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27, 2002

想像力是怎樣教出來的?

4月26日晚上在深圳市委黨校講話,一位聽眾問為什麼這兩年在內地出現了「張五常熱」。我回應說,內地的媒體可說的東西太少,剩下來可以大炒特炒的只有張五常了。這回應博得哄堂大笑,一片掌聲。

  是的,天下雖大,媒體到哪裡去找一個被人讚罵皆無動於衷的人?內地的朋友卻有別說。一說是罵張五常可以成名,所以要成名的就出來湊湊熱鬧了。這假說不對,因為罵張五常是最近幾個月的事,是「熱」的效果,不是「熱」的理由。

  另一說此「熱」也,是起於我反對濫用數學與博弈理論,開罪了某些專家們。這更不對:街上的人不可能知道數學經濟或博弈理論是些什麼,而這些專家大都是朋友,歷來是君子和而不同的。

  我自己對那所謂張五常熱沒有什麼感受,雖然內地的媒體很有點過甚其詞。我個人認為,如果真有張五常熱的話,那應該是這幾年內地年輕同學拍掌拍起來的。

  三年來我和太太到內地講話五十多次,講得用心,掌聲是賺回來的,但那是我倆和同學們之間的事,不應該傳到媒體那邊去。

  不久前一些內地的朋友說,批評張五常的言論,除了無聊的人身攻擊,是指我講話信口開河,誤人子弟,不是天才不要學張五常云云。「天才論」是香港朋友多年來的說法,聽說內地最近有「手抄本」。胡說八道,就是上帝也不知道我是個天才,而又有誰可以說任何一位生理正常的青年肯定不是天才呢?我教學是希望能把同學的腦子打開,讓天才冒出來。這是不容易的教育工程。真正的天才鳳毛麟角,但被我教成准天才的不下兩掌之數。喜歡教學的人不會放過一個好學的學生。但好學不足夠,有好奇心更為重要,是可以成為準天才的先決條件。像當年自己的老師一樣,我教學的主要意圖是觸發學子的好奇心。這就是我常說的思想啟發了。

  教學四十年,深知自己之能與不能,外人的批評我是不管的。然而,5月29日晚上,太太在電視看到如下的報道:中國學子去年在美國拿得博士的有2000 多人,為非美籍學生之冠,比排第二的印度多出一倍,可嘉也。但跟著聽到的美國專家評論,是中國學子雖然成績了得,但缺少了想像力。

  後者可悲,大悲特悲,因為缺想像力是學術上最令人失望的評價。可不是嗎?翻出來的意思是說:中國學子的技術很好,但沒有創意。蘇東坡的後人怎會沒有創意呢?天可憐見!

  想當年在美國求學,教授們見我招招不依常規,以預感來去縱橫,在課堂上不舉手隨意提問,認為孺子可教,循循善誘。這是後來被行內的朋友認為我可以單靠想像力而站得住腳的原因。後來自己在美國為人師表,教出來的比較好的學生,不管是鬼仔還是從香港去的,都善於想像。很明顯,今天中國出外求學的被老外認為缺少了想像力,是因為出國之前被教壞了。我對教育的看法與內地及香港專家們的看法的一點不同之處,是我認為任何一個學生都可能是天才,而專家們主張的教育方法,不言而喻地假設大部分學生是蠢材。這樣,就是天才也當作蠢材來教了。上述觀點的分歧,證據多得很。讓我只從講學與考試這兩個角度說說吧。

  講學我是從來不做準備的。這讓外人批評為信口開河,不負責任。但我不備課不是為了偷懶,而是刻意地這樣做。備課是舉手之勞,花一點時間寫下講義,每次用時略為修改一下,授課時不用多想,心安理得。我不選這一套。我要在學生面前集中思維,想到什麼就說什麼,說錯了就說錯了。主要是自己怎樣想就怎樣說,想法有變說的也跟著變。學生要做的是跟著我的思路,與我一起想下去,就是我突然離題萬丈,他們也要跟著我離題。這樣,聽我一課就是跟我的思路走了一程。重點是,我想像,同學們也跟著想像。

