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30, 2003

從余金之爭看中西學術文化之別

三個多月前中國的文壇出現了大爭議,到今天還是餘波未了。主角是大名鼎鼎的余秋雨與因為這爭議而一舉成名的金文明。前者的來頭不用我介紹,後者讀過很多書,是《咬文嚼字》的編輯,寫過的文字以千萬計,文筆流暢,措辭鋒利,有資格作大學教授的。

爭議的起因,是金文明用上二十萬字寫了一本書,巧妙地借用李賀的詩句為書名——《石破天驚逗秋雨》——指出寫中國文化歷史散文而名重一時的余秋雨,只在他一部分作品中就找到一百二十六個錯處。余大師有三個選擇:其一是不管,其二是感謝,其三是反駁。他選了第三項,神州大地於是熱鬧起來了。

不少好事之徒要求我評論這場余金之爭。但我連批評我的人的名字也不去記,怎會參進他人的筆戰呢?後來陳德曦問我對余金之爭怎樣看,我簡略地回應了幾句,他認為我的觀點重要,一定要寫出來。我的觀點簡單:余金之爭反映中西學術文化的不同傳統,而我個人的選擇是站在西方那一邊。

讓我先說幾句我曾經說過的話。中國人寫書,例行公事地邀請讀者批評指正。這是多餘的,是令人覺得虛偽的客套話,因為批評指正根本無需邀請。鬼子佬寫書,從來不邀請批評指正,而是例行公事地感謝發表前批評指正過的人。當然,有些鬼子佬頗為吝嗇,不願意慷慨地感謝很多的人,彷彿感謝得太多會把自己的創見減少了。這是淺見。我沒有見過因為作者感謝太多而被小看了的例子。

我不記得余秋雨的書有沒有要求讀者批評指正,但金文明批評指正了,就大戰起來。這種現象在西方學術似乎沒有見過。互相辯論是有的,但沒有餘金之爭那種形式。我明白金文明的措辭不容易吞進肚子裡,但如果我是余秋雨,我要不是不管,要就是感謝:沒有牽涉到重要的觀點與理論的問題,是沒有什麼值得辯論的。

我自己不是大師,但這幾年來小樹也招風。起碼有四本厚厚的書關於區區在下,是國內出版的。其中兩本的書名開門見山。一本是《張五常批判》,另一本是《十一位知名教授批評張五常》。後者的十一君子中,其中一位名白暴力,內容自然可想而知。略讀書中所言,被罵得天旋地轉。稍一定神,我想:為什麼我變得那樣重要了?再一定神,我又想,為什麼鬼子佬不懂得玩這一套?

回頭說余金之爭,金的咬文嚼字引經據典,時而精彩,時而過癮。先讓我舉一個金大俠數次提出的例子說說吧。余大師寫道:「大量中國古代知識分子一生最重要的現實遭遇和實踐行為,便是爭取科舉致仕。」「致仕」何解?很明顯,余大師解作進入仕途、獲得官職。但「致仕」的正確解法是「辭官」,所謂辭官歸故里是也。

這裡的含意有三。一、余秋雨用錯了「致仕」一辭;二、任何讀者都知道他那句話是指「獲得官職」,沒有誤導;三、中國古代的傳統是學而優則仕,余大師的判斷沒有錯。西方的學術文化傳統,是少管一,接受二,而重點是三沒有錯。當然,以余秋雨的身份,不應該用錯了「致仕」一辭,但在西方,作改正的一般是由文字編輯來做,或是研究助理的工作,又或是文章發表前同事或朋友在批評指正時代為修改了。

我不是大師,類似的錯更是不足為奇了。三年多前在這裡發表一連四期的《驚回首,感慨話千年》,以八千多字簡略地回顧與評論中國一千年的歷史。我沒有參考書籍,只憑記憶下筆。一位青年讀者來信指出兩個錯處:一、我說林則徐在廣州燒鴉片,其實是在東莞虎門燒的;二、我用錯了割讓九龍的年份。我於是在後來的文章中感謝那青年,而文章結集時當然把錯處修正了。該青年高興,我更高興。這是西洋鬼子的文化了。

撇開理論不算,學術論著不可能全不出錯。或者說,全不出錯的論著不可能有大作為。問題是錯的是否重要及錯得多少。以我熟識的經濟學而言,我最敬仰的史密斯在史實上不僅有錯,而且錯得嚴重。英國劍橋的經濟學大師庇古,引經據典的重要事實,錯很多。相比之下,今天經濟學的後起之秀更是太不成話了。

我沒有翻閱金文明的整本《石破天驚逗秋雨》,但抽樣檢查,他說余秋雨的錯——武斷地接受了是錯——都不大重要,因為如果修改了也不會影響余秋雨的觀點、分析或結論。有些錯得相當搞笑,頗為尷尬,可能比我誤把廣州作虎門略為嚴重,但不足以推翻余大師論點。

余秋雨算是錯得多還是錯得少呢?很難說!如果用上金文明的學博心細的準則來量度,今天香港的每份報章每日起碼錯一百二十六處。美國的報章高明多少呢?很難說!二十多年前高斯在美國某傳媒會議中說:不知哪份傳媒刊物說的哪一句是可信的!闖了禍。正規學術文章呢?也很難說。高斯作《法律經濟學報》的主編時,就請了助理,審查準備發表的文章的資料實據,往往搖頭歎息。我自己在行內以慎重知名,但資料的可靠與否不易查考,防不勝防。這方面,認真作學術研究的人永遠生活在恐懼中。

