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芾(一○五一——一一○七)是宋代傑出的書法家。我國前賢在習慣上往往喜用多個名號,而米芾名號之多,可說到了驚人的地步。他字符章,亦即大名鼎鼎的米南宮,自號溪堂、無礙居士、海岳外史、中岳外史、家居道士、鹿門居士、襄陽漫士等等。人們著實欣賞他不滯於物、沉著痛快的書法與狂放的個性,因而就稱他為「米顛」。米芾這個人真的是顛得可愛也。
說他是一位傑出的書法家,是大大偏低的評價了。很多書法家認為,米顛的書法僅亞於王羲之而已。但右軍的書法很難學,米芾的比較易學,所以自宋代以來,好書法者無不試臨米芾。我們可以說,米芾是學徒最多的書法家了。
說米芾的書法比較易學,其實絕對不易。所謂「易學」,不過與王羲之相比而言罷了。這是因為米芾的一些字帖有如小學生寫大字,東歪西倒,有如醉酒步行,使初學者覺得亂寫一通也有點像米芾「體」。但細看之下,米氏的字狂而穩,危而安,千變萬化,寬緊適度,法則井然。因此,米氏的書法耐人尋味。是的,以韻味而言,王羲之不及也。
臨米芾的字,我有強烈的感受,與臨他家的截然不同。臨他的《虹縣詩》,我感到有難以形容的舒暢。習他的《蜀素帖》,我感到很辛苦,寸步難行。寫他的《研山銘》,我感到婉轉淒涼,傷心欲絕。是的,我認為米芾「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的獨特之處是,研習他的書法之人在感情上變得很激動,感覺之中,時而舒暢,時而艱辛,時而淒涼。拿起筆,蘸了墨,筆落紙上,心情就立刻變了。古往今來,似乎沒有哪一位書法家有這樣的感染力。
我在這裡談米芾,是要從書法與文采的角度去看他。自古以來,善於書法者執筆為文都大有文采。王羲之的《蘭亭集序》文采斐然,毋庸細說。其後的孫過庭、李白、杜牧、歐陽修、王安石、蘇軾、黃庭堅、陸游、毛澤東等人,都善於書法,也是文采斐然的。
善書者大有文采,不難明白,因為好的書法大有靈氣、光澤,而文采本身就是一種靈氣、光澤——文采與書采有異曲同工之妙。然而,據我所知,唯一的例外是米芾。米「前輩」好作詩,也好為文,但他的文字有時很奇特,有點怪,有時雄偉,有時「生硬」、「呆板」——與他的書法之靈氣湧現,成為強烈的對照。這可說是一個「米芾現象」。
書法家一般都大有文采,但書法家當中的天之驕子,卻竟然是例外,這現象要怎樣解釋呢?
我認為米芾這個大情大性的人迷「字」迷到極端,似乎把自己所有的靈氣與光澤都放於書法上,再無餘力把靈氣與光澤分配到文字那方面去。這是異常罕見的一種集中力。
我在上文提及過,臨摹米芾的書法時,有難以形容的激動之情。何以如此?這似乎是因為在他那千變萬化、難以捉摸的書法中,其感情的深厚與靈性的充盈,無與倫比,彷如一股巨浪湧來,使臨摹者的心弦為之激動。
「人到情多情轉薄」,是納蘭容若說的。米芾對「字」的感情,達於「顛」境,而正因為太專注了,他在感情上就厚於書法而薄於文字。這樣,我所說的「米芾現象」應該稱為「米顛現象」吧。
Friday, March 27, 1992
Friday, March 20, 1992
荒謬的「定律」——兼與林行止商榷
經濟學與其它科學一樣,久不久就有一些怪誕不經之論,在邏輯上錯得離譜,且沒有事實證明,但在行內總有一些人認為是驚天偉論,把它奉若神明,不敢對之「冒犯」。
在這些謬論當中,有一個名為「格拉森定律」(Gresham's Law)。《信報》的林行止曾多次在他重要的《政經短評》裡把這定律抬舉。幾個月前,我翻閱《信報》,見該《短評》的大字標題是:《格拉森定律是投資的最高原則》,使我為之愕然!該文開門見山地寫道:「我們在這裡曾多次談及的『劣幣驅逐良幣』,是少數經得起歷史考驗的經濟定律。」
我想,假若格拉森的謬論是少數經得起考驗的經濟定律,那麼經濟學就真是不堪一學了。
故老相傳,格拉森定律是指在英國十六世紀中期,流通的金幣有新有舊,新的完整,是「良幣」,舊的給人輕輕地把小量的金磨掉,成為「劣幣」。在市場上,使用貨幣者都搶著使用劣金幣,將完整無缺的良幣收藏起來。因此,「劣幣」就把「良幣」逐出市場了。
在邏輯上,這個定律似是而非,錯得離譜!試想,在有優、劣金幣的情況下,購物而要付出金幣的當然要使用劣幣。問題是,賣物而收幣的人可不是傻瓜,怎會不見劣(金)幣而敬而遠之?賣物者是願意收劣幣的,但物品的價格必定要提高,藉以補償劣幣的所值;另一方面,以良幣購物的,價格會較相宜。這好比大陸現今通用的人民幣與外券,前者「劣」,後者「良」;在當地購物,只有傻瓜才不會按貨幣的優、劣而討價還價。當然,一些糊塗的外來遊客,不知其中大有玄機,以外券當人民幣使用,將格拉森定律倒轉過來,試圖以「良幣」把「劣幣」逐出市場,使識者為之不值矣!
