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吸引廣大民眾那方面看,學術界中從來沒有出現過像佛利民(Milton Friedman)那樣的人。昔日的愛因斯坦,是個傳奇人物,也很受一般民眾歡迎。但他的理論深不可測,而演講的口才、技巧也沒有過人之處,其吸引力就打了折扣。英國的經濟學者凱恩斯,在生時天資聰穎,才華洋溢而口才鋒利,是個大熱門的人物。但夏理·莊遜一九六八年告訴我,凱恩斯在生時的廣泛吸引力,不及佛利民。近二十年來,佛利民的聲譽更隆,如日中天。
這是一個佛利民現象,是應該解釋的。佛氏今年七十六歲,準備在九月到中國大陸及香港來,所以我想先在這裡介紹一下。
是的,佛利民的經濟觀點頗具爭議性,但這不可能是他成為一個現象的原因。任何創見都有爭議,而創見層出不窮的學者又何止佛利民。他那近乎神話的知名度從何而來呢?為什麼願意付高價去聽他一席話的人那麼多?就是大名鼎鼎的政客也沒有佛利民的吸引力,而佛氏畢竟是一個忠於學術的學者。
現象絕不尋常
「佛利民現象」很不尋常。我認識了他二十一年,從來沒見過他譁眾取寵。他辯論時從來不生氣,笑口常開。在書寫文字上,他算不上是天才(史德拉以前曾告訴我,佛利民曾痛下苦功才寫出後來暢順的文章)。對傳媒,佛氏大都避開。好朋友要求用他的名字來作一些有意義的宣傳,他照例推卻。在這方面我成功過一次。那是一九七九年,我要找一些知名度高的經濟學者聯名給《信報》一封電報,恭賀該報的週年報慶,佛利民竟然答應了。
要求名的,求之不得;對聲名厭惡的,卻沒有辦法阻止名氣的直線上升!
三年前,一位北京大學的學生給我一封長信,信內提到他每天不斷自修英語,為的就是要閱讀佛利民的文章。其後我在大陸與新交的朋友傾談中,發覺他們十之六、七都聽過佛利民這個人。二十年前,佛利民在美國的宴會午餐上簡短地講一些話,酬金五千美元,而願意出價的機構數之不盡。
佛利民不重視金錢的收入,但卻尊重以市價這個準則來獲取他的時間。我說他不重視金錢收入,是有證據的:他花時間去閱讀別人的文章或坐聽他人的演講,遠超於我。時間的市值是那麼高而還那樣做,難以解釋,但卻解釋了為什麼他推卻了那麼多能賺錢的機會。例如,像我那樣無足輕重的學者,每次到哪一個地方演講,若佛利民身在當地,他必定是座上客,從不遲到,也不早退。
不要以為我有什麼特別之處。今年九月佛利民打算到上海去,請我安排行程。我計劃在九月十四日帶他到蘇州、無錫一帶觀光。他回信說,那一天香港的祈連活在上海演講,可否將行程改遲一天。他明知遲一天就要趕路,舟車勞頓,但為了要聽祈連活,他就連蘇州也押後了。他早已退休,再不打算發表什麼偉論創見,但為了要爭取知識,遊覽之樂就不顧了。這一點能耐,我們怎能不佩服呢?
也不要以為祈連活有什麼特別之處。香港的楊懷康寄給佛利民一篇自己也認為是平平無奇的文章,佛利民讀後就親自回信。在一九八○年到中國時,哪一位幹部款待過他,他就做下筆記,八年後的今天他還記得清楚。他是不喜歡應酬、宴會的,但一到了宴會上,他就談笑風生,有問必答,令人傾倒。是的,佛利民好奇,對知識的追求數十年如一日,願意付出很大的代價。
今年九月到中國後,佛氏將來港一星期。聽到這個消息,香港的仰慕者就爭著要招待了。中文大學二十五週年校慶,請他演講,他欣然承諾;而中大將這難得的機會慎重安排,禮待賢能,大有古人之風。
我們香港大學這邊,沒有什麼校慶借口,也沒有像中大邵逸夫堂那樣可以容納千多聽眾的大堂。於是我和祈連活與王於漸(他們在不久前開辦了一個很有意義的經濟研究中心,希望佛利民捧捧場)徵求了佛氏的同意後,就租用香港演藝學院的一個設備一流的大堂,在九月二十四日讓他作一次收費的演講。佛利民的著名格言是「天下間沒有免費的午餐」,而以收費決定誰可進場,是自由市場的基本原則。我於是作此決定:除了佛利民太太外,任何聽眾(當然連我在內)都要買票。佛氏也同意把票房的收入全部捐作鼓勵經濟研究的基金,由港大的經濟系及王於漸的經濟研究中心管核。
不敢低估佛利民的吸引力,我定的票價是港幣二百至一千元。這應是亞洲一帶的紀錄了。佛氏果然名不虛傳。廣告尚未註銷,門票就賣了四百多張。捐助二萬元或以上的可以作為「贊助者」,目前已有十多個機構「贊助」了。識英雄、重英雄——香港商人的確有一手!
三個不同的觀感
既然是一個現象,佛利民當然令人有一點神秘感,一點高深莫測。但從三個不同的角度看佛利民,其觀感也就不同。
第一個角度,是從他的同事及親近的學生那方面看的。這些人知道佛利民精通數學、統計學、歷史及經濟原理。就所有與經濟學有關的學問而言,他都是「大師級」。歷史上只出過三個這樣的人:費沙、凱恩斯、佛利民。這第一角度也可見,佛氏的思想快如閃電,論事客觀,口才好得出奇,於是敬畏之心油然而生。
是的,佛利民的思想快得離譜,也清楚之極!就算辯論時他錯了,但因為推理層次分明,行雷閃電之間,臉帶笑容,毫不霸道,跟他辯論的人追不上,以為自己是一敗塗地,要過了幾天才知道論點還大可商榷。一些人不習慣見到佛氏在笑談中,輕描淡寫地予取予攜的本領,一開口就被迫下馬,不免懷恨在心。
我曾經和一些與佛利民相熟的朋友談論他辯論的本領,大家一致認為:如不親見不會相信。史德拉(本人也思想快得驚人,是佛利民多年的最佳搭檔)對其評價值得一提:佛氏的思想速度比常人快了幾十倍,清楚得無以復加;唯一的缺點是,因為太快,說服力就打了折扣。
第二個角度看佛利民,是從不認識他的經濟學者那方面看。這些人中有深入地閱讀過他的文章的,莫不衷心佩服。但因為沒有見過佛氏的辯才,他們是敬而不畏。
一九四八至一九五七這九個年頭,佛利民的經濟學著作成績輝煌,見解精闢,就是不同意的人也拍案叫絕。是的,佛氏這時期的文章鋒芒畢露,只有帶著成見的人才不佩服。
我在一九六一年開始鑽研佛利民這些較為初期的作品,日夕不倦,被他的分析深深地吸引著。雖然我曾找出他的錯誤,也有不同意的地方,但總覺得非讀之再三不可。一九六二年,我在灰色(不合法)的市場上買到了一份他的學生粗製的價格理論筆記講義,便天天放在衣袋中,翻閱得紙張都破爛了。說實話,我現在用中文寫經濟分析的理論基礎,其中重要的一部分,是從這些粗製的《佛利民講義》得來。
很不幸,有不少經濟學者(或學生)並不怎樣重視佛利民這個時期的作品。一九五八年之後,佛氏的文章轉向貨幣政策及抨擊政府。有關政策的文章都帶有價值觀,見仁見智,不同意的人就不一定佩服了。
看佛利民的第三個角度,是從行外的大眾看。佛氏是一個傳奇人物,在《新聞週刊》寫過好幾年專欄,出版過幾本通俗的書(其中一本——《自由選擇》——曾經是美國全年最暢銷的「非小說」的書),獲過諾貝爾獎,在電視上亮過相,而傳播媒介又喜歡將他大書特書。這一切,加上佛利民的「自由」觀點清楚鮮明,就給人一個深刻的印象。
