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今天在香港盛行的衡量學術研究的準則來品評,我的經濟學水平根本不及格。
說實話,經過評審才獲得發表的論文,我平生只有一篇半。一篇是一九七二年在英國《經濟學報》發表的《兒女產權與中國傳統的婚姻合約》。另外半篇是一九六八年在芝加哥《政治經濟學報》發表的《私有產權與佃農制度》。這後者只可算是「半篇」,因為評審員是朋友,還沒有讀清楚就告訴我將會極力推薦。
其它所有在英語學報上發表過的論文,都是應邀而寫,不用評審的。這些對我「免審」的學報,一、二、三流的都有。我不喜歡把論文給人家評審。自己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寫出來的文章,評審員只略看一遍就煞有介事地,說要改這裡,要改那裡,真是豈有此理!更何況,高手學者一向都懶於或無暇作評審員,而有時間作評審員的大都是缺乏創作才能之輩。所以若有人邀請文章,我就樂得賣個人情,送稿出去。有好幾年,長期約稿的有幾份學報,我就按自己對各篇文章的評比而分派出去。當然也有時為了朋友的感情難卻,較好的論文會發表在名望較差的學報上。
我認為真正有份量的論文,發表在不見經傳的刊物上也會受到重視;「冇料到」的論文,就算發表於天下第一學報,也只可能是得啖笑耳!高斯(R.H.Coase)那石破天驚而被舉世推崇的《社會耗費問題》,是發表於當時只印行五百本的《法律經濟學報》。維奈(J.Viner)大名遠播,是由於他的《成本與供應曲線》一文。但該文在美國屢投不獲發表,逼著發表在一本德國的學報上;後來在美國轉載而大行其道。
今天,好些學府(很不幸包括香港的學府),衡量教師的學術水平,總是「數」文章的數字,發表的文章是否經過評審,而發表的刊物是第幾流等等;內容如何則置若罔聞。也難怪有幾位求職港大的教師,就力舉自己在一流學報發表過的數字,使我啼笑皆非。
一九六八年,年輕的我,在芝加哥大學向一位前輩教授問及升級的準則。我問:「升級要有多少篇在一流學報發表過的文章?」答曰:「沒有規定,我們主要是看文章的內容。」我再問:「那麼只發表過一篇重要的論文也可以升級嗎?」答曰:「不是的,連一篇也沒發表過的也行。我們只要看還沒發表的文稿內容如何就可以決定了。」
後來我知道,一位在洛杉磯加州大學任教職的朋友(A.Leijonhufvud)連博士論文也沒有寫完就連升兩級而成為正教授,這使我心花怒放。那時我剛到西雅圖的華盛頓大學任職幾個月,就申請升為正教授,交出去的支持文章,只有短短的十一頁。系主任(最近獲諾貝爾獎的Douglas North)吃了一驚,跑來問我:「你沒有其它的論文嗎?」我答曰:「有的,但那十一頁應該足夠了。」後來該校的社會科學院院長見我只有十一頁「文獻」,就找一些校外的專家作評審,所得的響應是:「這十一頁足夠了。」
十一年來,我在港大當系主任,同事們的去留、升職,或聘請新人,我的衡量準則,連十一頁也不要。我需要知道的,是他們有沒有說過一兩句創新而大致上可以經得起時間考驗的重要的話。同事們向我推薦任何人,我總是問:「簡單地告訴我,這個人說過些什麼?」
學術的衡量,以任何數字來量度其成績的高下,都會有不良的、引人發笑的效果。要數文章的多少嗎?「粗製濫造」之作會多得污染學術。要以發表的學報高下來「評分」嗎?短而沒有內容,但又似模似樣的文章就會應運而生。要以文章被引用的次數多寡作定奪嗎?縱覽性的文章不脛而走,而教授就會促使自己的學生引用自己的理論寫論文了。
一九八二年回港任職後,由於關心中國的問題,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經濟文章是以中文發表的。這樣一來,個人在一般衡量學術準則下,更為不及格了。衡量學術的君子們似乎是說,非英語發表的,就與學術無緣!對這種意識,我一笑置之。
但以中文寫經濟論文,讀者大都不是專家,所以我寫來力求淺白。於是有些人認為,不是為專家而寫的文章,非學術也。這樣,我的「不及格」幾乎被降至零分。
不久前我發表了《中國的經濟革命》那本小書,是積聚了個人十多年來對中國改革的研究而一氣呵成地寫出來的,寫得很淺白;因為有整套的綜合性,北京的朋友頗為重視。很不幸,香港的學術界以為那是「非學術」。這也可見用中文寫、淺白、未經評審、由《壹週刊》那樣大眾化的機構出版,是學術的大忌。
一位三十多年前就認識的美國經濟學者朋友,最近退了休,到香港來參加什麼學術會議的,知道我近十年來以中文下筆,就好奇地叫一位懂中文的朋友口譯我的「革命」小書。他聽了一整晚,離港前給我電話,滔滔不絕地為那小書說了個多小時。那真是少「聽」多怪了。
後記
此文發表後,香港的大學變本加厲,教師的研究成就以數文章計,每個學系都由「中央」設立評審委員,把每種學報評高下。
聽說有一年,我的學術成就被香港某委員會評為零分。得個零分,破了世界的學術「成就」紀錄。學術的成就本來只能由歷史判斷。歷史將來怎樣看我,我不知道,但總會看一下的吧。等不了那麼久,先創一項紀錄也心滿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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