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10, 1985

鐵飯碗與國家職工

在走向一窮二白的路途上,「大鍋飯」與「鐵飯碗」有異曲同工之妙!二者都大幅度地增加了監察費用,以致生產下降。大鍋飯的主旨是要分享他人所得,而自己的生產亦要給他人分享;鐵飯碗的主旨就是無論工作人員是否勤奮,僱主(或國家)不僅不能解雇,還要給他們提供起碼的生活保障。二者都是在非私產制度下才會存在的安排。

從比較舊的經濟學看,「勞力給別人分享」及「不做也有收入」都會削弱工作者的勤奮意向。這觀點是對的。但因為「意向」不可以被見到或被量度,我們從事研究的,若要用「意向」的概念去推出可以被事實考證的含意,就會遇到很大的困難。這是科學方法論中一個重要而複雜的問題,若不是做過多年的理論考證工作,這困難是不容易被體會到的。


交易費用是大前提

自交易費用的概念興起後,「意向」的概念就顯得不重要了。監察費用是交易費用其中的一種。假若監察費用是不存在的話,因為「大鍋飯」或「鐵飯碗」而引起的散漫工作態度,可以用大量的監察指導而改正,生產就不會受到散漫行為的影響了。但監察需要可觀的費用。若因為「大鍋飯」或「鐵飯碗」而要增加監察,那麼所需的費用是社會的耗費,浪費了資源。若監察不足或不善,散漫的行為就會直接地使生產下降,這也是浪費。二者都是因為有監察(交易)費用的存在而引起的。

幾年來我不斷強調,以經濟效益來衡量,共產與私產的主要分別,是同樣的生產價值前者的交易費用比後者的高很多——共產制度下的民不聊生,基本上,是交易費用過高的緣故。以這角度來衡量經濟體制的運作,是比較新的經濟學(我可能是第一個從事經濟研究的人以此分析共產政制),一般的讀者可能要多花一點思考才能明白。我希望上文的例子能使讀者多些瞭解為什麼我堅持私產制度的經濟優越性。

農業大鍋飯;工商業鐵飯碗!將來要寫共產中國經濟史的學者,這兩章是免不了的。在《從『大鍋飯』到『大包干』》一文內,我指出農業的大鍋飯已被取締了。當然,目前中國農業制度還有不少可以改進的地方,但大鍋飯的取締總可算是一個大躍進。在工商業上,鐵飯碗還是存在的。近兩年來,在某些國營機構內,鐵飯碗變成了「膠」飯碗,有了一些彈性。但國家職工仍然是被政府分派工作,仍然是難以被革職,仍然是難以辭職不幹。

在某程度上,鐵飯碗不是共產政制所獨有的——在其它地方,只要是非私產的機構,鐵飯碗就容易出現。例如在香港,試用後而被正式聘請的政府公務員,都是有鐵飯碗的保障。正因為如此,我們就很少聽到香港的警察或公務員有特別好的禮貌或工作表現。假若香港的工商業也是有鐵飯碗的存在,香港就不可能得到今日在國際上的經濟地位了。

老實說,我在大學裡的職位,也是個鐵飯碗。在美國,有很多大學——尤其是州立的大學——都會頒給某些研究成績較好的教授鐵飯碗的(即tenure,除非犯了天大過失,校方不能解僱有tenure的教授)。因為這鐵飯碗能引起散漫的工作行為眾所周知,要在較好的美國大學獲鐵飯碗的保障,是非常困難的(香港的大學批准鐵飯碗之易,令人尷尬)。在學術上,有些學者的工作行為是不受鐵飯碗影響的。這是因為研究所得,或教出一些好學生,本身就是一種「報酬」(有些政府公務員顯然也是因為金錢以外的「報酬」而苦幹的)。當然,也有些學者是希望獲得較高的薪金(在美國,通常是以其它大學搶聘的薪金為準則)而苦幹。


鐵飯碗破裂的原因

為什麼政府或政府資助的非私產機構會有鐵飯碗的盛行呢?這是一個經濟學上的老問題。我自己的答案,是這些機構所供應的服務是沒有市價的。在這情況下,一個被雇者在機構內的工作貢獻,就會因為沒有市價而難以衡量;另一方面,因為這些非私產機構不是圖利的,主事人就沒有意圖去按經濟的利害作決策。那就是說,假若在這些機構內的職工是沒有鐵飯碗的,可以被上級解雇,而上級又因為機構的非私產性而不按經濟的利害作決策,濫用權力的行為就會很容易發生了。換言之,給予這些機構內的職工一個鐵飯碗的保障,是約束上級濫用權力的辦法(在共產制度下,鐵飯碗的成因不同)。

