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文章的人總希望把文章寫得好一點。我不例外。當董橋邀請我在這與他排排坐,我第一時間的反應是自己沒有嘗試過寫一千字的短文。以中文動筆以來,我寫的都是二千字以上的。
上述的反應當然是擔心短文寫得不好,而這樣敏感是因為這些年來與行家研討專欄文字,他們一般認為寫長寫短有差別,擅寫長的不一定能把短的寫得好,而慣寫四五百字的轉寫兩千字,水平可能大幅下降。我想到唐代的詩人,認為朋友的長短觀點可信:杜牧精於七絕,杜甫精於七律或較長的,而白居易則是長詩高手了。
《蘋果》老闆黎智英也知道長短不同的困難。我問他:「《還斂集》的第一篇怎樣?」他回答:「一般,但你不慣寫一千字的文章,過些時會進步。」希望他說得對,但進步還要靠自己,而求進步,我通常是先想辦法,考慮困難的所在。
要把慣寫的文稿切一半,第一個想法是盡量少說閒話,所謂「閒話休提,言歸正傳」。試過了,不成。少一點閒話可以,但沒有閒話的文章讀來生硬,缺少了舒暢感。從這嘗試我體會到為什麼史德拉的文章那樣可讀。他以笑話作閒話,更高明了。
第二個想到的切短辦法也不行,那就是減少內容。一篇文章只求一個重點,減少內容豈不是一點也沒有了?大點寫長,小點寫短嗎?應該是,但下筆之前通常不知道。
第三個想法有點意思。那就是不管長短,下筆後才審文度勢:可短的歸《還斂集》,應長的歸《南窗集》。這是比較自然的寫法,而事實上有幾篇是這樣下了筆才作打算的。困難是以這樣的心態下筆,文章寫來一定超過董橋要求的一千字,完稿後要刪除文字很頭痛,有一次左減右減還有一千二百字。
《還斂集》寫到今天(第九篇)我還摸不準寫短文的基本法門。只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寫分析性的文字,其長短的彈性比較少,而寫感情或感受的彈性比較大。這是因為分析要讀者明白,過於簡化不成,而拖長則容易埋沒重點。感情呢?有就有,沒有就沒有,要短可說三幾句,要長則放聲大哭。
寫到這,我要對後學的青年說幾句話。要在任何造詣上有建樹,不是日以繼夜地用功那樣簡單就可以達到的。你要先想而後干,幹了一陣你要停下來再想。想一下,行幾步,再想一下,又行幾步,是我自己多年來的學習法門。有些學習——例如學書法——有好的老師指導,你想時要不斷地與老師研討。但有另一些學習——例如這說的寫短文——眾說紛紜,是不容易找老師的。這樣,你要放膽地獨自思考,不斷嘗試。想一下,試一下。想時要停下來想。想而不試或試而不想,皆不可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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