這些年來以散文下筆,我當然沒有寫嚴謹文章那樣細心了。有時為了生動過癮,只要認為不會誤導讀者,刻意地寫「歪」一點來增加可讀性,我會考慮。余秋雨寫的也是散文體,其可讀性舉國知名。這種文字不多不少要付出一些不夠嚴謹、不夠慎重的代價。

我對余秋雨的主要批評,是在無關重要的史實上,他往往寫得過於言之鑿鑿。他要明白:大概地對,比精確地錯可取。精確地對,往往費用不菲,不是重點就不應該支付。刻意地含糊一下,就是嚴謹的學術文章也是容許的。我也認為既然作品那樣暢銷,余大師應該聘請一位歷史研究生作為助理,每有新作,發表前要助理到圖書館去做一點功課。這是老外的學術文化傳統了。

Thursday, October 23, 2003

懂得欣賞才有作為

常言道:「世界上有三種人。第一種先知先覺,第二種後知後覺,第三種不知不覺。」這裡我先從創作的層面說說這三種人,然後帶到學習創作的一個基本問題那邊去。


先知先覺絕對是天才,但究竟有沒有這種人很難說。莫扎特是歷史上最超凡的音樂天才,但有沒有證據他是先知先覺呢?他的父親是名重一時的小提琴教師,妹妹的音樂天分超常人數十級,而海登的音樂對他影響很大。毫無疑問,莫扎特具備一個頂級音樂創作家的所有條件,再加不知多少倍,只是不容易找到證據他是先知先覺的。但莫氏的樂音是那樣天真瀟灑,自成一家,沒有先知先覺的天分怎可以辦到呢?

唐代詩人李賀,從小詩名遠播,想像力令人拜服。然而,他寫的詩喜歡引經據典,顯然從幼時起就讀過很多書,有否先知先覺之能也是個疑問。李賀對不同物體的聯想是他發明的——例如「魚沫吹秦橋」、「天若有情天亦老」——但聯想算不算是先知先覺呢?如果是,很多蠢材也懂風馬牛不相干地聯想,那算是什麼先知先覺了?

說任何人的任何思想必定或多或少地受到前人或外人的影響,不會錯。這樣看,先知先覺的人不存在。然而,物理學家都同意,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是先知先覺的思維,因為他們無從追查相對論是怎樣想出來的。物理學我不懂,不能多說。經濟學我是懂的,有兩位師友的思維我想來想去也不知從何而來。一位是艾智仁,對他影響最深的是他的老師A.Wallace。但Wallace是統計學大師,不是經濟學者。艾師在經濟學上屢有創新之見,從何而來呢?另一位是高斯,對他影響最深的是他的老師A.Plant。我為此而拜讀Plant的論著,認為完全是另一回事。高斯以創見知名行內,是從哪裡跑出來的呢?

上述的不一定先知先覺但也不知其思想從何而來的矛盾例子,是如假包換的天才了。科學上把我嚇得最要命的有四個人:牛頓、達爾文、門德爾、愛因斯坦。你道這四君子中我認為哪位最厲害?達爾文。經濟學中把我嚇得要命的也大有人在,但沒有一個能使我有持久的恐懼症。可能因為我是物理學與生物學的門外漢,所以恐懼特別長久。

轉談後知後覺,我就資格十足了。為什麼呢?因為我認為自己是個典型的後知後覺的人。不管在學術或其它造詣上人家認為我屢有新意,但自己心知肚明,我自己沒有任何見解或「創見」不是受到前人的影響的。永遠不抄襲,慷慨地感激影響了我的人,但我的「作品」歷來都是後知後覺,誇誇其談的背後從來沒有認為自己是個先知先覺者。

我的本領是自己有興趣的過耳不忘(代價是沒有興趣的聽不入耳),可以舉一反三(代價是沒有興趣的想也不想)。天生下來我的腦子有一個開關掣,自己有興趣的開,沒有興趣的關。有時為了禮貌應酬,裝作細心聆聽,其實半句也沒有聽進去。相熟的朋友都知道,與我研討我沒有興趣的話題是白花時間的。這與社交合不來的代價有一種回報:我打開腦子接收時的集中力很強。

以經濟學的「創作」為例,從研究生時的《佃農理論》到去年完工的《經濟解釋》,沒有一句說話或半點思想我不能追溯前人的出處。我的貢獻是認為好的保留,不好的刪除;重要的詳述,不重要的帶過;舉一反三,以想像推到盡,加上自己認為是過癮的變化,只此而已。但做了這些工夫,外人看來面目全非,認為有新意。

最後一種人,不知不覺的,從苛求的創作角度看,可能是聰明才智之士,作品可以技術超凡,只是怎樣看也毫無可取的新意。說這種人不知不覺,是說在創作的層面上,這種人不知道自己創作的是什麼。化解一個方程式是不知不覺;見到一個方程式而想出另一個更為精彩的是後知後覺;想出與任何方程式沒有關連的新方程式是先知先覺。

