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大師帕累托(V. Pareto, 1848-1923)是施蒂格勒高舉為當時唯一的執著於以驗證來解釋世事的經濟學者。帕氏得享大名主要是提出了一個資源使用的情況,我在《科學說需求》第七章簡介如下:
「帕累托說:資源的使用及物品的交易可以達到一個情況或條件,滿足了這條件,我們不可能改變資源的使用,使一個人得益而沒有其他人受損。換言之,要是這條件不達到,我們總可以改變資源的使用或市場的交易,使社會起碼有一個人得益而沒有其他人受損——這也等於可使整個社會的人得益。」
這兩句話有略為不同的稱呼:客觀稱帕累托條件(Pareto Condition),價值觀稱帕累托至善點(Pareto Optimality)。這格言重要,因為是最簡單的描述一個複雜社會的資源使用的一般均衡。用於社會,不用於一人世界。在社會的資源缺乏與競爭的侷限下,經濟學的公理說每個人爭取自己的利益極大化,達到資源使用的最「理想」的一般均衡就是帕累托指出的情況。歷久以來,經濟學者以這情況或條件的達到來形容社會經濟有效率,違反了是無效率。然而,當我們引進交易或制度費用作為一種無可避免的侷限,帕累托條件或至善點的闡釋改變了。
一人世界沒有無效率這回事
經濟本科一年級的課本喜歡先教魯賓遜的一人世界,提出一條「生產可能性曲線」,魯賓遜的產出點在該在線稱有效率,在該線之內稱無效率。落筆打三更,教錯了。魯賓遜的產出點怎可以在「生產可能性曲線」之內呢?假設的公理說,魯賓遜在侷限下無時無刻不爭取個人利益極大化,既然該曲線說「可能」,即是說在侷限下最高的可能產出,定義上魯賓遜的產出點一定是在該線之上,邏輯不容許產出在該線之內。
你說魯賓遜會在侷限下爭取利益極大化,又說這極大化有曲線為限,他怎可以走進該曲線之內呢?他的產出在哪一點,曲線一定穿過那一點才沒有邏輯上的矛盾。說他選在該曲線之內的是違反了定義,屬蠢到死的不可能。就算魯賓遜自己蠢到死,跌跛了腳,產出下降,那只不過是侷限變了,「生產可能性曲線」要重新畫過。
社會:從自助餐說起
既然一人世界的資源使用不可能無效率,轉到社會看帕累托條件怎會有無效率呢?我喜歡從自助餐的例子看。吃自助餐要付一個固定的人頭價,然後自助,吃多吃少隨君便。這樣,顧客當然吃到最後一口的邊際用值為零,甚至有吃不完的棄於枱上。餐館提供自助餐的食品的邊際成本可不是零。邊際成本高於邊際用值是浪費,而所有前者高於後者的每口浪費加起來是總浪費了。這樣看,自助餐的供應無效率,違反了帕累托條件。
如果我們問,為什麼會有自助餐這種收費安排呢?答案顯然是減少了交易費用:量度顧客食量的費用,顧客點菜的麻煩,結賬時多了手續,等等,都是交易費用。原則上,餐館提供自助餐要基於交易費用的節省高於顧客大吃一通的浪費。我們也可以推斷,自助餐提供的食品不會是很珍貴或是成本很高的,因為珍貴食品的浪費會容易地超過交易費用的節省。同樣,我們可以理解某些自助餐提供珍貴食品時,餐館會加上限量的約束。這裡的要點是:加上交易費用的考慮,食物的邊際產出成本高於顧客的邊際用值是滿足著帕累托條件的要求。
上述自助餐的經濟解釋,用上的法門又是需求定律與侷限轉變。但這裡帶來一個重要的理念:自助餐被視為浪費,無效率,只不過是因為我們漠視了交易費用。單是為瞭解釋吃自助餐的顧客狼吞虎嚥,我們不需要引進量度及分類算價的交易費用,只提出按人頭算價的收費,吃多少沒有約束,就足夠了。但如果我們要解釋為什麼自助餐的收費安排會被採用,這些交易費用非引進不可。前者有浪費,後者沒有。要點是:解釋一個現象不一定需要把足以滿足帕累托條件的侷限放進去;「浪費」的行為起於我們無需顧及所有侷限來解釋狼吞虎嚥。如果真實世界所有有關的侷限都放進去,浪費算不出來。
這就帶到帕累托條件的一個重要用途。解釋一個現象,當我們發覺指定的侷限有浪費的效果,我們要審查一下沒有引進的促成「浪費」的其他侷限是否需要引進。
租金管制的實例
自助餐的實例是淺的,示範著無效率與有效率的分別只不過起於侷限的引進不同,而足以解釋某些行為或現象的侷限引進,往往不需要考慮足以滿足帕累托條件的其他侷限。在真實世界中,我們不容易找到像自助餐那麼顯淺地示範著局部與全面性的侷限引進。處理的方法其實一樣,但好些實例我們要用上幾年時間才知大概。結論永遠一樣:侷限是指無可避免的,無論政府的政策如何失敗,只要引進所有有關的侷限,帕累托條件是滿足了的。換言之,無效率這回事,是經濟學者有意或無意間把某些侷限漠視了。最常被漠視的是交易或制度費用。
我曾經用上幾年時間調查香港的租金管制,發表了三篇文章,雖然其中的《價格管制理論》行內的朋友認為重要,但那為禍不淺的租管的出現與持續不易明白。單看該政策的效果,帕累托會立刻昏倒。
一九四七年,香港政府考慮推出租金管制,理由是要讓二戰逃難後回歸的港人有棲身之所。當時的港督委任五個委員決定,是港督事前知道會投租管一票的。其中兩位是可從租管賺錢的律師。為該管制寫法例的英國律師說明他不懂,對自己寫的有懷疑。港督說是暫時性的,但延期兩次後轉為不暫時,法例後來修改了三十多次,合共管了四十多年。災難是明顯的:當年香港的人口急升,但因為租管舊樓不容易重建加高,租客與業主吵罵甚至大打出手的故事天天有。就是今天,在香港市區重點的破落建築物不少,一般是昔日的不同租管遺留下來的痕跡。
我曾經跟兩位專於處理租管案件的香港法官詳談過(一位被邀請到我西雅圖的家作客一個星期,天天談)。他們一致認為,如果一定要推出租管,香港修改了多次的法例是最可取的,可教,但香港的經驗是早知如此,悔不當初!
