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15, 1984

港英應辦的事

不少香港人持有一個觀點,就是認為在主權易手之前,港英應協助改革香港政制,使在主權易手後香港比較難被共產專政所侵蝕。這觀點是對的。雖然香港人絕少懷疑中國執政者對香港的善意,但他們畢竟是熟知共產的影響力,多一點在協議之外的保障,總是好的。

但到目前為止,唯一要港英政府改革的提議,是加速民選投票。很不幸,不少人——包括不少學者——都將民主及投票連在一起;更不幸的是,香港人對投票選舉的利害一無所知。投票所能帶來的與願有違的效果甚多;我在《論衡》中以三篇文章加以分析(見後文),這裡不便重述。民主的主要目的,就是保障自由;而投票就是保障民主的一種辦法。香港的自由既已是舉世知名,還要民主投票作甚麼呢?話雖如此,我卻無法解答如下的問題:「在中國取得香港的主權後,香港的執政者是應用怎樣的方法選出來的?」答不了這個問題,我們就不容易反對民選投票的建議。

但要協助保障香港現在的基本制度,某些改革港英是要盡早考慮執行的。我認為如下的改革很重要。

一、將現在管制自由市場的法例連根拔起。最明顯的例子是租務管制。在戰後,這些管制始於一九四五年,經過多次更改,從未中斷。我不想在這裡不厭其煩地分析這些管制對經濟發展的害處。撇開九七問題不談,要解除租務管制,現時是機不可失。主要的原因就是市值租金近兩年來大幅度下降;到如今,就算是收入比較低的人家,也可以應付租金的市價。雖然香港政府打算在八年之內解除租管,但世事變幻無常,加速解除是上策。

若租管不能全部解除,香港的主權易手後,就很難再有機會了。假若租管不連根拔起——例如租值是准許以市價為準則,但業主不能在租約期滿後隨意要住客遷出——在主權易手後,租管死灰復燃的可能性甚大。租管是一種價格管制,而禁止業主依約要住客搬遷是管制市場的自由合約協定。若這些管制在主權易手之後仍存在的話,壓力團體就能較易地將類似的管制伸展到其它的行業上去。

勞工法例也是需要修改的。這些法例大都是以保障勞工為名,利益壓力團體為實。勞工不是住客,自由選擇職業及與僱主私立合約是他們收入的最佳保障,這些保障是不需要特別勞工法例的。香港的勞工法例不多,工會的勢力並不顯著——這是香港經濟進展良好的主因之一,也是勞工收入激增的主要原因。但既有勞工法例存在,從少加多,從輕加重的可能性甚高。新加坡在獨立後的大罷工連累工業一蹶不振的例子,前車可鑒,何況香港將來沒有獨立的可能。

二、商業道德急待清理。不久前發生的佳寧事件、恆隆銀行事件,最近的康力事件及其它不勝枚舉或還未大爆內幕的各種商業欺騙或賄賂的行為,都不是資本主義或自由市場應有的現象。這些行為實在是使那些支持私產制度及自由市場的人難以自圓其說的。若港英政府不在今天大事整頓這些罪行,將來中國要從事改革的後果難以想像!要是中國的執政者指出這些弊端來反對自由市場,要答辯不是不可以,但其中的經濟理論不是普通人能明白的。更何況在政局不安定的情況下,商業道德的崩潰可能性甚高。中國解放前國民黨統治後期的經濟是個例子。以那個時期的「資本主義」為樣板,後果如何我們是知道的。

我認為香港政府應集中注意力在「上市公司」的商業道德行為上,因為這些公司行騙的機會較容易,而會被不確實訊息矇騙的人甚多。我也認為廉政公署不宜處理商業行為,因為商業道德是需要經濟專才作判斷。香港政府應另設監察(不是管制)商業行為的部門。

三、公屋或津貼房屋的供應增長應放緩。香港有百分之四十四的人口是住在公屋或受政府津貼的房屋之內。作為一個舉世知名的自由市場,這百分率可算奇跡。多年以來,從大陸來港的難民屈指難算。要安置這些難民,要給他們一個足以發奮謀生的基礎,津貼房子比其它的福利有效。但近幾年來,來港的難民大減;而私營房子的市價大幅度下降。在這情況下,政府仍打算繼續大量供應房屋是說不通的。

問題是這樣的。香港沒有條件靠福利生存——任何國家都不可以,而香港天然資產的貧乏更難支持福利的供應。若制度稍有明顯的轉變,香港的經濟一敗塗地是可以斷言的。將來主權易手後,在某程度上制度有所轉變無可避免;而要增加福利供應的壓力勢必與日俱增。未雨綢繆,香港政府應盡早減少福利津貼。

四、要大事改進新界土地的產權界定。最近我有機會較為深入點地調查新界的土地。真想不到在今日的香港,新界土地的劃分仍是用著原始的方法;而地的分類——三級農地、「B仔」地、「丁」地,用途的管制及地主的權利界定,更是亂七八糟、一塌糊塗。因為新界是租用地,港英政府在以往沒有大事清理產權的問題是可以暸解的。

但現在香港歸還中國已成定局,香港政府就不應將新界的土地跟香港及九龍半島的分開處理。從現在起,實事求是的政策就不應再把新界作為租界看待。在主權易手之前,香港政府應將新界土地的產權加上清楚的界定,將用途及轉用途的程序訂定,將非法佔用地的行為加以約束。若能得中國的同意,年期當然是越長越好。這些加強私產界定的工作,是不應等到主權易手後才辦的。

五、以地契合約協助過渡。長期與短期的合約,各有各的用處,但在產權的年期上,通常都是長期為優。北美洲的私有土地都是永久性的。香港的私有土地是官地,有年期,而地契本身就是一張私人與政府所定的合約。若香港政府能盡量將地契的年期延長,要補地價也讓市民有提早補的權利,這對主權易手時的順利進行是有幫助的。原因就是若一般地契的年期都能跨過九七後二三十年,土地投資者就不需擔心主權易手後,因為地契年期將滿而發生問題。

香港有三長——地點、人才、制度。地點的優越不會受九七影響;人才的外流在所難免;香港人唯一要爭取的就是制度的保障。中國既然屢次強調要香港保持資本主義,在主權易手前港英的重要任務就是要將與這制度有衝突的地方修改。將一個完完整整的資本主義(私產制度)交回給中國,是保障這制度的一個重要辦法。在這一點上,本文指出兩大理由。第一,要增加自由市場的運作能力,若在九七前不做,九七後就難有機會了。第二,與私產及市場有衝突的法制或政策,是最容易被利用為削弱私產及市場運作的工具。混合制度(Mixed Economy)一向都是受不起壓力的考驗的。英國本身的經驗就是有力的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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