這就帶來本文要說的重心話題。先知先覺的人,如果存在,鳳毛麟角,不可強求。從創作的層面看,不知不覺的甚眾。重心問題是不知不覺的人中大有才智的,要升級至後知後覺不困難:重點是首先要學懂了怎樣欣賞自己意圖的造詣。以可取的創作而言,不懂得判斷作品的好與不好是不可能有作為的。

遙想一九五五年跟關大志學攝影,他教的主要是怎樣看:這幀好,那幀不好;這位名家有意思,那位浪得虛名。一九五八年在多倫多的公眾圖書館,我參閱了百多本攝影書的作品,反覆衡量,學懂了判斷。此外只要加上從練習中知道照相機會怎樣看,黑房可以怎樣辦,攝影創作就有可觀。

後來攻讀經濟,技術與理論的困難遠超攝影,但從師友學得的主要還是怎樣品評經濟學作品,什麼重要,什麼新奇,什麼有趣。這就是學得怎樣欣賞了。

十多年前開始學書法,老師周慧珺除了教用筆、用墨、用紙外,主要教的也是怎樣品評書法。買了幾套書法大全,一次又一次地鑒賞前人的作品,每有會意,就以長途電話與老師研討。懂得欣賞書法不容易,我要花大約六年的觀摹才得到老師認為我學滿了欣賞之道。

當然,無論是攝影,是經濟,是書法,我今天的品味與老師們有不同之處。這不同只不過反映著我個人的風格與他們的不同。如果沒有好老師,不能從他們那裡學得怎樣品評,懂得怎樣欣賞,我不可能在這些造詣上有作為,可以拿得出一些令人欣賞的作品來過癮一下。

是的,我認為懂得怎樣欣賞是任何造詣有點建樹的第一步,而走完了這一步是進入了成就之途:攝影是進入了八成,經濟大約是一半,書法比較困難,但真的懂得欣賞也算是進入了三成之境。我也認為誇誇其談任何人都可以,但成就的衡量是要拿出一些作品來的!

不懂得怎樣欣賞,一個算是有智慧的人,窮畢生之力,走到盡頭,其作品給我的感受,來來去去還是在不知不覺那個層面而已。

Saturday, October 18, 2003

可愛是好藝術的起碼要求

可愛的不一定是好藝術,但好藝術不能不可愛。這是我個人的藝術觀,不同意的人似乎不少。我說的可愛不是指華麗,也不是指甜美,而是說一種感受,往往很直覺。可愛是看後想再看,聽後想再聽,讀後想再讀。有深度的好藝術,是愈重複地欣賞愈覺得可愛,大有依依不捨之情。

上述的藝術觀是膚淺的,但藝術是任何人都可以欣賞,專家們怎樣想與我無干。然而,我的膚淺看法也有專家認同。法國印象派大師莫奈就曾經說:「人們老是希望能明白我的作品,但我的作品不需要他們明白,只需要他們的愛!」

作本科生時念西方藝術歷史,成績好,老教授喜歡跟我暢談藝術的哲理。我問:「好的藝術是不是一定困難的呢?」教授響應道:「當然啦。不困難的藝術,欣賞的人不會持久地覺得可愛。」我再問:「中國古時有個叫李白的詩人,寫詩快如閃電,好像想也不用想,但古往今來很多人都愛他的詩,困難何在?」教授縱聲大笑,說:「我也聽過你們的李白,聽說沒有誰有他寫詩的本領,那不是很困難嗎?困難與速度不一定有連帶關係,正如歐洲出過一個莫扎特,作曲奇快,但只有他一個,其困難程度可想而知。」

藝術要可愛,但不需要明白。今天在國際拍賣行最值錢的畫,是十九世紀後期的印象派。這派畫作我們今天算是明白的,但在興起的十九世紀中期,欣賞的人因為不明白而罵得厲害。我認為挽救這畫派的主要原因,不是後來欣賞的人開始明白,而是愈看愈覺得可愛。

二十世紀有好幾種派別不同的抽像畫作,到今天我還是不明白,根本不知道作者畫的是什麼,或為什麼要那樣畫。但我認為其中有些很可愛。我是個永遠看不到皇帝的新衣的人。願意花時間學習欣賞,但相信自己的直覺:怎樣看,看得多了,還是認為不可愛,就老實不客氣地說不是好藝術。

畢加索應該是二十世紀最偉大的畫家,我衷心佩服,但認為他後期的好些畫作不可愛。很想佔有一張畢加索,困難是認為可愛的買不起,買得起的不可愛。我認為Jackson Pollock是個偉大的藝術天才。不知道他為什麼會那樣畫,往往不知道他畫的是什麼,但我覺得他後期的潑滴油彩非常可愛。很想佔有一張Pollock,困難是連他初期的、遠為相宜的不可愛的畫我也買不起。Sam Francis嗎?我更不知道他畫的是什麼,覺得少數很可愛,多數不可愛。可能是漏網之魚,我竟然買到一張很可愛的Sam Francis。完全不知道畫的是什麼,只是愛看罷了!

人與人之間有互通的感情,所以藝術作品可以被外人欣賞,於是市場有價。問題是欣賞藝術是要花時間學習的。以滿足感作為學習的回報,我們不容易想像有比欣賞藝術更可取的投資。不可愛的藝術,怎可以給欣賞的人有滿足感呢?

