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7, 2012

三八四:翡翠訊息與玉石定律


(五常按:本文是《訊息費用與市場應對》的第四節。)


說過了,作為實證科學(empirical science),經濟學的實驗室是真實世界。這實驗室很難用。雖然有學者嘗試過,但一般而言,我們不能像自然科學那樣在實驗室調控驗證條件(test conditions),即是經濟學說的侷限條件(constraints)。經濟學者難以在真實世界調校那些影響人的行為的侷限條件的轉變。我們要在真實世界找到一些有趣或有啟發性的侷限轉變,考查其他侷限有沒有相連的關係,推出假說,然後用可以觀察到的現象或行為把假說驗證。

考查侷限轉變麻煩,確定行為的轉變也麻煩。很多時,微小的現象轉變不會像自然科學的實驗室那樣可以量度得準。這解釋了為什麼統計學在經濟學的用場遠比自然科學來得普及。原則上,統計學的回歸分析(regression analysis)可以算出肉眼不容易察覺的因果關係。問題是回歸分析不可靠,容易欺人也自欺。我花過幾年時間操作這玩意,到後來還是認同一些專家朋友的話:這種統計的結果往往不可靠。這裡要解釋清楚:明顯清晰的因果關係是用不著以回歸統計來證實的,雖然以這些技術表達較為可觀,也較為容易被學報取錄。但我們要知道的是真理。因果關係,假若微小得不容易看出來,要靠回歸統計才能表達,是要想辦法避免的。


選誇張實例是上策

這解釋了為什麼我喜歡找誇張的實例作為研究考查的材料。好比四十多年前要考查租金管制帶來的效果,我到香港從事。當時租金管制很多地方都有,但管制著的租金只比市值租金低十多個百分點,不夠誇張,效果如何靠統計分析容易中計。另一方面,上世紀六十年代,在租管下,香港戰前舊樓的市值租金比管制著的租金高出十倍以上。誇張的管制會導致誇張的現象,有說服力的推理驗證容易多了。該租管帶來的誇張現象讓我在一九七四年發表今天看有機會傳世的《價格管制理論》。

以物為本考查訊息費用對行為與市場的影響,我當然選訊息費用高得誇張的例子。一九七五年我選中產自緬甸的翡翠玉石,跟著到香港九龍的廣東道考查——那是當時舉世最大的翡翠市場了。翡翠產品是現代之物,訊息費用奇高,後來知道古文物及古書畫等的訊息費用更高,八十年代中期起轉到古物的考查。本節說玉石,下節說古物。


翡翠的特徵

翡翠是獨石,不是從一個石礦切出來,而是一塊一塊挖掘出來的石頭。在泥土中埋藏了無數個世紀,必有石皮。獨石不罕有,翡翠的石皮比較厚,一般不通透,每塊從數兩到數百斤不等,而以市價高低論質量這種獨石的或大或小沒有決定性。

翡翠獨石有個性:獨石無數,內裡的玉質特徵沒有兩塊相同。舉個例:你隨意選十塊翡翠獨石,每塊取出二十粒同樣大小的玉珠,把合共二百粒玉珠胡亂混集,一個懂翡翠的專家可以把十份二十粒玉珠分開,各歸各的,跟原來的十塊獨石的出處吻合,不會出錯。太多的獨石這樣切碎後各歸各地再組合會有困難,但不同的玉件是否出自同一翡翠獨石專家不難判斷。有個性是翡翠值錢的其中一個原因:某女士擁有的翡翠手鐲不僅好看,除非同一獨石還造出其他相似的手鐲,該女士擁有的是天下獨有。

翡翠獨石多如天上星,重量以噸數計,但指環鑲著的一粒蛋面精品,以重量算其市價可以高於上佳的鑽石。跟著推下去的色澤、玉質、瑕疵等變化無數,到最低質的一粒同樣大小的蛋面之價跟一個漢堡包差不多。這超於十萬倍的價格差距是怎樣決定的呢?是由誰決定的呢?說是由市場決定,那當然,但市場是憑什麼作這決定呢?


專家與市場

一九七五年調查玉器市場時,我嘗試拿著十隻不同的翡翠玉鐲,普通貨式,找五個專家各自替我排列市值的高下。他們的估價有差別,同一玉鐲最大的差距約一倍,但十隻的價值高下排列五個專家近於完全一樣!這可見翡翠的個性與特徵專家可以鑑別,而每個特徵的微小變化帶來的市價轉變,大致上專家之間互相認同。沒有專家,翡翠玉石難以成市。

同學們不妨考慮如下的觀察。美觀的玉石有多種,沒有哪種比得上翡翠那麼值錢,雖然這些年和田白玉之價也上升得急。和田玉的特徵變化遠沒有翡翠那麼多而複雜,訊息費用沒有那麼高,因而遠為容易學得懂。有些准寶石,例如瑪瑙,非常漂亮,但不值多少錢。翡翠玉石可以入色,即是玉真色假,而入色的很好看。我看不出,賭你也看不出,但專家可以一望而知,用不著拿到什麼化驗室去。因為有專家的存在,真色與假色之價相差約二百倍。

要成為翡翠專家是大投資。這些專家通常出自家族傳統,從小天天看,下過賭注,輸過錢。專家有多個層面。最低層應該是街上的翡翠小販,而最高的是頻頻賭石有斬獲的人。賭石是指購買獨石原件,因為有不透的石皮,看不到石內的玉質,只憑幾個小小的淺「水口」下注。指導原石要在哪些位置開水口的人也是頂級專家,收費不菲也。

翡翠是清代中葉才從緬甸傳入中國的。但炎黃子孫有數千年的愛玉傳統,從乾隆到今天的二百多年,中國的翡翠市場雄視天下。尤其是今天,玉石之價急升,翡翠專家說賺不到錢是騙你的。

翡翠值錢是因為有專家鑑別特徵與質量,而特徵與質量的孰優孰劣卻是市場消費者或收藏者的取捨使然。從個別例子看,專家的推薦有影響力,但專家的判斷是受到市場需求的指引。有兩點足以示範市場需求的影響力。其一是不同地區有不同的取捨:菲律賓與馬來西亞對翡翠的色澤喜好跟中國的有別,不同色澤的相對價格因而不同。其二是同樣在神州大地,不同年代選擇有變。論翡翠,中國人愛綠色,但我母親那一代愛的綠是明顯地比今天仕女愛的綠為深。中國人愛翡翠通透,但我母親那一代遠沒有今天那樣重視通透:一種毫不通透的「綠荳青」翡翠,其相對價格我母親那一代比今天高很多。