  在經濟學上,我曾經完全不抄筆記地聽過五個高人的思路課程,全部是旁聽、不修學分的。在洛杉磯加大有赫舒拉發(J. Hirshleifer)與艾智仁(A. A. Alchian ),在芝加哥有佛利民(M. Friedman )、史德拉( G.J. Stigler )與夏保嘉(A. Harberger )。

  純以思路表達的講學有兩個困難。其一是水平不穩定:有時精彩,有時平凡,而有時說錯了。這不穩定不是大問題,因為一個學期過後,用心的學生不僅在內容上會有所獲,而更重要的是會學得老師的一點思考方法。第二個困難則遠為嚴重了。那就是以思路講學不可以受到干擾。同學提出有關的問題可以,甚至有幫助,但完全無關的問題,或學生遲到、早退,或明顯地在打瞌睡、談話說笑、手提電話響聲,等等,都是思路講學的大忌。香港大學的學生就不斷地給我這些干擾,其密度外人不容易相信。相比起來,就我個人的經驗來說,內地學子的專注聆聽可得一百分,場場如是!這是我喜歡到內地講學的一個原因。

  轉談考試吧。香港和內地都著重考試,這「著重」是求知的障礙,而障礙最大的是那些墨守成規的公開試。我說過了,考試是求學的其中一個方法,但不是目的,而香港與內地都有明顯的本末倒置的傾向。這裡我更要指出的是,重於考試是重於教學生答問題,忽略了教學生提出問題。搞學問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想像力,不是起於答,而是起於問。學生不懂得問,是不可能有可取的想像力的。

  我認為這幾年到內地講學得到同學的熱烈反應,主要是他們沒有遇到過我那種講學方式。這使同學們耳目一新。純以思路講話,美國不難見到,但內地是絕無僅有的。我的安排是由太太譯為普通話,學生聽得清楚,通常是講一個小時,讓學生發問一個半小時。兩個半小時,太太和我全神貫注,很累,但學生們擠著站同樣時間,也全神貫注,是很值得的交換了。那些批評我信口開河、不負責任的所謂學者,根本不知道學問是怎樣的一回事!

  年多前我和太太到廣州的華師附中講話,據說是廣東省生源最優的中學了。高三的同學要大考,來聽的是比較年輕的16歲左右的孩子。因為人多,好些帶著小凳子進場,很可愛的。喜上心頭,我對孩子們大談自己少年時逃學釣魚的樂事,怎樣被逐出校門,怎樣騙老師,跟著談到23歲才有機會讀大學,考歷史可以怎樣瞞天過海,考理論好比下象棋,而進了研究院後,少小時的釣魚耐力與技巧就施展出來,寫成了佃農理論。

  在座的校長與老師們聽著,木無表情,但孩子們非常開心,笑聲、掌聲不絕於耳。

  到提問時間,第一個問題出自一個男孩子。他問:「教授呀,我聽了你這番話,覺得自己年輕了幾歲,那是為什麼?」當時我想,這個孩子學得快,有想像力,可教也!

Thursday, June 20, 2002

以中國青年為本位的金融制度

按:本文是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晚上在天津南開大學金融學院的講話。沒有文稿,於今撮要,文字量大約是原話的三分之一;簡化,有改進。



各位同學:

通常對同學講話我事前是不需要有題目的,但這次南開大學要求我先給題目,也要我簽約保證會出現。我見中國的青年愈來愈優秀,就想到今天這個題目,其內容似乎是前人沒有說過的。