不容易明白的,是在藝術的範疇內,皇帝的新衣甚多。幾年前有一批歐洲的新潮畫作,據說多位作者都有名,向我求售。我看來看去覺得不可愛,於是求教黑蠻。黑蠻很懂新潮藝術,知道那些「名家」是何方神聖。他看後說:都是皇帝的新衣。

Thursday, October 16, 2003

反壟斷的一般結論

四個月前讀到中國將於今年十一月初推出暫行的反壟斷(美國稱反托拉斯)法律,不以為然,在《蘋果日報》斷斷續續地寫了九篇有關的文章,澄清問題。現在要來一個文字較多的總結,就改在這篇幅倍增的《南窗集》發表吧。

我這一輩在美國攻讀經濟的,大有名堂的工業組織(Industrial Organization)課程全部是談反托拉斯,而進入了研究院,該課程全部是反托拉斯案例。對價格理論有濃厚興趣的學生都選修工業組織,因為反托拉斯案例帶來不少價格安排與組織安排的行為,而這些行為一般課本是少有提及的。後來我才知道,從反托拉斯案例學得的價格與組織安排,雖然文件纍纍,往往不盡不實。這是因為控方與辯方都刻意地把「事實」向自己有利那方陳述,不容易加起來,而就是加得起來也不一定中肯。作為一個價格理論學者,以闡釋現象為己任,自一九六九年起我的調查工作轉到實際市場那邊去,有關的反托拉斯案例資料我只求教於專家朋友。雙管齊下,我對價格與組織的實際安排是知得比較多的。

與我談得來的學者朋友都是純真的學者,很客觀。是重要的現象:所有我認識的高舉自由市場競爭的學者,都一致地反對反托拉斯(反壟斷)法律。案例專家戴維德、高斯、史德拉、麥基等人差不多認為所有案件都判錯,因而反對反托拉斯。非案例專家但有深入理論研究的艾智仁、德姆塞茨、嘉素、巴賽爾等人也同樣地反對反托拉斯。佛利民說他以前是同意某些反托拉斯法律的,但今天改為全部反對了。戴維德的弟子R. Bork,後來成為大法官,曾經寫過一本巨著反對所有反托拉斯,但幾年前在微軟的反托拉斯大案中,受聘於Netscape,站在控方那一邊,拿反托拉斯法律大戰微軟,使不少朋友嘩然。史德拉曾經說:人各有價。

愈是高舉自由市場的經濟學者,愈是反對反托拉斯,你說奇不奇?當然,他們不贊同壟斷,只是反對反壟斷法律。像我一樣,他們反對所有政府支持的壟斷,例如特權的授予或牌照數量的管制。在此同時,大家都明白,發明專利、商業秘密、註冊商標、文字版權、獨特天賦等都有某程度的壟斷權利,是某些產權的性質,不應該反對,而反對起來會與其他法律有衝突。這可見贊同市場競爭與反對反托拉斯的學者是同一組人,因為他們認為反托拉斯法律一般不分皂白,把競爭的行為當作壟斷的行為看。

不是所有我敬仰的經濟學者都反對反托拉斯的。低手勿論,贊同的高人一般是搞純理論能手,對反托拉斯案例沒有作過深入的探討。這是高斯所說的真實世界經濟學與黑板經濟學的分歧了。當然,有二者兼併的,像我敬仰的夏保加,對反托拉斯的看法也是反對與贊同二者兼併。

我可能是唯一的走出反托拉斯案例而在真實市場調查與反托拉斯有關的價格安排的人。史德拉及其他學者也曾作市場考證,但我走的是街頭巷尾的真實世界,走了三十多年,左問右問,漠視政府或什麼機構發表的數字,是對是錯也算是自成一家了。

我的觀點是價格分歧不是史德拉所說的那樣簡單,而若有壟斷,有價格分歧比沒有對社會有利。我的調查認同麥基之見:以本傷人的割價行為是愚蠢的。我同意戴維德之見:壟斷不可以通過捆綁銷售伸延。我認為強制零銷價是為了減低交易費用,而封殺競爭者的行為,如果越權,應該由反壟斷之外的其他法律處理。餘下來的串謀訂價是可能存在的,對經濟整體不利,但證實不易,而持久地成功的串謀訂價的例子不容易找到。

回頭說北京打算推出的反壟斷法律,其反對的主要是某些價格安排的行為,看不到有什麼經濟原則,不免使人覺得是從美國本科生的課本中搬過來。是重要的問題:價格安排是合約安排的一部分,而自由選擇合約安排是自由市場的一個重點。後者的看法是新制度經濟學的範疇了。看似無傷大雅的法例管制,往往不經意地約束了市場的合約選擇,增加交易費用,使市場失卻了應有的靈活性。

不久前我對侯運輝說,國內本土市場的合約選擇,比我知道的所有其他市場還要自由,而這肯定是國內市場發展得那麼迅速的主要原因。既然是大好形勢,為什麼那樣手癢去動他幾下?