市場提供消費者的需求訊息,專家們把這些訊息引伸到翡翠玉石千變萬化的特徵去,按市場的需求把這些特徵變化導致的價格變化加以釐定。一般而言,石以黃為貴,但翡翠中國人喜歡綠,是獨石之內的礦脈,不多見,而綠得適度、通透、搶眼、無瑕等合併極為稀有。不是以稀為貴那麼簡單:黑色也少見,但有小黑點或略呈黑色,價必暴跌。四十年前黃色不值錢,但今天翡翠之價大升,黃色配合得宜也有可觀之價。


訊息投資與隱瞞訊息

專家能鑑別特徵的微小變化與互相認同是翡翠產品有龐大市場的主要原因。頂級的專家不僅要講一點天賦,日夕地操作二、三十年是慣例。這些專家所知的遠超翡翠小販,主要是因為前者頻頻見到高檔次的翡翠,而小販從事多年不一定有機會拿到一件珍品細看。專家因而有多個層面。我在上文提到專家給玉鐲估價可以相差一倍,主要是因為五個之中有四個不專於玉鐲生意。是的,玉鐲、玉珠、蛋面、掛件、擺件等,專業不同對市價的判斷有出入,但玉質孰高孰低專家們的看法是一致的。

動不動十年以上的時間投資,專家知道的翡翠知識值錢。投資要有回報。我是專家,你不懂,為什麼我要免費教你呢?有好些方面我可以免費傳授,但牽涉到自己的切身利益我會保留,甚至對你說假話。你是沒有生意關係的朋友,或是我的顧客,或是要供應玉石給我,又或者是行內的競爭購買翡翠原石的人,我給你的關於翡翠的訊息傳達會不同。

欺騙與誇張常有,但我重視的是隱瞞的行為。當年在廣東道,議價購買翡翠玉件,價值較高的,見有別人在旁,購買者喜歡用毛巾把手掩蓋著,在巾下與出售者用手指相交討價還價,因為購買者不要讓外人知道他出的價是多少。


廣東道的拍賣

最精彩莫如當年的翡翠原石拍賣。原石有不通透的石皮,只有幾個賣家選擇磨出顯露少許玉質、以蠟拋亮得美觀的水口。賣家刻意地隱瞞訊息:水口的位置是專家認為玉質表現最佳的地方。一個水口選錯,原石之價可能大跌,要不要再多開水口是賣家付錢給專家的選擇。把整塊原石切開才出售會真相大白,但通常原石的賣家不會那樣做,因為他認為只提供幾個小水口賣價會較高。有些人認為把原石切開會破壞其後的產品製作,但我的調查否決了這觀點:任何翡翠產品都有專家,知道怎樣切開才對。

與今天相比,昔日廣東道的原石拍賣是小拍賣,出價與還價皆在毛巾下以手指從事,是買家的要求,因為不同的買家專於不同的玉件產品,而不同的原石有不同的產品用途,買家不要讓他的知識在出價中給競爭者知道。我在《供應的行為》的舊版中有如下的描述:

「廣東道的玉石原件拍賣令人歎為觀止。是四百平方呎左右的小室,中央方桌一張,沒有椅子。地上放著二、三十個籃子,每籃之內載著一至五、六件原石,每件都有小量水口。室內有幾枝吊燈,讓顧客在拍賣前以燈光照射來猜測石內之質。大約有兩天的時間給顧客這樣審查,拍賣時是以每籃子內所有的原石算一價。

「在拍賣官的身後有一間僅可容身的小房子,有布簾,賣主藏身其內。一輪出價後,拍賣官轉身把巾下的手伸向小房子。布簾伸出賣主之手在巾下與拍賣官的相觸。大家不說什麼,但觸手的時間比較長。拍賣官在巾下傳達給賣主的訊息,是顧客所出的高價為幾,不同顧客出價的差距大小,以及拍賣官認為應該賣或再作第二輪競投的意見。賣主的回應也在巾下傳達了。要是決定出售,拍賣官叫出價高者的名字,這價高者不能反悔。

「一般來說,如果第一輪競投有幾位高價的價格相近,第二輪競投同一籃子是必然的。凡起一輪重投,舊一輪的出價皆作廢。那是說,只要拍賣官沒有叫你的名字,你在重投時所出之價可以低於早輪的。第二輪的巾下出價比較慢,拍賣官常叫觸手者出高一點,是有議價的性質了。第二輪過後,拍賣官又再轉身與賣主的手在巾下相觸。

「在我參觀過的兩次上述的玉石原件拍賣中,每籃平均大約有三輪巾下觸手。任何一輪之後,一叫人名就賣出,賣出後之價是要公佈的。賣不出就把籃子搬開。拍賣完畢後賣主請所有在場的人晚宴,是慣例。沒有人認識我,這種晚宴我魚目混珠地吃過一次。」

今天,翡翠原石的拍賣,因為參與的人太多,再不能用以毛巾掩手之法了。轉為用填表投標,投暗標。


結語:玉石定律

選擇翡翠考查訊息費用是選一個誇張例子。執到寶,因為在那複雜無比的微小變化導致的訊息費用奇高的情況下,以物為本入手讓我們看清楚市場是怎樣形成、怎樣運作的。翡翠品種變化多,量大,其價從高於鑽石下降至與漢堡包看齊,但出現了一群大家互相認同的專家。下節可見,古物、古書畫之類可沒有一致認同的專家。效果如何是下節的話題。

訊息費用,從交易費用的角度看,是人與人之間的訊息傳達費用。一方面,市場的競爭會減低訊息費用;另一方面,隱瞞訊息或欺騙的行為會增加訊息費用。以翡翠為例,不隱瞞訊息專家的出現不需要那麼大的知識投資。例如把翡翠原石切開才出售,不需要看石皮猜石內之質,要成為一個頂級翡翠專家可以節省十年八載。因為隱瞞訊息而增加的訊息投資算是浪費嗎?局部看是,整體看不是。

我們要明白沒有大量專家的存在不會有今天大家見到的龐大翡翠玉石市場,不會有那麼多的太太小姐盛裝招搖過市,也沒有那麼多的君子看得那麼開心。然而,沒有回報不會有那麼多人花那麼多時間與精力投資於翡翠學問。隱瞞訊息有利可圖,是翡翠專家出現的一個主要原因。

