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初期,由於日本經濟一蹶不振,印象派油畫市場大幅下降。近三年來,該派的作品有大幅回升的跡象。
黃黑蠻在兩年多前介紹朋友買一幅Alfred Sisley的油畫。今天該畫之價上升了一倍多。在印象派大師中,Sisley的排名比較低,但還算是一級人物。早一年,頂級大師莫奈的一幅油畫,算是精品,由開價五百萬美元減至三百八十萬。據說半年前該畫在紐約以八百萬美元成交。
藝術有價。好藝術就是好藝術。好藝術罕有。印象派是大好藝術,毋須永遠地欺騙所有的人。今天其價回升,應該是意料中事。三年前印象派的畫價已跌「定」了一年多,但我遲疑不決,不敢替一個基金下注,走寶之至也。
最近美國兩家大甩賣行寄來了五本快要拍賣的印象派畫作目錄。我是個印象派迷,怎能不花幾個為之醉心的晚上,仔細地翻閱一下?西方人對藝術的尊重,處理的細心,比我們炎黃子孫高出不知多少倍。雖然我在大學時選修過三科藝術歷史,而其後數十年來,見到有關印象派的書我都要一睹為快,但還是覺得這次翻閱了那幾本拍賣目錄,獲益良多,算是老老實實地上了一課。
拍賣目錄所包含的數據,有兩點與學術性的藝術書籍不同。第一,是目錄中對作者的記錄、展覽的記錄、出版的記錄等,都應有盡有。第二,目錄中有估價。此外,比較重要的作品,目錄中會介紹作者當時的生活,風格的去向,及例舉同時期的其它作品。
看了幾晚拍賣目錄,其大概是值得向讀者報道的。
首先要說的是:次一級的印象派高手(說是高手,因為在藝術歷史書上他們的名字屢見不鮮),一幅佳作今天價格大約在五十萬港元左右。這些二級高手的作品美觀,功力不凡,而風格也是明顯的。他們的作品與一級大師的唯一不同處,就是沒有革命性的創新思想。只差這一點,一級與次級的畫價相去大約二十倍。
是的,百多年前的二級印象派高手的畫價,在今天比不上我們的陳逸飛、吳冠中等人。陳兄與吳老的藝術當然有份量,但一百年後,他們在世界藝術史上的地位,能不能與上述的二級高手相提而並論,是個有趣的問題。更何況前者的畫作,大都是百多年前之物,所以從投資的角度看,選取哪一方似乎不太困難。
第二點要說的是,印象派的畫價顯然是按作者對藝術的貢獻來排列的,而這貢獻的衡量,又要按藝術理論為依歸。以畫作平均計,今天最值錢的畫家,首推塞尚,梵高次之,莫奈又次之,跟著是高更、德加,再跟著是雷諾阿,這六個最值錢的藝術家,竟然都是同期的印象派!
有趣的是,也是在同一時期,比上述六大高手的作品美觀的——掛在客廳上一般人認為美觀的——大有人在。但因為在西方藝術理論的範疇內,美觀本身說不上是重要的思想,功夫再高也被降級了。
最後值得一說的,就是前文所述的大甩賣行對西方畫作考證的詳盡,使我們對這些作品的可信(真實)性沒有懷疑。相比之下,在同級的拍賣行中,中國的書畫作品,其可信程度相去甚遠。這倒不是因為拍賣行故意賣偽作,而是在我們的文化傳統下,藝術家沒有受到足夠的尊重,以致考證的功夫做得差勁。
拍賣行的專家是不可能對每個藝術家都做過深入的研究的。舉一個例,西方畫作拍賣目錄經常提及某某專家為鑒定人。這種做法中國的書畫拍賣很少見。最近北京的一些拍賣行試行此法,提出某某專家鑒定為「真」云云,但問題是,我們的專家樣樣皆「專」,家家都懂,又怎可以說是「專」家呢?
藝術作品,凡是偽作多而又可以魚目混珠的,真作之價必定下降。近人林風眠的作品如是,朱 瞻的作品也如是。馮葉是林風眠專家;黃貴權是朱 瞻專家。馮、黃是生存於西方人不容易明白的社會文化背景下:他們不願意開罪朋友,或甚至不願意開罪自己不認識的賣偽作的人。
私下裡,專家朋友樂意對我坦言相告,但公開直說不容易。我自己對某些書法的鑒定頗有把握,但肯定某作是偽作時也往往不好意思公開直說。我想,這是我們社會的一種陋習,是不可取的。
Friday, May 30, 1997
Friday, May 23, 1997
走火入魔的「風水派」
《信報》五月三日的社評,題為《墨守成規不可取,離經叛道有可為》的,題目有吸引力。細讀內容,是描述一套走火入魔的新經濟學,忍不住要回應一下。
該社評的內容,是關於美國的一個名為聖信德(Santa Fe)的小市,創立了一個新的聖信德經濟學派,高手開始雲集,包括了曾經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的阿羅。這些都是聰明之士,IQ爆棚的。他們利用先進的計算機科技,高級的數學方程式,構成「非常」的「武器」,來對付「非常的課題」。社評又說,這「非常課題」的答案,是「千百萬股民夢寐以求」的。「求」什麼?求發達也。聖信德學派的天才高手,當然也是股民,也想發達。
據社評所說,對那「非常課題」,「聖信德有了初步解釋」!據我所知,可惜的就是「初步」,因為到今天,聖信德的天才,離發達之期尚遠!我個人的估計,大約還要等三億年。
有了答案就可以大發其達的「非常課題」是什麼呢?是「經濟學家長期以來無法理解的一些現象,如股市投機泡沫的出現和破裂等」。類似的「非常課題」,三十四年前我和幾位同學也研究過。今天重聽,忍不住哈哈大笑,曰:「字都冇咁淺也!」我這樣說,是有不膚淺的哲理的。