他這個黑白分明的印象,欣賞的人固然多若天上星,但破口大罵的倒也不少。欣賞的人認為佛利民是自由的象徵,是維護個人利益的救世主;破口大罵的認為他反對社會福利,是一個空想主義者,沒有真正的學問本領。殊不知佛利民在學問上的千錘百煉,經濟學界的高人是沒有一個不拜服的。
不變節談何容易
在百忙中,知道佛利民要到中國大陸,要來香港,而這可能是他最後一次到這一帶的行程,我不能自已,要千方百計地使他有一個愉快的旅程。祈連活、王於漸等人也有同樣的感受。那是為什麼?為什麼我們要這樣隆重其事?有好幾個在學術上與佛利民不相伯仲的經濟學者也可能會到香港來,我們當然會盡地主之誼,但不會為他們東奔西跑的。
我不可以代表祈、王二人說他們心中的話,但我自己的感受卻很清楚。佛利民四十多年來言行一致,堅守自己從研究中所得的信念,半句假話也不說。當然,這些是學者應有的風範,而自己也盡可能這樣做,但做起來就不容易了。有了大名而還能堅守自己所信,在任何情況下不變節,不為利誘,不懼權勢,不賣帳,不討好,不妥協,凡事以邏輯為據,觀點鮮明,經濟學界是應以佛利民為代表的。其它不像經濟學家那樣涉及權勢的學者,守節便容易得多。佛利民成為一個現象,決不偶然。
比起來,我自己的知名度相差太遠,也覺得難以堅持一個學者應有的氣質。外人看來似乎簡單易為,但有多少個學者能真正做到?籍籍無名的也行之不易,更何況一個因為舉足輕重而擁有大量圖利機會的學者?但佛利民是若無其事地做到了!不同意他的價值觀的人,怎可以將他破口大罵?這些人真的是不知原則為何物了。
結論
半個世紀以來,在自由選擇對政府管制的可歌可泣的一場大戰中,佛利民不客氣地領軍打了一仗。雖然他認為自己毫無影響力,但於今塵埃漸定,佛氏勝得光采!美國列根總統門下的謀士受了他的影響,八年來堅定地推行自由經濟;英國的戴卓爾夫人從來不否認她是一個佛利民的信徒;法國的總統拿著左旗向右走,蘇聯及東歐走資若渴,而中國大陸的私產化更是驚人。這一切,將來的歷史學者是不會忽略佛利民的影響的。
假若我們說二十世紀的前三分二是凱恩斯及馬克思的世界,那麼我們可以說這世紀的後三分一是屬於佛利民的!而在佛利民的世界中,人民的生活是大有改進了。
訊息傳播的發達,使應該成名的學者比較容易成名。我們因此難以將佛利民的知名度及吸引力與古人的相比。假若我們一定要這樣分高下,以武斷方法來衡量,那麼在歷史上可以考慮的就只有幾個人。在中國歷史上的學者、文學家中,可以拿出來較量的,我以為只有蘇東坡。近幾年來,為了作經濟調查研究,我到中國大陸跑了多次。蘇東坡真是可愛;他在九百年前所到之處,現在紀念他的那些遺跡,可能真中有假,但總是被當地居民津津樂道。
蘇東坡與佛利民相通之處,是言行一致,始終如一,左貶右貶後還是蘇東坡。令民眾有深刻印象的好形象,應該是一個屹立不變的形象。我想,這就是佛利民現象了。
Wednesday, June 15, 1988
Wednesday, June 8, 1988
不妨先搞兩岸大循環
按:一九八八年六月二日,由《中國時報》在台北舉辦的一個研討會上,我「宣讀」了這篇文章。在台灣,這題材熱門之極,而「大循環」這三字對那裡的人也大有新意;但因為從來沒有人在這方面毫無拘束地一抒己見,這文章引起了不大不小的反響。在私下傾談中,新交的朋友都表示贊同我的觀點,但公開的評論卻有所保留,提出質疑。
我可以將那些「保留」的言論歸納為兩部分。第一,雖然我在文章裡再三指明,自己因對政治一無所知而必須撇開政治的問題,但評論的人還是從政治出發而談。第二,評論者對中國大陸實在認識得很不足夠。這也難怪,大陸近年的發展有如快馬加鞭,就是我們在香港的人也不容易跟上。
我想,「反共」與「恐共」是兩回事。香港人「反共」,但台灣人卻有「恐共症」。前者對大陸的情況知得多,見得慣,何況在大陸比鄰,要怕也怕不了。台灣人呢?他們因不知而恐,也受了多年的「恐共」教育。「反對」還可以做朋友,還可以貿易成交,「恐懼」就遠為困難了。
很顯然,要推廣兩岸大循環,台灣人對大陸的開放應加深認識;而面對著一聽到「共產」就腳軟的台灣人,北京當局應少談「四個堅持」為妙。既然「共產」已去如黃鶴,沒有建設性的口號是會增加無謂的代價的。
無論怎樣說,我認為兩岸大循環的一個重要阻力,是香港政府。台灣人來港不易——費時失事的申請,對速戰速決的生意經是一個大障礙。我認為兩岸大循環,對香港甚為有利,也認為若讓台灣人自由來港,北京會從心底裡笑出來。香港政府還有什麼顧忌的?
台灣之行,我和其它學者都得到各方熱情的款待。這款待並無半點統戰的意向,而在研討中,官員言論的開放是令人欣賞的。
創造術語是一種藝術。在共產政制下的中國,這門藝術的發展令人歎為觀止。近八、九年來,中國大陸的體制改革大有瞄頭。姑勿論「社會主義」是何物,昔日的大鍋飯與鐵飯碗,幾不可復見矣!在這令人欣賞的改革中,術語的創造也由虛轉實,從空中樓閣轉到比較實事求是那方面去。我希望將來有些學者,能對大陸各個時期流行的術語,作一些有系統的研究,從術語轉變的角度來衡量那裡的制度轉變,應該是很有意思的吧。
不久前,趙紫陽提出了「國際大循環」。這術語妙不可言,也大有道理。趙氏的意思似乎是說,透過外貿及外資的引進,中國大陸以廉價勞動力換取外間的高科技產品及知識。這建議是合乎經濟原則的。從經濟學角度看,以推廣外貿及引進外資的辦法來代替生產資料的交流,按成本的高低而增加專業生產,可以互相得益。當然,目前大陸還有外匯管制、進出口管制,還有令外資頭痛的「優待」法例。這些與「國際大循環」是有衝突的。話雖如此,萬事起頭難,我們不能不同意趙紫陽的「大循環」是一個好的開端。
政治騙人久矣
百多年來,中華民族陷於一個莫名其妙的大悲劇中。一個被舉世認為是天資優越、刻苦耐勞的民族,竟然糊里糊塗地被什麼民族大義、光宗耀祖、炎黃子孫、統一大業等等的政治口號與概念誤導了漫長歲月。說誤導嗎?或者我們應該說是被政客利用了。政治代價之巨,莫過於斯!我常在想,假若中國從來不搞政治,中國人在世界上的地位——這地位一向是以經濟、文化及知識而定的——又會怎樣了。
嚴格地說,搞「國際大循環」是不應該受制於政治的。近幾個月來,台灣有好些人的確興起了「大陸熱」。台灣人應否跟大陸貿易,應否到大陸投資——這也是說,台灣應否與大陸搞「兩岸大循環」——是一個熱門的話題。我坐在香港大學的辦公室內,過不了幾天就總接到電話(多半是長途電話)提出這個問題。答案很簡單:假若兩岸都視政治如無物,兩岸的人民會怎樣選擇呢?民以食為天。天下間沒有見利而不圖的人。「兩岸大循環」是互相圖利的好機會,他們怎會不蜂擁地循而環之?