一九七五年從西雅圖到香港考查翡翠市場之前,我對同事巴澤爾說有機會推出一個玉石定律(Jade Theorem)。去年巴兄的一位朋友(John Wallis)在上海與我相聚,竟然問:玉石定律找到了沒有?他們還記得,是多麼尷尬的事。今天找到了。該定律說:需要專家鑑證的物品,自私自利的行為會增加訊息傳達的費用,但沒有這種費用的增加那些物品不會有貴重的市場。


(未完待續)

Tuesday, March 20, 2012

三八三:以人為本的訊息不對稱理論


(五常按:本文是《訊息費用與市場應對》的第三節。)


訊息不對稱(information asymmetry)是小孩子也知何解的大術語:解作每個人各自知道的訊息不同。某些事你知得比我多,某些事我知得比你多,就是訊息不對稱了。這是以人為本作為研究分析的出發點,然後帶到市場物品或生產要素那邊去。不容易有收穫:以人為本跟市場物品有了分離,不容易考查訊息費用的侷限轉變。


訊息費用是訊息傳達費用

這裡有一個有趣的觀察:說訊息對稱是說訊息費用的存在或不存在皆不會影響人的行為!如果所有的人都是無所不知的天才,即是說訊息費用是零,我們是無從以其轉變來推斷或解釋行為的。如果所有的人都是一無所知的蠢才,即是說所有人的所有訊息費用皆高不可攀,那麼在競爭下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生存的適者不會被訊息費用左右著他們的行為。如果所有的人既非天才也非蠢才,只是大家知道的每個人都一樣,於是沒有人會隱瞞,沒有人會行騙,每個人會按著自己的比較優勢成本生產,按著自己的需求購買,知識一樣,學問相同,訊息有變大家一起知道——這樣的世界可能是個烏托邦,但人類知識或訊息的轉變只是代表著生產資源的侷限有變:本章分析的訊息費用可沒有變,因為那是指人與人之間的訊息傳達費用——所有人掌握著的知識或訊息一樣,是沒有什麼訊息還需要傳達的!

經濟學要處理的訊息費用是交易費用其中一種,只在社會存在,因而是人與人之間的訊息傳達費用。然而,說過了,以人作為分析的出發點既不容易知道也不容易理解這種訊息費用起自何因。我的取向是以物為本入手。另一方面,以人為本的訊息不對稱理論也有趣,牽涉到不少名重一時的經濟學者,我們不應該漠視。


檸檬市場與葛氏定律

起自阿羅一九六三年的思維,第一篇關於訊息不對稱的大名文章是G. Akerlof一九七○年發表的《檸檬市場》(The Market for Lemons)。檸檬的表皮光澤可愛,但內裡酸得不能入口。這好比我們明朝的劉伯溫寫《賣柑者言》提到的「金玉其外,敗絮其中」。西方的文化以檸檬代表著外表好看但其實是質量低劣的物品,購買的人容易上當或中計。

作者提出的主要例子,是舊汽車市場。出售二手舊車,車主對車的質能是好是壞比考慮購買的人知得多,這就是訊息不對稱了。跟著的推論是:舊車市場檸檬貨多,皆金玉其外,顧客一般知道,所以一般賣不起錢,於是,明知自己的舊車質能上佳的車主,除非要離鄉別井,不想把珠混魚目,不會把優質舊車混合在滿是檸檬貨的舊車市場以賤價出售。另一方面,檸檬貨充斥舊車市場,顧客願意出的價可能愈弄愈低,原則上可以推到舊車市場不存在。

奇怪沒有人指出,Akerlof的檸檬市場分析其實是故老相傳的英國十六世紀貨幣觀中的葛氏定律(Gresham』s law)的新版本:劣幣把良幣逐出市場變作劣舊車把良舊車逐出市場。我曾經指出葛氏定律是謬論。理由如下:雖然葛氏沒有說明,但後人指出劣幣驅逐良幣需要劣幣與良幣之間有一個固定的兌換率,否則兌換率的變動會讓優、劣二幣共存。我說固定的兌換率不足夠,因為在市場購物可以討價還價,提供劣幣的要付固定兌換率之外較高之價,而提供良幣的則可大手壓價。這是說,不管兌換率怎樣固定,市場的同樣物品,使用良幣與使用劣幣的相對價格才是真正的良、劣二幣的兌換率。我曾對希克斯(J. Hicks)解釋,如果十六世紀英國真的出現過劣幣驅逐良幣,那麼當時的英國人一定是很蠢的。但英國是個大智大慧的民族,所以劣幣驅逐良幣應該沒有出現過。正相反,良幣驅逐劣幣人類歷史屢見不鮮。一九四八年在廣州,市場的取向是收港幣,不收當年眨值得快的金圓券。中國開放改革初期,名牌賓館指明收外匯券,不收人民幣。這是說在有訊息費用的市場波動下,劣幣會被良幣淘汰,推翻了葛氏定律。這也是說,在物價比率上訊息費用奇高的物品不能成市,而貨幣是所有物品中對訊息費用最敏感的。


起點不同結論相反

說訊息不對稱是說人與人之間的訊息傳達有不盡不實的困難。細微地看,金玉其外的檸檬市場所在皆是:包裝粉飾是市場的一般取向,而廣告一般信不過小孩子也知道。說舊車的車主對車的性能比顧客知得清楚是對的,而說顧客不容易相信舊車主的誇誇其談也對——瞞騙是訊息費用不菲的一個原因。這些行為會把舊車之價壓下去,但問題是,舊車市場真的像Akerlof說的,劣質舊車會把優質舊車逐出市場嗎?不會的:原則是,哪種舊車的質量的訊息費用在市價的比重上愈高,愈會先遭淘汰。這樣排列,新車會淘汰舊車,而舊車中優質的會淘汰劣質的。

觀察所見,舊車市場舉世皆是。沒有遭淘汰是因為舊車的市值夠高。瞞騙歸瞞騙,因為提供舊車的可靠訊息有利可圖,專家會出現:舊車的代理商在檢查車質後,稍作修理會提供擔保,而懂車的修理專材會收費提供意見。另一方面,如果舊車賣不出去,新車賣不起價,所以汽車的製造商重視耐用與容易維修保養——即是說製造商會設計減少檸檬的酸度。

鑑證舊物的專家的出現要講舊物值錢。你和我家中的無數舊物,一般不值多少錢:訊息費用在比重上高,沒有專家鑑證,所以沒有市場。但稱得上是收藏品的舊物,例如舊書畫、古瓷器之類,因為成為財富累積的倉庫,很值錢,訊息費用奇高也有專家鑑證。