大約六年前,曾獲諾貝爾獎的英國經濟學家希克斯(J.R.Hicks)到港大來演講,談到英國的經濟歷史,也就提及格拉森定律。他講話後,我對他說,這定律是謬論;也將我的理由略說了。他回答道:「你對這定律的質疑我同樣地想過。我認為這定律假若是對的話,那麼當年的英國人一定是很蠢的了。」我縱聲大笑,說:「最蠢的應該是格拉森呀!市場上的人再蠢也知道金幣有優、劣之分。格拉森怎可以假設購物者知道,而售物者卻懵然不知呢?」希前輩搖頭輕歎,說:「這定律只是傳言,從來沒有誰拿出可靠的證據來。」
「劣」把「良」逐出市場的例子不是沒有,但不是格拉森那樣的想法。名畫家林風眠逝世後,他的遺作在拍賣行所見的,多是較差之作,其精品數十無一。這顯然是因為任何畫家的精品都不多,收藏的人以為精品的比對價格會上升,而較差的多的是,就把精品收藏起來了。
另一方面,情形相反,「良」把「劣」逐出市場的例子也有。廣州解放前的一兩年,當地市場只用港幣(良幣);什麼銀圓券,金圓券(劣幣)供過於求,無人問津也。這是因為紮起來就一大捆的「劣」幣攜帶不便,幣值不保,用者有意,收者無心。這是中國的悲劇。
即使今天,在深圳的一些高級食肆中也是只收港幣(良幣)而不收人民幣(劣幣)的。而良、劣照收的食肆,大都在牆上告示牌中寫明港幣與人民幣的黑市匯率。黑市不黑,是我們偉大祖國的偉大之處!
莫名其妙的謬論,被行內人視如至寶,經濟學是屢見不鮮的。倘若格拉森地下有知,不用沾沾自喜,也不用耿耿於懷。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的經濟發展理論,其邏輯比不上格氏定律,但信者甚眾。六十年代大行其道的「界外效果」(Externalities)分析,一塌糊塗,但卻有口皆碑。要不是我在一九七○年手起刀落,這個糊塗概念,在今天還繼續大行其道。二百多年來的傳統的佃農理論,都把地主們當作傻瓜,農民大可欺而騙之。馬克思的學說,高深莫測的術語多,內容乏善足陳,而信之者把刀、槍拿起來了。馬克思可沒說過,資本家是要被殺頭的。
每個人,連我自己在內,都曾經在愚蠢的思想上中過計。這樣的中計無傷大雅。但在科學上說,眾所認同的觀點不僅不一定對,而且往往錯得離譜。因此,從學問那方面看,任何理論只可以被「考慮」,而不可以被奉若神明的。至於以誤信而拿起刀槍的人來說,就實在過分熱衷於社會的改革了。也許,他們不是為了社會,而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吧。但這是本文的題外話了。
在這些謬論當中,有一個名為「格拉森定律」(Gresham's Law)。《信報》的林行止曾多次在他重要的《政經短評》裡把這定律抬舉。幾個月前,我翻閱《信報》,見該《短評》的大字標題是:《格拉森定律是投資的最高原則》,使我為之愕然!該文開門見山地寫道:「我們在這裡曾多次談及的『劣幣驅逐良幣』,是少數經得起歷史考驗的經濟定律。」
我想,假若格拉森的謬論是少數經得起考驗的經濟定律,那麼經濟學就真是不堪一學了。
故老相傳,格拉森定律是指在英國十六世紀中期,流通的金幣有新有舊,新的完整,是「良幣」,舊的給人輕輕地把小量的金磨掉,成為「劣幣」。在市場上,使用貨幣者都搶著使用劣金幣,將完整無缺的良幣收藏起來。因此,「劣幣」就把「良幣」逐出市場了。