一位IQ爆棚的朋友,凡事都說淺、淺、淺的,有一次我考他一考,問:「『壹』字是什麼字,其意為何?」他想了很久,想得面紅耳赤,總是答不出來。我以安慰語氣對他說:「『壹』者,『一』也;《壹週刊》之《壹》也;『一字都冇咁淺』之『壹』也!」
「一」字當然是淺的。但假若你走火入魔,用上連字典也不容易找到的「壹」字,那麼就算你天才絕頂,充其量只可以自欺欺人,說穿了,既不高深,也不絕妙,只能令人啼笑皆非而已。
經濟學上有好些不能(其實是不容易)解釋的「非常」現象,可不是因為這門學問的理論中看不中用,要「發明」新的,而是因為世間的局限條件千變萬化。經濟學理論的有效運用,是先要準確地把有關的局限條件研究、調查、鑒定、簡化。這是很艱巨的工程,與方程式的多少或深淺扯不上關係。就算是一些不是「非常性」的、微不足道的經濟現象,一個經濟學高手,往往要窮一生之力,才能稍懂其局限條件的結構。阿羅等人是數學天才,也是理論天才,但他們對世間的真實局限條件,卻沒有下過什麼功夫。
六十年代興起的交易費用——包括訊息費用——學說,是一個革命性的發展,因為交易費用是最重要的局限條件。為什麼在此之前經濟學界對之視若無睹,是另外一個話題;而後來經濟學界懶得去考查交易費用的局限條件,轉向博弈理論(Game Theory)那方面的數學發展,又是另一個話題了。我認為,「懶」是人之常情,而這「常情」是這兩大話題的答案。
回頭說聖信德學派的「非常現象」,其解釋的困難,真的是「一字冇咁淺」。市場的訊息不僅費用奇高,而且訊息有真有假;更過癮的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權利,而不同訊息會落在有不同權利的不同的人的手上。
有一次,我與佛利民挑燈夜談,對他說:「經過了二十多年的觀察,我對你多年來所倡導的控制貨幣發行量的政策,有所懷疑。我今天認為,回復昔日的金本位制或採用其它本位制,是可取的。你的貨幣理論絕對一流,問題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訊息費用,而準確的訊息差不多免費地落在有權力的人的手上,使他們可在市場大賭幾手而成大富,外間的人不知道,就是知道了也無可奈何,這些人不賭才怪!而這一賭也,可以使市場大起波動,對經濟發展有害無益。」我跟著舉出匯率波動的例子,利率波動的例子,股市波動的例子,指出在這些市場中,某些人可以有利可圖,因而增加了我們在外間認為是莫名其妙的大波動。
讀者不相信嗎?如果鄧小平還健在,大家一起在香港的股市上大賭一手,你要買聖信德的眾多天才再加十倍勝出,還是買鄧小平這個連一條方程式也不懂的人勝出?
我們不容易解釋市場的好些現象,尤其是宏觀性的某些暴升暴跌的現象,是因為世界的局限條件太複雜,而在這複雜的情況下,有些人在訊息上處於有利位置,可以預先知道一些訊息而在市場大賭幾手而風花雪月去也。有些人處於另一種有利位置,可以製造新的局限條件,或刻意而又成功地誤導市場。一些市民或股民,以為自己有先見之明,又或者以為自己掌握到一些內幕消息,糊里糊塗地下注;而其它的好些股民,本著那所謂「牛群直覺」,一窩蜂盲目地炒上炒落。
如果我們能知道複雜無比的訊息局限條件的大概,而又知道這些訊息對不同的人的分佈,那麼「非常性」的市場現象,大學一年級的經濟學理論就可以解釋得很清楚。但假若有無足輕重的人能深知上述的局限條件,因而可以推斷市場的去向而準確地下注,市場的走勢就會由於這「準確下注」而改變了。
在市場因為沒有人能知道局限條件的整體而引起的波動中,或然率往往使某些數據有連繫性的出現。這使好些人認為他們可以按這連繫下注便有利可圖。歷史上,好些人以這種下注方式賺過大錢,但其實是或然率讓他們在某波動時期吃到甜頭。但歷史上,這些「高手」也往往因或然率而破產收場。
股市上的所謂圖表派,是因為或然率容許有不盡不實的數據連繫而促成的。歷久以來,我稱「圖表派」為「風水派」。
聖信德學派是圖表派的絕頂高手。因為計算機的功能越來越了不起,市場的數據可以大量搬進計算機去,一按掣就大有可觀。這些高手不僅懂計算機,且數學高不可攀,又用上巧妙的假設,於是使人看來更是敬畏有加了。
問題是,這些天才忘記了科學方法的第一課。不管計算機如何了得,不管方程式如何深湛,他們是以市場的數據來解釋市場。這是以事實解釋事實了。在邏輯上,這是不可能的。
一百年前,英國經濟學大師馬歇爾說得清楚:最魯莽、最不負責任的研究者,是有意或無意地以事實來解釋事實的那一類。此乃聖信德之類也。
該社評的內容,是關於美國的一個名為聖信德(Santa Fe)的小市,創立了一個新的聖信德經濟學派,高手開始雲集,包括了曾經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的阿羅。這些都是聰明之士,IQ爆棚的。他們利用先進的計算機科技,高級的數學方程式,構成「非常」的「武器」,來對付「非常的課題」。社評又說,這「非常課題」的答案,是「千百萬股民夢寐以求」的。「求」什麼?求發達也。聖信德學派的天才高手,當然也是股民,也想發達。