我們難以明白為什麼Akerlof選擇以人為本作為分析檸檬市場的起點——即是以買家、賣家的訊息不同出發。如果不這樣,訊息不對稱理論不會那樣名盛一時。但檸檬與汽車皆物品,我會選擇以物為本,從而直接地帶到專家與市場應對這些方面去。有趣的是,以人為本跟以物為本的分別,邏輯上竟然推出相反的結論。以人為本,劣舊車把良舊車逐出市場——是葛氏定律的新版本。以物為本則倒轉過來:因為劣舊車的訊息費用在市價的比重上較高,會先遭淘汰。


阿羅的有趣觀察

其實,訊息不對稱這個理念起自阿羅(K. Arrow)一九六三年發表的《風險與醫療保險的福利經濟》,雖然他沒有用上「不對稱」這一詞。阿羅的數學天賦冠於行內,但自己少用數。我認識他,很多時不同意他的分析,但衷心拜服這個人。從純理論的變化衡量,整個二十世紀只有費雪比得上他。他是搞經濟理論想像力最強的人。是的,阿羅這個名字將會傳世。

阿羅的醫療文章很長,變化多,複雜無比。任何牽涉到保險的話題皆複雜,何況牽涉到有關人命的醫療市場。這裡我只能在阿羅提出的兩項訊息不對稱說幾句。其一是身體健康這回事,冷暖自知,購買保險的人比出售保險者知得清楚。這會導致不利的選擇(adverse selection),即是說出售醫療保險者遇到的顧客是偏於身體欠佳的。效果如何,市場會怎應對是大話題,我不敢沾手,這裡從略了。但我禁不住要提出阿羅文內的一個關於中國的有趣註腳,我沒有聽過,不知同學們可否證實。那是註腳三十五,寫道:「很多人相信,曾經有一個時期,中國人健康時給醫生錢,但生病時不付。」阿羅是為了支持一個看法:醫療保險是購買健康利益,沒有利益不應該支付。但他忘記了一點:生病時不付診金,病人豈不是死得更快?但我不能排除生病不付醫生錢這個不無道理的看法,很想知道中國是否真的曾經出現過這個傳統。如果出現過,我要知道細節。

阿羅提到的跟訊息不對稱有關的第二點,是道德風險(moral hazard)。不是他首先提出,但得到當時聲望如日方中的阿羅下筆處理,道德風險之說就變得流行了。道德風險是說購買了保險的人不再會那麼小心謹慎,例如買了火險不會那麼小心防火,甚至自己縱火來賺取保險的賠償。醫療保險也如是:有了保險依靠的人或會減少注重健康,或動不動找醫生看病。阿羅指出在美國,醫療保險在政府大手推行下,醫療費用是大幅上升了。阿羅可沒有說,資料顯示,醫療費用大幅上升主要是因為保險賠償的打官司律師費用大幅上升,水出魚,魚飲水,加進了醫療收費那邊去。


同意凱恩斯批評馬歇爾

很不幸,在上世紀六十年代——今天也差不多——經濟學者的興趣主要是經濟效率這個話題,即是帕累托條件是否被違反了。尤其是阿羅,他對市場的運作在多種情況下不能達到帕累托至善點的看法觸發了大爭議。得到科斯提出的交易費用的啟發,當時反對阿羅表達得最清晰的是德姆薩茨(H. Demsetz)。一九七四年在《價格管制理論》一文中,我把交易費用推到盡,指出如果所有侷限條件都算進去,違反帕累托至善點是不可能的。更為詳盡的解釋可見於《收入與成本》第八章。

這裡含意著的是我和行內朋友對經濟學的看法有分離。我認為作為一門科學,經濟學的主旨是解釋世事,是好是壞,或怎樣可以改進社會民生,不應該是經濟學者的責任。經濟學可以準確地推斷一個政策會有什麼效果,執政的人會否接納是他們的選擇。經濟學者不能改進社會,過於操心不會活得久——雖然為了貧苦人家的生活我有時發牢騷。我同意凱恩斯批評馬歇爾,說後者過於熱衷做好事。施蒂格勒也這樣批評過弗裡德曼。

提到價值觀,因為阿羅一九六三年的大文來來去去是環繞著帕累托。他想像力強,變化多,推理巧妙,但沒有著重於醫療保險帶來的多種市場變化,沒有推出假說然後加以驗證。保險市場是大難題,醫療保險與醫療市場是難上加難的。如果阿羅當年能把他的天賦集中於解釋這些市場的運作,今天的經濟學會有另一番景象。


炎黃子孫發放訊號多

阿羅之後,《檸檬市場》發表於一九七○,跟著阿羅的學生M. Spence一九七三提出訊號(signaling),薩繆爾森的學生J. Stiglitz一九七五提出過濾(screening)等熱鬧分析。後二者主要用於僱主與被雇的勞力或員工市場,所以起筆就把問題放在以人為本的框框內,不容易像檸檬或舊車那樣可以直接地從以物為本的角度看。訊號與過濾二者的推理大同小異,只是前者由找尋工作的人發放訊號,後者由僱主審查過濾申請工作的人的本領訊息。這裡略談比較熱門的訊號理論吧。

聘請員工,僱主與被雇對員工的本領的所知不同——這是訊息不對稱了。申請工作的員工提供自己的履歷資料,例如是某大學的畢業生,是訊號。這訊號可能導致員工的收入分配不同,但員工的總產量不會因為這訊號而增加。然而,爭取大學畢業是成本不菲的投資,為此而作出不會提升生產力甚至可以誤導的訊號,是社會的浪費。當然,訊號理論的分析可以很複雜,但大概是這樣說。

我要指出在香港及中國內地,個人的名片可以印得名頭多多(西方很少見),是訊號,而我們不能排除欺騙的行為。訊號理論說的是老實人,也可以誤導,不老實的當然會給社會帶來另一些「浪費」了。多年前我知道有一個人,多富有我不知道,但出入用勞斯萊斯汽車,有穿上制服的駕駛員,也有女秘書拿著公事包亦步亦趨,據說跟別人談生意或到銀行借錢這樣的排場會有較好的效果。排場也是訊號。


三十年有新看法

這裡我要推薦同學們細讀巴澤爾(Y. Barzel)一九七七年發表的關於訊息費用及一九八二年發表的關於量度費用這兩篇文章(可在網上找到),其中包括了我當年對量度的看法與訊號分析的批評的一小點貢獻。那是三十年前的往事,這裡我要加進自己的新看法。有兩點。