在邏輯上,這個定律似是而非,錯得離譜!試想,在有優、劣金幣的情況下,購物而要付出金幣的當然要使用劣幣。問題是,賣物而收幣的人可不是傻瓜,怎會不見劣(金)幣而敬而遠之?賣物者是願意收劣幣的,但物品的價格必定要提高,藉以補償劣幣的所值;另一方面,以良幣購物的,價格會較相宜。這好比大陸現今通用的人民幣與外券,前者「劣」,後者「良」;在當地購物,只有傻瓜才不會按貨幣的優、劣而討價還價。當然,一些糊塗的外來遊客,不知其中大有玄機,以外券當人民幣使用,將格拉森定律倒轉過來,試圖以「良幣」把「劣幣」逐出市場,使識者為之不值矣!
大約六年前,曾獲諾貝爾獎的英國經濟學家希克斯(J.R.Hicks)到港大來演講,談到英國的經濟歷史,也就提及格拉森定律。他講話後,我對他說,這定律是謬論;也將我的理由略說了。他回答道:「你對這定律的質疑我同樣地想過。我認為這定律假若是對的話,那麼當年的英國人一定是很蠢的了。」我縱聲大笑,說:「最蠢的應該是格拉森呀!市場上的人再蠢也知道金幣有優、劣之分。格拉森怎可以假設購物者知道,而售物者卻懵然不知呢?」希前輩搖頭輕歎,說:「這定律只是傳言,從來沒有誰拿出可靠的證據來。」
「劣」把「良」逐出市場的例子不是沒有,但不是格拉森那樣的想法。名畫家林風眠逝世後,他的遺作在拍賣行所見的,多是較差之作,其精品數十無一。這顯然是因為任何畫家的精品都不多,收藏的人以為精品的比對價格會上升,而較差的多的是,就把精品收藏起來了。
另一方面,情形相反,「良」把「劣」逐出市場的例子也有。廣州解放前的一兩年,當地市場只用港幣(良幣);什麼銀圓券,金圓券(劣幣)供過於求,無人問津也。這是因為紮起來就一大捆的「劣」幣攜帶不便,幣值不保,用者有意,收者無心。這是中國的悲劇。
即使今天,在深圳的一些高級食肆中也是只收港幣(良幣)而不收人民幣(劣幣)的。而良、劣照收的食肆,大都在牆上告示牌中寫明港幣與人民幣的黑市匯率。黑市不黑,是我們偉大祖國的偉大之處!
莫名其妙的謬論,被行內人視如至寶,經濟學是屢見不鮮的。倘若格拉森地下有知,不用沾沾自喜,也不用耿耿於懷。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的經濟發展理論,其邏輯比不上格氏定律,但信者甚眾。六十年代大行其道的「界外效果」(Externalities)分析,一塌糊塗,但卻有口皆碑。要不是我在一九七○年手起刀落,這個糊塗概念,在今天還繼續大行其道。二百多年來的傳統的佃農理論,都把地主們當作傻瓜,農民大可欺而騙之。馬克思的學說,高深莫測的術語多,內容乏善足陳,而信之者把刀、槍拿起來了。馬克思可沒說過,資本家是要被殺頭的。
每個人,連我自己在內,都曾經在愚蠢的思想上中過計。這樣的中計無傷大雅。但在科學上說,眾所認同的觀點不僅不一定對,而且往往錯得離譜。因此,從學問那方面看,任何理論只可以被「考慮」,而不可以被奉若神明的。至於以誤信而拿起刀槍的人來說,就實在過分熱衷於社會的改革了。也許,他們不是為了社會,而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吧。但這是本文的題外話了。
Friday, March 6, 1992
讀《書譜》,歎天才
(一)
孫過庭是個罕見的藝術天才!在我們的藝術、文學史上,他的名字不算響亮:若非對書法有興趣的人,不會聽過他的名字。他是唐代初期的人,但其生卒年月已無可考。他遺留下來的墨跡不多,生平沒有什麼有口皆碑的軼事可供談助。
孫過庭算是少見經傳了。要不是他手寫的《書譜》草稿留存於世,今天可能沒有誰會記得他。天才的命運往往如此。他們若要名留青史,真實的好本領是必需的。但有高不可攀的本領,還得要靠種種因素、際遇才可以萬世流芳。我們實在不應該替李白的懷才不遇,杜甫的潦倒窮途,或蘇軾被貶於嶺海而客死異鄉……而悲傷了。他們的本領不一定遠勝於孫過庭,但名氣高出何止百倍!