我對政治一無所知,也沒有興趣,所以在這裡分析兩岸的經濟「循環」問題時,我不能不假設政治的因素可以置之度外。當然,假設歸假設,實際上沒有誰可以低估政治的影響的。
兩岸大循環的利與害
以任何言之成理的經濟理論來衡量,兩岸大循環可使兩岸的整體得益。某些行業可能受損——最近台灣的雞農因美國的火雞進口而受損是個例子。但受損的「害」,會遠少於得益的「利」。任何兩個地方搞貿易都可互相得益,但我可以指出,台灣與大陸貿易是有特別的優勝條件的。第一,兩岸有共通的語言,這會使交易費用降低了。第二,兩岸的文化背景大有類似之處,因而在口味上不謀而合。例如,鄧麗君的歌,瓊瑤的小說,在大陸風行(雖然大陸沒有付版稅);壽山的石章與當歸之類的中藥,在台灣也極為渴市。第三,台灣的比較高科技的產品,在大陸極為適用;而大陸的廉價勞力產品——例如手工藝品,台灣人也有奇好。
口味雷同,成本各異!這是最理想的「大循環」拍檔(合夥)了。我不明白為什麼在對外貿易的理論中,「口味雷同」的重要從來沒有被提及。從互相圖利的角度看,我們不容易找到有哪兩個地方(除了大陸與香港)是更佳的「循環」拍檔。
我們不能否認,兩岸有一些行業,是會因為搞自由的「大循環」而受損的。但與兩岸的整體利益相比,這些個別的虧損微不足道。台灣的人可能認為,大陸的廉價工資,比台灣的低了十倍八倍,因此,搞「大循環」會使台灣的工人受損。在食古不化的經濟理論上,這觀點是對的。但事實卻證明是錯了。
我的主要證據,是香港最近幾年來,踴躍地與大陸搞「循環」,熱鬧之極。但奇怪的是,香港目前大有工人短缺、工資急升的現象。工資不降反升,這是一個有趣而需要解釋的現象吧?
這個怪現象與移民無關,在香港,外來的人很多,以致房屋的需求增加了。我認為香港的工資上升,有三個原因。第一,中國大陸百廢待舉,需要人才;香港的人才,尤其是建築業及管理的人才,就「內流」了。第二,大陸搞開放,要與外間世界溝通,「大鄉里出城」是不行的,所以在協助大陸對外接觸的情況下,香港就增加了就業機會。是的,皮包公司的頻頻出現姑且不談,香港現在的稍有規模的公司,大都有一個部門是為中國大陸的開放而設的。第三,由於大陸的開放與需求,香港各式各樣的行業也跟著增加了。什麼惠州旅遊,野味(包括老虎肉)晚宴,國語速成,法律顧問,水貨市場,換貨專家,等等,都是我們在大陸開放前沒有聽說過的。
要是台灣也搞一下「兩岸大循環」,香港就難以唯我獨尊,會遇到一個厲害的競爭對手。但下文將會解釋,台灣參加「大循環」,香港也有利可圖:圖漁翁之利。
兩岸大循環有天時之便
兩年多前,在香港的一間美國石油公司的講話中,我分析過到中國大陸投資的各種弊端,指出很多外資的決策實在是過於盲目的樂觀了。後來我以「十」作為一個整數寫了一篇文章,指出外資在大陸所遇到的十大困難,一九八六年二月一日在廣州的一個頗為龐大的聚會宣讀。這篇文章後來在世界各地被全部或局部地轉載了,引起頗大的反響。
兩個多月前,我在香港的另一間美國石油公司作了差不多是同一題材的講話。在這講話中,我指出在大陸投資還有很多問題,但假若我們一定要選擇一個到大陸投資的最佳歷史時間,那麼,現在應該是時候了。這句話使舉座嘩然。
大家明白,凡是投資皆有風險,而到大陸投資風險更大。大家知道,八十年代初期,搶先跑進大陸的外資焦頭爛額;不過,假若等到大陸一帆風順才去投資,才去找門路,那麼上佳的機會恐怕已是人山人海,競爭激烈,變得廣東人所謂「執輸行頭」矣!是的,到大陸投資或與大陸貿易,過早不成,太遲不智。機會最好的時刻可不是大陸把經濟搞得頭頭是道的時刻。最理想的,是這樣的時刻:困難仍是重重,但有解決的辦法,或在不久的將來有解決的希望,因此搶先佔位的人可以先吃一點小虧,然後等待一個大有可能收復失地的機會。
當然,所有的經濟或投資學說都不會是這樣分析的。不難理解;歷史上從來沒有發生過像中國大陸那樣從政治掛帥轉到經濟掛帥的情況。但經濟學上的「邊際利害相等」定律是同樣適用的。私營機構與大陸成交,到了某一個時期「額外」的困難會帶來「額外」的利益,而這二者在邊際上相等,就是最佳的時刻了。「額外」的困難仍在,但經營有方的外商就可得「額外」的利益。再過一些時日,前者會比後者下降得快,於是就有利可圖了。
我認為目前是好時機,有兩個重要的證據。第一,「額外」的利益顯然可以見到了;第二,能夠賺錢的外商,其數字近兩年來確是大有增加。試舉一些例子吧。在福建,三年前在那裡能獲可觀利潤的外資機構只有一家,現在已有七、八家了。在珠江三角洲一帶,尤其是東莞,設廠搞「來料加工」的港商兩年前已有可為,現在更加發展蓬勃。在深圳,兩年前因北京收回外貿的權力而弄得奄奄一息,但最近九個月來,那裡充滿生機,營業額直線上升。浙江的溫州,那裡的自由市場有真真正正的自由;不久前故步自封的上海已有轉機;其它地區也有同樣的改進。
不要誤會,以為我是說到大陸貿易或投資,賺錢很容易。事實上,困難還不少。而在短在線賺錢,大陸還是不及香港、台灣等地區。但可以在大陸賺錢的機會已經存在,並且再也不一定要靠人事關係了。基本的原因,是那些維護特權利益的多種管制,在市場經濟的壓力下,開始動搖,以致我們有理由相信,這些管制在不久的將來會潰不成軍。例如,外匯管制仍然存在,但撇開那成行成市的黑市外匯買賣不談,地方政府的外匯調劑中心,又哪管它官價匯率?又例如,進出口管制仍然存在,但為了適者生存,地方政府就想出了不少令人歎為觀止的避重就輕的解決辦法。北京「管」性再大,也總不會前事不忘,盲目地去扼殺這些大有瞄頭的改進吧。三年多前我就說過,中國大陸是不會走回頭路的。現在我沒有理由要改變這個觀點。
保護主義的困擾
撇開政治不談,我認為搞兩岸大循環的主要困擾,是那所謂「保護主義」。兩岸都有「保護」的傾向,但奇怪得很,我擔心的是台灣那一方。
多年以來,大陸的保護主義走極端;竹幕比鐵幕還要堅固。但在當時,大陸一窮二白,民不聊生,能因「保護」而獲利的雖然大有人在,但為數著實不多。在比例上那麼小的外貿成交(外資根本是零),因「保護」而得益的人怎會多呢?對大陸人民大眾來說,「保護」主義對他們毫無益處。假若近九年來大陸的開放是緩慢的,逐步「保護」,那麼新的特權分子會乘勢而起,數之不盡,「保護主義」也就會鞏固起來。但大陸的開放步伐實在快,朝令夕改的法例使爭取保護特權的人無所適從。我常說,緩慢的開放會使大陸走上印度之路。雖然有幾段時期——尤其在一九八五年間——這傾向頗為明顯,但在目前來說,「保護主義」在大陸生不了根,開放並沒有緩慢下來。
台灣的情況卻大有不同了。在那裡,保護主義不僅有根深蒂固的傳統,且在經濟起飛的年代中,因保護而受益的利益團體有的是。要解除這些團體的權利,就不容易了。這是說,半開放、半保護的政策當然比不開放、全保護的政策對經濟的發展有利,但二者施行久了,若轉向搞大開放、大循環,半保護的要比全保護的來得困難。
不久前台灣所發生的火雞事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火雞小事,但竟然弄得滿颱風雨。火雞如此,其它的會怎樣了?我可以說,在美國,在香港,像火雞進口那樣的事,連小新聞也不會見到的。
香港的漁翁角色