你們知道歷史上貨幣有物品本位的支持,稱為本位制,通常是金本位或銀本位。這是指鈔票或貨幣的面值是以金或銀之量為單位,其持有者可以換取指明的金量或銀量。當然可以直接用金幣或銀幣,但若幣值過大攜帶不便,鈔票或支票就出現了。以紙為幣,當然要說明本位物品之量。然而,收紙幣或支票的人沒有收本位實物的安全保障。因此,發行貨幣的私營商號要講信譽,而又因為私營的可能信譽不足,政府的參與就變得順理成章。政府比較可信,行騙時中計的人就較多。國民黨時期,政府是最大的騙子。

我不是貨幣歷史專家,但隨意的觀察,知道整個清代以至民國初期,中國主要是以銀兩為本位的。在清代(或更早時期),銀號或錢莊是主要的發行貨幣的機構,一般是私營的。海耶克(F.Hayek)在生時極力主張的自由銀行制度,在中國早已存在。這是個非常重要的研究題材,中國的學者竟然忽略了。

貨幣本位制可以穩定物價,就是大致上不復存在的今天,好些經濟大師建議恢復本位制。但這制度有兩個困難。其一是若以金或銀作本位,缺少這些礦物的國家,在某些情況下會使經濟整體出現困難。中國是個好例子。中國本身少產銀,以銀為本位的清代,銀兩是經絲茶的出口而引進的。這些進口的銀兩主要產於西班牙控制著的墨西哥,英國商人從西班牙取得而輸進中國購買絲茶。但一七八○年左右,西班牙有一連串的戰爭,英商缺銀,就想到輸鴉片到中國換取絲茶。鴉片的銷量在中國愈來愈大,到了一八二○年左右中國的銀兩就開始流失。林則徐說鴉片進口的本身會窮國,是錯的;但因為鴉片進口而使銀兩外流,導致貨幣量的減少而引起通縮,使經濟蕭條,卻是正確的貨幣理論。我認為要是中國昔日懂得及時改用另一種貨幣制度,太平天國(一八五○至一八六四)那大悲劇可以避免。

第二個本位制的困難,是如果一個國家採用而其它與之競爭的國家不採用,其它國家的貨幣貶值,就可能使採用者縛手縛腳,被人家殺下馬來。香港近幾年的經驗是一個好例子。

香港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實施的聯繫匯率,是回復一九七一年之前的舊制。這個所謂「鈔票局」(currency board)的制度,是百多年前一個英國佬發明的。這制度是以一種外幣(前用英鎊,今用美元)作為香港鈔票的本位,只保鈔票,不保支票或銀行存款。鈔票是「銀根」(base money)。保銀根,「鈔票局」知所適從,聯繫匯率可以穩守,不需要有外匯管制。美元的儲備不用多,只要足夠在指定的匯率下保鈔票,是一種以少保多的本位制。

困難是九二、九三年間,人民幣有大幅度的貶值,而之後朱鎔基於九五年成功地控制了中國的通貨膨脹,甚至有頗為長期的通縮。這導致東南亞一帶的貨幣守不住,炒家四起,官、炒勾結,促成了九七年的亞洲金融風暴。港幣與美元掛,守得住。然而,換來的是一士諤諤,價高和寡,失去了國際上的競爭力。香港的物價、工資迫著要以通縮調整,但這程序為時甚久,苦不堪言。

貨幣本位制是不限於以金、銀或外幣作本位的。原則上,任何物品都可以作本位。但如果物品本身可以討價還價,又或者市價不一,不能為眾所認同,那麼以這物品作為貨幣的本位,其交易費用是太高了。不要忘記,貨幣的出現是為了減低市場物換物的交易費用。物價不被眾所認同是不容易作為貨幣本位的。但我認為,所有在期貨市場成交的物品都可用作貨幣本位,而以一籃子不同的期貨合併為一個貨幣額的本位,值得考慮。期貨之價大家容易認同,而在計算機發達的今天,一個固定籃子的期貨的市價,可以每秒鐘算出來。我曾經與佛利民(M.Friedman)談過以一籃子期貨為本位,他認為可行,但交易費用看來會比美國目前沒有本位的貨幣制度高。