孫過庭遺留下來三篇書法,都大有可觀,而最後一篇《書譜》更令我拍案叫絕。這《書譜》的真跡今天藏於台灣的故宮博物館,應該是價值連城了。所謂《書譜》,其實是《書譜》的序文,大約三千八百字。原來《書譜》共有六章,分兩卷,據說在元初是存在的,但到了明末就失去了。今天剩下來的就僅是那數千字的序文。後人起初稱之為《書譜序》,到後來就簡稱為《書譜》。
《書譜》的正文論書法,是手寫的,前人形容它「紙墨精好,神形煥發。」到了今天,除了那篇《序》以外,沒有人知道正文的內容。這是中國書法的一大損失。留存下來的《序》,從頭到尾都是談書法,精彩絕倫,識者無不五體投地!
現在的《書譜》序文有幾個版本,沒有一個是完整無缺的。台灣現有的真跡本保存得很好,但缺少了一百九十六字。可幸其它的刻本或摹本所缺的字不同,所以互相對證,我們今天便可讀到一字不漏的全文,經多方考證,這全文絕對可靠。
很多年前,我買到了太清的石刻本,愛不釋手。這刻本最為精絕,使後人稱《書譜序》為《太清樓書譜》。但這有名的刻本只有序文的一半。八年前我在台灣見到僅缺百多字的真跡時,一看就知道假不了。其後我一共收藏了六個版本,讀之再三,大有奇趣也。
《書譜序》當然是孫過庭本人手寫的,寫錯了修改之處甚多。看來他寫時像王羲之寫《蘭亭集序》那樣,即席揮毫,但其思路之精,文字之暢,書法之妙,大可與《蘭亭集序》相提而並論!
一篇談論書法的文字,由作者親自書寫,若筆下書法不是一流,是天大的笑話(雖然今天市場上論攝影的書籍,作者的攝影作品大都是三流)。孫過庭的書法好得出奇,所以他文內的論點很有說服力。
孫氏的字體是王羲之的書法。右軍的書法很難學,古往今來,學右軍者多如天上星,但我認為能學得登堂入室而達化境的,只有孫過庭一人。米元章(米芾)是宋代的書法大家。他說孫氏「甚有右軍書法,在唐人中無出其右。」這似乎是說得太保守了。
我認為清初孫退谷的評語較為恰當:「唐初諸人無一不摹右軍,然皆有蹊徑可尋,獨虔禮(過庭)書,天真瀟灑,掉臂獨行,無意求合,而無不合!」
摹仿的人可以達到「無意求合,而無不合」,變得無跡可尋,是一個不容易想像的境界。難怪後來一些書法高人說,王羲之留下來的墨跡那麼少,真跡可說絕無僅有,那麼要欣賞右軍書法,看孫過庭的《書譜》就足夠了。
(二)
孫過庭的右軍書法,與右軍本人的書法「無意求合,而無不合」;也即是說:「說摹不摹,不摹是摹」了。往日我曾為文論述藝術上的世界十大天才,把王羲之排名第五,那麼單以書法而論,孫過庭只可算是個准天才。然而細讀他《書譜序》的文字及內容,那個「准」字可以刪去了。
是的,《書譜序》文筆流暢,文采斐然,像他的書法那樣,「天真瀟灑,掉臂獨行」!且先看他論絕妙的書法是怎樣的:
「觀夫懸針垂露之異,奔雷墜石之奇,鴻飛獸駭之資(姿),鸞舞蛇驚之態,絕岸頹峰之勢,臨危據槁之形。或重若崩雲,或輕如蟬翼,導之則泉注,頓之則山安。纖纖乎似初月之出天崖,落落乎猶眾星之列河漢。」
噫!原來書法要寫得生動,要有活力,要千變萬化,但也要寫得奔而靜,危而安,使觀者在興奮中感到舒適、安寧,也要使觀者聯想到一些幽美的畫面上去。那麼要懂書法之道,談何容易!
