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多月前中國的文壇出現了大爭議,到今天還是餘波未了。主角是大名鼎鼎的余秋雨與因為這爭議而一舉成名的金文明。前者的來頭不用我介紹,後者讀過很多書,是《咬文嚼字》的編輯,寫過的文字以千萬計,文筆流暢,措辭鋒利,有資格作大學教授的。
爭議的起因,是金文明用上二十萬字寫了一本書,巧妙地借用李賀的詩句為書名——《石破天驚逗秋雨》——指出寫中國文化歷史散文而名重一時的余秋雨,只在他一部分作品中就找到一百二十六個錯處。余大師有三個選擇:其一是不管,其二是感謝,其三是反駁。他選了第三項,神州大地於是熱鬧起來了。
不少好事之徒要求我評論這場余金之爭。但我連批評我的人的名字也不去記,怎會參進他人的筆戰呢?後來陳德曦問我對余金之爭怎樣看,我簡略地回應了幾句,他認為我的觀點重要,一定要寫出來。我的觀點簡單:余金之爭反映中西學術文化的不同傳統,而我個人的選擇是站在西方那一邊。
讓我先說幾句我曾經說過的話。中國人寫書,例行公事地邀請讀者批評指正。這是多餘的,是令人覺得虛偽的客套話,因為批評指正根本無需邀請。鬼子佬寫書,從來不邀請批評指正,而是例行公事地感謝發表前批評指正過的人。當然,有些鬼子佬頗為吝嗇,不願意慷慨地感謝很多的人,彷彿感謝得太多會把自己的創見減少了。這是淺見。我沒有見過因為作者感謝太多而被小看了的例子。
我不記得余秋雨的書有沒有要求讀者批評指正,但金文明批評指正了,就大戰起來。這種現象在西方學術似乎沒有見過。互相辯論是有的,但沒有餘金之爭那種形式。我明白金文明的措辭不容易吞進肚子裡,但如果我是余秋雨,我要不是不管,要就是感謝:沒有牽涉到重要的觀點與理論的問題,是沒有什麼值得辯論的。
我自己不是大師,但這幾年來小樹也招風。起碼有四本厚厚的書關於區區在下,是國內出版的。其中兩本的書名開門見山。一本是《張五常批判》,另一本是《十一位知名教授批評張五常》。後者的十一君子中,其中一位名白暴力,內容自然可想而知。略讀書中所言,被罵得天旋地轉。稍一定神,我想:為什麼我變得那樣重要了?再一定神,我又想,為什麼鬼子佬不懂得玩這一套?
回頭說余金之爭,金的咬文嚼字引經據典,時而精彩,時而過癮。先讓我舉一個金大俠數次提出的例子說說吧。余大師寫道:「大量中國古代知識分子一生最重要的現實遭遇和實踐行為,便是爭取科舉致仕。」「致仕」何解?很明顯,余大師解作進入仕途、獲得官職。但「致仕」的正確解法是「辭官」,所謂辭官歸故里是也。
這裡的含意有三。一、余秋雨用錯了「致仕」一辭;二、任何讀者都知道他那句話是指「獲得官職」,沒有誤導;三、中國古代的傳統是學而優則仕,余大師的判斷沒有錯。西方的學術文化傳統,是少管一,接受二,而重點是三沒有錯。當然,以余秋雨的身份,不應該用錯了「致仕」一辭,但在西方,作改正的一般是由文字編輯來做,或是研究助理的工作,又或是文章發表前同事或朋友在批評指正時代為修改了。
我不是大師,類似的錯更是不足為奇了。三年多前在這裡發表一連四期的《驚回首,感慨話千年》,以八千多字簡略地回顧與評論中國一千年的歷史。我沒有參考書籍,只憑記憶下筆。一位青年讀者來信指出兩個錯處:一、我說林則徐在廣州燒鴉片,其實是在東莞虎門燒的;二、我用錯了割讓九龍的年份。我於是在後來的文章中感謝那青年,而文章結集時當然把錯處修正了。該青年高興,我更高興。這是西洋鬼子的文化了。
撇開理論不算,學術論著不可能全不出錯。或者說,全不出錯的論著不可能有大作為。問題是錯的是否重要及錯得多少。以我熟識的經濟學而言,我最敬仰的史密斯在史實上不僅有錯,而且錯得嚴重。英國劍橋的經濟學大師庇古,引經據典的重要事實,錯很多。相比之下,今天經濟學的後起之秀更是太不成話了。
我沒有翻閱金文明的整本《石破天驚逗秋雨》,但抽樣檢查,他說余秋雨的錯——武斷地接受了是錯——都不大重要,因為如果修改了也不會影響余秋雨的觀點、分析或結論。有些錯得相當搞笑,頗為尷尬,可能比我誤把廣州作虎門略為嚴重,但不足以推翻余大師論點。
余秋雨算是錯得多還是錯得少呢?很難說!如果用上金文明的學博心細的準則來量度,今天香港的每份報章每日起碼錯一百二十六處。美國的報章高明多少呢?很難說!二十多年前高斯在美國某傳媒會議中說:不知哪份傳媒刊物說的哪一句是可信的!闖了禍。正規學術文章呢?也很難說。高斯作《法律經濟學報》的主編時,就請了助理,審查準備發表的文章的資料實據,往往搖頭歎息。我自己在行內以慎重知名,但資料的可靠與否不易查考,防不勝防。這方面,認真作學術研究的人永遠生活在恐懼中。
這些年來以散文下筆,我當然沒有寫嚴謹文章那樣細心了。有時為了生動過癮,只要認為不會誤導讀者,刻意地寫「歪」一點來增加可讀性,我會考慮。余秋雨寫的也是散文體,其可讀性舉國知名。這種文字不多不少要付出一些不夠嚴謹、不夠慎重的代價。
我對余秋雨的主要批評,是在無關重要的史實上,他往往寫得過於言之鑿鑿。他要明白:大概地對,比精確地錯可取。精確地對,往往費用不菲,不是重點就不應該支付。刻意地含糊一下,就是嚴謹的學術文章也是容許的。我也認為既然作品那樣暢銷,余大師應該聘請一位歷史研究生作為助理,每有新作,發表前要助理到圖書館去做一點功課。這是老外的學術文化傳統了。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