沒有物品本位支持的貨幣稱作「法幣」(fiat money),其幣值要靠市民相信。佛利民曾經從錢包中拿出一塊錢的美元鈔票給我看,打趣說:「你道為什麼這紙幣有所值?告訴你吧,因為上面寫著我們信上帝(In God We Trust)!」

的確,市民對貨幣信有其值是貨幣有價的原因,但可不是因為信上帝。在本位制下,我們信其幣值是因為可以換取本位之物。國民黨時期的關金、金圓券、銀圓券之類,雖然驟眼看來有金或銀的本位支持,但大騙局愈來愈明顯,變得沒有人相信而遭淘汰。

雖然所有經濟學者都說今天國際上大部分的貨幣(連美元在內),是完全沒有本位支持的,我不同意。我認為毫無物品本位支持的貨幣是廢物,因為不可能有人相信。但物品本位可以說明是何物,又或者
任君選擇而不說明。在金本位下,一美元說明可換取的金量;在今天的美元法幣下,一美元可換五個蘋果或其它值一美元的物品。可在市場換取的物品就是沒有說明的貨幣本位了。

要人民相信貨幣可換取某物品的某量,是本位制的基礎,但在沒有說明、指定的法幣制度下,這「相信」要靠政府控制通貨膨脹。經過半個世紀的考查,佛利民得到的規律,是通脹率每年在百分之二至五之間對經濟整體最有利。這百分之二至五是黃金定律,北京的朋友要記著了。只要中國大事開放,我認為一段長時期人民幣的鈔票增長率應該每年在百分之十五至二十之間。如果通脹率高於百分之五,人民幣鈔票(銀根)的增長率要減一點;低於百分之二,則要增一點。

適當地控制通脹,人民幣的本位支持是中國的產品,產品的支持是生產力,而生產力的支持則要靠人民的知識、勤奮與質素了。

這帶來我今天要說的話:近七、八年來,中國青年的知識增長一日千里,令人刮目相看。同樣,產品的質量也大幅度地提升了。這樣的進度應該是史無先例的。三年前我在北京說過:不要小看中國人。我的意思是說,大事開放,讓中國的青年在國際上競爭,我要賭的錢會全部放在中國那一邊。

要讓青年的生產力在國際上耀武揚威,中國必須解除外匯管制,開放金融,減低或取締進出口稅。這是因為生產力的傳達要靠國際市場的價格指引與資金在國際間自由流動。管制外匯,管制進出口,就管制著中國青年的生產力國際化。

人民幣既然不用真金白銀或外幣或期貨為本位,以國產物品為本位不言而喻。從產品推上去,推、推、推,推到最後,人民幣的本位支持是中國的青年,也是不言而喻。只要能控制通脹率,這是中國最理想的本位制度了,但金融必須開放才能成事。

我可以肯定,大事開放金融而又能控制通脹,人民幣將會是二十一世紀的國際強幣。以中國青年為本位,人民幣是不需要外匯儲備支持的。

Thursday, June 13, 2002

《公損之謎》的回顧

「公損」是「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分離」(divergence between private and social costs)的古文譯法。高斯之後,經濟學行內簡稱「社會成本」(R. H. Coase,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1960)。《公損之謎》(The Myth of Social Cost)是一九七八年英國經濟事務學社(The Institute of Economic Affairs)替我出版的一本小書。說是小「書」,其實是一篇四十八頁的長文,但加上該社的編輯寫了序言,又請了兩位專家教授寫了前言、後記,再加上零散的版權、扉頁之類,竟然近百頁,算是小書了。



據我所知,這小書重印過起碼一次,而停版則起碼十年了。曾經有兩個中譯本,我沒有讀過。見過西班牙文譯本,語言不通,沒有讀。據說還有其它譯本的,但沒有見過。也據說,好些大學曾經採用為教材。



