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27, 2003

與阿團闖蕩街頭

我大約是一九五一年認識容國團的,比他年長兩歲多。那時喜歡逃學,讀書不成,但街頭巷尾的孩子玩意很有兩手。樹叉射雀鳥、彈玻璃珠子、放風箏、釣魚、擲毫等皆有過人之處。下象棋不俗,雖然在西灣河一帶比不過徐道光,但其它的棋手總可以安心地下賭注。



是的,我也喜歡乒乓球。但當年沒有方便的球桌與場地,要收錢的付不起。灣仔書院的走廊有球桌一張,小息時搶著去打的同學甚眾。打的是四分波,被淘汰又要排隊輪候了。



到哪裡去打乒乓球是頭痛的問題。當時在西灣河的太古船塢的工人俱樂部有四張乒乓球桌,正規的,場地算是上選。但俱樂部只限於太古的員工享用。我和朋友們偷進去打。不速之客不受歡迎,場地的管理員不開燈,而到了晚上,太古員工進場,我們就要讓位了。但在下午四時偷進去,到六時窗外還有光,日漸黃昏,球室很暗,看不清楚,我們還是打下去,到燈亮要讓位而止。



是一個快要讓位的暗淡黃昏,鄰桌有一個個子不高的孩子,踮著腳尖拍球,其聲甚響。我好奇地去看那孩子的球拍,與我所用的沒有分別,但球聲怎會這樣響呢?這孩子不懂得怎樣打,是初學,但拍球的響聲顯然與時間有關:觸球的一剎那球拍的速度最快。



我教這孩子怎樣打,一教即明,給他上了幾課我就知道自己沒有乒乓球的天分。他起板那樣自然,那樣舒暢,真教我羨慕。不到兩個月,我不能勝他。不敢再教了。過了兩年,報章的體育版幾次讀到筲箕灣出了一個東區小霸王,名容國團,乒乓球如何了得云云,很想去找他賭一手。跟著在巴士上,途經大坑道之際,我依稀地認得站著的是兩年前我教過的徒弟,但長高了那麼多,不敢肯定。我還是問:「你是我兩年前的徒弟嗎?」他高傲地回應:「是的,但我現在是東區小霸王。」「你是容國團!」



我與阿團成為好朋友是一九五三年開始的。五四年我被逐出校園,不用逃學了。阿團是筲箕灣慈幼學校的學生,不知成績怎樣,但也不用上課。從五四到五七這三年間,好些時日夕與共,大家有空就闖蕩街頭。他不多說話。他少說,我也少說,只是在街頭找對手,賺點小食。



阿團是難得一見的天才。他有三項絕技所向無敵,差不多逢賭必勝。乒乓球是一項,打康樂棋是一項,踢毽子也是一項。毽子有一種踢法,叫騎龍。那是把毽子拋高,落下時人跳起,左足跨過毽子,右足的鞋底把毽子踢上去。要踢得很高、很直,才有機會連貫地踢第二次。能連貫地這樣踢兩三次的很少,但阿團可以連貫地踢十多次。



上述的三項絕技是阿團的天才的小部分。他的大天才不是動手動腳的玩意,而是耳朵。是的,阿團是個音樂天才。他可以聽一次貝多芬的第五交響曲,只聽一次,就全首背出來。那時我的家較為富有,比我大一歲多的哥哥是古典音樂迷,彈得一手好鋼琴。哥哥常要我邀請阿團到家中,用當年的黑膠唱片播一首古典樂曲給阿團聽,跟著叫阿團背出來,然後大叫:「莫扎特!莫扎特!」哥哥讀書好,阿團和我讀不成書,這樣的相聚倒也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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