據社評所說,對那「非常課題」,「聖信德有了初步解釋」!據我所知,可惜的就是「初步」,因為到今天,聖信德的天才,離發達之期尚遠!我個人的估計,大約還要等三億年。
有了答案就可以大發其達的「非常課題」是什麼呢?是「經濟學家長期以來無法理解的一些現象,如股市投機泡沫的出現和破裂等」。類似的「非常課題」,三十四年前我和幾位同學也研究過。今天重聽,忍不住哈哈大笑,曰:「字都冇咁淺也!」我這樣說,是有不膚淺的哲理的。
一位IQ爆棚的朋友,凡事都說淺、淺、淺的,有一次我考他一考,問:「『壹』字是什麼字,其意為何?」他想了很久,想得面紅耳赤,總是答不出來。我以安慰語氣對他說:「『壹』者,『一』也;《壹週刊》之《壹》也;『一字都冇咁淺』之『壹』也!」
「一」字當然是淺的。但假若你走火入魔,用上連字典也不容易找到的「壹」字,那麼就算你天才絕頂,充其量只可以自欺欺人,說穿了,既不高深,也不絕妙,只能令人啼笑皆非而已。
經濟學上有好些不能(其實是不容易)解釋的「非常」現象,可不是因為這門學問的理論中看不中用,要「發明」新的,而是因為世間的局限條件千變萬化。經濟學理論的有效運用,是先要準確地把有關的局限條件研究、調查、鑒定、簡化。這是很艱巨的工程,與方程式的多少或深淺扯不上關係。就算是一些不是「非常性」的、微不足道的經濟現象,一個經濟學高手,往往要窮一生之力,才能稍懂其局限條件的結構。阿羅等人是數學天才,也是理論天才,但他們對世間的真實局限條件,卻沒有下過什麼功夫。
六十年代興起的交易費用——包括訊息費用——學說,是一個革命性的發展,因為交易費用是最重要的局限條件。為什麼在此之前經濟學界對之視若無睹,是另外一個話題;而後來經濟學界懶得去考查交易費用的局限條件,轉向博弈理論(Game Theory)那方面的數學發展,又是另一個話題了。我認為,「懶」是人之常情,而這「常情」是這兩大話題的答案。
回頭說聖信德學派的「非常現象」,其解釋的困難,真的是「一字冇咁淺」。市場的訊息不僅費用奇高,而且訊息有真有假;更過癮的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權利,而不同訊息會落在有不同權利的不同的人的手上。
有一次,我與佛利民挑燈夜談,對他說:「經過了二十多年的觀察,我對你多年來所倡導的控制貨幣發行量的政策,有所懷疑。我今天認為,回復昔日的金本位制或採用其它本位制,是可取的。你的貨幣理論絕對一流,問題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訊息費用,而準確的訊息差不多免費地落在有權力的人的手上,使他們可在市場大賭幾手而成大富,外間的人不知道,就是知道了也無可奈何,這些人不賭才怪!而這一賭也,可以使市場大起波動,對經濟發展有害無益。」我跟著舉出匯率波動的例子,利率波動的例子,股市波動的例子,指出在這些市場中,某些人可以有利可圖,因而增加了我們在外間認為是莫名其妙的大波動。
讀者不相信嗎?如果鄧小平還健在,大家一起在香港的股市上大賭一手,你要買聖信德的眾多天才再加十倍勝出,還是買鄧小平這個連一條方程式也不懂的人勝出?
我們不容易解釋市場的好些現象,尤其是宏觀性的某些暴升暴跌的現象,是因為世界的局限條件太複雜,而在這複雜的情況下,有些人在訊息上處於有利位置,可以預先知道一些訊息而在市場大賭幾手而風花雪月去也。有些人處於另一種有利位置,可以製造新的局限條件,或刻意而又成功地誤導市場。一些市民或股民,以為自己有先見之明,又或者以為自己掌握到一些內幕消息,糊里糊塗地下注;而其它的好些股民,本著那所謂「牛群直覺」,一窩蜂盲目地炒上炒落。
如果我們能知道複雜無比的訊息局限條件的大概,而又知道這些訊息對不同的人的分佈,那麼「非常性」的市場現象,大學一年級的經濟學理論就可以解釋得很清楚。但假若有無足輕重的人能深知上述的局限條件,因而可以推斷市場的去向而準確地下注,市場的走勢就會由於這「準確下注」而改變了。
在市場因為沒有人能知道局限條件的整體而引起的波動中,或然率往往使某些數據有連繫性的出現。這使好些人認為他們可以按這連繫下注便有利可圖。歷史上,好些人以這種下注方式賺過大錢,但其實是或然率讓他們在某波動時期吃到甜頭。但歷史上,這些「高手」也往往因或然率而破產收場。
股市上的所謂圖表派,是因為或然率容許有不盡不實的數據連繫而促成的。歷久以來,我稱「圖表派」為「風水派」。
聖信德學派是圖表派的絕頂高手。因為計算機的功能越來越了不起,市場的數據可以大量搬進計算機去,一按掣就大有可觀。這些高手不僅懂計算機,且數學高不可攀,又用上巧妙的假設,於是使人看來更是敬畏有加了。
問題是,這些天才忘記了科學方法的第一課。不管計算機如何了得,不管方程式如何深湛,他們是以市場的數據來解釋市場。這是以事實解釋事實了。在邏輯上,這是不可能的。
一百年前,英國經濟學大師馬歇爾說得清楚:最魯莽、最不負責任的研究者,是有意或無意地以事實來解釋事實的那一類。此乃聖信德之類也。
Friday, May 16, 1997