是上述學社的老編邀請我寫的,說明是寫給傳媒大眾讀。該社以維護自由經濟知名天下,但「社會成本」是一個大題目,為什麼選中我?當時自己的解釋,是一九七○年我發表了《合約的結構與非私產的理論》(The Structure of a Contract and the Theory of a Non-exclusive Resource),推翻了與社會成本有關的家喻戶曉的「界外效應」(externalities),跟著在一九七三年發表了《蜜蜂的神話》(The Fable of the Bees),把提出蜜蜂例子的後來獲諾貝爾獎的一位英國爵士殺下馬來。左一刀、右一刀,該學社可能見我斬得那樣過癮,就邀請我多斬一下。



說明讀者對象是傳媒大眾,但社會成本問題是產權的問題,也是交易費用的問題,再淺也不會淺到哪裡去。用心地寫,花了三個月的時間。沒有酬金,出版後得到十本贈書,不半天給學生及同事拿去了。老編說本來是贈書五本的,見我寫得用心提升一倍。



陳年舊事,往事如煙,《公損之謎》這本小書我差不多忘記了。不久前一位朋友說,在網上看到amazon.com旗下一間書店,專賣停了版的成為歷史陳跡的書,有《The Myth of Social Cost》出售,說明是用過的,叫價二十五美元(原價一點五英鎊),把我嚇了一跳。我於是想,如果價夠低,在香港再版應該有市場。英國的學社很客氣地把版權回贈給我。我要求花千樹訂價二十港元,與《壹週刊》同價,香港的二樓書店可能還打個八折!經濟不景,折後作者、出版、設計、發行、零售等各獲二元,大家打個平手,和氣生財。聽說香港某快餐店早餐叫價五元,另一家晚餐八元,是深圳之價打個六折。



私人與社會成本分離是經濟學的一個大題目,好之者甚眾,可能是因為說來說去都是說故事。除了庇古(A.C.Pigou)的工廠污染鄰居而需要政府干預的不雅例子,其它的多是如詩如畫的故事,但一般都不可信。



最早的名例是米爾(J.S.Mill)的燈塔。故事說在黑夜中航海船隻利用了燈塔的指引,但不付費用。高斯引經據典,指出在英國歷史上有幾個私營燈塔的人,發了達。但高斯的典故也不可盡信:燈塔收費由航海公會協助,而「發達」是政府通過法例收購。高斯沒有說,而我也沒有作過考查,但我的揣測是燈塔大都是建造在機要地點,不容易代替,地權為塔主所有,政府要收購倒要破費一番。



庇古的麥田例子,大地如茵,可惜火車從中經過,火花損害了麥稻,但不需補償,是以公損。我說過一九六九年史德拉(G. J. Stigler)與艾智仁(A. A. Alchian)暢遊日本,火車穿過禾田,他們問火車的管理員車軌兩旁是否地價較低,得到的回應正相反,軌旁地價較高,因為火車把吃稻的飛鳥嚇跑了。史氏以之為笑話,但事實卻不是那麼可笑。後來華特斯(A. Walters)告訴我,他研究新機場的建造,飛機的噪音損害了鄰居,但鄰居的地價必定上升,因為機場帶來商業生意。那是說,噪音愈多對鄰居愈有利。



錯得最重要的應該是庇古的農地租用例子。地主不自耕的被認為無效率,或有公損浪費,因為租耕的農民沒有長期合約的保障。庇古也引經據典,但我追查過他的所有典據,發覺完全不是那回事,而中國三十年代的詳盡數據,都顯示租耕地比自耕地有略高的平均產量。



庇古之後,最有名的例子是米德(J. E. Meade)的蜜蜂與蘋果了。這例子著實迷人。大自然風和日麗,蜜蜂採蜜,優美如莫扎特的音樂。可惜蜜蜂的主人不付錢給果園的主人買蜜漿,而蜜蜂傳播花粉的服務也沒有收費,於是前者植樹太少,後者蜜蜂不足,皆要政府的干預。我的調查證實不僅採蜜與花粉傳播的服務皆有合約,而且成交之價甚為精確。更過癮的是,蘋果的果花根本沒有蜜漿可采!(我們在市場常見的蘋果蜜糖,是從蘋果園鄰近的野花採得的。)