我不敢說解通了香港當年堅持租管的侷限密碼,但認為四個侷限是明顯的。一、無知——修改了三十多次是無知的證據。二、愚蠢——無知是學問不足,愚蠢則奇哉怪也。一九六二年在修改法例時不小心地加進一個蠢腳註,說一九六五年底前申請立刻重建可以有較大的容積率。重建狂潮出現,導致銀行擠提與樓價暴跌。愚蠢是侷限,也無可避免,帕累托要笑出聲來吧。三、利益團體不易處理。律師的利益姑且不論,業主有業權,租客有住權,而什麼議員政客有治權,三者混淆不清。無意為禍可以惹來大禍。四、一項暫時性的法例,惹來的麻煩香港政府初時做夢也想不到。世界複雜,看似可以調控的法例帶出其他事前想不到的侷限轉變。今天回顧,這些其他侷限當時是真實的,所以帕累托條件是滿足了。
盜竊的帕累托觀
經濟學者塔洛克(G. Tullock)提出一個問題與一個答案。我認為問題有趣,但答案卻是錯了。塔兄問:盜竊對社會何害之有?竊賊得物,物主失物,一得一失,何害之有?塔兄的答案,是物主為了防盜,要花錢購買門鎖及其他防盜設施,而政府為了提供保安,要抽物主的稅,這些加起來的社會費用不少,所以盜竊對社會有害,違反了帕累托條件。你同意嗎?
這裡的問題,是經濟學的基礎假設是每個人在侷限約束下爭取自己的利益極大化,而這基礎假設是帕累托至善點或條件不可忽略的。拿開這假設,帕累托條件不可能在邏輯上成立。斯密說人類的自私會給社會帶來利益,當然對,但《國富論》輕視了人類的自私會容易地增加社會的交易或制度費用。
盜竊、欺騙、打家劫舍、恐怖活動等行為,都是在侷限下爭取個人利益極大化的結果。是定義性的,經濟學的範疇不容許從另一個角度看。不是說不可能有另一些解釋力更強的基礎假設,而是在我們今天知道的有解釋力的範疇內,這傳統假設要墨守成規。你說人有時自私,有時不自私,那麼任何行為都可從自私或不自私作解釋,不可能推出可以被驗證(即有可能被行為推翻)的假說。捐錢協助窮人是自私嗎?只有上蒼知道,但作為一門科學,經濟學要堅守這個假設,然後以侷限的轉變來解釋捐錢的行為。
回頭看自助餐的例子,那顧客吃到邊際用值是零的「浪費」。如果顧客是不自私的,懂得顧及大眾的利益,對自己會有利。餐館的老闆只要把每項食物的邊際成本貼在牆上,顧客一律知所適從,每位只吃到邊際用值等於食物的邊際成本,量度與監管的費用是節省了,邊際用值低於邊際成本的浪費也節省了。這樣,餐館的老闆在同行競爭下不能不減自助餐的收費,讓顧客們皆大歡喜。可惜人類不是這樣的。
如果上帝造出來的人只在對社會有利的行為上自私,對社會有害的不自私,社會會比我們知道的富裕得多。然而,《聖經》舊約說摩西從山上帶下了「十誡」,都是教人不要自私的。我們要問:為什麼《聖經》會有十誡?中國的聖人為什麼教仁義道德?我們的父母為什麼教孩子要誠實,要以禮待人?為什麼地球上所有的風俗都有禮節這回事?我的答案是這一切都是為了減低交易或制度費用。減歸減,風俗只不過協助約束著某些增加制度費用的行為,把人類選擇的侷限在某方面略為改變了。自私的行為還是會增加制度費用的。
博弈理論無濟於事
斯密沒有重視自私帶來的「禍」,是博弈理論三十年來盛行的原因。對真實世界認識不足,不重視侷限的變化,好些行為無從解釋,而引進博弈理論只不過是賣弄一些花拳繡腿,說故事,無從驗證。
經濟學有一個霍特林(H. Hotelling, 1895-1973)悖論(Hotelling Paradox)。這悖論說,有一條很長的從東到西的公路,人口平均分佈。為了節省交通費用,要開辦一家超市當然選建在公路的中央點。要開辦兩家,理想的選擇是分別建在路的東西兩邊的四分之一。然而,為了爭取顧客,東家與西家都爭著向中央移動,最後的均衡點是兩家一起建在公路的中央處。這是博弈的行為,而如果有三家,則大家會轉來轉去,永無止境地轉。
