的情況,農產品的價格,接單工業的困境,以及印度及越南等地給中國帶來的競爭壓力。低下階層(包括農民)的收入,這幾年急升。我想,這就是了:數以億計的窮人的生活急速改進,人類歷史沒有出現過,我事前想得對,傳統的經濟發展學說全盤錯了。我又想,繼續這樣的發展再十年,農民的人均收入可與城市的中等人家打個平手。歷史上,人口密度高的國家,只有明治維新之後的日本可以做到。可惜日本要靠禁止農產品進口,導致地價奇高,壞了國家大事。當然,讓日圓大幅升值,是日本的另一個致命傷。新勞動法的推出,比日本當年還要蠢,因為日本當年沒有那麼多的國際廉價勞力參與競爭。
今天經濟學的發展,是遠遠地脫離了斯密的傳統了。脫離了斯密還不怎樣,脫離了真實世界,經濟學不學也罷。沒有內容的方程式是一回事,不知內情的數字回歸分析是更頭痛的另一回事。沒有人可以反對為了生計,助理教授要在國際知名學報發表文章,希望拿得一紙終生僱用合約。自然科學有實驗室的操作,也有實驗室可以反證,不容易生安白造。經濟學者一般不會生安白造,但寫文章的人不知真實世界,學報編輯也不知真實世界,或大家以為知道但其實是另一回事,這樣的學問不是自欺欺人嗎?還是回到斯密的造針工廠去吧。
學術需要的飯碗與勞苦大眾需要的飯碗是兩回事。北京當局在推出新勞動法之前,不可能沒有徵求過吃著學術飯碗的經濟學者的意見。但該飯碗與勞苦大眾吃著的,是有著造針廠之外與造針廠之內之別。三十年來的經濟學發展,這二者早就互不相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