在社會中,一個人的行為往往影響他人,而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或利害衝突可在市場以市價解決。凡是無價而有利害關係的,經濟學者就認為有公損的問題。到了六十年代,這些「凡是」的被稱為界外效應,分門別類,屈指難算。一九七○年我指出,利害關係的處理是合約的問題,而因為交易費用的存在,不可能所有的利害行為都寫清楚,或每項有價,而那所謂界外效應只不過是漠視了合約的結構。我又同時指出,合約沒有說明的可以不言自明,而風俗、禮教、不成文法等的約束,通常是合約的代替。只看利害關係有沒有價,不可能知道有沒有公損的效果。



一九七三年我再指出,一個人的行為影響他人,沒有合約,沒有價,也沒有風俗或不成文法等約束,公損不一定存在。這是比較複雜的分析,《公損之謎》一書內有詳述。其中的含意是加強了上述的結論:單看一些損人利己而不需付價的行為,是無從作出公損的判斷的。



今天,合約理論在經濟學的專業文獻上大行其道,但可惜術語多而內容少。什麼不完整合約(incomplete contract)、默約(implicit contract)之類的,滿紙皆是。這些我早於一九六九與七○年提出,但也指出考查要牽涉到風俗、習慣、禮教、不成文法等等局限才可以有少許認識。不管世事、只管方程式的治學方法,好比學物理的沒有進過實驗室而去研究天體的黑洞,所得的應該只是黑洞一個而已。以為自己是愛因斯坦或是霍金的經濟學者似乎是太多了。



很抱歉,我認為今天經濟學行內的所謂學問,一般是指能在什麼名學報發表過一些文章,與真實世界是風、馬、牛不相關的。可不是嗎?數之不盡的合約理論專家,連一紙合約也沒有研究過。我這一輩是比較麻煩的。當年我和幾位助手研究合約,真實的合約版本堆積如山,前前後後、大大小小達二萬份,有時審查千多份才可以安心地下一個腳注。

Thursday, June 6, 2002

需求定律的爭議

(按:本文是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在北大朗潤園的講話的前半部的大略,講時沒有文稿,今天下筆隨意刪減、補充。)

各位同學:

聽說國內的同學在需求曲線的話題上有持久的爭論,是好現象。又聽說這是環繞我的堅持與一些學者的反對。其實我的堅持不是我發明的。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或應該說是四十年代中期由芝加哥大學吵起來,參與這話題的高手雲集。那時以經濟理論解釋行為的浪潮開始興起,而大家都意識到,沒有需求定律(價格下降需求量一定上升),經濟學的解釋力就乏善可陳。嘉芬物品(Giffen good)在邏輯上的存在否決了需求定律,是一個很大的麻煩。為了挽救需求定律,佛利民的《馬歇爾需求曲線》(M. Friedman, 1949)與史德拉的《功用理論的發展》(G. J. Stigler, 1950)皆學究天人。前者刀光劍影,後者破口大罵,但嘉芬物品還是驅之不去。

我是一九六一年的秋天開始探討挽救需求定律的幾種選擇的。兩年之後,我接受了老師赫舒拉發(J. Hirshleifer)與艾智仁(A. A. Alchian)的選擇:武斷地不容許嘉芬物品的存在。大致上,這也是當時芝加哥學派的選擇了。大約是一九七三年我才得到另一個發現:嘉芬物品(價下降需求量也下降)在邏輯上只能在魯賓遜的一人世界出現。但那時,被武斷而成立的需求定律在朋友中普遍地接受了,武斷與邏輯都是同一的需求定律,我的發現就變得不是那樣重要。