孫過庭的文字簡潔,其論點、分析很有一般性,也很具體。且看他談行、真、草、篆、隸、章等六種書體的大概:
「趨變適時,行書為要;題勒方,真乃居先;草不兼真,殆於專謹;真不通草,殊非翰札。真以點畫為形質,使轉為情性;草以點畫為情性,使轉為形質。草乖使轉,不能成字;真虧點畫,猶可記文。……至如鍾繇隸奇,張芝草聖,此乃專精一體,以致絕倫。伯英不真,而點畫狼藉;元常不草,使轉縱橫。自茲以降,不能兼善者,有所不逮,非專精也。……篆尚婉而通,隸欲精而密,草貴流而暢,章務檢而便。然後凜之以風神,溫之以妍潤,鼓之以枯勁,和之以閑雅。故可達其情性,形其哀樂。」
是的,孫過庭認為,要把書法寫得出神入化,專精一體是重要的。他自己專於右軍法。然而,自米芾起,專精一體的書法家並不多見。
書法當然是要從整篇看,而孫過庭認為寫得精熟極為重要。那是說,書法要寫得好,除了天分,苦功是不可或缺的。他說:
「夫運用之方,雖由己出,規模所設,信屬目前。差之一毫,失之千里。苟知其術,適可兼通。心不厭精,手不忘熟。若運用盡於精熟,規矩闇於胸襟,自然容與徘徊。意先筆後,瀟灑流落,翰逸神飛。」
他對苦練書法的按層進步說得很清楚:
「若思通楷則,少不如老;學成規矩,老不如少。思則老而愈妙,學乃少而可勉。……至如初學分佈,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務追險絕;既能險絕,復歸平正。初謂未及,中則過之,後乃通會。通會之際,人書俱老。仲尼云:五十知命,七十從心。……是以右軍之書,末年多妙。」
一層一層練到化境,不僅直追古人,且「恨古人不見吾狂矣」!這境界是怎樣的呢?孫氏寫道:
「至若數畫並施,其形各異;眾點齊列,為體互乖。一點成一字之規,一字乃終篇之準。違而不犯,和而不同;留不常遲,遣不疾;帶燥方潤,將濃遂枯。泯規矩於方圓,遁繩之曲直。乍顯乍晦,若行若藏。窮變態於毫端,合情調於紙上。無間心手,忘懷楷則。自可背羲獻而無失,遺鍾張而尚工!」
是的,讀孫過庭的《書譜序》,好像是讀到一本武林秘籍,使人覺得練字有如小說中的練武功!我很懷疑金庸的武俠小說有好些地方是從《書譜》中得到啟發的!
孫過庭是個天才,無話可說。像莫扎特那樣,有大成的天才很有自信,有時竟視前人如無物。孫過庭在序文之末對自己所知也不客氣呢。他寫道:
「自漢魏已來,論書者多矣。妍蚩雜糅,條目糾紛。或重述舊章,了不殊於既往;或苟興新說,竟無益於將來。徒使繁者彌繁,闕者仍闕。今撰為六篇,分成兩卷,第其工用,名曰書譜。庶使一家後進,奉以規模。……」
孫過庭認為他《書譜》正文中所說的書法之道,前無古人。我只讀了那《書譜》的《序》,無緣拜讀正文,也認為他對書法的體驗是後無來者的。
後記
關於孫過庭現存的《書譜》,究竟是一個「序」還是「正文」,又或者是「全文」,有很大的爭議,專家的見解各各不同。我自己考查所得的結論,是《書譜》原來有上下兩卷,現存的不是一個「序」,而是《捲上》。《卷下》在明朝中葉還有記錄,之後就再沒有人見過了。
以上的推斷與眾不同,反對的專家會是不少的。將來有機會我會詳細解釋為什麼我那樣看。
二OOO年九月
孫過庭是個罕見的藝術天才!在我們的藝術、文學史上,他的名字不算響亮:若非對書法有興趣的人,不會聽過他的名字。他是唐代初期的人,但其生卒年月已無可考。他遺留下來的墨跡不多,生平沒有什麼有口皆碑的軼事可供談助。
孫過庭算是少見經傳了。要不是他手寫的《書譜》草稿留存於世,今天可能沒有誰會記得他。天才的命運往往如此。他們若要名留青史,真實的好本領是必需的。但有高不可攀的本領,還得要靠種種因素、際遇才可以萬世流芳。我們實在不應該替李白的懷才不遇,杜甫的潦倒窮途,或蘇軾被貶於嶺海而客死異鄉……而悲傷了。他們的本領不一定遠勝於孫過庭,但名氣高出何止百倍!