石
自古以來,文人愛石。北宋的米南宮拜石;蘇東坡喜集奇石;李清照藏石;近代齊白石自稱是「百石富翁」。我沒有作過考究,不知傅抱石、齊白石、吳昌碩此「三石」是否因為好石而有其「石」名。我算是「文」人,好石不足為奇也。
假若蓮是「花之君子」,那麼在自然界中,石應該比蓮還要君子的。可不是嗎?石逾億年而不變,淨而堅,穩而重,不渲不染,完全沒有媚態。花的凋零使人傷感;樹的蒼老使人感到「樹猶如此,人何以堪」;水會消逝;雲會變幻無常;生命的短暫,使我們不能不同意李太白所說的「浮生若夢,為歡幾何」。只有石,以及石中所含的金屬,可以持久不變。
石的「君子」與持久性,對我當然有很大的吸引力。但石有軟、硬之分。硬石——像花崗石與玉石——我雖然愛,但不及軟石——例如中國的印章石。
先談硬石吧。在美國工作時,我喜歡建造園林。這玩意的要點,是把巨大的硬石安放於適當的位置,然後以軟性的花草樹木及水池,把硬石在觀感中軟化。石是園中的重點,放置得不夠「舒適」,就算是敗筆了。在園林中放置巨石,日本人很了得(比我們中國的高明)。我曾經因為要研究日本園林中放置石件的藝術,三訪京都。
我在美國造過三個園林——最後一個獲取華盛頓州的大獎。這個獲獎的園林,與「日式」的只有一點重要的不同:我多用柳樹,使巨大的硬石看來更有「軟化」感。我不明白,為什麼以巨大硬石為骨幹的日本園林,竟然完全不用柳樹。他們喜歡用比較「硬」的竹與松,但沒有柳。中國的園林喜歡用柳,但石是多以小石堆砌,而放置的藝術也遠不及日本的。
園林中的硬石雖然大小不一,但在主要的位置上,石頭是越大越好的。我曾經安放過一塊重達四十噸的巨石,在搬運途中,一輛專用來搬運重物的貨車,其車架竟然中斷,而在安放巨石時,兩部小型起重機毀壞了一部。埃及金字塔所用的巨石,大約五噸,而在數千年以前其搬運的辦法,屢有經傳。在日本園林中我見過的最巨大的石,大約二十噸,在沒有機械的數百年前,我想:二十噸的巨石怎樣搬運及放置的呢?
玉是極硬的石,但中國之玉,給我有柔軟與溫暖之感。這是玉石的可愛處。自中國開放以來,出土的古玉,所在皆是。好些朋友見古玉那麼便宜就認為是假的。大約六、七年前,在上海的路旁小販攤檔中見到不少古玉小件,討價還價之後每件大約一百元。朋友見那麼相宜,就肯定是假貨。雖說是假,但眼見那樣可愛——設計藝術甚高,且各各不同,而刻工又非常精美,我就認為「假」的也不妨多買幾件。後來經過幾年斷斷續續的追查,才知道大部分是真的古玉。
十多年前,我開始收購福建壽山的印章石。其後對青田、昌化、巴林等地區所產的印章石材,也下過一點「心機」研究。印章石是軟石,其佳者溫潤而又顯得通透。玉石接觸人體會增加光澤,印章石也是如此——此乃寶石所不能也。對我來說,印章石上之精品,比玉石還要可愛。今天,一般人以緬甸所產的翡翠玉石為至寶。但翡翠玉——縱使是價值連城的——也有一個大缺點:在晶瑩奪目中沒有溫潤感,可愛之餘是稍嫌其霸道的。
要懂得壽山的印章石,是一門很高深的學問。尤其那所謂石中之王的田黃石,要鑒辨究竟是否真的田黃,十件中總有一兩件連專家也搞不清楚。我認為,懂田黃,就懂壽山。但天下間似乎沒有誰可以百分之百懂田黃,所以壽山石深不可測。
十年前,我細心研究後,認為田黃石是石中的最佳投資。這是因為那裡只有不大的幾塊田地可以找到田黃,數百年來,被人翻來翻去地掘了那麼多次,田黃在產地絕是遲早的事。今天,田黃在產地是真的絕了。田黃之市價急升,是理所當然的。
在印章石的投資上,我是明知而犯錯:明知要集中下注於田黃是正著,但見異思遷,買了好些其它的。壽山產芙蓉石的「洞」,「失」了幾百年,幾年前又再尋找 到——芙蓉之價於是大幅度下降;善伯洞本來越來越少,但舊洞幾年前又發現新去處。昌化的雞血石也是因為有了新洞而市價下降。
以我之見,今天印章石的最佳投資,應該是昌化的雞血石與壽山的芙蓉石。這些石本來就是上佳品種(昌化雞血必定要選軟的),今天的供應增加應該不會持久的吧。
幾年前,為了要在書法上吹吹牛、過過癮,我請譚永逸刻了一方閒章,曰:「石帝」。這比齊白石自刻的「百石富翁」,顯然是更為誇張了。
假若蓮是「花之君子」,那麼在自然界中,石應該比蓮還要君子的。可不是嗎?石逾億年而不變,淨而堅,穩而重,不渲不染,完全沒有媚態。花的凋零使人傷感;樹的蒼老使人感到「樹猶如此,人何以堪」;水會消逝;雲會變幻無常;生命的短暫,使我們不能不同意李太白所說的「浮生若夢,為歡幾何」。只有石,以及石中所含的金屬,可以持久不變。
石的「君子」與持久性,對我當然有很大的吸引力。但石有軟、硬之分。硬石——像花崗石與玉石——我雖然愛,但不及軟石——例如中國的印章石。
先談硬石吧。在美國工作時,我喜歡建造園林。這玩意的要點,是把巨大的硬石安放於適當的位置,然後以軟性的花草樹木及水池,把硬石在觀感中軟化。石是園中的重點,放置得不夠「舒適」,就算是敗筆了。在園林中放置巨石,日本人很了得(比我們中國的高明)。我曾經因為要研究日本園林中放置石件的藝術,三訪京都。