同學們要知道,以理論解釋行為,行為一定要受到理論的約束。有解釋力的理論不容許模稜兩可的結論。價格下降,需求量可增可減,是半點解釋力也沒有的。同樣的哲理是,科學所求的是被事實或行為推翻的可能性。理論可能被事實推翻,但沒有被推翻算是解釋了事實,這是驗證科學(empirical science)的重心所在。如果價格下降而需求量可增可減,被事實推翻的可能性就不存在。需求曲線可以向右下傾斜(價降量升),也可以向右上升(嘉芬物品,價降量降),是本科生一年級的習作遊戲。但這是指需求曲線,不是指需求定律。前者因為沒有約束行為,不是定律,沒有解釋力。

研習經濟學四十多年,學過不少複雜的理論,但經過多年簡化之後,今天我認為經濟學約束行為的定理主要是兩條,缺一不可。其一是在局限或約束條件下每個人在何時何地都爭取利益極大化。究竟這是否真理不重要,而事實上好些學者曾經提出不同的定理,作為代替,搞得很複雜。但我就是喜歡簡單,而又因為不能容許模稜兩可,這「極大化」不容許有例外。我俗稱之為自私的假設。

看來簡單,用起來卻是不淺的學問。單是「極大化」用什麼來量度,函數方程式怎樣寫,經濟學者搞了二百年還在搞。我自己認為搞方程式的回報率偏低,所以集中在局限條件的調查與處理。困難是局限條件是真實世界的事,不應該子虛烏有地假設出來。我為此在街頭巷尾跑了數十年,使好些人說我是放棄了學術研究。

其二是需求定律。局限下極大化這個定理,不管用得怎樣出神入化,其解釋力不大,因為對行為的約束很窄,不夠廣泛。我們於是問:如果要獲取一樣物品的代價下降,其需求量是否一定增加?說是,就有了需求定律;說不一定,我們只有需求曲線。後者雖然是有趣的學生習作,但以解釋力來衡量只是廢物一條。

自馬歇爾一八九五年提出嘉芬物品到二十世紀的五、六十年代,數之不盡的學者都希望從等優曲線(國內稱無差異曲線)的分析推出需求定律,否決嘉芬物品的存在。他們都失敗了。大家都知道,只要實質收入不變(停留於同一等優曲線),價格(或代價)下降需求量一定增加。問題是等優曲線是經濟學者的想像所得,不是真有其物,我們無從知道實質收入是否不變。邏輯上,物品的價格下降,實質收入是會上升的,而這上升導致嘉芬物品的可能性。蘇聯的經濟學天才E. E. Slutsky於一九一五年提出的「明顯」實質收入不變的概念是改進,但也因為觀察不易而幫不到多少忙。

困難是這樣的。需求定律是指價格(或代價)與需求量這兩個變量的一減一增的固定關係,有非常重要的行為約束力,若能成立經濟學的解釋力很了不起。問題是可以影響價格或需求量的其它變量數之不盡。這些其它變量若可讓其變的愈多,需求定律的解釋力愈強,但這定律就會愈為容易被事實推翻。其它變量讓其變的愈少,需求定律愈安全,但解釋力則愈弱。困難是在邏輯上絕對安全的少不變量,我們在觀察上無從肯定其不變。以「夠安全」及「可觀察」這兩個準則來處理,考慮到五十年代眾多大師的思維,我選擇的需求定律的可變或不變量是:(一)所有在需求量之外的影響價格的變量皆可變;(二)所有在價格之外的影響需求量的變量皆不可變;(三)所有因為價格之變而變的變量皆可變。這是威力無窮的需求定律的選擇,可惜在邏輯上違反了需求定律的嘉芬物品還存在。

五十年代重視需求定律的大師們,到了六十年代大都是朋友,所以他們的思維我知之甚詳。他們對不變量的處理與上文采用的略為不同,只是因為角度略為不同。大家都知道在這些不變量的處理下,邏輯上嘉芬物品存在。這是說,大家都知道需求定律不可以從等優曲線的分析推出來,而是要武斷地不容許嘉芬物品的存在。於是,需求定律的本身就是一個定理或公理(postulate)。