北京的朋友可能不知道,因為反壟斷法律模糊不清,也不可能寫得清楚,會容易引起糾紛頻頻,官司費用龐大之極。美國的經驗,是反托拉斯訴訟的律師與法庭費用簡直如天方夜譚,而經濟學者的顧問服務又何嘗是免費午餐了?一九七六年,作為某反托拉斯巨案的理論軍師,我被召到某機場鄰近的酒店開會議。一進會議室,我失聲大叫:這是世界上最上選的經濟學系呀!在座的二十多位經濟學名家大都認識,互相同意地大笑起來。

更嚴重的問題,是中國目前的工業發展實在好!我認為歷史上沒有出現過正在神州大地出現的國際工業大集會的發展。老外為什麼都跑到中國來湊熱鬧呢?人材廉價,幣值穩定,既沒有恐怖,也沒有戰爭,……而同樣重要的是市場愈來愈自由了。推出反壟斷法律,如果限於紙上談兵,得個講字,為禍不大。但如果認真監管,災難在所必然。今天國內到處都見到價格分歧、洽商訂價、捆綁銷售、割價傾銷、強制零銷價,……監管起來數以萬計的官司怎樣處理呢?

推出無意監管或無從監管的法律,只能令政府尷尬。不明白市場的運作,不要胡亂猜測。五千年一見的上乘發展既然存在,不要無病呻吟,無端端地拜鬼子佬為師,強迫市場吃些什麼生草藥。

Thursday, October 9, 2003

世界經濟學

對二十多年來經濟學的發展失望,我說過多次了。經濟是一門科學,而一門科學的發展有長時期的不稱意,歷史屢見不鮮,研究學術歷史的專家是知道的。然而,從正常的角度看,經濟學還是如日方中:三十年來經濟學者人數急升,學報如雨後春筍,好不熱鬧。有兩個原因。

其一是自七十年代初期起,以經濟學為基礎的金融學大行其道,薪酬高,從事者眾。這是關於投資風險與資金市場的學問,不容易。雖然到今天還沒有證據金融學專家可以在投資上多賺錢,但對資金市場的運作能多知一點,或提出較有新意的闡釋,求知的顧客多得很。就算是那些言不成理的近於風水先生的投資學說也有市場。沒有誰不喜歡投資賺錢,所以風水先生也不乏問津者,更何況有些金融學說是真學問。

其二是自八十年代初期起,先是中國,繼而東歐及蘇聯,都一起大搞經濟改革。在外間獻策的學者不少,而事實上這些改革之邦的學子對經濟學著了迷,蜂擁地去學習。不幸的是,他們大都對經濟學與數學有混淆,以為方程式可以改進民生,漠視了普通常識。

今天我還不大明白,為什麼新制度經濟學於七十年代人材輩出,但一九八一年起分析經濟改革以產權及交易費用入手的,只有我一個人。高斯、艾智仁、諾斯、德姆塞茨、巴賽爾等師友,於今回顧,都是新制度經濟學的元老。他們贊同我選走的分析經濟改革的路,但自己卻不染指。這不僅解釋了在制度改革的分析上我一士諤諤,更重要的是,從新制度經濟學的理念看,一個國家的經濟要從整個世界的角度看,而這看法不同是今天我不同意好些專家的經濟觀的原因。

傳統的分析是把一國經濟與國際經濟分開來處理的,正如微觀與宏觀也是分開來處理一樣。雖說有關連,但還是分開來處理。分開來看而後論關連與一起看不是同一回事。多年來我老是不知道微觀與宏觀有什麼分別,也不明白國家經濟與國際經濟在原則上有什麼不同。

遙想昔日作學生時,國際或對外貿易課程是我的強項,對什麼比較優勢定律、生產要素價格相等定律等可以如數家珍。殊不知在課堂上一位同學問艾智仁為什麼不教國際貿易,艾師竟然回應:國際貿易與國內貿易只有一處不同,前者用船,後者用車!一言驚醒夢中人,從那天起我意識到分割開來的學問,皆小學問也。

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角度看,一個國家其實是一家龐大的公司(或機構),而這公司內的by-law稱為憲法(constitution)。這龐大公司之內有無數的附屬小公司,而小公司的成員就是龐大公司的市民了。這樣看,整個世界的百多個國家只不過是大小不一的百多家公司,而國與國之間的競爭跟一國之內的公司與公司之間的競爭沒有什麼不同。當然,國與國之間有不同的政治,不同的生產力,不同的生活水平,但這些「不同」在一國之內的不同公司中也是存在的。國與國之間的法律不同不足以言別,因為一國之內的公司之間的by-law往往不同。移民管制也不特別,因為一家公司大可禁止非成員參進。

我可以想到的唯一的國家公司與國內公司的不同之處,是不同的國家公司用不同的貨幣,雖然這幾年歐元區的成立廢除了不同貨幣的觀點。但我又認為,歐元成員國的失業率差距甚大,所以這統一貨幣制度不算成功,而加上不同國家的政治需要不同,舉世實行統一貨幣是遙遙無期了。我認為從國家公司的角度看,不同貨幣與國與國之間的匯率,是唯一的一國之內的公司競爭分析不會遇到的問題(雖然人民幣與港幣是難得一見的例外)。這解釋了為什麼八個月前我見人民幣的數年強勢開始浮現,知道將會受到國際要求升值的壓力,就趕著在《蘋果日報》寫了五期《匯率戰略論》。可惜當時「非典」當道,重要的分析被隔離很久才登完,使讀者一般地漠視了這系列文章。