第一點是我不明白為什麼訊息不對稱的理論與合約理論雖然往往相連,但訊號分析只考慮時間工資合約。如果所有生產活動皆以件工合約從事,員工提供的履歷訊號無關宏旨!當然好些生產活動件工合約的交易費用過高,沒有被選擇,然而,因為原則上有件工合約的選擇,訊號傳達帶來的浪費不會高於時間工資與件工工資的交易費用的差別。另一方面,除了件工合約,僱主與被雇還有分成、分紅、賞金或以個別工程算等合約的選擇可以考慮,訊號誤導帶來的「浪費」也要以這些其他合約可以減低訊號費用來衡量。這樣考慮,會從以人為本轉到以物為本那邊去。

第二點是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的競爭市場。一個頻頻被僱員訊號誤導的生意老闆,在競爭下會被市場淘汰,而一個妄作投資於提供訊號的求職員,也會遭市場淘汰。大家見到投資於發訊號而遭淘汰的例子不少吧——我在上文提到的以勞斯萊斯充排場的老闆,不到一年就遭淘汰了。要是我們不管淘汰帶來的「浪費」,適者生存的老闆與員工的行為必會滿足傳統關注的帕累托至善點。

我不同意傳統的帕累托觀四十年了。帕累托觀是基於在不能避免的侷限下達到的至善點。假設每個人在面對的侷限下爭取自己的利益極大化,帕累托條件或至善點怎可以被違反了?說人自私是說爭取利益極大化,這不僅包括對社會有貢獻的行為,也包括瞞騙、盜竊等。我說過,如果社會的每個人皆遵守《聖經》寫下的十誡,社會會比我們生存著的富有,或大家會有較高的收入。可惜人是人,《聖經》有十誡是為了減低交易或社會費用。我們不能沒有矛盾地假設每個人爭取利益極大化,而又希望每個人只作對社會有益的事。這裡我又要同學們參閱《收入與成本》的第八章了。

以人為本的訊息不對稱理論沒有什麼解釋用場。本節起筆時說,訊息費用是人與人之間的訊息傳達費用。說人與人之間的訊息不對稱只不過是說有訊息費用存在,說了等於沒有說。訊息費用是一種侷限,以之解釋行為我們要知道在怎樣的情況下這種侷限會怎樣轉變。這是為什麼我選走以物為本的考查路向了。


(未完待續)

Tuesday, March 13, 2012

三八一:訊息費用最難處理


(五常按:本文是《受價與覓價》第八章《訊息費用與市場應對》的首兩節。)


訊息費用是交易費用的一部分,好些時二者分不開——我在《收入與成本》第八章解釋過了。有些訊息費用不是交易費用:在魯賓遜的一人世界交易費用不存在,但可以有訊息費用:魯兄跑到山上遠眺,試圖預測天氣,要付代價。


第一節:以物為本論訊息


經濟解釋或行為推斷需要掌握可以觀察到的有關侷限轉變。一般而言,處理交易費用的侷限轉變遠比處理生產成本的侷限轉變困難,而在交易費用中,處理訊息費用是最困難的了。經過多年的探討,我認為後者困難主要起於人與人之間的訊息傳達往往不盡不實,牽涉到隱瞞與欺騙等行為。訊息值錢,可以值很多錢,可靠訊息的獲取可以是大投資,你要知道,為什麼我要免費告訴你呢?我們要怎樣衡量訊息的可靠性呢?要怎樣算訊息本身的市價才對?

不久前一位朋友給我看一個乾隆時期的瓷瓶。我細看後說是乾隆後期的珍品,是難得一見的官窯。我可能看錯,但我是依我知道的直說。然而,如果靠買賣古瓷為生計我可能說另一番話。我不是專家,也不懷疑一些專家可能說是民國時期的仿製品。鑑證不容易,容易有問號,而憑什麼才算是專家呢?

今天經濟學盛行的訊息不對稱的理論,上世紀七十年代初期開始盛行。一九七五年我到香港渡長假,行前對同事巴澤爾說要到香港考查玉石市場,因為認為這市場可以提供資料,解釋為什麼巴兄和我皆認為訊息不對稱的理論是謬論。後來巴兄一九七七年發表了一篇跟該理論過不去的好文章,可惜不易讀。他曾經要求我聯名發表,但文章他寫好了完整的初稿,我只跟他研討過,貢獻甚微,沒有理由叨他一半的光。後來我知道他為這件瑣事耿耿於懷。最近為了寫這章,我要求巴兄傳來他的舊作,再讀,果然還是好文章,但大家分道揚鑣那麼多年,我今天對訊息問題的看法是換了好些角度了。


從玉石到收藏品

當年選擇考查玉石市場,因為聽到香港進口的緬甸玉石,稱翡翠,首次出售時往往是原石不開,購買者要從石皮的外表猜測石內的玉質,猜錯的機會高,因而有人靠幸運發達,有人猜錯輸清光。把原石切開真相大白,為什麼不先切開才出售呢?為這個問題一九七五年我在香港廣東道的玉石市場考查了幾個月。玉石怎樣看真的難學,今天我還是不懂,但得到了我要知道的細節,找到了答案,會在本章第四節詳述。

考查玉石的經驗讓我想到從物品的角度研究訊息費用。這種費用問題太多,太複雜,以物品為本入手應該是最容易有收穫的門徑了。我選訊息費用高而又變化多的物品入手。這就帶到收藏品的研究,尤其是那些作者謝世、真偽難辨的物品。中國開放改革以還,推土機到處操作,加上什麼盜墓的,出土的文物無數。走馬看花,我考查過的訊息費用高的物品類別可真不少。二○一○年在上海的一個收藏家協會講話,我以《倉庫理論》為題,直言自己不是任何收藏品的專家,但因為經濟研究的需要,我考查過的類別多而雜,每類知一點,但包羅萬有。

同學們明白嗎?訊息費用高深複雜,我選擇集中在以物為本的途徑考查。物品可以拿在手上,有憑有據,而我在玉石市場的考查有稱意收穫的經驗。更重要是我要知道市場怎樣處理訊息費用,從物品的訊息入手是一個清晰的好去處。然而,不同類別的物品市場的處理方法往往不同,所以多而雜的訊息費用高的物品我或多或少總要涉足一下。


第二節:三位大師的訊息經濟觀


第一篇重視訊息費用的重要文章是科斯一九三七年發表的《公司的性質》。他稱之為交易費用,其實主要是訊息問題:不知價,所以公司替代市場。我把這話題帶到合約選擇那邊去,說不是公司替代市場,而是一種合約替代另一種,是卷四《制度的選擇》的話題了。

