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高斯的芝大會議提供的《中國的經濟制度》一文,是我在學術上的嚴謹論著中最後的作品了。不會再寫。專欄文字還會繼續一些日子吧。不少舊文需要整理,三卷本的《經濟解釋》還要修改,但正規的學術文章──結構慎重、註腳詳盡的那種──我是不會再染指的了。七十二歲,還有其它有趣的要做──書法也愈來愈有看頭──以《中國的經濟制度》終結學術生涯既有意思,也很痛快。
多年來我擔心思考能力走下坡自己不知道,寫出令人尷尬的學術分析。一些老了的朋友遇到這樣的不幸。就算自己得天獨厚,跟大自然斗法是鬥不過的。《中國》一文是得意之作,向前看,這樣水平的學術文章自己無法重複,再向前走,下坡必然,就此終結,仰天大笑,不亦瀟灑乎?
我的《佃農理論》發表於一九六八,《中國的經濟制度》二○○八,剛好四十年。加上《佃農》之前的創意爭取,是四十三年。史德拉曾經以出版日期算,從一個經濟學者的第一件重要作品到最後重要的,依稀記得,最長不到三十年。我達四十,上蒼網開一面,於願足矣。
二十個月前,高斯要搞一個中國經濟改革的研討會議,問我意見。我想,他九十六歲了,還能搞什麼呢?當時大家都沒有想到他選的日子剛好是中國經改的三十週年。我回信說:「如果你要搞,我可以提供一篇題為《中國的經濟制度》的文章。」以為他只是說說,會議多半開不成,文章不一定真的要寫。但我可不是信口開河。當時我肯定地知道《中國的經濟制度》會是一篇大文,之前沒有嘗試過那麼重要的。二○○四年底我大致上解通了中國經濟制度的密碼,知道這制度史無先例,寫得深入全面此文的重要性自成一家,但題材複雜,牽涉到的理論與事實非常廣泛,還有很多細節要再作調查或覆核,恐怕自己不會有需要的魄力了。說說無妨,建議無妨,但真的動筆是另一回事。
殊不知個多月後,高斯的助手傳來一個暫定的會議程序表。我的《中國的經濟制度》開場,給我兩個小時,跟著是兩個諾獎得主評論該文,加上其它人的討論佔了整個上午,其它提供文章的是空白格子,要填上,每人僅得二十分鐘。高斯跟著來信,說要以我的開場文章引導整個研討會議的發展。一九九一在瑞典見過他,當時我的女兒剛進大學,今天已有兩個懂得欺負我的孩子了。難道高斯忘記了我早就是個老人家?昔日他欣賞我的來去縱橫的思想,還在嗎?他怎可以假設我還寶刀未老?
我逼著去信,說:「答應你的文章我會寫,但不少被邀請的人會來自中國,費用不少,會議的經費怎樣,要我幫助嗎?」他回信說不需要資助,他自己的基金足夠。我想,那應該主要是他的諾貝爾獎金,很感動。跟著想,我欠他,中國也欠他,大家來日無多,他要搞,我就捨命陪君子吧。於是給他信,說:「我答應你的文章將會是我平生最重要的作品!」
是經過很長的調查與思考的時日了。一九七九我開始跟進中國的發展,時疏時密,沒有中斷過。八五年起深圳與北京的朋友給予很多方便,需要的資料有求必應。到了八十年代後期,發展愈來愈複雜,也很混亂,要到好些年後回顧,大手而又武斷地簡化,才得到一個自己認為是可靠的大略,怎樣取捨我要集中於制度的發展,不少話題要被撥開了。我是一九九七才驚覺到中國經濟制度的重點是地區之間的激烈競爭,史無先例。當然,地區競爭某程度世界各地都有,但中國的是一種特別的生意競爭,外地沒有出現過。
我要到二○○三年才肯定縣是地區競爭的主角,這種競爭是公司與公司之間的競爭,為何如此不容易解釋。複雜難明的問題多得很,而最後一個難關要到二○○四年底,深夜彷彿睡著時突然想到一九六六年讀到的馬歇爾的一個註腳,才解通整體。要是我沒有從始就跟進中國的經改發展,沒有親自替家傳的拋光蠟到國內找地方設廠,沒有深入地研究過佃農分成、公司性質、合約理論等,我不可能解通中國經濟制度的密碼。