孫過庭遺留下來三篇書法,都大有可觀,而最後一篇《書譜》更令我拍案叫絕。這《書譜》的真跡今天藏於台灣的故宮博物館,應該是價值連城了。所謂《書譜》,其實是《書譜》的序文,大約三千八百字。原來《書譜》共有六章,分兩卷,據說在元初是存在的,但到了明末就失去了。今天剩下來的就僅是那數千字的序文。後人起初稱之為《書譜序》,到後來就簡稱為《書譜》。
《書譜》的正文論書法,是手寫的,前人形容它「紙墨精好,神形煥發。」到了今天,除了那篇《序》以外,沒有人知道正文的內容。這是中國書法的一大損失。留存下來的《序》,從頭到尾都是談書法,精彩絕倫,識者無不五體投地!
現在的《書譜》序文有幾個版本,沒有一個是完整無缺的。台灣現有的真跡本保存得很好,但缺少了一百九十六字。可幸其它的刻本或摹本所缺的字不同,所以互相對證,我們今天便可讀到一字不漏的全文,經多方考證,這全文絕對可靠。
很多年前,我買到了太清的石刻本,愛不釋手。這刻本最為精絕,使後人稱《書譜序》為《太清樓書譜》。但這有名的刻本只有序文的一半。八年前我在台灣見到僅缺百多字的真跡時,一看就知道假不了。其後我一共收藏了六個版本,讀之再三,大有奇趣也。
《書譜序》當然是孫過庭本人手寫的,寫錯了修改之處甚多。看來他寫時像王羲之寫《蘭亭集序》那樣,即席揮毫,但其思路之精,文字之暢,書法之妙,大可與《蘭亭集序》相提而並論!
一篇談論書法的文字,由作者親自書寫,若筆下書法不是一流,是天大的笑話(雖然今天市場上論攝影的書籍,作者的攝影作品大都是三流)。孫過庭的書法好得出奇,所以他文內的論點很有說服力。
孫氏的字體是王羲之的書法。右軍的書法很難學,古往今來,學右軍者多如天上星,但我認為能學得登堂入室而達化境的,只有孫過庭一人。米元章(米芾)是宋代的書法大家。他說孫氏「甚有右軍書法,在唐人中無出其右。」這似乎是說得太保守了。
我認為清初孫退谷的評語較為恰當:「唐初諸人無一不摹右軍,然皆有蹊徑可尋,獨虔禮(過庭)書,天真瀟灑,掉臂獨行,無意求合,而無不合!」
摹仿的人可以達到「無意求合,而無不合」,變得無跡可尋,是一個不容易想像的境界。難怪後來一些書法高人說,王羲之留下來的墨跡那麼少,真跡可說絕無僅有,那麼要欣賞右軍書法,看孫過庭的《書譜》就足夠了。
(二)
孫過庭的右軍書法,與右軍本人的書法「無意求合,而無不合」;也即是說:「說摹不摹,不摹是摹」了。往日我曾為文論述藝術上的世界十大天才,把王羲之排名第五,那麼單以書法而論,孫過庭只可算是個准天才。然而細讀他《書譜序》的文字及內容,那個「准」字可以刪去了。
是的,《書譜序》文筆流暢,文采斐然,像他的書法那樣,「天真瀟灑,掉臂獨行」!且先看他論絕妙的書法是怎樣的:
「觀夫懸針垂露之異,奔雷墜石之奇,鴻飛獸駭之資(姿),鸞舞蛇驚之態,絕岸頹峰之勢,臨危據槁之形。或重若崩雲,或輕如蟬翼,導之則泉注,頓之則山安。纖纖乎似初月之出天崖,落落乎猶眾星之列河漢。」
噫!原來書法要寫得生動,要有活力,要千變萬化,但也要寫得奔而靜,危而安,使觀者在興奮中感到舒適、安寧,也要使觀者聯想到一些幽美的畫面上去。那麼要懂書法之道,談何容易!