第二篇重要的是哈耶克一九四五年發表的《知識對社會的用途》,是哈氏的代表作,也重要。簡言之,該文說市場是把所有人的各自所知集中運用,遠比計劃經濟的一小撮策劃者知得多。這是說,市價包含著很多人的知識,以之指導資源的使用會遠比政府的策划來得可靠。這裡有兩點哈氏當年沒有注意。其一是因為訊息費用的存在,市價可以誤導。其二是從中國經濟改革的經驗看,在某些合約安排下,政府的策劃可以節省交易或訊息費用。後者也是卷四的話題。


弗裡德曼的補充

在哈耶克的觀點上,我欣賞弗裡德曼的補充。弗老對我說:如果在一塊石上可以種出美味的水果,假若這塊石屬公有,沒有誰會種植,也不會趕著去通知政府,然而,石塊私有水果會種出來。為此我再作補充:不管擁有該石塊的人怎樣守秘,只要他把美味的水果在市場出售,消息會傳出去,石塊上可以種出水果珍品的訊息早晚會傳遍天下。一八四八年美國加州出現的尋金熱,是源於一個人在某荒地拾得一金塊,拿出來在酒吧炫耀,被外人秘密跟蹤,地點發現了,消息傳開,三十萬人從遠方湧至,加州就是這樣發展起來。這些不速之客有不少來自中國的台山,「舊金山」這個名字是他們起的。


施蒂格勒學究天人

再跟著而來的關於訊息費用的重要文章是施蒂格勒一九六一年發表的《訊息經濟學》。我當時剛進研究院,有機會聽到他親自到母校解說該文。六年後施兄成為朋友,他敏捷絕倫的思想使我震撼。認識他之前我喜歡背誦他的文章,認為他的英語文采冠絕行內:弗裡德曼幾番對我這樣說,到今天我還是那樣看。施兄才高八斗,學庫五車,赫舒拉發認為是他見過的最聰明的人。經濟思想史的學問,古往今來沒有誰比得上施兄。在芝大時我還是喜歡長駐圖書館,在館內頻頻遇到他。他早就大名遠播,在芝大有呼風喚雨的權力,但還是日夕不倦地為學問而追求,對當時剛出道的我有深遠的影響。提到這些,因為要讓同學們知道在下述我批評施氏的訊息分析不代表我不敬重這個人。我恨不得自己能有施蒂格勒的學者風骨,感激他對我的教誨與鼓勵,也希望同學們能多讀他的文章。

施蒂格勒說因為市場有訊息費用,同樣的物品其市價有差異數(variance,統計學稱「方差」),所以購買者會在市場找尋,而物品愈值錢,購買者付出的找尋費用會愈高。購買貴重物品會多花時間或費用找尋當然對,但我曾經指出,市場物價的差異數是顧客找尋的結果,不是找尋的原因,施兄是本末倒置了。市價有差異數大家都知道,但不知道這差異數為何。如果大家知道差異數為幾,此數會下降。如果大家知道差異數中的最低價為幾,在競爭下這差異數會下降為零。如果一個人找尋開始幾次碰巧遇到差異數變化大,他會多找尋,反過來他會少找尋。這些及其他變化會帶來不少博弈理論的玩意,但我的取向是問差異數的或大或少由什麼決定,而市場會怎樣處理——這就是我要以物品作為研究調查出發點的一個原因。除瞭解釋現象,我對經濟學沒有興趣。

顧客會在市場找尋是事實,同樣物品的市價有差異數也是事實。每個顧客按著自己的所知,花了他們各自認為是不要再多花的找尋費用,買或是不買,市價的差異數就被決定了。差異數的存在反映著訊息費用的存在,也反映著通過市場的運作處理來決定這差異數的大或小。


法例左右誤導研究

我要指出在西方,尤其是在美國,可能因為風俗習慣,更可能是因為政府法例對消費者的保護,市場的物價差異數一般沒有像香港及中國內地那麼大。一九六三年,我向老師阿爾欽提出在密集競爭下有討價還價的行為,他不相信,我要幾次申述。是的,好些市場現象在美國不是調查研究的好地方。法例的侷限可以誤導訊息費用帶來的現象。我不是說消費者不應該受到保護——這類問題我沒有興趣——而是要考查訊息費用導致的行為現象,政府法例的影響愈小愈好。我認為施蒂格勒對覓價與價格分歧的處理屢有失誤,是因為他觀察到的現象是被交易或訊息費用之外的法例侷限擾亂了。

一九六九年我對美國的同事說要到香港研究件工合約,他們認為我的主要目的是渡假。我沒有向他們解釋:上世紀三十年代的美國,因為法定的最低工資夠高,跟件工工資有衝突,在工會壓力下,件工合約在多個行業被政府定為非法。我們怎可以在美國調查件工合約呢?有幾位美國行家發表過件工合約,但我認為他們因為不知細節而作出令人尷尬的分析。今天的美國,在保護消費者法例的影響下,好些商店說明顧客購買了某物品後,如果能在其他商店發現同樣物品價格較低,拿出證據,原先的商店會退還價差。這樣,同樣物品的市價差異數會下降,但不是因為訊息費用下降了。


(未完待續)

Tuesday, March 6, 2012

三七四:隱瞞訊息與全線逼銷


(五常按:本文是《受價與覓價》第七章《價格分歧與捆綁銷售》的最後第四節。)


全線逼銷(full-line forcing)是美國市場文化的一個稱呼,其他西方國家怎樣稱呼我沒有考究。香港也有類同的市場運作,一九七五年我考查過,但沒有聽到有什麼名稱。經濟學者對這話題的興趣也是來自反托拉斯的案例。

我的朋友G. Hilton一九五八年發表的《Tying Sales and Full-Line Forcing》是第一篇關於全線逼銷的經濟文章,而最受廣泛注意的是M. L. Burstein一九六○年發表的《全線逼銷理論》(A Theory of Full-Line Forcing)。都是有斤兩的文章,後者湛深難明,當年讀得懂的主要部分我不同意。老師阿爾欽認為重要,我不大懂也讀之再三。後來在華大跟巴澤爾研討過幾次,沒有得到什麼。一九七五年回港渡長假,無意間在朋友的商店聽到他對全線逼銷的投訴,我只問幾句清晰的答案就冒出來了。跟著考查了香港的另一個行業,再後來想到五十年代韓戰期間,我父親的商店也施行全線逼銷,性質有同也有別。


