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手不回大丈夫!」這是中國象棋歷來的玩法。當然,任何象棋比賽,回手是絕對不容許的。朋友,你認為象棋比賽應不應該容許回手呢?這樣問,你以為我是發神經嗎?
是不膚淺的問題!下棋回手可以雙方皆回,有公正的規例,說明每方每次可回多少步,每局可回手多少次等。讓我再問吧:如果要找出真真正正的天下棋王,你認為象棋比賽應不應該容許回手?你多半不同意,但我認為是應該容許回手的。
少年時下象棋我就有這樣的一個發現,在「舉手不回」與「隨意回手」這兩種規則上,不同的棋手往往有很不同的優勢。那是說,一些棋手下棋,「回手」與「不回手」的水平差不多,但另一些則「回手」的水平遠勝「不回」的。我自己是後一類。下棋讓我回手,要勝我不容易。當年的旁觀朋友往往大叫:「不能讓張五常回手呀!」我的回應永遠是:「我回你又回,好不好?」對弈者總是說:「不好不好,比賽是不能回手的。」他們都知道,我是個回手棋王。
現在的問題是:如果要找出真真正正的天下第一高手,象棋比賽應不應該公正地容許回手呢?你或者認為比賽有規例,規例說不能回手就不能。你或者又認為可以有兩種比賽,一種不容許任何回手,另一種則讓雙方有同等的回手選擇。那麼問題是:究竟哪一種比賽可以客觀地衡量真正的棋王呢?這是不容易回答的問題吧。當然,雙方可以回手,比賽時間可能很長。但問題是不管時間長短,只求誰是上帝認同的天下棋王。
我提出上述的回手棋例子,是因為寫文章也可看為比賽,雖然我自己很少那樣想。但寫文章是可以回手的:改來改去就是回手了。是的,長大後寫經濟學文章,跟少年時下象棋一樣,我喜歡回手,自己比較重視的文章易稿五次是起碼的了。奇怪,從來沒有人對我說:「舉手不回大丈夫,你不能回手改文稿!」
昔日在芝加哥大學,遇到一位舉手不回的文章高手。那是夏理·莊遜(H. G. Johnson),二十世紀發表最多可觀經濟學文章的應該是這個人。夏理和我共用同一女秘書,所以我清楚知道他的文章是舉手不回的:稿不易,字不改!當時我是無名小卒,與大名鼎鼎的夏理·莊遜共用女秘書的原因,是他的文稿太多,要找個小卒來共用。
夏理(已故)的文章是好的,但不是那麼重要。舉手不回而能寫出他的水平是奇,也是難得的天分了。然而,從來沒有人見夏理不回手而給他的文章加分。寫文章,應該回手而不回是很蠢的事。有趣的問題是:如果當年夏理頻頻回手,他的文章水平會否明顯地提升?我認為答案是不一定。可能像下象棋,一些人回不回手差不多,另一些卻像我那樣,頻頻回手高出兩隻馬。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呢?我自己的解釋,是無論下象棋還是寫論文,我不喜歡受傳統約束。傳統之見我知很多,也尊重,但自己腦子一開始想,就魂遊四方。這樣想出來的作品不穩定,要回手多次修改,但修改後作品有新意,而且錯漏的地方甚少。
改呀改,改了一年半載才寄出去的經濟學文稿,我是不喜歡給評審員左右的。不管是什麼名學報,評審員一般是些助理教授(有份量的專家通常沒有時間評審),而就是偶然有夠資格的,總不可能在一兩個小時內建議修改我想了起碼幾個月的文稿,而通常又是經過多位專家朋友看過的。明智的學報編輯,可能說「此文太長,請減少五頁」,或「這點不夠清楚,請作補充」,又或「那點似乎有人說過,請考查」。這些我容易接受。問題是一般學報收到的文稿很多,主編還沒有細讀就發到評審員那裡去。
困難是大部分的文稿也確實不值一讀。魚目混珠,使一些值得發表的受到漠視。滄海遺珠的情況屢屢發生。我替今天有前途的年青學者抱不平。他們有些像我那樣,為文頻頻回手,滿意後才發稿出去,但遭遇到的還是像皮球般被人踢來踢去,兩三年後能在有份量的學報發表是幸運的了。這使一些有天分寫大文的青年,迫隨波逐流,實行撒網政策,把大量文稿寄出去,希望「撞」中。這樣,寫我那種回手棋的文章就沒有機會了。
我說頻頻回手,是指作者自己思考後回手,或與朋友研討後自動回手,而不是被學報的評審員所迫而回手的那一種。後者不是作者的思路,被迫修改不是作者自願的,回手後稜角分明,一般不是好文章。這好比下象棋。我下棋有我的思路,你是旁觀者,諸多建議,搞亂了我的思維,本已不該。如果你只要求我考慮,回手不回手由我,那我考慮也無大礙。但如果你強迫要我走你建議的一步,那麼就算你是天下高人,棋路不同,格格不入,作者究竟是誰也搞不清楚了。
我是比較幸運的。六十年代出道時的學報性質與今天的很不一樣。除了一兩份代表大學會的、由委員會主理的學報,其他的大權落在主編之手,很有點人情味。個人之見,是搞學術人情味很重要。當年三家學報的老編是朋友,每一家喜歡哪類文章大家都清楚。於是,想到一個題材,就意識為哪家下筆。動筆後覺得文章可成,就與該學報的老編打個招呼,他總會關心地問長問短,作些建議的。有時老編又來個電話,要知道我在想些什麼,有什麼他的學報可以用的,又或者有哪位後起之秀可以介紹一下。這樣的創作環境今天不復存在了。
我寫這篇文章,是因為有兩件瑣事觸發了一些感受。其一是成都的高小勇辦《經濟學消息報》,他那種不買賬、到處發掘年青作者的意向與高斯(R. H. Coase)在六、七十年代主編《法律經濟學報》如出一轍。局限不同,效果更有別。高斯把學報發揚光大,使之成為新制度經濟學的中流砥柱。小勇既沒有大學資助,也沒有廣告收益,其困難可想而知。
其二是國內近年因為有莫名其妙的「張五常熱」,一些天才跑出來大叫張五常的經濟分析這裡錯了,那裡錯了。可能錯,但天曉得,我發表的經濟分析永遠是回手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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