我在美國造過三個園林——最後一個獲取華盛頓州的大獎。這個獲獎的園林,與「日式」的只有一點重要的不同:我多用柳樹,使巨大的硬石看來更有「軟化」感。我不明白,為什麼以巨大硬石為骨幹的日本園林,竟然完全不用柳樹。他們喜歡用比較「硬」的竹與松,但沒有柳。中國的園林喜歡用柳,但石是多以小石堆砌,而放置的藝術也遠不及日本的。
園林中的硬石雖然大小不一,但在主要的位置上,石頭是越大越好的。我曾經安放過一塊重達四十噸的巨石,在搬運途中,一輛專用來搬運重物的貨車,其車架竟然中斷,而在安放巨石時,兩部小型起重機毀壞了一部。埃及金字塔所用的巨石,大約五噸,而在數千年以前其搬運的辦法,屢有經傳。在日本園林中我見過的最巨大的石,大約二十噸,在沒有機械的數百年前,我想:二十噸的巨石怎樣搬運及放置的呢?
玉是極硬的石,但中國之玉,給我有柔軟與溫暖之感。這是玉石的可愛處。自中國開放以來,出土的古玉,所在皆是。好些朋友見古玉那麼便宜就認為是假的。大約六、七年前,在上海的路旁小販攤檔中見到不少古玉小件,討價還價之後每件大約一百元。朋友見那麼相宜,就肯定是假貨。雖說是假,但眼見那樣可愛——設計藝術甚高,且各各不同,而刻工又非常精美,我就認為「假」的也不妨多買幾件。後來經過幾年斷斷續續的追查,才知道大部分是真的古玉。
十多年前,我開始收購福建壽山的印章石。其後對青田、昌化、巴林等地區所產的印章石材,也下過一點「心機」研究。印章石是軟石,其佳者溫潤而又顯得通透。玉石接觸人體會增加光澤,印章石也是如此——此乃寶石所不能也。對我來說,印章石上之精品,比玉石還要可愛。今天,一般人以緬甸所產的翡翠玉石為至寶。但翡翠玉——縱使是價值連城的——也有一個大缺點:在晶瑩奪目中沒有溫潤感,可愛之餘是稍嫌其霸道的。
要懂得壽山的印章石,是一門很高深的學問。尤其那所謂石中之王的田黃石,要鑒辨究竟是否真的田黃,十件中總有一兩件連專家也搞不清楚。我認為,懂田黃,就懂壽山。但天下間似乎沒有誰可以百分之百懂田黃,所以壽山石深不可測。
十年前,我細心研究後,認為田黃石是石中的最佳投資。這是因為那裡只有不大的幾塊田地可以找到田黃,數百年來,被人翻來翻去地掘了那麼多次,田黃在產地絕是遲早的事。今天,田黃在產地是真的絕了。田黃之市價急升,是理所當然的。
在印章石的投資上,我是明知而犯錯:明知要集中下注於田黃是正著,但見異思遷,買了好些其它的。壽山產芙蓉石的「洞」,「失」了幾百年,幾年前又再尋找 到——芙蓉之價於是大幅度下降;善伯洞本來越來越少,但舊洞幾年前又發現新去處。昌化的雞血石也是因為有了新洞而市價下降。
以我之見,今天印章石的最佳投資,應該是昌化的雞血石與壽山的芙蓉石。這些石本來就是上佳品種(昌化雞血必定要選軟的),今天的供應增加應該不會持久的吧。
幾年前,為了要在書法上吹吹牛、過過癮,我請譚永逸刻了一方閒章,曰:「石帝」。這比齊白石自刻的「百石富翁」,顯然是更為誇張了。
Friday, May 9, 1997
小人蛇的權利
我不是法律專家,對移民法例毫無研究。但我畢竟讀書識字,文字的清楚與否,可以有哪幾種解釋,總可以應付得來。
近來聽到不少有關小人蛇偷渡來港的消息,以及從傳媒中看到被遣返的小孩子哭哭啼啼的報道,我禁不住問朋友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一位朋友給我看《基本法》有關的法律,一看就明其理,使我對政府(現任或候任)的言論及處理方法很不以為然。《基本法》內對小人蛇的權利說得非常清楚——應該是不可能更清楚的了。
《基本法》第三章,題為《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的,第二十四條(該章第一條)說:
「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簡稱香港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為:
(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
(三)第(一)、(二)兩項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
根據以上第三節說得再清楚不過的,凡是一個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中國大陸所生的子或女,只要拿得出證據來,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就算是香港的永久性居民。港人與大陸人合法結婚而生的,有出生證明書及其它文件為證,當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但在原則上,由香港人在中國所生而非「婚」生的子女或「私生子女」,也是香港的永久性居民。這後者要拿出證據來當然比較困難,但科技發達的今天,DNA驗證可靠,法庭應該接受。
九七回歸之後,在適當的地點開一家「DNA驗證中心」應該是一門好生意。而假若香港的人民入境事務處客觀從事,有權來港作「永居」的中國小孩,何止幾萬或十多萬?