孫過庭的文字簡潔,其論點、分析很有一般性,也很具體。且看他談行、真、草、篆、隸、章等六種書體的大概:
「趨變適時,行書為要;題勒方,真乃居先;草不兼真,殆於專謹;真不通草,殊非翰札。真以點畫為形質,使轉為情性;草以點畫為情性,使轉為形質。草乖使轉,不能成字;真虧點畫,猶可記文。……至如鍾繇隸奇,張芝草聖,此乃專精一體,以致絕倫。伯英不真,而點畫狼藉;元常不草,使轉縱橫。自茲以降,不能兼善者,有所不逮,非專精也。……篆尚婉而通,隸欲精而密,草貴流而暢,章務檢而便。然後凜之以風神,溫之以妍潤,鼓之以枯勁,和之以閑雅。故可達其情性,形其哀樂。」
是的,孫過庭認為,要把書法寫得出神入化,專精一體是重要的。他自己專於右軍法。然而,自米芾起,專精一體的書法家並不多見。
書法當然是要從整篇看,而孫過庭認為寫得精熟極為重要。那是說,書法要寫得好,除了天分,苦功是不可或缺的。他說:
「夫運用之方,雖由己出,規模所設,信屬目前。差之一毫,失之千里。苟知其術,適可兼通。心不厭精,手不忘熟。若運用盡於精熟,規矩闇於胸襟,自然容與徘徊。意先筆後,瀟灑流落,翰逸神飛。」
他對苦練書法的按層進步說得很清楚:
「若思通楷則,少不如老;學成規矩,老不如少。思則老而愈妙,學乃少而可勉。……至如初學分佈,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務追險絕;既能險絕,復歸平正。初謂未及,中則過之,後乃通會。通會之際,人書俱老。仲尼云:五十知命,七十從心。……是以右軍之書,末年多妙。」
一層一層練到化境,不僅直追古人,且「恨古人不見吾狂矣」!這境界是怎樣的呢?孫氏寫道:
「至若數畫並施,其形各異;眾點齊列,為體互乖。一點成一字之規,一字乃終篇之準。違而不犯,和而不同;留不常遲,遣不疾;帶燥方潤,將濃遂枯。泯規矩於方圓,遁繩之曲直。乍顯乍晦,若行若藏。窮變態於毫端,合情調於紙上。無間心手,忘懷楷則。自可背羲獻而無失,遺鍾張而尚工!」
是的,讀孫過庭的《書譜序》,好像是讀到一本武林秘籍,使人覺得練字有如小說中的練武功!我很懷疑金庸的武俠小說有好些地方是從《書譜》中得到啟發的!
孫過庭是個天才,無話可說。像莫扎特那樣,有大成的天才很有自信,有時竟視前人如無物。孫過庭在序文之末對自己所知也不客氣呢。他寫道:
「自漢魏已來,論書者多矣。妍蚩雜糅,條目糾紛。或重述舊章,了不殊於既往;或苟興新說,竟無益於將來。徒使繁者彌繁,闕者仍闕。今撰為六篇,分成兩卷,第其工用,名曰書譜。庶使一家後進,奉以規模。……」
孫過庭認為他《書譜》正文中所說的書法之道,前無古人。我只讀了那《書譜》的《序》,無緣拜讀正文,也認為他對書法的體驗是後無來者的。
後記
關於孫過庭現存的《書譜》,究竟是一個「序」還是「正文」,又或者是「全文」,有很大的爭議,專家的見解各各不同。我自己考查所得的結論,是《書譜》原來有上下兩卷,現存的不是一個「序」,而是《捲上》。《卷下》在明朝中葉還有記錄,之後就再沒有人見過了。
以上的推斷與眾不同,反對的專家會是不少的。將來有機會我會詳細解釋為什麼我那樣看。
二OOO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