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大招收新生時,一個學生問:我們在中學幾年的校內成績,是不是完全不計的?我答道:完全不計!肯定地答了這一句,我不禁悲從中來。驟然聽來,這學生提出的似乎是個無知的問題,但其實是點中了香港中學教育的致命傷。
我對該學生解釋說,那是香港教育制度的問題,而我是個無足輕重的小人物,不可能改變這個制度。對我來說,要是香港的教育制度像美國那樣,一間有份量的中學的校內成績,當然比會考成績重要得多,而一個有份量的中學老師的推薦信,比所有考試成績更有說服力。問題是今天香港的中學,不容許一個老師發揮個人的學問或設計自己獨有的課程,使我們無從判斷一個有真才實學的老師或他任職的中學有什麼與眾不同之處。別無選擇,墨守成規的會考就成為唯一的準則了。
一時間我想起在美國任教職時的一些往事。一九六八年,我在芝加哥大學作招收研究生的評審員。評審的有作助理教授的五個後生小子,由年長而又大名鼎鼎的路易斯(Gregg Lewis)作評審主席。我們這幾位「後起之秀」也真的可憐,每人花了近一百個小時來審閱大約有五呎高的學生申請資料。我們精心選擇,每人把最可取的前五十名學生的高下排列出來。跟著就與路易斯開會議。
路易斯把他對學生的排列名次給我們看,竟然與我們所排列的完全兩樣。他不讓我們的選擇有絲毫重量:學生名次排列要依他的而行,一個也不能改。我們當然一肚氣,心想,近百小時的工夫,付諸流水,那委任我們作評審是搞什麼鬼的?
路易斯見到我們的臉色,解釋說:請你們作評審,不是要聽取你們的意見,而是要給你們一個機會,學習一下衡量學生的準則。他跟著說他作過統計,大學會考(GRE)的成績,與學生後來的表現沒有可靠的關係。他又如數家珍地例舉哪一間大學的成績,再好也是三流,而哪一家成績平平的,卻非同小可;哪一位寫推薦信的人絕不可靠,而哪一位只說半句不錯的話,就言出如金,可以肯定。
後來校方依照路易斯的排列,先通知前十一名學生,給予最高的獎學金。但這十一位學生中,答應到芝加哥大學深造的只有一個。其它都給芝大之外的名校「搶」去了。
最令我佩服的,是路易斯排名第一的學生,是以色列一間大學的,成績只是中上。這學生什麼會考成績也沒有,不在我所選的五十名之內。後來我才知道,這學生被美國最高的五間學府爭相取錄,其中三間把他排名第一。這可見美國的頂尖學府都有像路易斯那樣的高人,對會考成績視如糞土的。
一九六九年我轉到西雅圖的華盛頓大學任教職,替學生寫推薦信時慎重處理。過了幾年,有兩間大學來信,請我多作推薦,又說明只要有我的認可信,他們是不用看成績的。
在美國,中學會考成績(SAT)比大學會考有較重的份量,但通常只是以某一個分數作為起碼的要求,其它就是按不同中學的成績及推薦信,把學生作個別處理。在洛杉磯,Fairfax與Beverly Hill兩所中學的學生,歷來都有優先權;西雅圖的Lakeside(Bill Gates之中學也)也有類似的份量。不要低估香港中學昔日的國際地位。一九六三年,洛杉磯加州大學的收生主事人告訴我,香港培正中學的學生申請,他們不用看成績,照收無誤。但那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俱往矣!
香港今天的教育制度,是學生從小就單為考什麼會考而讀書。一位有創意,有啟發力的老師,不會被容許以自己的所長,針對學生的趣味而授課。一位有真才實學的老師的獨得之見,對會考成績不好,該老師可能連飯碗也保不了。
這悲劇的場面廣大。香港的中學,課本要由官方機構批准。官定課本說這樣,老師不會教那樣。課本說「莫須有」是解作「不需要有」,老師不會說應該解作「可能有」;課本說「怏然自足」,老師不會說應該是「快然自足」。
既然中學老師在課堂上不能對官方的規定視若無睹,不可以在任何課程上選用自己喜歡但不被批准的書,而又為米折腰,不敢暢所欲言,以自己的學問心得在學生面前發揮己見——這樣一來,就算老師是個天才,他要增加自己學問的意向也就談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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