古諺云:鷸蚌相爭,漁翁得利。從經濟學的觀點看,鷸蚌相交,漁翁所得的利更大。理由很簡單,從他人相爭的困境中賺錢,遠不及為互相圖利的他人服務而從中賺錢來得容易。
有人曾經在美國作過估計,每九人之中就有一個是貿易的「中間人」,而間接為貿易而服務的——如銀行、顧問、法律專家等——為數更多。中國大陸的人口與香港的比例是二百對一;就算前者身無長物,只要他們搞開放,香港就總有大利可圖。近幾年來,香港的移民潮不能低估,但物業卻因外商及大陸經商人士的參與經營,價格上升了。要是大陸與台灣真的搞兩岸大循環,香港的漁翁角色就更令人羨慕了。
最近幾個月來,香港有一個熱門話題。那就是台灣與大陸會不會直接貿易,而又假若會的話,香港的損失有多大呢?香港人的論點是:台灣跟中國間接地貿易,香港有利可圖是肯定的,但假若兩岸可以直接成交,作為漁翁的香港就無利可圖了。這是淺見。
我的觀點是,不管是「直接」還是「間接」的,兩岸搞大循環,香港的漁翁之利是收定了的。事實上,那所謂「直接」的定義並不簡單。我不能想像,台灣與大陸貿易,可以像美國跟墨西哥貿易那樣,將香港置於事外的。那是說,就算兩岸完全沒有政治的阻隔,完全不經香港的「直接」貿易是不化算的。試想,兩岸做生意的人要坐下來談談他們會選擇哪一個地方?珠江三角洲與台灣搞進出口,他們會選用哪一個港口呢?台商若把那些在大陸「來料加工」的產品運往外地,哪一個地方是最佳的轉口站?其它兩岸大循環所需的服務,如通訊、銀行、法律等,就是再「直接」,香港也總可以作出一些貢獻的吧。
當然,我們不能否認,假若兩岸「直接」貿易,每一元的成交,香港所得的中間利潤,會比「間接」的、非經香港不可的為少。然而,「直接」的成交量一定會比「間接」的大。此消彼長,香港所得的總利益,是升還是降,就不容易肯定了。但我認為,在兩岸之間,香港實在是一個難得的「有利陣地」。是的,就算不搞兩岸大循環,台灣只要對世界開放,其所需的香港金融人才就數以千計。這是近兩年來的經驗。搞直接的兩岸大循環,兩岸對香港的服務需求應該是有增無減的。
不管「直接」還是「間接」,香港都有利可圖。可惜的是,香港政府似乎遠遠低估了台灣與大陸成交對香港的重要。在目前,台灣人到香港來,搞簽證需時頗久,還需要什麼人事擔保。香港政府若是唯利是從,就應該立刻對持有台灣護照的人與持有美國護照者,作同一待遇。雖然英國與台灣沒有正式邦交,但在護照上蓋印這樣簡單的事,難道要斤斤計較什麼正式邦交?要知道,美國與台灣也早已沒有正規的「邦交」了,可是美國人到台灣去,要比美國人到香港來還要自由!利之所在,印章照蓋可也。
結論
到中國大陸投資,與大陸貿易、搞「大循環」,風險是不能低估的。若說風險會高得焦頭爛額——這是八○年代初期的事——那是言之過甚了。今天,較高的風險似乎可以帶來較高的利潤。我不一定對,但在瞻前顧後之下,我還是認為現在下注是好時機。下注的人不應急功近利,因為短線的利往往似是而非。我也認為時機雖好,下大注還應該再耐心地等一段日子。但較少量的下注——無論是在大陸投資還是與之貿易——或者將資金分開來在幾項生意上投石問路,是可以試行的。
我避而不談的政治因素當然不可忽略。但在某程度上,政治的障礙是可以避免的。台灣人到香港來開公司、做生意,讓香港人從中賺一點錢,是一個辦法。在台灣搞一些與大陸溝通的商會,由這些非官營的組織與大陸洽商,也是可行。在香港有數十年歷史的「中華總商會」就是一個成功例子。至於在大陸,還有以「愛國」為生意大前提的傳統,對台灣的政治會可能有影響的。但台灣不妨學香港政府當年那樣,不許「愛國」的商人參政。
另一方面,有錢可賺,國家就自然可愛了。我對「統一」沒有意見,但誰也看得到,以政治搞「統一」,談何容易?還是試試經濟途徑吧。以「兩岸大循環」而互相圖利,大家會覺得對方可愛。就算統一遙遙無期,有錢可賺總是開心的吧!
二○○三年後記
此文是十五年前的觀點。今天台灣人到大陸投資、定居的甚眾,而若中、台兩地搞三通,香港可能沒有漁人之利。後者是因為香港的價格與工資太高,而大陸廉價青年的知識一日千里,早非吳下阿蒙矣!
我可以將那些「保留」的言論歸納為兩部分。第一,雖然我在文章裡再三指明,自己因對政治一無所知而必須撇開政治的問題,但評論的人還是從政治出發而談。第二,評論者對中國大陸實在認識得很不足夠。這也難怪,大陸近年的發展有如快馬加鞭,就是我們在香港的人也不容易跟上。
我想,「反共」與「恐共」是兩回事。香港人「反共」,但台灣人卻有「恐共症」。前者對大陸的情況知得多,見得慣,何況在大陸比鄰,要怕也怕不了。台灣人呢?他們因不知而恐,也受了多年的「恐共」教育。「反對」還可以做朋友,還可以貿易成交,「恐懼」就遠為困難了。
很顯然,要推廣兩岸大循環,台灣人對大陸的開放應加深認識;而面對著一聽到「共產」就腳軟的台灣人,北京當局應少談「四個堅持」為妙。既然「共產」已去如黃鶴,沒有建設性的口號是會增加無謂的代價的。
無論怎樣說,我認為兩岸大循環的一個重要阻力,是香港政府。台灣人來港不易——費時失事的申請,對速戰速決的生意經是一個大障礙。我認為兩岸大循環,對香港甚為有利,也認為若讓台灣人自由來港,北京會從心底裡笑出來。香港政府還有什麼顧忌的?
台灣之行,我和其它學者都得到各方熱情的款待。這款待並無半點統戰的意向,而在研討中,官員言論的開放是令人欣賞的。
創造術語是一種藝術。在共產政制下的中國,這門藝術的發展令人歎為觀止。近八、九年來,中國大陸的體制改革大有瞄頭。姑勿論「社會主義」是何物,昔日的大鍋飯與鐵飯碗,幾不可復見矣!在這令人欣賞的改革中,術語的創造也由虛轉實,從空中樓閣轉到比較實事求是那方面去。我希望將來有些學者,能對大陸各個時期流行的術語,作一些有系統的研究,從術語轉變的角度來衡量那裡的制度轉變,應該是很有意思的吧。
不久前,趙紫陽提出了「國際大循環」。這術語妙不可言,也大有道理。趙氏的意思似乎是說,透過外貿及外資的引進,中國大陸以廉價勞動力換取外間的高科技產品及知識。這建議是合乎經濟原則的。從經濟學角度看,以推廣外貿及引進外資的辦法來代替生產資料的交流,按成本的高低而增加專業生產,可以互相得益。當然,目前大陸還有外匯管制、進出口管制,還有令外資頭痛的「優待」法例。這些與「國際大循環」是有衝突的。話雖如此,萬事起頭難,我們不能不同意趙紫陽的「大循環」是一個好的開端。
政治騙人久矣
百多年來,中華民族陷於一個莫名其妙的大悲劇中。一個被舉世認為是天資優越、刻苦耐勞的民族,竟然糊里糊塗地被什麼民族大義、光宗耀祖、炎黃子孫、統一大業等等的政治口號與概念誤導了漫長歲月。說誤導嗎?或者我們應該說是被政客利用了。政治代價之巨,莫過於斯!我常在想,假若中國從來不搞政治,中國人在世界上的地位——這地位一向是以經濟、文化及知識而定的——又會怎樣了。
嚴格地說,搞「國際大循環」是不應該受制於政治的。近幾個月來,台灣有好些人的確興起了「大陸熱」。台灣人應否跟大陸貿易,應否到大陸投資——這也是說,台灣應否與大陸搞「兩岸大循環」——是一個熱門的話題。我坐在香港大學的辦公室內,過不了幾天就總接到電話(多半是長途電話)提出這個問題。答案很簡單:假若兩岸都視政治如無物,兩岸的人民會怎樣選擇呢?民以食為天。天下間沒有見利而不圖的人。「兩岸大循環」是互相圖利的好機會,他們怎會不蜂擁地循而環之?