在中國,城市內的工作人員,一經政府分派了工作單位,就成了國家職工。「做是三十六,不做也是三十六」,是一般人描述國家職工的本質。雖然近兩年來在賞罰方面增加了彈性,但鐵飯碗仍在,轉工不易,辭職亦難。更重要的,就是中國的國家職工制並不只是限於「政府服務」,而是被伸展到所有的國營工商業之內。

近兩年來,情況在基本上有了重要的轉變。中國國家職工受到了兩方面的壓力,而這些壓力顯然與日俱增。這個發展,促使我在兩個多月前推斷了現有的國家職工制是不能持久的。

第一方面的壓力是外來的。香港的企業家到國內投資設廠或開酒店,大都盡量避免僱用國家職工。他們喜歡找「待業」的青年,以私定合約的方法僱用。這些「合同工」或「臨時工」,在外資的機構內,有漸趨「成行成市」之勢。這其中最重要的含意,就是外資增加了競爭的壓力,帶來了兩個效果。第一,外資的產品或服務,遠比國營的優良,所以後者若不改善就會遭淘汰。這改善是很明顯的,而其中的一個更改就是將鐵飯碗加上了彈性。以我自己的觀察所得,凡是多有外資競爭的國營機構,這彈性的增幅最大。第二個效果,就是以往無所適從的待業青年,如今若肯勤奮好學,得到外資者的賞識,就可出人頭地。合同工的收入,在大致上是遠比同業的國家職工為高。長此下去,不准國家職工辭職的規例,會經不起競爭的壓力而被取締。

第二方面的壓力,是由中國本身的經濟現代化所促成的。要多賺錢是現在一般的國營生產機構的目標。但因鐵飯碗而引起的散漫行為,跟多賺錢是水火不兼容的。這一個「內在」的壓力,目前只是僅見效果。這是因為在現有的國營制度下,賺的錢仍未能清楚地界定為私有,所以除了「台底交易」及某程度的獎賞之外,賺錢的「壓力」還未能大量發揮。未來,若工商承包制能有可觀的成就,國家職工的鐵飯碗就保不住了。

結論很明顯。鐵飯碗加上金錢物質獎賞來鼓勵生產,遠勝毛澤東時代的政治口號。但若職工不能被解雇,獎賞的辦法就總要付出較高的交易費用。選用不同的支付工資形式——例如某些國營工廠已改用件工(工資以件數計)——是會有幫助的,但這些或其它安排的功能,取締了鐵飯碗會更顯著。我有權不用你,是保障你對我的承諾的最簡單而費用又是最低的辦法。我以為中國的執政者已開始體會到這一點。

以經濟學的角度來衡量,「難以辭工」或「難以轉業」對社會的損害,比鐵飯碗更嚴重。粉碎了鐵飯碗可以鼓勵勤奮,但勤奮要有所值,而若要勤奮的價值有大幅度的增加,就要按「比較優勝定律」( law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行事。我曾屢次強調,每個人若能專於發展自己費用比別人低的行業,經濟奇跡就會出現。「比較優勝定律」所能帶來的生產費用下降,是遠超一般書本所描述的。自由轉業是實踐這個定律的先決條件。在一個以農業為主的落後國度裡,這個定律的驚人效果是不明顯的。但要搞經濟現代化,要促進科技,沒有自由轉業的權利,就難有大作為了。

但自由轉業所能帶來的經濟效益不直接,且須等一些時日。中國的執政者是會較難領悟的。話雖如此,我仍認為缺乏自由轉業的制度,在中國難以持久。這是因為在外資的合同工及自由市場的擴展下,競爭的壓力非同小可。

兩個多月前,在一次《信報月刊》的訪問中,我就推斷了自由轉業是會在不久的將來被許可的。一星期前,我們看到在廣東省有兩個國家職工申請辭職被批准的消息。我們不僅希望這批准會成慣例,而更希望轉業的自由會跟解雇的權利並用。假若國家職工是可以辭職但卻不能被解雇,那麼將來中國的政府職工,都會是些專長於睡午覺的人。


二○○一年後記

十七年後的今天,「大鍋飯」已成陳跡,而離職轉業再沒有困難了。這是說,今天在中國,勞力是私產。然而,在國營企業中,「鐵飯碗」仍在。重要的是,在一個國營職員的收入中,「鐵飯碗」所佔的比例越來越小。以今天大陸的大學教師收入來說,因為有好些「其它項目」可讓教師賺錢,校方提供的薪酬不及教師收入的一半,而「鐵飯碗」的固定工資大約只有教師總收入的八分之一。其它的國營行業我沒有查詢過,但據說「鐵飯碗」的比例也是越來越小了。

世界輪流轉,今天香港的大學的教師收入,「大鍋飯」的工資比例近於百分之一百!我在一九九六年末推斷香港大難將至,會有起碼十年的衰退,這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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