是的,《基本法》明確規定,今年七月一日起,香港特區政府不能對港人所生的中國兒童入境,加以配額的限制。事實上,只要有足夠的證明文件,七月一日起,港人在中國大陸所生的子女,再沒有非法進入香港這回事。
七月一日起,香港特區可以阻止或延遲有香港「永居」權利的中國兒童入境的唯一辦法,是要求中國禁止或阻「遲」這些兒童離境。這樣做,有兩個困難。其一,阻止這些兒童離境,是否合法,是一個疑問。當然,中國當局可以做外間認為是不合法的事,然而國際輿論會怎樣說,對中國又有什麼好處,是一個問題。
其二,縱然中國可以名正言順地阻止有香港永久居留權的兒童出境,但這只會助長邊防幹部的貪污。既然這些兒童有香港的入境權,有權利與生父(亦可能是生母)一敘天倫之樂,邊防幹部則大可為「大義」而大貪其污也。說實話,要是我有機會,這樣的貪污我也會考慮去幹。(將「收穫」所得捐出去作「非法」出境兒童的獎學金,不是很有意思嗎?)
根據以上所述,今天香港的「現任」與「候任」政府的言行,是有兩點值得批評的。
第一,港府在七月一日之前的今天,把非法偷渡來港的小人蛇遣返大陸,於法有據,但於人情是令人反感的。離七.一隻有數十天,而孩子又是那樣年幼無辜,數十天的人情也不放過,怎樣說也不近情理。倘若有一個被遣返的小孩再作小人蛇而途中不幸喪命,被上頭下令押他或她返大陸的仁兄,可能會終生抱憾。就算被遣返的兒童不會再作小人蛇,其心理的影響又怎樣計算呢?
第二,我見到董特首在電視上希望如本文所說的兒童分批來港,以便香港能(有時間)為他們準備一下教育的設施。說得頭頭是道,但於情於理有所不合。於理不合,是因為依照基本法,香港特區沒有權要他們分批來。希望歸希望,法理歸法理,不應該混為一談。於情不合,是假若董特首自己有兒女在內地,他會否贊成分批來,而又是排在第幾批呢?董先生看來是個性情中人,這個「情」字他不可能不懂得。
董先生關心進港兒童的教育,我很有同感。如果他真的關心,他會像我一樣,贊成有香港居留權的中國兒童的母親,應被批准來港。
世間沒有任何教育比母親的教育重要!更何況,天倫之樂,父母若缺其一都是美中不足之事。
《基本法》既然那樣說,修改《基本法》既然是那樣不容易,我們不應該在法理上吹毛求疵,「做」出一些令人笑掉牙齒的「新」法;我們應該做的,是在倫理那方面著想。這可使我們心安理得,也可以一博國際輿論的稱讚。至於香港為此而有人滿之患,情之所至,法理所在,是沒有什麼值得後悔的。
近來聽到不少有關小人蛇偷渡來港的消息,以及從傳媒中看到被遣返的小孩子哭哭啼啼的報道,我禁不住問朋友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一位朋友給我看《基本法》有關的法律,一看就明其理,使我對政府(現任或候任)的言論及處理方法很不以為然。《基本法》內對小人蛇的權利說得非常清楚——應該是不可能更清楚的了。
《基本法》第三章,題為《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的,第二十四條(該章第一條)說:
「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簡稱香港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為:
(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
(三)第(一)、(二)兩項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
根據以上第三節說得再清楚不過的,凡是一個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中國大陸所生的子或女,只要拿得出證據來,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就算是香港的永久性居民。港人與大陸人合法結婚而生的,有出生證明書及其它文件為證,當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但在原則上,由香港人在中國所生而非「婚」生的子女或「私生子女」,也是香港的永久性居民。這後者要拿出證據來當然比較困難,但科技發達的今天,DNA驗證可靠,法庭應該接受。
九七回歸之後,在適當的地點開一家「DNA驗證中心」應該是一門好生意。而假若香港的人民入境事務處客觀從事,有權來港作「永居」的中國小孩,何止幾萬或十多萬?
是的,《基本法》明確規定,今年七月一日起,香港特區政府不能對港人所生的中國兒童入境,加以配額的限制。事實上,只要有足夠的證明文件,七月一日起,港人在中國大陸所生的子女,再沒有非法進入香港這回事。
七月一日起,香港特區可以阻止或延遲有香港「永居」權利的中國兒童入境的唯一辦法,是要求中國禁止或阻「遲」這些兒童離境。這樣做,有兩個困難。其一,阻止這些兒童離境,是否合法,是一個疑問。當然,中國當局可以做外間認為是不合法的事,然而國際輿論會怎樣說,對中國又有什麼好處,是一個問題。
其二,縱然中國可以名正言順地阻止有香港永久居留權的兒童出境,但這只會助長邊防幹部的貪污。既然這些兒童有香港的入境權,有權利與生父(亦可能是生母)一敘天倫之樂,邊防幹部則大可為「大義」而大貪其污也。說實話,要是我有機會,這樣的貪污我也會考慮去幹。(將「收穫」所得捐出去作「非法」出境兒童的獎學金,不是很有意思嗎?)