最近讀到外國學者及專家們對人民幣的評論與對美國經濟發展的看法,我意識到在基礎上專家們(有些是朋友)和我有很大的分離。他們的分析還是國家歸國家,國際歸國際,微觀歸微觀,宏觀歸宏觀,雖然大家都知道有連帶關係,但畢竟稜角分明,怎樣也不能深入地體會世界經濟發生了些什麼事,局限條件在哪方面出現了大變,或今後的世界會向哪個方向走。

雖然自一九八一年起我屢次對幾個地區的經濟發展作出準確的推斷,但衷心說實話,好些重要的局限轉變我是看不到的。恐怖活動的殺傷力,互聯網行業的急升與暴跌,戰爭的行為,小瘟疫的大宣傳等,都重要,事前事後都不容易拿得準。但我認為昔日封閉國家的開放不會回頭,訊息費用會繼續下降,而世界是漸趨大同了。這是說,二十年前以新制度經濟學的公司與競爭理論看世界,雖然同樣可取,但沒有今天那樣來得順理成章。

看法是簡單的。理論的重點還是需求定律,但國家公司之間的競爭局限條件比一國之內的公司之間的競爭局限條件來得複雜。來得複雜,但也來得明顯。看法差不多,而處理複雜的法門還是要以普通常識向淺中求。重要的只有三點。

(一)一國之內的不同公司,因為法律類同,其權利結構不會有很大的差別,所以在競爭上我們少談公司之內的權利結構。但國家公司的制度改革是權利結構的改革,可以有很大的供應與需求的轉變,而不同國家公司之間的競爭局限也會跟著變。人家改革了權利制度,增加了競爭力,你不改,被淘汰的機會當然上升。所以幾年前我說,美國還大事推行反托拉斯是不識時務,還大事推行社會福利的國家也是不識時務。

(二)國與國之間的貨物與資金流動的約束,與政府協助的壟斷,在國際競爭急升的情況會受到很大的壓力,而哪家國家公司首先放棄這些人為的局限會先拔頭籌。二十多年前印度的生活水平高於中國,今天輸了好幾個馬位,非無因也。

(三)不同貨幣會引起匯率爭議。我說過了,國與國之間的比較優勢定律只可以在物品換物品的情況下才肯定有效。如果匯率的轉變有頑固性,在某些情況下一個國家可以失卻好些原有的比較優勢。這帶來一國之內的工資與物價需要調整協助。這些調整(包括匯率調整)可能要用很長的時間,而在調整期間經濟不景會出現,甚至苦不堪言。

上述三點都與交易費用有關,是新制度經濟學的範疇了。

貝聿銘與查良鏞

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是非成敗轉頭空;青山依舊在,幾度夕陽紅。
白髮漁樵江渚上,慣看秋月春風。一壺濁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

看官,以上是明人楊慎寫的《臨江仙》,有點老土,也有點俗氣,但羅貫中把這首詞放在《三國演義》之首(一說是清初毛宗岡置於《三國》卷首),可見哲理是英雄所見略同矣。事實上,古往今來持同樣觀點的騷人雅士甚眾。北宋蘇東坡說:「大江東去,浪淘盡,千古風流人物!」南宋辛稼軒說:「千古江山,英雄無覓,孫仲謀處;舞榭歌台,風流總被,雨打風吹去!」清代孫髯翁說:「數千年往事,注到心頭,把酒凌虛,歎滾滾英雄誰在?」

我曾經說過,大江淘盡千古風流人物,卻淘不掉蘇東坡。別的不說,蘇學士為赤壁寫下的一詞二賦怎可以被淘掉的?不是說豐功偉績真的不可能傳世,而是說政治、武力、商業等成就多多少少有點空中樓閣,有點不著邊際,不容易捉摸,所以較為容易地被時間遺忘或被淘汰了。要傳世,可以捉摸的成就機會較大。你問我唐太宗有什麼大成,我第一時間的反應是他的書法非常好!不是說太宗沒有豐功偉績,而是不夠具體,有理說不清。這也是說,如果你要傳世,回報率最高的投資是找些具體的、可以捉摸的、比較容易界定成就的事項入手。

我提到這些,是因為在報章上讀到美國政府頒發了一個終身成就獎給貝聿銘。我想,貝氏當然受之無愧,但他名留千古,卻不需要有任何獎狀的支持。建築物十分具體,立於地上有目共睹,而整個二十世紀的建築大師中,充其量只有兩三位可與貝聿銘相提並論。是的,所有關於近代建築藝術的書籍,貝氏所佔的篇幅自成一家。雖說具體,容易捉摸,但有這樣的成就也確實令人拜服了。

還健在的炎黃子孫中,算是二十世紀的,以具體成就而肯定可以名留千古的,我想到兩個。一個是貝聿銘,另一個是查良鏞。能夠把武俠小說寫到金庸那個層面是個奇跡。我個人認為老查是應該獲諾貝爾文學獎的。要知諾貝爾的文學獎不限於文藝創作:昔日的丘吉爾、羅素等人獲該獎,但作品說不上是文藝。英語literature的含義甚廣,而老查在literature上的貢獻是沒有疑問的。可惜鬼子佬看不懂中文,而武俠小說翻譯甚難——就算有天才譯得天衣無縫,沒有少許中國的歷史文化基礎,鬼子佬不容易看得懂。很有點不公平,因為其它文化以譯作而獲文學諾獎的人數不少。