然而,後來我發現,邏輯上嘉芬物品只可能在魯賓遜的一人世界存在,在多人的社會中這種物品不可能在市場成交,不可以用作走後門或其它形式的交換或交易。價愈高我愈願意買,而你則愈不願意賣,交換或買賣不會有均衡點。就是我的需求曲線向上,你的向下,也不會有交易的均衡點。當年的大師們看不到這一點,似乎是受到馬歇爾的供求剪刀分析所誤導。剪刀分析的謬誤,我在《科學說需求》的第七章解釋過了。

沒有需求定律,整個經濟學的解釋力就潰不成軍。要發表數學文章不會受到影響,但作為驗證科學就嗚呼哀哉!同學們要記:需求曲線可以向東、南、西、北,或作三百六十度的旋轉,但與真實世界有關的經濟學,要靠這曲線只從西北向東南。後者是需求定律。

Saturday, June 1, 2002

《公損之謎》目錄

公損之謎
The Myth of Social Cost


PREFACE(Arthur Seldon)

THE AUTHOR


PROLOGUE: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Charles K. Rowley)

I.INTRODUCTION
Pigou』s externality tax: the example of chimney smoke

II.HOW TRANSACTION COSTS ARISE
1.Inadequate definition of property rights
2.Uncertain effect of externality
3.Bargaining costs
4.Failure of legal and political institutions

III.INSTRUMENTS OF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Fundamental issues


The Myth of Social Cost(Steven N. S. Cheung)

I.INTRODUCTION

II.THE BASIC CONCEPTS IN SOCIAL COST
Robinson Crusoe always efficient
Pigou』s private and social costs
Pigou』s central thesis: the polluting factory

III.A TALE OF FOUR ECONOMISTS
1.Pigou』s input tax
2.Viner』s output tax
3.Coase』s transaction
4.Cheung』s aggregate balance
Uncontracted effects and unjustified government action: the case of piano player
Airports: commercial benefits as well as noise nuisances
Should monopoly be excluded from social cost analysis?

IV.THE FALLACY IN SPECIFYING CONSTRAINTS
The unreality of social cost analysis: Pigou』s two roads
Coase』s reciprocity and compensation (transaction) thesis
Complications:
1.Uncertain transaction costs
2.High transaction costs
3.Absence of diminishing returns
4.Unlimited property rights/prohibitive transaction costs

V.THE CONSTRAINTS IN SOCIAL-COST ANALYSIS
Degrees of property rights
Defining the scope of transaction costs
Observing property rights via a study of constraints

VI.FALLACIES IN THE REPORTING OF OBSERVATIONS
Divergences between private and social costs: two empirical investigations
1.Effects of land tenure on agricultural efficiency
Requirements in testing Pigou』s claim
Farmers refute Pigou
2.The case of the apples and the bees
Beekeepers refute Meade
Costs of information and government action
Economists』 imagination and the real world
Note to Section VI: An Empirical Study of Beehive Rentals

VII. CONCLUSION


EPILOGUE: Externalities, Property Rights and Public Policy: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or the
Spoliation of Nature(John Burton)

I.THE PIGOVIAN FORMULA
Aurther Pigou and Tom Cobbleigh

II.THE FLAWS IN THE PIGOVIAN ANALYSIS
Enter R. H. Coase and the 『Chivirla』 School
1.The fundaments: attenuation of property rights and transaction costs in the generation of external effects
2.Externalities are reciprocal
3.Jointly-supplied external benefits and costs
4.The administrative costs of government correction of 『market failure』
5.Externalities arising from government 『correction』 of externalities
6.The motives of government: economic eunuchs?
7.The motives of intervention agencies

III.THE 『PROBLEM OF THE COMMONS』: A PRIVATE PROPERTY SOLUTION?
The private property solution: the Sahelian tragedy
The lesson of Libya
The limits to a private property solution

IV. CONCLUSIONS FOR PUBLIC POLICY


QUESTIONS FOR DISCUSSION

FURTHER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