我對政治一無所知,也沒有興趣,所以在這裡分析兩岸的經濟「循環」問題時,我不能不假設政治的因素可以置之度外。當然,假設歸假設,實際上沒有誰可以低估政治的影響的。
兩岸大循環的利與害
以任何言之成理的經濟理論來衡量,兩岸大循環可使兩岸的整體得益。某些行業可能受損——最近台灣的雞農因美國的火雞進口而受損是個例子。但受損的「害」,會遠少於得益的「利」。任何兩個地方搞貿易都可互相得益,但我可以指出,台灣與大陸貿易是有特別的優勝條件的。第一,兩岸有共通的語言,這會使交易費用降低了。第二,兩岸的文化背景大有類似之處,因而在口味上不謀而合。例如,鄧麗君的歌,瓊瑤的小說,在大陸風行(雖然大陸沒有付版稅);壽山的石章與當歸之類的中藥,在台灣也極為渴市。第三,台灣的比較高科技的產品,在大陸極為適用;而大陸的廉價勞力產品——例如手工藝品,台灣人也有奇好。
口味雷同,成本各異!這是最理想的「大循環」拍檔(合夥)了。我不明白為什麼在對外貿易的理論中,「口味雷同」的重要從來沒有被提及。從互相圖利的角度看,我們不容易找到有哪兩個地方(除了大陸與香港)是更佳的「循環」拍檔。
我們不能否認,兩岸有一些行業,是會因為搞自由的「大循環」而受損的。但與兩岸的整體利益相比,這些個別的虧損微不足道。台灣的人可能認為,大陸的廉價工資,比台灣的低了十倍八倍,因此,搞「大循環」會使台灣的工人受損。在食古不化的經濟理論上,這觀點是對的。但事實卻證明是錯了。
我的主要證據,是香港最近幾年來,踴躍地與大陸搞「循環」,熱鬧之極。但奇怪的是,香港目前大有工人短缺、工資急升的現象。工資不降反升,這是一個有趣而需要解釋的現象吧?
這個怪現象與移民無關,在香港,外來的人很多,以致房屋的需求增加了。我認為香港的工資上升,有三個原因。第一,中國大陸百廢待舉,需要人才;香港的人才,尤其是建築業及管理的人才,就「內流」了。第二,大陸搞開放,要與外間世界溝通,「大鄉里出城」是不行的,所以在協助大陸對外接觸的情況下,香港就增加了就業機會。是的,皮包公司的頻頻出現姑且不談,香港現在的稍有規模的公司,大都有一個部門是為中國大陸的開放而設的。第三,由於大陸的開放與需求,香港各式各樣的行業也跟著增加了。什麼惠州旅遊,野味(包括老虎肉)晚宴,國語速成,法律顧問,水貨市場,換貨專家,等等,都是我們在大陸開放前沒有聽說過的。
要是台灣也搞一下「兩岸大循環」,香港就難以唯我獨尊,會遇到一個厲害的競爭對手。但下文將會解釋,台灣參加「大循環」,香港也有利可圖:圖漁翁之利。
兩岸大循環有天時之便
兩年多前,在香港的一間美國石油公司的講話中,我分析過到中國大陸投資的各種弊端,指出很多外資的決策實在是過於盲目的樂觀了。後來我以「十」作為一個整數寫了一篇文章,指出外資在大陸所遇到的十大困難,一九八六年二月一日在廣州的一個頗為龐大的聚會宣讀。這篇文章後來在世界各地被全部或局部地轉載了,引起頗大的反響。
兩個多月前,我在香港的另一間美國石油公司作了差不多是同一題材的講話。在這講話中,我指出在大陸投資還有很多問題,但假若我們一定要選擇一個到大陸投資的最佳歷史時間,那麼,現在應該是時候了。這句話使舉座嘩然。
大家明白,凡是投資皆有風險,而到大陸投資風險更大。大家知道,八十年代初期,搶先跑進大陸的外資焦頭爛額;不過,假若等到大陸一帆風順才去投資,才去找門路,那麼上佳的機會恐怕已是人山人海,競爭激烈,變得廣東人所謂「執輸行頭」矣!是的,到大陸投資或與大陸貿易,過早不成,太遲不智。機會最好的時刻可不是大陸把經濟搞得頭頭是道的時刻。最理想的,是這樣的時刻:困難仍是重重,但有解決的辦法,或在不久的將來有解決的希望,因此搶先佔位的人可以先吃一點小虧,然後等待一個大有可能收復失地的機會。
當然,所有的經濟或投資學說都不會是這樣分析的。不難理解;歷史上從來沒有發生過像中國大陸那樣從政治掛帥轉到經濟掛帥的情況。但經濟學上的「邊際利害相等」定律是同樣適用的。私營機構與大陸成交,到了某一個時期「額外」的困難會帶來「額外」的利益,而這二者在邊際上相等,就是最佳的時刻了。「額外」的困難仍在,但經營有方的外商就可得「額外」的利益。再過一些時日,前者會比後者下降得快,於是就有利可圖了。
我認為目前是好時機,有兩個重要的證據。第一,「額外」的利益顯然可以見到了;第二,能夠賺錢的外商,其數字近兩年來確是大有增加。試舉一些例子吧。在福建,三年前在那裡能獲可觀利潤的外資機構只有一家,現在已有七、八家了。在珠江三角洲一帶,尤其是東莞,設廠搞「來料加工」的港商兩年前已有可為,現在更加發展蓬勃。在深圳,兩年前因北京收回外貿的權力而弄得奄奄一息,但最近九個月來,那裡充滿生機,營業額直線上升。浙江的溫州,那裡的自由市場有真真正正的自由;不久前故步自封的上海已有轉機;其它地區也有同樣的改進。
不要誤會,以為我是說到大陸貿易或投資,賺錢很容易。事實上,困難還不少。而在短在線賺錢,大陸還是不及香港、台灣等地區。但可以在大陸賺錢的機會已經存在,並且再也不一定要靠人事關係了。基本的原因,是那些維護特權利益的多種管制,在市場經濟的壓力下,開始動搖,以致我們有理由相信,這些管制在不久的將來會潰不成軍。例如,外匯管制仍然存在,但撇開那成行成市的黑市外匯買賣不談,地方政府的外匯調劑中心,又哪管它官價匯率?又例如,進出口管制仍然存在,但為了適者生存,地方政府就想出了不少令人歎為觀止的避重就輕的解決辦法。北京「管」性再大,也總不會前事不忘,盲目地去扼殺這些大有瞄頭的改進吧。三年多前我就說過,中國大陸是不會走回頭路的。現在我沒有理由要改變這個觀點。
保護主義的困擾
撇開政治不談,我認為搞兩岸大循環的主要困擾,是那所謂「保護主義」。兩岸都有「保護」的傾向,但奇怪得很,我擔心的是台灣那一方。
多年以來,大陸的保護主義走極端;竹幕比鐵幕還要堅固。但在當時,大陸一窮二白,民不聊生,能因「保護」而獲利的雖然大有人在,但為數著實不多。在比例上那麼小的外貿成交(外資根本是零),因「保護」而得益的人怎會多呢?對大陸人民大眾來說,「保護」主義對他們毫無益處。假若近九年來大陸的開放是緩慢的,逐步「保護」,那麼新的特權分子會乘勢而起,數之不盡,「保護主義」也就會鞏固起來。但大陸的開放步伐實在快,朝令夕改的法例使爭取保護特權的人無所適從。我常說,緩慢的開放會使大陸走上印度之路。雖然有幾段時期——尤其在一九八五年間——這傾向頗為明顯,但在目前來說,「保護主義」在大陸生不了根,開放並沒有緩慢下來。
台灣的情況卻大有不同了。在那裡,保護主義不僅有根深蒂固的傳統,且在經濟起飛的年代中,因保護而受益的利益團體有的是。要解除這些團體的權利,就不容易了。這是說,半開放、半保護的政策當然比不開放、全保護的政策對經濟的發展有利,但二者施行久了,若轉向搞大開放、大循環,半保護的要比全保護的來得困難。
不久前台灣所發生的火雞事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火雞小事,但竟然弄得滿颱風雨。火雞如此,其它的會怎樣了?我可以說,在美國,在香港,像火雞進口那樣的事,連小新聞也不會見到的。