雖然一般地看,衡量準則有點不公平,但我還是認為以具體成就傳世,二十世紀炎黃子孫是被西洋鬼子比下去的。以人數的比率而言,我們更是輸得面目無光。二十一世紀看來是另一回事了。不是我們的天才突然多了起來,而是五千年來我們要到今天才有比較自由發揮的空間。

君不見,從小或年輕開始到外地求學的華裔學子,以人數比率論成就,一般遠高於當地的老外。君也不見,二十一世紀剛開頭,音樂就出了一個譚盾,一個郎朗,一個李雲迪,一個王之炅,一個黃蒙拉,一個陳佳峰……,都是中國大陸的。

Tuesday, October 7, 2003

專利可以伸延嗎?

發明專利、商業秘密、註冊商標、文字版權等,皆專利,有法律維護。有專利,某程度一定是壟斷。其它的壟斷可起自獨特天賦、特殊環境、牌照限制等。反壟斷(反托拉斯)法例所反對的,通常不是這些,而是以其它各種手法爭取壟斷,例如以本傷人、串謀訂價、封殺行家等。沒有專利或壟斷的實力,以這些手法爭取壟斷,成功的例子少見經傳。至於恃勢凌人,以恐嚇的方法奪取壟斷,不難理解,但這些是反壟斷法例之外的非法行為了。

被認為是爭取壟斷的手法中,最有趣莫如捆綁銷售。這是把專利伸延的話題。甲物品是我發明的,有專利,我可不可以把這專利伸延到沒有專利的乙物品那裡去呢?那是說,乙物品沒有誰有專利,我可不可以把自己擁有的甲物品專利,做些手腳,而把乙物品也變作我的專利品呢?

數十年前,美國的司法部認為可以,引起一場三十年代起打了二十年的反托拉斯官司。最終敗訴的被控者是大名鼎鼎的萬國商業機器,IBM是也。當時萬國有計算機的發明專利,但用計算機時要用一種三吋乘六吋的紙卡。計算機不賣,只租出,而租客必須向萬國購買紙卡,不准買其它紙商可以供應同樣的。紙卡是用以打通小孔記錄資料,往往要用很多。不買萬國沒有專利的紙卡,不能租用萬國有專利的計算機。司法部於是起訴萬國,說後者把計算機的專利伸延到紙卡那邊去。

基本的問題不複雜。我有甲物品的專利,利潤可以單從甲物品搾取,捆綁著他人可產的乙物品,怎可以多獲利潤呢?如果可以的話,全世界的物品豈不是都被捆綁著了?

戴維德對捆綁紙卡的解釋,是萬國以紙卡的用量來量度一個計算機租客使用計算機的頻密度(當時沒有可靠的計量器)。為什麼要量度呢?戴老說是價格分歧:不同租客的租金相同,但紙卡的數量不等,而卡價略高於成本,不同租客其實交出不同的月租。

我十分欣賞以紙卡量度之見,但不同意捆綁是為了價格分歧,因為不同租客的租金相同卡價也相同,而價格分歧應該只從這些直接表達的價格看。後來我的解釋:捆綁紙卡是間接的保養計算機合約。萬國租出計算機,擔保免費維修,用率較高的有較大需要維修的機會,卡價略高於成本,用率較高等於付出較高的保養費。

萬國的紙卡捆綁,卡量是可變動的,而紙卡與計算機的使用是有關的。有些捆綁是固定比率,物品互不相干,例如批發商有時強逼零銷商買某數量的甲物品一定要同時買某數量的與甲無關的乙物品。這種捆綁也精彩,我在《經濟解釋》(卷二第八章)提供了答案,不再說了。

與這裡有關的問題還是一樣:甲物品的專利,可不可以通過捆綁而伸延到乙物品那邊去?答案是不可能。顧客要買你有專利的甲物品,你收錢當然可收盡收,但如果你強逼顧客要一起買他不願意買的乙物品,你怎麼可以多賺錢的?是那樣膚淺的問題,但一件反托拉斯官司往往打上三幾年,律師、專家、證人等無數,費用動不動美元數百萬(二十七年前,我知道一家公司為一件大案撥備十億美元)。

兩個月前讀中國將於十一月一日推行反壟斷法例的報道,見到一項是反捆綁銷售,不勝感歎:人家那樣蠢的法律,怎麼可以想也不想就搬過來?