有實用性的經濟解釋可不是這樣的。只要知道侷限的約束情況,我們可以推斷超市的位置會在哪裡,或有多少家。一家可以收購另一家,或多家可以合股經營,或有無數小家分佈在路上的多處,甚或離開公路可能是較為優勝的選擇。但我們對侷限的變化要知道很多:地價、人口分佈的性質、商業區的位置、超市的連鎖性、僱用員工的方便程度等。要知道這些的大概可不容易,但知道瞭解釋超市的分佈不困難。
這裡我要重複說過的:理論要簡單,但要有深入的層面;侷限可以簡化,但要經得起複雜的蹂躝。
人類滅亡是帕累托至悲
如果我們接受自助餐的浪費是滿足著帕累托的條件或至善點,那我們要接受其他因為侷限與自私帶來的禍也滿足著帕累托,甚至人類滅絕也是。侷限如斯,自私若此,在定義上邏輯不容許其他選擇。算進所有的有關侷限,帕累托至善與帕累托至悲是同一回事。
從「至善」的角度看,自助餐這類收費安排是不會滅絕人類的——不管浪費多大也不會。這是因為餐館的老闆有選擇:自助餐的浪費如果高過非自助餐的交易費用增加,該老闆不會供應自助餐。如果老闆生得蠢,堅持提供浪費高於費用節省的自助餐,市場會淘汰他。
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在個人或個別機構各自為戰、各有自己的選擇的情況下,會給社會帶來進步。經濟學鼻祖斯密是個大智大慧的人。他說人類自私是適者生存的結果,而他分析農地操作的制度演進,也是適者制度淘汰不適者。雖然在農地制度演變的分析中他嚴重出錯(見拙作《佃農理論》三十二至三十四頁),他的適者生存的思維實在好,也實在重要。這思維有說服力,影響了後來可能是人類歷史最偉大的科學家:達爾文。
可能因為自私自利競爭的淘汰一般給社會帶來好效果,斯前輩不重視自私帶來的禍。我們不容易明白為什麼斯前輩當年沒有想到,人類的自私帶來的制度費用提升或侷限轉變,可使個別的人或機構沒有退出或不參與的機會,因而可能導致很大的損害。斯前輩當年也沒有想到,人類的智慧可以製造出足以毀滅全人類的武器。
想想吧。昔日香港的租金管制只是一小撮人的決策,但推了出去收不回來——業主與租客的選擇要弄到一團糟才逐步修改。然而,與當年死人無數的中國人民公社相比,香港的租管屬小兒科。單是二十世紀這一百年,人為的大災難出現過多次。一九四五年核彈爆於日本,三十年後核武的研發與製造,據說足以毀滅全人類幾次。個別的人或機構沒有不參與的選擇可以有恐怖的效果。
二○○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我在一篇文章寫道:
「人類怎會互相殘殺呢?答案只有一個。自私無疑可以給社會帶來利益,但自私也可以增加交易費用或社會費用。只要這些費用因為自私而變得夠高,人類可以毀滅自己。在這樣的侷限下,人類因為腦子了得,發明了可以毀滅自己的武器,有不少機會會因為自私增加了交易費用,導致宇宙沒有出現過的生物自取滅亡。只有人類可以做到,因為只有人類才有足以毀滅自己的『智慧』。」
達爾文的「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是套套邏輯,但非常重要,因為加進內容可以推出無數有解釋力的假說。帕累托條件對經濟的看法是重要的思想,也屬套套邏輯,我們也要把內容放進去才推得出可以驗證的假說。當我把交易或制度費用放進去,得到的結果是帕累托至善與帕累托至悲相同!
雖屬套套邏輯,帕累托條件畢竟提供一個簡單而重要的角度看世界,協助我們在解釋行為的過程中,面對多而複雜的侷限轉變時,作出清晰的選擇。很好用;我常常用。不要忘記帕累托條件的一個重要含意,是在社會的競爭下,可以避免的侷限一定避免。我們不要把對解釋世事無關的侷限放進分析去。
(制度的費用,之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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