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李碧華的《晚來天欲雪》,感慨萬千!
該文談及她在香港刊物上讀到的,關於年青一輩對老一輩的家長「一於少理」,使老的無依無靠,孤苦零丁。那是為什麼?
我對中國的禮節諸多的傳統一向不敢恭維,但卻認為我們固有的敬長輩、孝雙親的行為是美德。在美國生活了二十五年,我總認為那裡老與少的各顧各的傳統,在禮節上是遠比不上我們中國之處。也許是禮節傳統促成的現象吧:在美國,父母會借錢給兒女進大學,在金錢上與兒女諸多計較。想起來,美國的父母實在有先見之明。他們一見兒女到了十多歲或相當年紀,可以到外間工作賺錢,就為自己日後的退休而努力積蓄。老了,兒女獨立,置身「事外」,他們就把積蓄用來旅遊去也。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我認為李碧華所說的「晚來天欲雪」的香港現象,是因為老一輩的生長在一個禮節在急速轉變的環境中,青、黃不接,使他們算錯了數,沒有先見之明,老來就變得是一無所有的「傻瓜」了。早知如此,悔不當初:如今晚來天欲雪的香港老人,當年是不應該對兒女那樣慷慨的!
也許我是「老」一代的人,與時代脫節了。中國敬老的禮制,在我腦中驅之不去。也許我的智力退化了,變得沒有先見之明,因為我在今天還要用功賺錢,供兒女讀什麼學士博士。也許我的兒女比我聰明:他們根本就不打算在我老得不分東西南北時照顧我,但總是以各種行動,使我相信他們對我的愛是永恆的!
「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李碧華,你比我年輕,假若有朝一日,你見我潦倒窮途,兒女不聞不問,君莫笑也,因為我在上文解釋得很清楚了。
上帝造人永遠是那樣不公平。我的確沒有美國佬的能耐。明知故犯,我對兒女——像很多人那樣——是自願中計的。天可憐見!
是遺傳使然吧。我的父親去世四十年,不記得我有沒有騙過他;但去年逝世的母親,聰明絕頂,也中了我之計!我在母親永別前兩天所寫的《子欲養而親不在》一文中,說得很清楚,母親對我無微不至,但我對她不孝,使我感到無地自容。自問平生,言行不一的就只有這件事:我認為敬愛父母是美德,是必須做的,但到頭來我自己卻沒有那樣做。
說起來,我的母親不是個容易相處的人。她雖然智力甚高,但因為沒有讀過書,就變得很固執,對事很有成見,嚕囌之極。我的兒女對我說:「我們很愛婆婆,但她那樣嚕囌,我們怕見到她。」很不幸,我自己也是那樣想。
我沒有遺傳到的,是母親的智慧。她嚕囌,我若聽而不聞,就可以多花點時間陪伴她老人家的。這樣膚淺的辦法,為什麼當時我竟然沒有想到?可能在潛意識中我當時不願意那樣想。
二十年前,我在英國的《經濟學報》上發表過一篇文章,是以經濟理論解釋中國的三從四德以及孝道、禮節等等現象。在結論中我說得很明確:兒女是父母所擁有的這個傳統觀念,在中國日漸式微,所以在現代化中,每一代的父母都是輸家,因為他們要逐步地把擁有兒女的權力放棄。
我們這些在二十世紀中生長於香港的人,父母與兒女之間的產權關係逐步分離是無可避免的事。一個結了婚的人,要為自己晚來有所依靠而生兒育女,希望日後他們照顧自己,可能是過於奢望了。
在這以「各顧各」為時尚的二十世紀中,我可能是比較幸運的一個。這是因為兒女出生後不久,我就把他們當作朋友看待,現在大家是多年朋友了。話雖如此,我不認為他們在我晚年時會對我樂善好施,但作為朋友,我不難相信,他們久不久總會來看我一次,說:「爸,能飲一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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