香港的漁翁角色
古諺云:鷸蚌相爭,漁翁得利。從經濟學的觀點看,鷸蚌相交,漁翁所得的利更大。理由很簡單,從他人相爭的困境中賺錢,遠不及為互相圖利的他人服務而從中賺錢來得容易。
有人曾經在美國作過估計,每九人之中就有一個是貿易的「中間人」,而間接為貿易而服務的——如銀行、顧問、法律專家等——為數更多。中國大陸的人口與香港的比例是二百對一;就算前者身無長物,只要他們搞開放,香港就總有大利可圖。近幾年來,香港的移民潮不能低估,但物業卻因外商及大陸經商人士的參與經營,價格上升了。要是大陸與台灣真的搞兩岸大循環,香港的漁翁角色就更令人羨慕了。
最近幾個月來,香港有一個熱門話題。那就是台灣與大陸會不會直接貿易,而又假若會的話,香港的損失有多大呢?香港人的論點是:台灣跟中國間接地貿易,香港有利可圖是肯定的,但假若兩岸可以直接成交,作為漁翁的香港就無利可圖了。這是淺見。
我的觀點是,不管是「直接」還是「間接」的,兩岸搞大循環,香港的漁翁之利是收定了的。事實上,那所謂「直接」的定義並不簡單。我不能想像,台灣與大陸貿易,可以像美國跟墨西哥貿易那樣,將香港置於事外的。那是說,就算兩岸完全沒有政治的阻隔,完全不經香港的「直接」貿易是不化算的。試想,兩岸做生意的人要坐下來談談他們會選擇哪一個地方?珠江三角洲與台灣搞進出口,他們會選用哪一個港口呢?台商若把那些在大陸「來料加工」的產品運往外地,哪一個地方是最佳的轉口站?其它兩岸大循環所需的服務,如通訊、銀行、法律等,就是再「直接」,香港也總可以作出一些貢獻的吧。
當然,我們不能否認,假若兩岸「直接」貿易,每一元的成交,香港所得的中間利潤,會比「間接」的、非經香港不可的為少。然而,「直接」的成交量一定會比「間接」的大。此消彼長,香港所得的總利益,是升還是降,就不容易肯定了。但我認為,在兩岸之間,香港實在是一個難得的「有利陣地」。是的,就算不搞兩岸大循環,台灣只要對世界開放,其所需的香港金融人才就數以千計。這是近兩年來的經驗。搞直接的兩岸大循環,兩岸對香港的服務需求應該是有增無減的。
不管「直接」還是「間接」,香港都有利可圖。可惜的是,香港政府似乎遠遠低估了台灣與大陸成交對香港的重要。在目前,台灣人到香港來,搞簽證需時頗久,還需要什麼人事擔保。香港政府若是唯利是從,就應該立刻對持有台灣護照的人與持有美國護照者,作同一待遇。雖然英國與台灣沒有正式邦交,但在護照上蓋印這樣簡單的事,難道要斤斤計較什麼正式邦交?要知道,美國與台灣也早已沒有正規的「邦交」了,可是美國人到台灣去,要比美國人到香港來還要自由!利之所在,印章照蓋可也。
結論
到中國大陸投資,與大陸貿易、搞「大循環」,風險是不能低估的。若說風險會高得焦頭爛額——這是八○年代初期的事——那是言之過甚了。今天,較高的風險似乎可以帶來較高的利潤。我不一定對,但在瞻前顧後之下,我還是認為現在下注是好時機。下注的人不應急功近利,因為短線的利往往似是而非。我也認為時機雖好,下大注還應該再耐心地等一段日子。但較少量的下注——無論是在大陸投資還是與之貿易——或者將資金分開來在幾項生意上投石問路,是可以試行的。
我避而不談的政治因素當然不可忽略。但在某程度上,政治的障礙是可以避免的。台灣人到香港來開公司、做生意,讓香港人從中賺一點錢,是一個辦法。在台灣搞一些與大陸溝通的商會,由這些非官營的組織與大陸洽商,也是可行。在香港有數十年歷史的「中華總商會」就是一個成功例子。至於在大陸,還有以「愛國」為生意大前提的傳統,對台灣的政治會可能有影響的。但台灣不妨學香港政府當年那樣,不許「愛國」的商人參政。
另一方面,有錢可賺,國家就自然可愛了。我對「統一」沒有意見,但誰也看得到,以政治搞「統一」,談何容易?還是試試經濟途徑吧。以「兩岸大循環」而互相圖利,大家會覺得對方可愛。就算統一遙遙無期,有錢可賺總是開心的吧!
二○○三年後記
此文是十五年前的觀點。今天台灣人到大陸投資、定居的甚眾,而若中、台兩地搞三通,香港可能沒有漁人之利。後者是因為香港的價格與工資太高,而大陸廉價青年的知識一日千里,早非吳下阿蒙矣!
Wednesday, June 1, 1988
掛羊頭、賣狗肉的中國文化傳統——與岑逸飛商榷
去年十二月,《資本》雜誌創刊,香樹輝請我寫稿。我見十月股市暴跌,香港政府及證券、期指人事搞得一塌糊塗,就寫了《可怕的資本主義》一文,抨擊這些「權威」對股市的處理手法。在該文內我指出「資本主義」與「私有產權」是兩回事。我跟著談到「私」字的困擾:
「英語的『private』有令人尊敬的含意,但中譯的『私』字卻有負面的意思:自私自利、挾帶私逃、私相授受,等等,總是一些被社會認為是見不得光的行為。至於『private』與『私』這兩個絕對同義的字,為什麼在文化背景不同者的使用中有那樣正、負之分,我希望一些語言學者能給我一個答案。」
岑逸飛讀到這篇文章,於八八年一月一日在《信報》以《都是翻譯惹來的禍》作了反應,指出在中國的傳統上,「私」字確是見不得光。我一向佩服岑兄的國學根基。見到他文章雖好,但似乎意猶未盡,就請他再展所長,讓我一開眼界。他欣然承諾,於三月十日在《經濟日報》發表了《反「私」的傳統》,旁徵博引。我讀之再三,不禁拜服。在該文結論中,有一段很精彩:
「由此可見,『破私立公』作為國策的荒謬,『私』破不了,反以『公』為幌子,弄至一塌糊塗,烏煙瘴氣,拖住了經濟發展的後腿。但因為中國有了一個反『私』的傳統,言公不言私,人人鼓掌;『私』字當頭,似乎人人得而罵之;不識時務者若還提什麼『私有產權制度』,恐怕先要大打一場文化之戰。」
此戰非打不可
既然我不識時務於先,這場「文化之戰」,總應讓我金鼓先鳴。四方君子若要上陣,倒也大有意思吧。
岑逸飛可沒有解釋,為什麼在中國的傳統裡,「私」可畏、「公」可取;而歐西傳統卻少見這現象呢?說是翻譯錯了,不成理由。第一,「private」不是「私」是什麼?我不能想出任何其它中文字,有更貼切的譯意。在中國大陸的體制改革中,為了避免用「私」字,就採用了「個體」、「承包」、「包干」等字眼來代替,把語言弄得高深莫測,大失文采。還好在最近修訂的憲法中,「私營」這一詞是出現了。真是大有進步,可喜可賀。
更重要的是第二點。中國的傳統避「私」惡「私」,但只是避字而不是避行為的。隨意翻閱吳兆莘的《中國稅制史》、陳登原的《中國田賦史》、陳顧遠的《中國婚姻史》等書,可以見到自私的行為頁頁皆是!就是在中國大陸當年極端的共產政制中,在高舉「愛國愛民」的旗幟下,什麼三反五反,階級鬥爭,不是自私的行為是什麼?毛澤東自己的生平史實,更不用提了。
是的,中國的傳統是行私不言私;可以被稱讚的自私效果就說是「無私」,不可接受的就以「私」而加之罪。說得清楚一點,中國的文化傳統是掛羊頭、賣狗肉。這是一個偽君子的國度了!我不是說歐西沒有偽君子,也不是說那裡凡「私」皆善。但「私」字在歐西的文化傳統上遠為容易接受,羊頭與狗肉分得遠為清楚,卻是無可置疑的。為什麼這兩個各有其光采、智慧的文化傳統,行「私」是那麼一致,但言「私」卻有那麼大的分歧呢?
