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報章上讀到這樣的消息:香港中學將會硬性規定推行母語教學,容許以英語授課的中學只剩九十餘間。我很不以為然。
不要以為我崇洋媚外,認為外國的月亮比較圓。正相反,我對中國文化下過很大的功夫,重視中文,雖然不敢說有李白「日試萬言,倚馬可待」的本領,但寫一個字的稿酬,倒可以請李老兄喝一杯劣酒。
我認為在日新月異的今天,香港的中、小學生應該有選擇老師以英語授課的自由,可以有機會在課室裡用英語與老師對答,而同學之間也可以(而且也應該)試用英語交談的。
我是在五十年代到北美留學的。其時,英文沒有今天那樣重要。好些外籍同學,忙著學法文、德文、西班牙文等,顯然是認為這些國家的語文在國際的用途上很重要。到了七十年代,這觀點就不復存在了。今天,真正稱得上是國際語言的只有一種:英語。
為什麼英語會發展成最通行的國際語言呢?七十年代中期,這個發展的趨勢已很明顯。當時我在美國任教職,同事們都喜歡以這發展為話題,常常在茶餘飯後細說一番。其中一點大家都同意的,就是訊息與通訊的發展,風雷急劇,事生於世而備適於事,舉世要尋求一種可以「共通」的語言。至於為什麼英語被選中,其理由就沒有那樣明顯了。(今天我們可能認為選上英語是理所當然的,但在五十年代,好些人認為法語應是首選。)
我不能想像,在可見的將來,英語的國際地位會變弱的。正相反,什麼「傳真」、「上網」之類的科技,其普及一日千里,英語越來越盛行、普遍,是可以肯定的吧。香港是一個國際城市,回歸中國之後,其國際地位對中國的發展更加重要。學生的英語不成是很吃虧的。
我反對強迫母語教學,還有另一個重點。那就是英文很難學,難、難、難,比中文難得多。其困難之處有兩點。第一,英文常用的字彙(所謂「生字」),大約比中文多出五倍。第二,英文的動詞、時態變化微妙,要運用得宜是一件非常不簡單的事。
是的,英文的表達能力很強,但卻不容易掌握、發揮出來。舉一個例,學英文,在字典上學「識」一個字的意思,跟懂得怎樣用這個「字」,往往相去十萬八千里。懂
其義而不懂得怎樣用,不是真正的懂,是以為難。
是否懂英語,並非與之有關的考試成績好就算是懂的。你可以考什麼「托福」(TOEFL)之類的試得個滿分,但一句像樣的英文也寫不出來。另一方面,你可能像我那樣,見到英文試卷就自知不會及格,但卻寫來流水行雲。
一九五八年,我在多倫多自修英語,學得很辛苦,差不多毫無進步。是我之幸,我跑去找一位當時攻讀英語碩士、名為王子春的朋友,向他求教。他說:「要學好英語,唯一的辦法是要活在其中。」真是指點迷津,柳暗花明,今天我還是為之感激的。
一位學生問:「學英語,怎樣才算是成功呀?」我想也不想就回應:「如果你睡時以英語做夢,就算是畢業了!」這是我對四十年前王兄子春的「活在其中」的闡釋。
極力主張中語教學的專家,當然是不會貶低英語的。他們可能認為,把英語作為必修科,進大學時英語考試必定要及格,不就可以嗎?不可以的。生吞活剝的學習,考試考一百分,學習一輩子也不會「以英語做夢」的。
以英語教學也不容易使學生以英語做夢——一般不會,但肯定的是,英語的夢境較為接近了。
時移勢易,今天香港學生的語文水平——不管是中或英——大致上日漸下降。當年在皇仁書院的「番書仔」同學——如江潤祥、韋子剛等——其中文水平大有過癮之處:韋子懂得填詞;阿祥以古文著書立說。
話說回來,我認為,香港的中、小學生,在學校之外用的全是中國語文,又有金庸的武俠小說可讀,畢業後寫封中文信雖然可能別字連篇或措辭不當,但讀得「通」還不會是太苛求的事。若改用中語教學呢,寫得出一封說得上是「通」的英文信,則非語言天才不行了。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