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21, 2004

教不嚴與沒出息

近日校園學生互相毆打、群毆、暴力等事件紛紛在媒體出現,消息不「爆」則已,一爆驚人。其含意是這種丟臉行為早已有之,而且普及,只是被毆的同學不敢投訴,又或者學校當局隱瞞著這些見不得光的行為。

另一方面,好些在中學作教師的朋友,不約而同地認為學生的求知意識每下愈況,英語文字水平一年比一年差。

是發生著些什麼事?香港納稅人對教育的資助,要不是世界之冠也差不多吧。花那麼多錢值得嗎?為什麼家長或納稅人不投訴到消費者委員會那裡去?很多年前,後來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布坎南說:公立教育的困難是供應者不需要向需求者交代,而出錢的人無權過問。我們不能說香港政府冷眼旁觀,除了花納稅人的錢不管教育,因為事實上他們做了很多工作,什麼部門、委員之類天天開應對會議。問題是無論他們怎樣努力,也解決不了布坎南提出的困難。

半個世紀前佛利民提出的學券制,是政府資助教育,但由家長或學生選擇購買知識的供應。這會解決供應者不需要向需求者交代這方面——拿出學券的有權過問。然而,學券的錢不是自己的,學生的求學投資只是自己的時間,缺少了真正的私立學校的要學生家長出錢的入肉傷身的私人成本。所以我認為比學券制更有效的方案,是「資助」教育以免息借貸給學子,畢業後工作開始時算低息歸還。如果政府要有某程度的強迫教育,借貸求學也可以強迫。

今天公立教育的學生頻頻大打出手,老師與校長要負部分責任,所謂「教不嚴,師之惰」。這是布坎南當年看到的。另一方面,家長也要負責,而他們負責不足是因為不需要出錢。是簡單的經濟理念:把一場戲的所有戲票免費派出去與戲票賣清光,開場時座位空置的百分比前者一定較高。辦補習社的朋友說,學生場場到齊,聚精會神地聆聽。我們沒有聽過補習社內有什麼群毆事件發生。是的,如果家長要出私下錢交孩子的學費,同學們在校園打架會減少,但回家給父母打屁股的機會會增加!這是需求定律的含意了。

說完了教不嚴,也要說今天的同學確是沒出息。論到在中小學時的頑皮、逃學,我當年可能破了世界紀錄。被逐出校園起碼兩次,留級多於升級,成績不說算了。但昔日我和其它「不良」同學搞的不是今天的新潮暴力遊戲,而是釣魚、放風箏、賭象棋、打乒乓球,又或者學人家吟詩作對,背些學校不教的詩詞歌賦之類的沒有學校成績的玩意。

於今回顧,我不能肯定自己當年荒廢學業,但精於街頭巷尾的玩意,對後來做學問沒有更大的正面效果。古人云: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難矣哉!昔日逃學玩耍,吃不飽,但凡玩皆精,用心之極也。是的,昔日我為了改進玩意而想得廢寢忘餐,發明玩法用盡想像力,識者無不叫絕。

不要誤會,我不是叫今天的學子倣傚我當年那樣,逃學去釣魚、放風箏……我只是說不要那樣沒出息:打架有什麼好玩的?有那麼多有趣的可以訓練想像力的玩意,為什麼要天天對著那有固定圖案的毫無想像力的電子遊戲?何必出手打老師那樣低能?讀書時細想,在課堂上提問把老師難倒不是更過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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