全線逼銷的特徵

全線逼銷也是一種捆綁銷售,跟上節分析的很不相同。我考查所得,全線逼銷的要點如下。一、捆綁著的不同物品的種類可多可少,也可以是壟斷或是競爭物品。二、不同物品之間的物量的比率是固定的,沒有捆綁的母體與被綁的子體的分別。三、捆綁著的不同物品在使用上可以沒有關連,例如鹽可能捆綁著咖啡。四、可能由廠商或批發商把物品捆綁著賣給零售商或工廠,但零售商不會同樣地捆綁著賣給消費者。五、捆綁的物品中必有一種是市場的熱賣品,這熱潮一過,捆綁會瓦解,所以全線逼銷一般不持久——再有熱賣貨再捆綁是另一項全線逼銷了。


搾取消費者盈餘問號多

回頭說Burstein的文章,作者著作等身,以想像力與深度知名行內,但我認為在細節上他對真實世界的全線逼銷的要點掌握不足。我不肯定的理解,Burstein的湛深理論說全線逼銷是為了搾取消費者盈餘。他認為如果甲是壟斷物品,以沒有壟斷性的乙物品捆綁逼銷,甲物品能獲得的壟斷租值往往比單售甲物品為高。這捆綁把甲物品之價減低,減到邊際成本,然後把甲的壟斷租值加在乙物品之價上。

不是淺思維。有點像昔日萬國商業的電腦捆綁紙卡,不同的是紙卡收低價,而紙卡的用量自由變動。有點像我在上節討論的打印機捆綁著碳粉,但碳粉(或盛載碳粉的盒)一定要有壟斷性或特性,而碳粉之量也自由變動。有點像昔日迪士尼樂園收入場費,但入場費出售的只是一張「許可證」,不是一種可以享用的物品,而入場之後再收費的玩意多少可以自由選擇而變動的。最接近Burstein的想法可能是昔日的迪士尼樂園還給顧客另一個選擇:購買一小本有二十多張可選擇二十多項玩意的票,要全本買,然後進場免費。這是另一種全部或零的安排,與收進場費異曲同工,但除非進場後只是行來行去也算享受,進場的本身不是可以享用的物品。

當年困擾著我的有如下數點。一、全線逼銷捆綁著的不同物品的量的比率是固定的。我認為不管不同物品如何各自訂價,只要捆綁著的比率固定,顧客一定要一起購買,那只能算是一種物品。好比一雙鞋子售價五百,出售者可訂左鞋四百右鞋一百,但一定要一整雙買;或者出售者訂價左鞋五百,買一送一,右鞋免費。這些與五百買一雙是沒有分別的。二、以固定的量來搾取消費者盈餘是可以的——這是全部或零的安排。然而,單以壟斷物品作全部或零的安排來作這搾取足夠,用不著把其他物品捆綁著。三、以進場費或入會費之類搾取消費者盈餘,不是什麼物品,顧客付這些費用只是為了進入後可以享用項目的權利。但如果一個顧客要買甲物品,你把他不要買的乙物品捆綁著,逼他一起買,不是不可以,但你要從甲物品搾取的消費者盈餘一定較小。四、全線逼銷捆綁著的,很多時全是競爭物品,沒有什麼專利或獨特之處。換言之,在算得上是全線逼銷的實例中,觀察到的細節要點不支持搾取消費者盈餘這個假說。


得來全不費功夫的解釋

回頭說機緣巧合,在朋友的商店中只問幾句就找到完整的全線逼銷的解釋,我在《供應的行為》的舊版中有如下的回憶:

「一九六二年我開始推敲全線逼銷的現象,一九七五年破案。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該年我從美回港度長假,到朋友的零售店聊天,老闆朋友提出一個他面對的全線逼銷的現象,我如獲至寶,只問了幾句,不到五分鐘,就得到完整的解釋。這可見真實世界的啟發無與倫比,經濟學者是不應該把自己關在斗室之內而揣測外間的世界是怎樣的。

「我還記得當日與該店老闆傾談的幾句話。我問:『老闆,生意很好吧?』『有什麼好的?一隻名牌打火機的批發商發神經。他們的打火機款式一樣,一金一銀,歷來我們要金造的取金,要銀造的取銀,大家相安無事。但最近他們規定取一金必定要取一銀,一綁一逼銷,否則不賣。』『是金的好賣還是銀的好賣呢?』『當然是金的,供不應求。』『是因為最近金價急升吧。』『應該是的,日本仔最近只要金的,不要銀的。』

「我再問:『你可以從批發那裡只取銀的吧?』『那當然,但銀的我們要虧蝕,不強逼我們不要。』『你賣金的給日本仔賺很多錢吧?』老闆笑了,笑得很開心。我繼續問:『銀的你大減價總可以賣出去吧?』『我們要虧蝕!』最後我說:『你不會那麼蠢,告訴那批發商金打火機賺多少錢。』他哈哈大笑。」

如上可見,全線逼銷起於隱瞞訊息——這裡是指打火機的零售商對批發商隱瞞著金與銀打火機的零售價。一九七五年金價大升,位於熱鬧商場的零售商面對眾多的日本遊客。這些遊客一般只買金的,不買銀的。零售商知道金與銀打火機的相對價格大約應該為何,但他不會熱心地通知批發商——就是坦誠相告批發商也不會相信,更何況不同的零售地點顧客的選擇不同。


熱賣捆綁滯銷的理論

這就是問題。金、銀打火機一熱一冷,市場的相對價格應該大約為何零售商比批發商知得清楚,但前者不會通知後者。這是市價訊息的隱瞞。另一方面,批發商知得比零售商清楚的,是兩種打火機的存貨及散貨給多個零售商的速度。批發商知道金的存貨下降得快,銀的存貨下降得慢,也知道零售商要不是隱瞞著市價的訊息,就是提供訊息也不可靠。批發商知道金的要加批發價,銀的要減批發價,但要嘗試改價多少次才能命中呢?一個簡單的處理方法,是批發商以一個固定的比率把金的捆綁著銀的——當年見到的實例是一對一,但有需要可用其他比率——以金的拉快銀的去貨速度,以銀的拖慢金的去貨速度。只要金與銀捆綁著的去貨速度回覆到經驗上的正常速度,市場零售的金與銀打火機的相對價格一定對!

