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家的文化古跡應不應該保護呢?一方面看當然要保護,另一方面中國的古跡那麼多,保之不盡也。美國受到嚴格保護的「古」建築物,以中國的情況衡量,一般不值得保。神州是那樣龐大的古國,如果採用美國的準則,到處都不能動,經濟怎可以搞起來呢?一個取而保之、捨而拆之的準則是需要的,但應該國國不同。我不是專家,沒有理由懷疑或反對今天中國採用的準則,不是這裡要說的話題。
這裡要說的是因為種種原因,古跡的價值不容易由市場決定,而以市場處理古跡,很容易搞得面目全非。是一門湛深的學問,我沒有作過研究,只憑自己肉眼所見說一下吧。
(一)福建的泉州是個古城,盛產石頭,而以石頭建造的歷久猶存。那是馬可勃羅離開中國的城市,阿拉伯人留下不少古跡的地方。一九八五年到那裡去,覺得整個城市古得可愛。幾個月前再去,面目全非,而一些被政府保護的建築物及場地,為了增加門票收入,大加粉飾,也有新的仿古,使訪者無從判斷孰新孰古。
(二)水鄉周莊今天每年遊客三百萬,門票每人百元,發了達,於是購買古亭古塔之類,每三幾年相貌不同。但一些比周莊還要古、更有文化價值的水鄉,因為地點較差而門前冷落車馬稀。收入不足,維修不善,漸趨淪落了。好些公園也如是:門票收入好的愈來愈美觀,收入差的野草叢生,一片荒蕪。這些使我想出一個兩極分化的經濟理論,還沒有想好細節寫出來。
(三)聯合國手指一點,說一句「世界文化遺產」,被點中的如中巨彩,考慮建機場去也。遊客湧至帶來的經濟收益可觀,應該高於商業化的負面作用。問題有二。其一是聯合國的桂冠會增加上述的兩極分化;其二是聯合國的專家雖是專家,但對中國文化的瞭解不夠深入。從中國專家的角度看,聯合國點錯了的機會不少,但也可能比較客觀。
(四)把名山勝水撥入為需要保護的項目我沒有異議——聯合國也認為是要保護的自然遺產——但今天的中國,凡是頂級的名山勝水,皆由政府壟斷,服務欠佳,收費亂來的例子不少。黃山頂上的四星酒店,不可能達二星水平,而食品低檔價高,也反映著政府壟斷的效果。千山萬水而來的遊客,為什麼要受這種苦呢?
沒有人不反對在名山勝水之間建造醜陋或與景色脫節的建築物,但山水無論怎樣大名,可不是文化古跡。適當的有中國文化藝術品味的建築物,多一些招待遊客也無妨,總要比目前的不倫不類、不新不舊的殘破建築物好。更想不通為什麼在張家界的天子山頂上,以賀龍為名的小公園竟然放著一架戰鬥機及一輛坦克車。
(五)這些年中國的旅遊行業上升得非常快,為了招徠各出奇謀,盜人耳目的廣告或宣傳不少,而出術行騙的行為也不罕見。處理這些問題最好以清楚界定權利、放開私營導遊或旅行社在市場競爭,政府的職責專於治安與修橋補路等工作。
我們不應該有幸災樂禍之心,但世界各地的恐怖事件對中國的旅遊生意可能有助。事實上,只要能改進衛生、交通與服務,神州大地的確是旅遊的絕佳去處:物價相宜,風景秀麗,古跡奇山隨處可見,加上農民純樸,既有晨曦霧景,也有漁舟唱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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