我不想在這裡長篇大論地追溯歐西文化——尤其在宗教那方面——的歷史。簡單地說,我是不同意韋伯(MaxWeber)的理論,認為基督教(較為容許自私)的成長鼓勵了私有產權(他所說的資本主義)的誕生。我的觀點剛剛相反。私有產權在歐洲逐漸一般化後,宗教才變而就之。到了一七七六年,史密斯出版《原富》,高舉自私對社會的貢獻,識者莫不叫絕!馬克思從來不明白史氏的基本理論;他的反「私」擁「共」,在有反「私」傳統的中國,被自私自利的執政者利用起來,就威不可擋了。這是一個漫長的惡夢;但願此夢不再!
問題仍在:為什麼「私」字的反與不反,有中、西之分?
法治是決定因素
法治始於羅馬帝國。施行法治的一個基本條件,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或起碼人與人之間沒有明確的等級特權。那所謂「人人平等」,不是指產權平等,而是指所有有價值的資產以外的「人權」平等。這一點,我在其它幾篇文章解釋過了;而在不久前發表的《斯言快哉》內,我曾指出人權平等是「民主」的基本定義。
近幾年來,我自己研究共產制度時,發現了一個新觀點(可以說,這是我在學術上比較重要的收穫),那就是真的要做到法前人人平等,人權以外的資產權利是需要界定為私有的。理由是,若資產非私有,競爭使用的人沒有約束的話,那麼資產的淨值就會在競爭下消散,浪費是太大了。所以若要節省,要生存,就要將「公有」資產變得有淨值;把不平等的特權分配是一個辦法(見《中國的前途》內的《從李子樹看中國的產權轉變》)。這正如在我的「共產」家裡,我的孩子和我的「人權」是不平等的。但人權不平等就只可以有紀律,沒有法律,正如我家裡無法無天,但紀律與家訓卻是有的。
換言之,法治需要私產,但私產有程度之分,所以法治就有公正與腐敗之別。歐西的歷史有力地支持這觀點。羅馬帝國以私產及法治為政,國富兵強,所向無敵。後來中世紀的英國私產興起,有了普通法,頓呈異彩,與歐洲大陸法各擅勝場,在這裡難以細述。
法治要有私產,但私產制度的運作卻可以不用法治。中國私產的興起比歐洲來得早。其它證據不談,單以岑逸飛所引的名句可以證之:「雨我公田,遂及我私」(詩經,公元前一○六六到公元前五四一年)的「私」,是指私田。中國在唐、宋期間的富庶,可不是僥倖的。但中國歷來都沒有法治。有「產」,無論是「私」或「公」,就必有競爭,而競爭總會引起一些糾紛的。在中國的傳統上,非私產糾紛的解決辦法是人治,而私產糾紛的治方,是以風俗、習慣為主,也就是以仁義、道德來作為分辨是非的方法了。
這不是說在中國歷史上沒有多種法、多種例(見楊鴻烈的《中國法律思想史》),但我指的法是司法(jurisdiction),有清楚的法理(jurisprudence)及訴訟程序(jurisdical process),這些是中國傳統所沒有的。
以上解釋了為什麼中國對「道德」觀念的重視,遠超歐美。孔孟之被高舉,尊重,不是無因。在西方,聖賢之道差不多可有可無;就是耶穌也要被釘在十字架上。在中國,「共產」盛極一時之際,私產盡廢,人治抬頭——也就是等級特權專政了。要維護這特權專政,孔孟之說,聖賢之道,就要退位讓「權」。文革的產生並不是偶然的。
「共產」既要反「私」,也要反「道德」。私產制度若以「道德」而治,當然要高舉道德,但「私」卻要反的。這是因為若不反「私」,以道德治國的交易費用是太大了。且讓我解釋。
在私產制度下,以道德、風俗解決糾紛,和以法治的辦法行事,是各有長短的。法治的直接費用很龐大:單看香港及美國的法官、律師之多就知道了;他們的總收入顯然比古代的包公等人大得多。但法治有兩個重要的長處。第一,它比道德、風俗來得明確;武斷的機會較少,而敗訴者可以上訴。其效果是,在法治下,人民對自己的權利比較清楚,生產投資的決策就比較容易了。法治的第二個長處,是法律可以更改,比較有彈性。在彈性這一點上說,普通法是優於大陸法的。其中道理,這裡不便細述。值得順便一提的是,普通法的律師與法庭費用比大陸法的龐大:所以中國大陸若要推行法治,在初期應著重於後者。
以道德、風俗治國(中國的傳統),沒有法律、法庭,也沒有陪審員,主要的優點是直接的費用較少。但這種治方是很難弄得清楚明確的。在私產制度下,自私對社會有好處也有害處(見《賣桔者言》內關於「自私」的文章)。由於自私而引起的侵犯他人權利的行為,沒有明確的法律判斷,其所導致的社會費用(交易費用)就龐大了。道德的判斷不夠明確,有所不逮,所以雖然直接的管治費用較低,但間接的社會(交易)費用卻大大的提高了。要補救這一點,反「私」的教育就大有用場。我們今天在法治之區也教我們的孩子要誠實,要言而有信,不要偷、搶,不要唯利是圖,無非是希望他們將來能過安定的生活。安定者,是因為社會大眾認為教養得好的孩子少惹「麻煩」——那就是減少交易費用了。以道德之方治國,這類反「私」教育,怎會不更加厲害地大事推行呢?
結論
在一個私產權利界定得一清二楚,法治毫無費用的情況下,任何人都知道法律的約束,知道凡是犯了法都一定有懲罰,自私對社會只有利,沒有害。「私」不僅不會被反,而且會被高舉了。但真實的世界並非如此:法治費用(交易費用的一種)存在,所以談談仁義道德,不無好處。這是以教育來減少對社會有害的自私。另一方面,假若沒有法治,純以仁義道德作判斷,反「私」就必定要大行其道來加以協助。如此一來,掛羊頭、賣狗肉的文化傳統就形成了。
話說回來,我們不能以此而反對這傳統。正如上文所說,法律判斷與道德判斷各有長短。但後者有另一個明顯的弱點:它更改不易,因此難以適應世事的轉變。這一點,我認為是清末以來,剛剛與歐美相反,中國一蹶不振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人口的增加使資源日趨缺乏,科技、交通、通訊的突飛猛進,使專業生產及貿易發達,道德又怎可以墨守成規?法律可以因勢而訂,備適於事;而在貿易昌盛,公司組織愈形複雜的社會中,古老的反「私」道德觀念,與時代是脫了節的。
中國大陸應該推行法治。這一點,沒有一個中國人會反對——起碼口頭上不會反對。既是如此,「私」不反也罷!