根據以上所述,今天香港的「現任」與「候任」政府的言行,是有兩點值得批評的。
第一,港府在七月一日之前的今天,把非法偷渡來港的小人蛇遣返大陸,於法有據,但於人情是令人反感的。離七.一隻有數十天,而孩子又是那樣年幼無辜,數十天的人情也不放過,怎樣說也不近情理。倘若有一個被遣返的小孩再作小人蛇而途中不幸喪命,被上頭下令押他或她返大陸的仁兄,可能會終生抱憾。就算被遣返的兒童不會再作小人蛇,其心理的影響又怎樣計算呢?
第二,我見到董特首在電視上希望如本文所說的兒童分批來港,以便香港能(有時間)為他們準備一下教育的設施。說得頭頭是道,但於情於理有所不合。於理不合,是因為依照基本法,香港特區沒有權要他們分批來。希望歸希望,法理歸法理,不應該混為一談。於情不合,是假若董特首自己有兒女在內地,他會否贊成分批來,而又是排在第幾批呢?董先生看來是個性情中人,這個「情」字他不可能不懂得。
董先生關心進港兒童的教育,我很有同感。如果他真的關心,他會像我一樣,贊成有香港居留權的中國兒童的母親,應被批准來港。
世間沒有任何教育比母親的教育重要!更何況,天倫之樂,父母若缺其一都是美中不足之事。
《基本法》既然那樣說,修改《基本法》既然是那樣不容易,我們不應該在法理上吹毛求疵,「做」出一些令人笑掉牙齒的「新」法;我們應該做的,是在倫理那方面著想。這可使我們心安理得,也可以一博國際輿論的稱讚。至於香港為此而有人滿之患,情之所至,法理所在,是沒有什麼值得後悔的。
Friday, May 2, 1997
政治人物多受批評
從政的人——無論是一般政客或是一國之首——似乎最容易被人批評。
在毛澤東時代的中國,老百姓說「錯」了半句話,會惹來大禍,所以當時老百姓敢怒不敢言。但我認為,令人反胃的歌功頌德,是一種諷刺。我很不明白,算得上是有才華的毛澤東竟會容許那些誇張得絕不可信的吹捧持續了幾十年。
是的,有時被人家大讚幾句,自己明知是假,卻喜歡聽——這是人性的弱點吧。我自己也有這點「不良嗜好」。但同樣的「假贊」,說到第三次我就覺得肉麻,聽而不喜也。我算是個世俗人,所以同樣的「假贊」可以接受兩次。近於「聖人」的毛澤東,怎可以聽幾百萬次的「假贊」還可以那樣欣然自得?
但除了老毛及類似的一些個別例子,從政的人,在言論自由的地方,被人批評的次數特別多。即使算得上是個甚佳的美國總統的列根,在任雖然被贊多彈少,但被彈的次數還是數之不盡。
從政的人是公眾人物,樹大招風,不可能沒有爭議性,被千夫指罵不算是奇聞。問題是:大名鼎鼎的電影明星或歌星,也是公眾人物,也樹大招風,但被大事批評的並不多見。這顯然是因為假若明星的演出奇差,觀眾或聽眾只「虧損」了票價及時間,不入肉傷身,得過且過地罵幾句就算了。從政的人呢?他們的言行可以舉足輕重,間接或直接地損害某些人的生活或自由,其所受的「批評度」超人幾級,是不難明白的。
不容易接受批評的人——或甚至不容易接受胡說八道的「批評」的人——是不應該參政的。話雖如此,好些批評政治人物的言論,深不可測,值得研究、研究。
大約兩年前,老友肥佬黎批評——其實是痛罵——李鵬那篇文章,可說奇文共賞,使全港嘩然。既富有而又大名的黎老弟,為什麼要那樣下筆,是一件不容易明白的事。但後來見到肥佬黎寫新詩,我也不明白。(據說有一位大家相識的文章高手,讀到黎老友的一首新詩,一不小心,把口中的煙斗咬斷了。)
李鵬是一大國之總理,但口才平平,給人批評應該是司空見慣的。不過我認為肥佬黎那篇「奇文」,不應該發表,有兩個原因。其一是該文內容空泛,沒有說服力;其二是批評得不對。
事後我對黎老弟說:「你說李鵬如何如何,我不清楚,但說他IQ零蛋,我就不同意了。中國的政治制度是一個適者生存的制度。我自問IQ不算是零蛋的,但如果我是中國的總理,我不可能『生存』超過三天。拙於言辭的李鵬,其政治IQ比我高出何止百倍!」
從肥佬黎痛罵李鵬的那篇奇文中,我悟出「從政多被批評」的另一個哲理來(此悟也,雖然是後知後覺,IQ卻也非同小可)。那就是:除了因切身利益受損而批評之外,好些人認為(其實是誤以為)自己做總理會做得更好。
是的,從政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沒有參過政的總是以為參政很容易。不會唱歌的,總不會說名歌星的歌技不夠他好;不會演戲的,總不會說某大明星要跟他學習演技。我做教授這一行也是「得天獨厚」:從來沒有聽過不識字的人說他教書會比我教得好。但參政呢?街上的人,十個中總有一兩個會認為自己起碼是略高一籌的。
政治工作是世上最困難的行業,但卻被一般人認為是容易不過的,真是奇哉怪也。
不久前我在這裡發表了一篇大讚鄧小平的追悼文章,引起了好些反響。贊同的佔絕大多數,但一位聰明的朋友卻不同意。他認為搞開放是正著:他老早就知道理應如此,所以鄧小平沒有什麼了不起。我回應道:「知道很容易,但要做得到卻難於登天。」
我曾經白紙黑字為聰明而又穩重的董特首建華好評過,但近來有關他的民意急轉直下,認為自己作特首會更出色的人,數之不盡。從政是要付出代價的——而且要付出很大的代價,董先生在商場身經百戰,不可能不知道,政壇的代價比商場的大。
本文題為《政治人物多受批評》,在收筆之際,我也要不自量力地認為自己「做特首會做得更好」——以此跟董先生過癮一下。如果我是董特首,我會凡事委任於陳太方安生,自己打哥爾夫球去也。陳太作特首的民意既然那麼高,何不讓她一馬當先,犯了大錯才加以左右?