解通是一回事,寫出來是更頭痛的另一回事了。不打算寫出來,因為認為要用一本書的篇幅才能處理,而自己老了,體力應付不了。另一方面,我熟知高斯的固執品性:只要還健在,他說要做的一定會做,答應了他我是走投無路的。以一篇文章處理,反覆考慮多處刪減,一篇長文的結構想出來了。
重要的困難是要有一個一般性的理論來支撐著整篇文章。為此,去年四月起我一連寫了十一篇關於經濟學的缺環,是基於跟進中國的發展多年的思維,補充了自己早期的制度研究。這十一篇發表後,再多想兩個星期,把心一橫,我決定放棄自己多年來用慣了的產權分析,轉用以合約約束競爭的角度,而交易費用則變為約束競爭的費用了。有這樣的需要,因為中國的經濟制度是一連串的承包合約的組合──整個國家的經濟制度是一個龐大的合約組織。這個有一般性的理論是後來文章中的第三節,是原創,高斯喜愛,認為重要,建議我把該節起名為《合約的一般概念》。這是制度經濟學的一個沒有人到過的層面了。
去年七月開始動筆。知道要一氣呵成,但年逾七十,短暫的記憶大不如前,是長文,思維的連貫性不可以寫一陣停一陣。於是決定不睡覺地一口氣寫了三個星期,減了五磅,寫好了自己滿意的初稿。其間每天稍事休息多次,晝夜不分,足不出戶。
《中國的經濟制度》的寫法跟我以前的學術論著還有另一點不同。那就是我只寫給高斯一個人讀。四十年前在芝大校園我跟他怎樣對話,這次動筆就怎樣說。我要向他「匯報」一下從中國的研究得到的收穫。此前對他說過,我認為新制度經濟學的發展走進了一個死胡同,再不是有趣的學問了。一士諤諤,思想殺出了重圍,何處覓知音哉?高斯還在,大家有共通的語言,高山流水一番有意思吧。
去年八月初稿傳了給高斯,過了一天叫他不要讀,因為將會有第二稿。他讀第二稿後顯得興奮,對助手形容為powerful(後來蒙代爾在芝大評論該文時用上同一個字)。高斯跟著給我的信,只說:「不用擔心,你的文章完全滿足了我的要求。」
個多月後,高斯給我一封長信,說他和助手一起花了幾天再細讀我的文稿,提出了二十七處認為要修改的建議,但說改不改由我。其中大部分是文字上的小修,舉手之勞。有七處比較麻煩,其中三處我認為不應該改。餘下來的四處怎樣處理我決定擱置幾個月再想。
到了今年初,高斯催促要看第三稿。我見時間還多,再等。四月修改,第三稿花了兩個星期,瑣碎耗時的是加進五十三個註腳。四月底高斯收到第三稿,更滿意了,對助手說我改了很多。其實不多,我只是把四處他不滿意的地方再寫,也刪去了部分不易懂但不是那麼重要的。沒有聽過高斯給其它文章更高的評價,但他認為該文難讀,對讀者的要求甚高,同時又說這難度看來是需要的。
高斯沒有讀過第四稿。那是在正式「交卷」前我從頭覆核一次所有用上的資料,作了幾處小修。還會有第五稿的,那是要將一處常被誤解的再加澄清,而一個重點我認為不言自明,但讀者一般看不出其重要性:資源使用的權利界定(私產)重要,但不同的合約組織可以有很大的效率差別,單靠市場的自由選擇是不可以達到中國制度的合約組織的。自由市場不成,計劃經濟也不成。成事要靠經濟壓力——資源貧乏十三億人要吃飯的壓力——也要有一個懂得疏導交通的政權。
中國的經濟制度是個奇蹟,既精彩又重要。一腳踏中這個題材是萬中無一的機緣巧合,而我平生所學剛好全部用上。天助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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