Thursday, October 2, 2003

荷鄉獵影記(二之二)

對攝影藝術的看法,我與簡慶福等大師是不同的。我認為可得佳作的景物所在皆是,問題是攝影者能否看到。看到什麼呢?看到一首詩。少小時背誦過數百首詩詞,獵影之際把與景物有關的幾首回憶一下,跟著數十首記起來了。自己不寫詩,但獵影時前人的詩句大可借用,不一定要與看到的吻合,只要彷彿看到某詩句,就可把快門按下去了。這種憑詩獵影要看得快,想得快,而動作也要快。角度略轉,背景稍異,而光的輕微變幻,這頭看到一首詩,拿起照相機可能看不到了。所以選用工具我以快而精為原則:一部機只用一個鏡頭,不換鏡,要換鏡就換機。不用變焦鏡:肉眼看景物時要肯定鏡頭會怎樣看。不用三腳架:不夠快,也不夠靈活。不用測光器:隨意增減我只改快門。不用自動對焦:要看到景深,也討厭在緊急關頭自動對焦發了神經,找不到自己要的焦點。到前文提及的「荷花蕩」,我帶三部照相機,每機一鏡,都很誇張(詩人何嘗不誇張呢)。一個是柔鏡,非常柔;一個是焦鏡,非常焦;一個是廣角鏡,非常廣(底片是六公分乘十七公分)。攜帶不便,要助手;助手也拿著傘子,代替鏡頭的遮光罩。話說到荷花蕩獵影的那天下午,天大熱早就知道,但做夢也沒有想到會熱得那樣要命。汽車送到場地,車內空調是攝氏二十五度,車外烈日當空,是四十五度以上。踏出車外,熱風撲面而來,手中笨重的照相機冰凍,熱氣中的水分凝聚在玻璃上,什麼也看不到。其實整部照相機全濕,拿出手帕抹乾,不數秒又全濕了。抹了幾次手帕不能再用。用自己身上的衣服抹擦,過了不久又全濕。後來我發覺衣服的水是出自身上的汗。溫度驟升攝氏二十度,照相機要有大約十五分鐘的抹擦時間才可以看見景物。到那時,汗如雨下,拿不穩照相機,要找紙巾協助。當時我擔心另一個問題:相機內的膠卷會不會有水分凝聚呢?如果有,會不會拍出「抽像」荷花?我又想,機內既然密不透光,是否也密不透濕了?後來才知道機內的膠卷沒有水分凝聚。但當時氣溫實在太高,不到十分鐘就恨不得躲回車內去。結果一幀作品也拍不到。回到酒店,決定早睡早起,深信清晨的氣溫可以忍受。五時起床,五時三十分出發,六時十五分抵達場地,很熱,但還可適應。太陽早出,已上升了三十角度,爭取時間,立刻奔跑。這給我有長達兩個小時的盡善盡美的攝影環境,眼之所見,皆詩也。平均每分鐘按快門一次,兩個小時的收穫,可以出版或展覽的作品達三十餘幀。這是我攝影以來最豐收的兩個小時。可惜到了清晨八時十五分,陪伴著的太太說太熱了,要鳴金收兵。太太喜歡捨命陪君子,她說太熱一定熱不可耐。我呢?全身濕透,樂極忘形,但太太叫停也就停了。要出版一本題為《荷鄉掠影》的攝影集,作品不應該全是荷花。園野的鄉土氣息應該占一半篇幅,所以過了個多月,天氣可人,我重臨荷花蕩。荷花大都謝了,不打緊,因為這回要攝的是園野、花草、樹木之類。朋友安排了住在荷花蕩之內的一間舒適房子,清晨五時起床,一出門就是園野。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太陽不出來,在沒有陽光的環境下勉強拍攝兩個小時,敗興而歸。殊不知八時回到居所,太陽出來了,立刻再趕出去奔跑。早上八時的陽光比不上六時的那樣迷人,但還是遠勝於無。意外的收穫是攝得幾幀鵝群。白鵝真的可愛,既聽話,又上鏡。心想,難怪王羲之昔日為這些傻里傻氣卻又天真瀟灑的家禽傾倒了。結集出書,白鵝這一輯的名目當然是李白的詩句:「應寫黃庭換白鵝!」是美麗的故事,令人嚮往:王羲之用心以書法寫了後來因為他而變得大名鼎鼎的《黃庭經》,向一個「識貨」的道士換取了一小群白鵝。傳說右軍認為執到寶,自己大有消費者盈餘也。也攝得幾幀可以入「集」的渡船,四顧無人,該輯的名目免不了是「野渡無人舟自橫」,有點老土,但詩意是肯定的。又攝得兩幀白羊群,憩息於水旁的綠草上,晨光還算熹微,如詩如畫,但找不到前人的詩句為題,就歸納在鵝群那輯吧。結集的作品數量不夠嗎?大自然永遠詩意盎然,可愛的花草樹木信手拈來,俯拾即是,就算我只有李白的小半才華也應該是倚馬可待的。田園攝影,有了構圖與空間處理的基礎,來來去去都是取詩意與光的變幻。詩意是感受,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不可強求。光的變幻要看得快,可取的往往是一瞬之間。經驗慣了,其變幻可以預測,而有時為了等一個倒影要呆坐一兩個小時。雲的浮動可以壞大事,而有時沒有雲,日落西山,太陽無端端地給霞霧掩蓋了。由於這些原因,戶外攝影永遠講一點機緣巧合,要把握時機,而這正是攝影的趣味所在。一旦所有適合的自然環境都在眼前,箇中能手當然知道,禁不住迅速奔跑,腦子快如閃電,其緊張刺激彷彿釣上一尾巨魚,又或像學生考大試,兩三個小時過去了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