「英語的『private』有令人尊敬的含意,但中譯的『私』字卻有負面的意思:自私自利、挾帶私逃、私相授受,等等,總是一些被社會認為是見不得光的行為。至於『private』與『私』這兩個絕對同義的字,為什麼在文化背景不同者的使用中有那樣正、負之分,我希望一些語言學者能給我一個答案。」
岑逸飛讀到這篇文章,於八八年一月一日在《信報》以《都是翻譯惹來的禍》作了反應,指出在中國的傳統上,「私」字確是見不得光。我一向佩服岑兄的國學根基。見到他文章雖好,但似乎意猶未盡,就請他再展所長,讓我一開眼界。他欣然承諾,於三月十日在《經濟日報》發表了《反「私」的傳統》,旁徵博引。我讀之再三,不禁拜服。在該文結論中,有一段很精彩:
「由此可見,『破私立公』作為國策的荒謬,『私』破不了,反以『公』為幌子,弄至一塌糊塗,烏煙瘴氣,拖住了經濟發展的後腿。但因為中國有了一個反『私』的傳統,言公不言私,人人鼓掌;『私』字當頭,似乎人人得而罵之;不識時務者若還提什麼『私有產權制度』,恐怕先要大打一場文化之戰。」
此戰非打不可
既然我不識時務於先,這場「文化之戰」,總應讓我金鼓先鳴。四方君子若要上陣,倒也大有意思吧。
岑逸飛可沒有解釋,為什麼在中國的傳統裡,「私」可畏、「公」可取;而歐西傳統卻少見這現象呢?說是翻譯錯了,不成理由。第一,「private」不是「私」是什麼?我不能想出任何其它中文字,有更貼切的譯意。在中國大陸的體制改革中,為了避免用「私」字,就採用了「個體」、「承包」、「包干」等字眼來代替,把語言弄得高深莫測,大失文采。還好在最近修訂的憲法中,「私營」這一詞是出現了。真是大有進步,可喜可賀。
更重要的是第二點。中國的傳統避「私」惡「私」,但只是避字而不是避行為的。隨意翻閱吳兆莘的《中國稅制史》、陳登原的《中國田賦史》、陳顧遠的《中國婚姻史》等書,可以見到自私的行為頁頁皆是!就是在中國大陸當年極端的共產政制中,在高舉「愛國愛民」的旗幟下,什麼三反五反,階級鬥爭,不是自私的行為是什麼?毛澤東自己的生平史實,更不用提了。
是的,中國的傳統是行私不言私;可以被稱讚的自私效果就說是「無私」,不可接受的就以「私」而加之罪。說得清楚一點,中國的文化傳統是掛羊頭、賣狗肉。這是一個偽君子的國度了!我不是說歐西沒有偽君子,也不是說那裡凡「私」皆善。但「私」字在歐西的文化傳統上遠為容易接受,羊頭與狗肉分得遠為清楚,卻是無可置疑的。為什麼這兩個各有其光采、智慧的文化傳統,行「私」是那麼一致,但言「私」卻有那麼大的分歧呢?
我不想在這裡長篇大論地追溯歐西文化——尤其在宗教那方面——的歷史。簡單地說,我是不同意韋伯(MaxWeber)的理論,認為基督教(較為容許自私)的成長鼓勵了私有產權(他所說的資本主義)的誕生。我的觀點剛剛相反。私有產權在歐洲逐漸一般化後,宗教才變而就之。到了一七七六年,史密斯出版《原富》,高舉自私對社會的貢獻,識者莫不叫絕!馬克思從來不明白史氏的基本理論;他的反「私」擁「共」,在有反「私」傳統的中國,被自私自利的執政者利用起來,就威不可擋了。這是一個漫長的惡夢;但願此夢不再!
問題仍在:為什麼「私」字的反與不反,有中、西之分?
法治是決定因素
法治始於羅馬帝國。施行法治的一個基本條件,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或起碼人與人之間沒有明確的等級特權。那所謂「人人平等」,不是指產權平等,而是指所有有價值的資產以外的「人權」平等。這一點,我在其它幾篇文章解釋過了;而在不久前發表的《斯言快哉》內,我曾指出人權平等是「民主」的基本定義。
近幾年來,我自己研究共產制度時,發現了一個新觀點(可以說,這是我在學術上比較重要的收穫),那就是真的要做到法前人人平等,人權以外的資產權利是需要界定為私有的。理由是,若資產非私有,競爭使用的人沒有約束的話,那麼資產的淨值就會在競爭下消散,浪費是太大了。所以若要節省,要生存,就要將「公有」資產變得有淨值;把不平等的特權分配是一個辦法(見《中國的前途》內的《從李子樹看中國的產權轉變》)。這正如在我的「共產」家裡,我的孩子和我的「人權」是不平等的。但人權不平等就只可以有紀律,沒有法律,正如我家裡無法無天,但紀律與家訓卻是有的。
換言之,法治需要私產,但私產有程度之分,所以法治就有公正與腐敗之別。歐西的歷史有力地支持這觀點。羅馬帝國以私產及法治為政,國富兵強,所向無敵。後來中世紀的英國私產興起,有了普通法,頓呈異彩,與歐洲大陸法各擅勝場,在這裡難以細述。
法治要有私產,但私產制度的運作卻可以不用法治。中國私產的興起比歐洲來得早。其它證據不談,單以岑逸飛所引的名句可以證之:「雨我公田,遂及我私」(詩經,公元前一○六六到公元前五四一年)的「私」,是指私田。中國在唐、宋期間的富庶,可不是僥倖的。但中國歷來都沒有法治。有「產」,無論是「私」或「公」,就必有競爭,而競爭總會引起一些糾紛的。在中國的傳統上,非私產糾紛的解決辦法是人治,而私產糾紛的治方,是以風俗、習慣為主,也就是以仁義、道德來作為分辨是非的方法了。
這不是說在中國歷史上沒有多種法、多種例(見楊鴻烈的《中國法律思想史》),但我指的法是司法(jurisdiction),有清楚的法理(jurisprudence)及訴訟程序(jurisdical process),這些是中國傳統所沒有的。
以上解釋了為什麼中國對「道德」觀念的重視,遠超歐美。孔孟之被高舉,尊重,不是無因。在西方,聖賢之道差不多可有可無;就是耶穌也要被釘在十字架上。在中國,「共產」盛極一時之際,私產盡廢,人治抬頭——也就是等級特權專政了。要維護這特權專政,孔孟之說,聖賢之道,就要退位讓「權」。文革的產生並不是偶然的。
「共產」既要反「私」,也要反「道德」。私產制度若以「道德」而治,當然要高舉道德,但「私」卻要反的。這是因為若不反「私」,以道德治國的交易費用是太大了。且讓我解釋。
在私產制度下,以道德、風俗解決糾紛,和以法治的辦法行事,是各有長短的。法治的直接費用很龐大:單看香港及美國的法官、律師之多就知道了;他們的總收入顯然比古代的包公等人大得多。但法治有兩個重要的長處。第一,它比道德、風俗來得明確;武斷的機會較少,而敗訴者可以上訴。其效果是,在法治下,人民對自己的權利比較清楚,生產投資的決策就比較容易了。法治的第二個長處,是法律可以更改,比較有彈性。在彈性這一點上說,普通法是優於大陸法的。其中道理,這裡不便細述。值得順便一提的是,普通法的律師與法庭費用比大陸法的龐大:所以中國大陸若要推行法治,在初期應著重於後者。
以道德、風俗治國(中國的傳統),沒有法律、法庭,也沒有陪審員,主要的優點是直接的費用較少。但這種治方是很難弄得清楚明確的。在私產制度下,自私對社會有好處也有害處(見《賣桔者言》內關於「自私」的文章)。由於自私而引起的侵犯他人權利的行為,沒有明確的法律判斷,其所導致的社會費用(交易費用)就龐大了。道德的判斷不夠明確,有所不逮,所以雖然直接的管治費用較低,但間接的社會(交易)費用卻大大的提高了。要補救這一點,反「私」的教育就大有用場。我們今天在法治之區也教我們的孩子要誠實,要言而有信,不要偷、搶,不要唯利是圖,無非是希望他們將來能過安定的生活。安定者,是因為社會大眾認為教養得好的孩子少惹「麻煩」——那就是減少交易費用了。以道德之方治國,這類反「私」教育,怎會不更加厲害地大事推行呢?
結論
在一個私產權利界定得一清二楚,法治毫無費用的情況下,任何人都知道法律的約束,知道凡是犯了法都一定有懲罰,自私對社會只有利,沒有害。「私」不僅不會被反,而且會被高舉了。但真實的世界並非如此:法治費用(交易費用的一種)存在,所以談談仁義道德,不無好處。這是以教育來減少對社會有害的自私。另一方面,假若沒有法治,純以仁義道德作判斷,反「私」就必定要大行其道來加以協助。如此一來,掛羊頭、賣狗肉的文化傳統就形成了。
話說回來,我們不能以此而反對這傳統。正如上文所說,法律判斷與道德判斷各有長短。但後者有另一個明顯的弱點:它更改不易,因此難以適應世事的轉變。這一點,我認為是清末以來,剛剛與歐美相反,中國一蹶不振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人口的增加使資源日趨缺乏,科技、交通、通訊的突飛猛進,使專業生產及貿易發達,道德又怎可以墨守成規?法律可以因勢而訂,備適於事;而在貿易昌盛,公司組織愈形複雜的社會中,古老的反「私」道德觀念,與時代是脫了節的。
中國大陸應該推行法治。這一點,沒有一個中國人會反對——起碼口頭上不會反對。既是如此,「私」不反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