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私有產權,不少中國幹部都面有懼色!有些搬出馬克思的老調,有些「凡是」毛主席的思想,有些甚至引用孔夫子的「天下為公」。一些文革之後的驚弓之鳥,見我一提起私產政制,就說這是造反的論調,是說不得的。有些認為私產制度在其它國家行得通,但在中國的特殊情形下,是行不通的。他們既不相信分析,也不肯接受事實。要怎樣才能說服他們呢?
自一九七九年以來,中國是比以前開放得多了。近年興起而帶有私產性質的營業,如街頭小販及包產到戶,都受到中共當局的讚譽。但另一方面,中國的執政者仍然堅持社會或共產政制的優越性,認為私有產權是想也不應想的,這實在是一個不容易解釋的現象。
從經濟特區至香港前途問題的各種言論中,中國反對私產政制的強硬論調使人有高深莫測之感。在經濟特區的問題上,中國執政者從不否認自由市場的功能,否則特區的成立就沒有意義。他們也不否認香港的經濟成就遠超中國大陸。要統一台灣及香港,他們宣稱這些地方的制度——私產制度——可以不變。他們認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可以行得通。一方面堅持共產的優越,另一方面支持自由市場,這其中不是有很大的矛盾嗎?
他們或者認為,共產政制的不行,只不過是由於毛澤東及四人幫犯了重大錯誤,只要假以時日,痛改前非,馬克思終究是對的。但共產政制在中國行了三十多年,時日非淺,而執政者究竟有沒有想到當局所承認的「前非」,是只可能在他們的制度下才會發生的。兩年前我讀過一份中國出版的世界經濟報道,內裡每一篇文章都堅持共產主義的優越性。但在同一報章上,他們以國民平均收入排列世界上多個國家,排名最低的國家都是實施共產政制的。理論與反證並列!難道他們真的是看不出這個令人尷尬的矛盾?
假如有一個人,他因為自覺有設計的天分而在這方面下功夫,希望能因此而增加自己的收入。這是否合理呢?他學成之後,到一個機構工作,不滿這機構給他的薪酬,想轉到待遇較好的機構。這個人應否有轉業的權利?若你對以上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麼你就是同意了這個人的設計知識應該是他的私有產權,同意這個權利的存在。
假如有一幅廢地,寸草不生,無人問津。現在有人向政府申請,說他願意將這塊地加以改善,從事生產。但若沒有固定的產權保障,這個人就不肯投資加以改善。政府於是就答應給他地契,作為保障權利的合約。而這保障的費用,是以地稅的方式交給政府。這是否合理?這個得到地權保障的人,借了本錢,再加上自己的勞力,種出蔬菜,對喜歡他的產品的人說:「你們要得到我的產品容易之極,只要出一個能令我滿意的價格;但我絕對不會強迫任何人買我的產品。」這又是否合理呢?
假如有另一個人,見到一塊很好的有地契的耕地,認為自己會耕得更好。他於是就出價把耕地買下來。地權轉了手,新地主照樣納地稅,得到同樣的產權保障,這有什麼不妥嗎?
又假如有一個人,到朋友家中,認為屋內牆上的顏色不好看,要朋友改為黑色。朋友對他說:「這是我的房子,顏色由我決定,你的喜好我有權不理。若你一定要將我的牆漆成黑色,那也可以,但你就要給我一個滿意的補償。」這有什麼不對?
再假如有一個疼愛兒女的父親,勞碌一輩子,積蓄了一點錢。當醫生告訴他只有一兩年的壽命時,他大可將積蓄好好地享受一番;但他想,勞碌也不外是為兒女的將來,倒不如將積蓄遺留下來給兒女吧。這又有什麼不對嗎?
以上提及的每個例子,都是屬於私有產權的制度。這些產權不只包括物產,也包括知識、技術及人力資源。產權的擁有者可以斷定自己資產的使用;可以將自己資產的收入佔為己有;可隨意將資產送給他喜愛的人;可以有權用各種的合約方式將產權轉讓。但他卻不可以超越界定了的權利去損害他人;不可強迫他人簽約;定合約後他也不可以隨意反悔。
當然,在私產政制之下,由於幸運而致富是可能的。但「幸運」、「夠眼光」或「經營有道」,是不容易清楚地分開的。而在任何其它的政制下,「幸運」一樣會存在。在文革期間,莊則棟是否要比容國團幸運?抑或前者比後者較有政治天才,所以能夠適者生存?
「財富不均」是一個最常被用來反對私產政制的理由。事實上,又有哪一種政制能令人民收入的分配來得較平均呢?而平均收入究竟又是否合理?「共產」聽起來似乎是帶有「平均」的含義,但在中國,高級幹部所受的待遇,跟一般百姓有天淵之別。倫理上,我們也不容易贊同收入的分配應由政治手段的天賦來決定的。
我一向強調,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是任何一個制度的必然趨向。私產政制以生產價值高、經營有道為斷定勝負的準則。人生下來就有不平均的本領,以這些準則定勝負,社會生產就會被鼓勵。要強把財富或收入弄得平均,還有誰肯拚命苦幹?倫理上,在共產下的不平均總要比在私產下的不平均難令人接受。
在近代經濟學的範疇內,唯一可以令人接受的反對私產制度的理論,就是交易費用過大。這些費用包括界定及保障產權的費用、市場上的訊息、討價還價、合約的形成及避免各種欺騙行為的費用。無可否認,這些費用可能很高。這些是生產費用以外的一切費用。雖然性質不同,在共產政制下這些生產以外的費用也很驚人。在邏輯及實證上,這些費用在生產價值上的比重,一般而言,共產要比私產大得多。
我不否認無法無天的「資本主義」是可怕的。若中國因一些不幸的經驗而產生了恐懼症,實在很不幸。但日本、香港及新加坡,就甚至是台灣的例子早應將這恐懼消除。我不否認大富之家,在某些所謂私產制度下可以仗勢凌人,也是極其可怕的。但這只不過是因為私產的界定不清楚,要改進並不太難。我也不否認每一個人——連我自己在內——都會覺得「認錯」是一件「可怕」的事。但關乎民生的大事而必須自認共產政制「非優越」,認錯的可怕,就簡直微不足道了!當然,中國若要改變現有的產權制度,某些幹部的地位一定會有所轉變。但革命了這麼多年,勞改了這麼多次,又有誰能保障他們現有的地位不變?就是要怕也怕不了那麼多。
私有產權又何懼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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