這裡同學們還要注意幾點。其一,零售商購進了捆綁著的金、銀打火機後,會分拆開來賣給消費者。因此,市價訊息的隱瞞不會持續很久。另一方面,因為不同地區的零售店有不同的金與銀的比率需求,這捆綁的撤銷會被拖慢了,尤其是有全線逼銷的捆綁給批發商提供著可以替代市價訊息的去貨速度的指引。其二,如果市價的訊息費用不存在,不捆綁比捆綁對批發商有利,因為有些檔次高的零售店只賣金的打火機。金、銀捆綁不一定會流失這些高檔次零售,因為不同檔次的零售店之間互相發放貨物是常有的行規。

其三,批發商捆綁逼銷通常會保留著物品各自的價,雖然像左鞋、右鞋那樣,對零售商而言,在捆綁下這各自的價沒有意思。批發商保持各自的價是為了方便算出捆綁著的總價,也為了需要撤銷捆綁時不需要再印價單。其四,捆綁逼銷的總價可以隨時改,而捆綁的物品比率也可以改,但這些更改會因為捆綁逼銷帶來的訊息費用下降而改得比較少也比較肯定。其四,打火機的例子,金的是熱賣品,銀的滯銷品。全線逼銷的捆綁一定有熱賣品,但邏輯上不一定需要有滯銷品。然而,我知道的這種逼銷實例一律是熱賣的捆綁著滯銷的。理由明確。只有熱賣品沒有滯銷品,調校批發價只調熱賣的,遠為容易,但如果碰巧有滯銷的,而同一零售商兩種皆銷售,那麼把熱賣的與滯銷的一起捆綁逼銷是一石二鳥,訊息費用的節省是增加了。


其他全線逼銷的例子

一九七五年的暑期,得到打火機捆綁逼銷的啟發,我轉到認識朋友多的攝影器材這個行業去考查。當時香港的商業結構沒有今天那麼專業,而遠在數碼科技之前,攝影器材多而雜,單是一個名牌的相紙就有多種類別。批發商捆綁逼銷的出現,通常起於某照相機推出一個熱賣的新型號,或一個市場搶購的新鏡頭。一時間供不應求,批發商喜歡把滯銷的膠卷或近於過期的相紙一起捆綁著,推給零售商。滯銷閃光燈的陳年舊貨也是捆綁的好對象。這些逼銷通常為期短暫,到了熱賣品的供應足夠就不再捆綁了。

據說金屬產品最容易出現全線逼銷,與Burstein提出的例子類同。若如是,這逼銷起於不同金屬原料的相對價格常有大幅波動,從而導致金屬產品常有熱賣與滯銷的情況。但金屬原料永遠是競爭性的物品,因而不支持全線逼銷是為了搾取消費者盈餘這個假說。

施蒂格勒曾經發表過一篇短文,關於美國電影批發商例行地推出block-booking。這是指次等貨色的影片,批發商喜歡把不同影片組合捆綁著,逼銷給次等的電影院。我不記得施兄的解釋,但當年不同意,認為也是熱賣與滯銷影片的組合逼銷。跟上述的打火機、攝影器材、金屬物品等的不同之處,是影片的捆綁逼銷當年是例行的安排,每次有次等影片出現批發商皆捆綁。不難明白,這些影片的票房反應為何批發商難作判斷,捆綁著推給零銷的電影院處理好了。


韓戰帶出第四奇

上述的全線逼銷是捆綁銷售的第三奇,主要起於批發商有熱、冷物品在手,一時間對市價的所知不及零售商,但後者隱瞞著市價的訊息,所以批發商以捆綁逼銷解拆。

最後要說的是捆綁銷售的第四奇,也是全線逼銷:捆綁著的不同物品的量的比率也是固定的。理由也是要隱瞞價格的訊息,但此奇也,要隱瞞訊息的可不是零售商,而是批發商。批發商要隱瞞入貨價的訊息自古皆然,不奇,這裡要說之奇是批發商要隱瞞批發的出售價,因而把其他物品捆綁逼銷。這現象少見,但我有一手的可靠資料。

上世紀五十年代初期韓戰爆發,在美國施壓下,香港實行「禁運」。多年後一位退了休的港英高官告訴我,香港當時靠自由進出口為生計,當然反對禁運,但美國施壓也無可奈何。這解釋了為什麼這禁運雖然嚴厲,但不是全面的,一些有足夠資歷的進口商被放一馬,但進口要證明只賣給香港本土的用家。話雖如此,偷運到中國內地去是理所必然的了。有特許進口權的商人因而賺大錢。我父親在香港永樂街經營電鍍原料,因為是老字號,容易拿得本土廠家的專用證,是個獲益者。

當時父親商店遇到進口被禁運的物品只有一種,那是鎳,一種電鍍必用的金屬,一條條的,稱鎳條。入口價港幣三元多一磅,在禁運下,市價高於三十,有時達五十。當時父親有病在身,我是跑香港工商署申請進口批文的人。鎳條是賣給工廠用的,他們是否真的自己用我們管不著。鎳價愈升愈高,父親的店子就倣傚永樂街的西藥進口商店,推出捆綁逼銷,把其他同樣工廠可以用得著的電鍍原料與鎳條捆綁著一起銷售。理由明確,父親的商店不要讓外人知道鎳條的進口可以賺那麼多錢,以免外人也想辦法進口,於是捆綁著其他原料,把鎳之真實市價隱瞞著。這裡要注意,鎳是熱賣品,但其他原料可不是滯銷的。把其他原料提升一小點價,捆綁著鎳條逼銷,可以把沒有進口鎳條批文的行內競爭者殺下馬來。

當時香港的永樂街是西藥進口批發的集中地,小小的商店生意龐大。西藥是當時運禁最嚴厲的物品,尤其是盤尼西林。這些西藥進口商為了隱瞞盤尼西林及其他救傷藥物的價格訊息,推出捆綁逼銷。也是沒有滯銷物品捆綁著。

全線逼銷的捆綁是為了隱瞞價格訊息,與上節分析的捆綁不同,被綁的不同物品的量的比率是固定的。不是為了搾取消費者盈餘,也不是要把壟斷租值的賺取推到被綁的量可變的物品那邊去。你要騙我,我捆綁著物品逼你購買。我要騙你,捆綁著逼銷你不會知道物品分開的批發價。全線逼銷不會持久,只是電影片的捆綁不斷地重複。批發商隱瞞入貨價千篇一律,自古皆然,但用上全線逼銷來隱瞞批發價不多見。比較多見的是零售商隱瞞市價,批發商以全線逼銷解而拆之。

同學們明白嗎?經濟解釋的推論要先在真實世界觀察入微,要掌握著事實細節中的要點才可以把經濟學的理論與概念用出威力。不容易,但有趣,而整體掌握得到家經濟學的推斷或解釋力是大可與自然科學分庭抗禮的。


(第七章完。附錄有一九八四年發表的《賣橘者言》與二○○九年發表的《炒黃牛的經濟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