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在《南窗集》發表了兩期《我學英文的方法》,得到前所未有的迴響。不到十天有六七位英文老師要求把該文複印給同學們閱讀。其實複印傳閱這回事,學術上一般是懶得要求的。有六七位老師要求,不要求而複印的應該不止十倍。
一九八四年我在《信報》發表了《讀書的方法》,沒有誰要求複印傳閱,但在銅鑼灣的一家影印店告訴我,他們沒有見過那麼大的一篇文章的影印需求。當年電郵還未普及,可能是沒有收到複印要求的原因。後來《讀書的方法》結集於《賣桔者言》,暢銷,複印《讀書》應該不多吧。
無論怎樣說,《我學英文的方法》可以傳世,發表後十天就成了定論,使我從心底裡高興起來。該文題目加上一個「我」字,是恐怕英文老師嘲笑,說不是英文專家而「撈過界」云云。但畢竟國內的學子要求我寫該文的太多,為人師表,義不容辭,面對無可避免的英文老師的「審核」,戰戰兢兢地下筆,說明是中國人學寫英文的方法,只集中於中、西文字文化不同的三個要點下筆。今天得到多位英文老師的「複印」要求,可以作一口深呼吸吧。
是的,學習要講方法。眾所周知,學不得其法是不成的。問題是一般學子不重視學習的方法,甚或老師不重視,或老師教的方法不對。有時學習的佳法因人而異,不可以墨守成規,學習的人要考慮自己的長短而把傳統的方法補充或修改。
我不是天才,但有一技之長:凡是自己要學的,一般學得比他人快。(昔日兩年讀完學士課程,其後教一個外甥快捷之道,他只用一年半,把我殺下馬來!)只有兩個要點。第一是把學習方法作為大前提,一開始就考慮方法,嘗試不同方法,修改方法等。第二是衡量自己的本領。認為自己有所不逮的,或興趣不大的,不強求。
記,學得快,不代表一定有成就。我說學得快是指從初學到略有可觀的一段時期。要有小成不容易,而要有大成就更要論苦功及天分了。問題是好些年青人不得其法,或不把學習方法作為大前提,痛下苦功往往沒有明確的進境。
舉個例,文章要有文氣,但文氣要怎樣學呢?不得其法,苦功十年也沒有用。我學文氣的方法是背誦古文,中、外皆是,不出三個月就可見規模了。
昔日與容國團研討持直板打乒乓球的方法。他聰明絕頂,想了幾年,細心觀摩當時雄視世界的日本球手,認定日式打法有缺點,修改後而把自己那一套打法確定下來。四十六年過去了,今天的持直板的打法還是阿團想出來的那一套。
周慧珺老師寫書法也是把學習方法作為大前提。她也是聰明絕頂,研習前賢書法多年,想出了自己的方法。周老師曾經對我說:「我不管他人怎樣寫、怎樣說,但既然自己的方法可以寫得出古人的字,也就算了。」
既然自己論方法的文章有幾次成功的經驗,卻之不恭,有機會我會多寫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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