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28, 2005

從千篇文章想到的

為自己的英語文章結集寫一個中文長序(是倣傚《佃農理論》再版加一個中文長序),提到自己的中語文章近千篇,跟算清楚一點,是逾千篇了。這些是三卷本《經濟解釋》之外的中語文章。是不是散文很難說。有些肯定是,有些自己不知道是哪種文體。



以香港的寫稿準則衡量,一千篇是細數字。陶傑可以一年逾二千!林山木一年二百五,寫了數十年,萬篇也!不能說這些君子粗製濫造:可能發了神經,但世界上真的有天才這回事。然而,從自己出身的西方學術傳統衡量,一千篇絕對是多產。佛利民當年為《新聞週刊》寫專欄,寫了多年加起來不到千篇。貝加更遠為不及。



任何算得上是「寫手」的,下筆成文沒有問題,只是找題材非常頭痛。救我一救是當年讀書讀得雜,什麼題材都可以寫。話雖如此,找題材不容易。想到了題材,禁不住要動筆,思如泉湧,一揮而就——這樣的文章最稱意,可惜如此這般的際遇不是那麼多。



我的英語文章只有三十多篇,在正規學報發表的不到三十,認真動筆的不到二十,而自己稱意的不過十五。不算是少產:多產的經濟學者存在,但拿得出三幾篇有少許重量的不多見。



這就帶來我要說的話題。在自己的千篇中語文章中,大約一半論經濟,其中總有三幾十篇的論點與思維不會在自己稱意的十多篇英語文章之下。思維可比,但如果以英文動筆,要打進名學報,每篇起碼要多花一百倍時間。不是英語的困難,而是學報的要求,要發展擴充,要反覆辯證,也要加進細節資料、引經據典。思維與要點差不多,多花一百倍時間值得嗎?這是問題。



如果要在大學為生計,要拿得終生僱用合約,或要升級,這一百倍時間非花不可。打不進正規學報在大學不會有前途。如果要名留青史,或者說要文章傳世,這一百倍時間也是要花的。這是因為如果精彩的思維只說三幾句,自己不把這幾句發展得洋洋數十頁,反反覆覆地左證右證,那思維會被他人抄襲,被他人發展,傳世的是他人。



如果只為自己的興趣思想——彷彿陶淵明的每有會意,欣然忘食——不管其他,那麼一百倍的時間就不值得花了——三幾倍也不值得花。



學術世界既不公平,也不清高,往往醜陋。有些「學者」得過且過,認為抄襲不言出處可以「過關」,他們會這樣做。創意貧乏的學者甚眾,瞞天過海的不少。也有些學者非常敏感,動不動說他人抄襲,吵將起來。有些為恐自己的思想不能傳世,重複又重複自己說過的,其實思維不怎麼樣,說一次已經太多。



衷心佩服戴維德、艾智仁等人。他們的口述傳統知名行內,但永遠不計較他人抄襲。高人之見,可用則用,我當然抄而襲之,只是永遠說明出處。不相信多說幾句感激之辭他人會小看我。



至於他人抄我而不言出處,我計較嗎?想計,但懶得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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