一位在美國的學者朋友,認為五十年代的艾森豪威爾威爾是大好總統,因為艾氏喜歡委任,也喜歡打哥爾夫球。九七過渡,風起雲湧,大魚皆出,董特首應該學辛棄疾那樣「過危樓,欲飛還斂」的。
在毛澤東時代的中國,老百姓說「錯」了半句話,會惹來大禍,所以當時老百姓敢怒不敢言。但我認為,令人反胃的歌功頌德,是一種諷刺。我很不明白,算得上是有才華的毛澤東竟會容許那些誇張得絕不可信的吹捧持續了幾十年。
是的,有時被人家大讚幾句,自己明知是假,卻喜歡聽——這是人性的弱點吧。我自己也有這點「不良嗜好」。但同樣的「假贊」,說到第三次我就覺得肉麻,聽而不喜也。我算是個世俗人,所以同樣的「假贊」可以接受兩次。近於「聖人」的毛澤東,怎可以聽幾百萬次的「假贊」還可以那樣欣然自得?
但除了老毛及類似的一些個別例子,從政的人,在言論自由的地方,被人批評的次數特別多。即使算得上是個甚佳的美國總統的列根,在任雖然被贊多彈少,但被彈的次數還是數之不盡。
從政的人是公眾人物,樹大招風,不可能沒有爭議性,被千夫指罵不算是奇聞。問題是:大名鼎鼎的電影明星或歌星,也是公眾人物,也樹大招風,但被大事批評的並不多見。這顯然是因為假若明星的演出奇差,觀眾或聽眾只「虧損」了票價及時間,不入肉傷身,得過且過地罵幾句就算了。從政的人呢?他們的言行可以舉足輕重,間接或直接地損害某些人的生活或自由,其所受的「批評度」超人幾級,是不難明白的。
不容易接受批評的人——或甚至不容易接受胡說八道的「批評」的人——是不應該參政的。話雖如此,好些批評政治人物的言論,深不可測,值得研究、研究。
大約兩年前,老友肥佬黎批評——其實是痛罵——李鵬那篇文章,可說奇文共賞,使全港嘩然。既富有而又大名的黎老弟,為什麼要那樣下筆,是一件不容易明白的事。但後來見到肥佬黎寫新詩,我也不明白。(據說有一位大家相識的文章高手,讀到黎老友的一首新詩,一不小心,把口中的煙斗咬斷了。)
李鵬是一大國之總理,但口才平平,給人批評應該是司空見慣的。不過我認為肥佬黎那篇「奇文」,不應該發表,有兩個原因。其一是該文內容空泛,沒有說服力;其二是批評得不對。
事後我對黎老弟說:「你說李鵬如何如何,我不清楚,但說他IQ零蛋,我就不同意了。中國的政治制度是一個適者生存的制度。我自問IQ不算是零蛋的,但如果我是中國的總理,我不可能『生存』超過三天。拙於言辭的李鵬,其政治IQ比我高出何止百倍!」
從肥佬黎痛罵李鵬的那篇奇文中,我悟出「從政多被批評」的另一個哲理來(此悟也,雖然是後知後覺,IQ卻也非同小可)。那就是:除了因切身利益受損而批評之外,好些人認為(其實是誤以為)自己做總理會做得更好。
是的,從政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沒有參過政的總是以為參政很容易。不會唱歌的,總不會說名歌星的歌技不夠他好;不會演戲的,總不會說某大明星要跟他學習演技。我做教授這一行也是「得天獨厚」:從來沒有聽過不識字的人說他教書會比我教得好。但參政呢?街上的人,十個中總有一兩個會認為自己起碼是略高一籌的。
政治工作是世上最困難的行業,但卻被一般人認為是容易不過的,真是奇哉怪也。
不久前我在這裡發表了一篇大讚鄧小平的追悼文章,引起了好些反響。贊同的佔絕大多數,但一位聰明的朋友卻不同意。他認為搞開放是正著:他老早就知道理應如此,所以鄧小平沒有什麼了不起。我回應道:「知道很容易,但要做得到卻難於登天。」
我曾經白紙黑字為聰明而又穩重的董特首建華好評過,但近來有關他的民意急轉直下,認為自己作特首會更出色的人,數之不盡。從政是要付出代價的——而且要付出很大的代價,董先生在商場身經百戰,不可能不知道,政壇的代價比商場的大。
本文題為《政治人物多受批評》,在收筆之際,我也要不自量力地認為自己「做特首會做得更好」——以此跟董先生過癮一下。如果我是董特首,我會凡事委任於陳太方安生,自己打哥爾夫球去也。陳太作特首的民意既然那麼高,何不讓她一馬當先,犯了大錯才加以左右?
一位在美國的學者朋友,認為五十年代的艾森豪威爾威爾是大好總統,因為艾氏喜歡委任,也喜歡打哥爾夫球。九七過渡,風起雲湧,大魚皆出,董特首應該學辛棄疾那樣「過危樓,欲飛還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