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3, 1992

漫談風格

風格是不難明白的事。我們說一個作家或藝術家的作品有風格,是指有性格,有特點,使人一望而知是誰的作品。

比起一般藝術作品來,文字寫得有風格的似乎比較少見。在香港現有的文人中,戴天、程逸、林行止等人的風格是比較突出的;但以我個人最喜歡的查良鏞、董橋、舒巷城等人的文字來說,風格就沒有那樣突出了。這可見我們不可以風格的突出與否來論文字的高下。

從文字那方面看,重要的是文筆流暢,清楚明白,簡潔有力,至於有沒有風格是次要的。當然,絕佳的文字,而又能有突出的風格,就是錦上添花,可遇而不可求也。這樣的例子並不多見。我思前想後,總是想不出在近代中國作家中,除了魯迅外,有誰具有這二者的合併能耐。美國的近代作家我倒可以想到兩人:愛倫坡與海明威。

很奇怪,在視覺或聽覺藝術上,風格突出的例子可以信手拈來,俯拾即是。先談視覺藝術吧。梵高的畫,即使不是研究有素的人也可以一望而知。甚至倣傚梵高的人,我們也可以看出是梵高的風格。其它畫家如格萊科、馬提斯、高庚、端納、塞尚、波洛克、莫奈、Seurat等等,其突出的風格也是一目瞭然的。然而,一代巨匠倫勃朗的風格就沒有那樣突出了。這也可見絕佳的畫可不是由風格決定的。

中國近代與當代的畫家,風格突出的也數之不盡:張大千、林風眠、朱屺瞻、齊白石、徐悲鴻、傅抱石、李可染、黃永玉、吳冠中等等,都是風格突出的畫家。但高手如劉海粟,卻沒有突出的風格,而劉氏在十六歲時就當上後來桃李滿門的上海美專的院長,其天分是毋庸置疑的。

音樂上的風格突出顯然比視覺藝術困難,但比起文字來卻又似乎容易得多。莫扎特、肖邦、李斯特、博格尼尼、巴哈、華格納等人的風格突出,但絕頂高手貝多芬與柴可夫斯基,我們就不容易一聽而知。從以上的討論中,我們或可對風格作出如下的理解。其一,風格是感受上的事;某項媒介感受上越是抽像,風格的形成就越不容易。目之於色或目之於形,在感受上顯然不及耳之於音樂那樣來得抽像;而耳之於音樂,又遠不及腦之於文字那樣抽像了。

其二,上佳的藝術或文字,是不一定要風格突出的。問題是,很多搞視覺藝術的人,以為有突出的風格才算是好藝術。在短暫的時日中,這樣的看法(其實是誤解)是有附庸風雅顧客的支持。有錢而沒有品味的人,一般而言,總是以為風格不突出的藝術品就不是好藝術。如此一來,近今不少畫家——尤其是中國的畫家——就不管藝術的真諦而忙於自「創」風格了。

這些自命天才的藝術家,不知藝術為何物,以為「不同」或立異就是創見或創新,古靈精怪就是風格,其作品往往不知所謂;同時,總有一些附庸風雅之士為之擊節稱賞,慷慨下注。於是,形成了如此的局面——單為風格而創風格的所謂藝術家何其多也!有錢可賺,何樂而不為?可憐的是,那些不顧藝術而單為風格而下注的投資者,過了一、二十年,血本無歸也。

歸根究底,風格是「天生」——自然而然的事。那是作者本身性格的表現。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不可強求。以怪招而創之,易如反掌,IQ零蛋的人也可以輕而易舉地辦到——是一文不值的事。當然,自然流露出來的風格卻是另一回事。我們愛梵高的風格,是因為我們——在某方面說——實在是愛梵高這個人。而我們對梵高的愛,是因為梵高本身的性格有可愛的一面。

今天在香港數之不盡的畫展中,強創風格的作品觸目皆是。我這樣說,是因為覺得假若這些作者的風格是自然的流露或自然的表現,而非造作的話,那麼,他們的精神狀態,確是有點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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