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在深圳投資房地產,增值稅或利潤稅是百分之四十,而這還沒有計算其它的徵收及某部分資金需以公價匯率換取外匯券。在香港,只要證明是較為長線的投資,房地產的增值稅是零。一位大陸朋友在福建開辦小型工廠,利潤所得稅是百分之五十五。這與香港百分之十五至十七的相比,簡直是大巫見小巫了。
近七、八年來,香港的稅率有提升,而稅項也比以前變得複雜了。在香港經濟起飛之初的五十年代,稅率比現在的低,而稅項也遠為簡單。簡單稅制與低稅率,是香港繁榮的一個重大原因。
中國今天的稅率不僅奇高,稅制不僅複雜無比,而且往往朝令夕改,使投資者無所適從。這還不止:在稅收之外的左抽右取的政府項目,五花八門,令人歎為觀止!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的經濟增長尚有令人刮目相看的驕人成就,是一個奇跡。這奇跡不難解釋:私產制是經濟發展的靈丹妙藥,稍事推行,就有起死回生之效矣!
較為難以解釋的是,為什麼中國的稅率要那樣高?左抽右抽的項目為什麼要多得那樣一塌糊塗?是因為局勢緊張,要備戰嗎?不是的:今天的世局,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國與國之間最少敵對的日子。是因為中國要學英國或瑞典的社會福利制,樂善好施嗎?不是的:今天中國政府給人民大眾的福利,遠不及香港,更勿論瑞典了。
我們可以從另一角度看這個不容易解釋的問題。香港公務員的薪酬是近於世界之冠;香港政府對教育的資助也是近於世界之冠;以大城市而論,香港的治安高人一等,這可見警的支出不菲也;香港的公共建設,在先進的城市中算是一等的了。政府縱有上述各種支出的負荷,但為什麼香港要抽的稅率不及中國的三分之一呢?說是因為香港有地可賣嗎?當然不是。中國可賣的土地及國營企業,多到計之不盡也。
我前思後想,中國的稅制搞得一塌糊塗,有如下三個原因:
其一,中國的稅率雖然奇高,但納稅的人只是少數。事實是稅率越高,逃稅的意向就越大。要個體戶依法交稅,難乎其難也。另一方面,要幹部落實稅項的徵收,絕不容易。這是因為幾乎「凡干皆商」,幹部本身也樂得不付經商之稅,正是「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更何況這些泥菩薩大都是貪污高手,在底徵收小量的比在面徵收大量的,來得利益更多。
其二,在中國半私半共的情況下,需要政府資助的國營企業甚多不在話下,而需要政府出糧的幹部,多如天上星也。
其三,地方政府收稅後,其處理方法如何亦成問題。各種的開銷可使有關的官員得益。這是另一種「走私漏稅」,而在那些所謂「發展中」的國家裡,例子是屢見不鮮的。
如上可見,香港五十年代經濟開始起飛時,與今天起飛的中國相比,前者的稅率大約是後者的四分之一。而在高稅率中,中國今天還有有目共睹的驕人的經濟增長,是反映著從「共」轉「私」的威力而已。但長此下去,高的稅率是大患。今天,這高稅率的不良效果還不大明顯,到了明天,產權制度的改革改得差不多了,高稅制就變得「猛於虎也」。
高稅率的不良效果,所有經濟學的書籍都大部分申述過了,這裡不須重複。但有一點是重要而又較少提及的,是重稅不容許資金大量地落到懂得賺錢的資本家或投資者的手上。而懂得賺錢的投資者是經濟發展的中堅人物,資金是應該大量地落到他們的手上去的。
自古以來,稅率是易加難減的。由於形勢所迫,中國的經濟革命,到了半途就走上重稅的歪路。這可說是「養虎為患」了。倘若中國不迅速而又大幅度地減低稅率,到了明天,印度之路姑且不談,出現「大政府」的形勢是無可避免的。
很顯然,中國的經濟前途,要按著產權體制的改革而逐步減低稅率。如下四點是應該立刻推行的。
(一)北京當局應規定全國的總稅收不能超過國民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而政府的總支出也要有同樣的百分比約束。
(二)政府可大量出售土地及國營企業,以應付財政上的困難。但這出售資產的收入,要用以取代稅收而使稅率下降。
(三)依靠國家薪俸度日的幹部實在太多,以分期付遣散費的辦法而大量解雇幹部是刻不容緩的事。
(四)應設立地方稅務局而加以嚴厲管理。稅務局的幹部要加薪,但所有其它「好處」都要廢除。
以上四點若一起推行,而房地產每年徵收百分之一的物業稅的話,所得稅在十年之後會減至百分之十五以下。只要政府能公佈這些政策而又使人覺得那是可信而非空話,投資者看到低稅率的前景,豈有不如魚得水、蜂擁下注之理?
今天存在的外資或特區的稅務優惠,應該一概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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