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真的話長。
我任職的那間大學——香港大學——竟然有「校外主考」(External Examiner)這回事。中文大學也有,雖然他們「校外主考」的細節我不清楚。至於新辦的科技大學,有沒有「校外主考」這個費時失事的玩意,我不得而知也。
所謂「校外主考」,是指港大的每一個學系,都必須有一個在外地(校外)的同系學者,監督這學系的學術水平。學生考試的題目出得夠不夠嚴謹,試卷的答案夠不夠份量,碩士或博士論文是否達至國際水平等等,都要那位校外主考作出評述,每年寫下評語,隆重其事也。
回港任教近十年,我對這「校外主考」制度毫無好感,認為它多此一舉,浪費了納稅人的金錢。且聽我解釋如下。
第一,既然校外的主考人威風十足,他必須是國際學術上的知名之士。這樣的人在暑期間大都周遊列國,要他們閉門數天安心閱讀試卷,難於上青天。
第二,有資格作「校外主考」的,身價不菲,而港大所付的酬報,有等於無!記得三年前,我們港大的經濟學系委任了一位大名鼎鼎的經濟學者作「校外主考」人。這位仁兄一見試卷之多,工作之繁,就立刻辭職不幹。
說起來,這位經濟大名家是我的徒弟。師傅請徒弟作師傅之主考人,已是世界奇聞,殊不知這個徒弟一看眾多試卷,就連考師傅的癮也不過了。
第三,要尋找一位在國際學術上有地位的「校外主考」人,談何容易!香港的納稅人真是樂善好施。他們從來不聞不問,間接地送錢給我和其它同事找「校外主考」去也。納稅人可不知道,九年以來,我們港大的經濟學系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淒淒慘慘慼慼,並無有識之士會對什麼「主考」云云感興趣的。
第四,我們經濟學系的「主考」仁兄,每年都把我們大讚一番。然而,這些恭維的話若非白色的謊言,就必是客套之辭,對我們可說毫無裨益。
第五,若某校外主考人不識時務,把我們經濟學系批評得體無完膚,那又會怎樣呢?答案曰:我們會聽而不聞,視若無睹。須知除了一位同事之外,所有其它十八位經濟學系教師都是博士。既然人人皆「博」,又何必妄自菲薄,以他人的評論為依歸?
第六,據說「校外主考」制的一個重要成因,是我們作博士的懂得研究,但不一定懂得怎樣教學,真是胡說八道。難道校外主考人就一定懂得怎樣教學?又難道這位主考人可以看看學生的試卷,就知道我們的教書功力如何?
一九六六年,我曾獲加州的最佳教授獎。想不到,二十五年後的今天,港大竟然要校外主考人來指導我教學之法!真令我啼笑皆非。
我想破了腦袋也想不出「校外主考」制有什麼好處。
我認為這個制度可能是昔日大英帝國殖民地的傳統。三十多年前,港大一個博士也沒有。水平如斯,以外間較為有「識」之士加以品評,約束一下不學無術的胡來,也是好的。但港大今非昔比,又何必「考」之?
我不明白為什麼這個與現實情況脫了節、於學術進展沒有關係的制度,今天仍然存在。一個解釋,是港大的教師沒有自信,所以請外人監管一下。這個解釋顯然不能成立,因為曾與我談及的非經濟系的一些同事,私下裡都認為該制度乏善可陳。
我認為比較可取的解釋,是該制度可以給一個學系以借口,憑著校外主考每年一度的客套讚賞,就算是對政府的大量資助有了交代。這種自欺欺人的行為,是不應該在高級學府發生的。
我也認為,一個學系若有世界級水平,「校外主考」分明是多此一舉;而不達世界水平的學系,不辦也罷,取消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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