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7, 2000

傳世的思想

如果你搞學術,希望有些思想可以傳世,你要有什麼條件呢?這問題似乎沒有人提出過,而我也沒有作過研究。但在學術上我是過來人,尊重傳統,對前賢的思想視如葡萄美酒。因此,這問題我可以試答一下。在經濟學歷史上,最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的應該是史德拉(G.J.Stigler, 1911-1991 )。有些人會選熊彼得(J. Schumpeter, 1883-1950 )作答,但我還是選史德拉。熊氏雖然在經濟思想史上下過不少工夫,但他對理論的認識不夠深入,算不上是高手。足以傳世的思想當然要有新意,有啟發力,影響後來的學者。有些思想發表後,聲名甚大,或紅極一時,但十多年後就不知所終。這些算不上是傳世。有三幾十年持久性的算有點份量,但我認為比較安全的傳世定義,是要有半個世紀以上才可以勒碑誌之。這是不容易的成就了。



有些思想足以傳世,但給外人抄襲了,襲者成了名,而原作者只有很少的人知道。也有一些經天緯地的思想,很多年後才被人發現而傳世。奧國和尚門德爾(G.J. Mendel, 1822-1884 )的遺傳學研究,在他身後五十八年才被發現,而他定下來的三大遺傳定律,今天還是有口皆碑。



頂級的傳世思想大都有一個特徵。那就是我們不知道作者是怎樣想出來的,很有點神秘感。牛頓如是,達爾文如是,門德爾如是,愛因斯坦也如是。但有一個重要的例外。那是基因結構(DNA Structure )的發現。半個世紀前,生物學家都預先知道有DNA 的存在,大家都同意若其結構被發現了,是生物學上最重要的貢獻。因此,好些學者競爭去找尋。兩位合作的發現者之一的J. Watson 將整個研究過程寫了一本書,書名The Double Helix 。這本書是難得一見的精彩之作,緊張刺激兼而有之。對科學有興趣的學子,是非讀不可的。(英文書局應該有售,讀者無需懂生物學。)



回頭說作出傳世思想的條件,像門德爾那種頂級思想不需要談了。我們這些凡夫俗子是沒有資格問津的。還是說一下那些可以傳世五十年或以上的思想吧。



我認為幸運或碰彩的機會是不大的。傳世思想的作者一定要日思夜想,費盡移山心力,然後才有機會得到突破。這突破不一定是作者日思夜想的——可能是題外有關的思想,在不經意中跑了出來。



我也認為高智商是不需要的;需要的是想像力(Imagination )。想像力高的人不一定很聰明。不能太蠢,但中等或以上的智商,只要想像力好,就有機會作出傳世的思想。是的,以傳世而論,想像力比智商重要得多。我大肆批評香港的教育制度,因為我認為這制度抹殺了學子的想像力。



傳世的思想要有創意。然而,創意千萬不可強求。刻意創新是大忌。創新這回事,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思想要順其自然。人的腦子各各不同,順其自然,有時你想不創新也不容易。強作創新,務求與眾不同,得出來的永遠是些不倫不類的怪物,不可能傳世。



我寫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提出一個少有被提及的、作出傳世思想的重要條件。那就是作者要知道問題是否重要。這關於品味,是很特別的天分了。不管你智商多高,想像力多大,但品味不成而在不重要的題材上下工夫,怎樣也不可以傳世。



試想一下吧。任何學術,每個人的黃金創作時期大約二十年,特別長的可達三十年。找了一個題材下工夫,動不動要三、五年,而又不一定可以找到可取的答案。若不懂得找重要的題材下注,轉眼之間就日暮黃昏。



我不容易說清楚題材的重要性是怎樣衡量的。要是能預先清楚地知道,我在經濟學上發表的學術文章不會超過五篇——孤注一擲地五年寫一篇是正。



有一位獲諾貝爾獎的經濟學者朋友,發表了數以百計的文章。他告訴我因為自己不能預先知道文章的重要性,就一於多寫,多發表。這位朋友認為想錯了無傷大雅,就採用撒網政策。



在我所認識的朋友中,高斯(R.H. Coase, 1910- )對重要性的判斷最高明。問他為什麼事前能知道問題重要,他說從來不知,只是一種感受。你相信不相信?



我是相信的。一九九一年高斯在他的諾貝爾獎演說中提到我。他說不知道自己一九六○年發表的關於高斯定律的文章是重要的。他要到六十年代後期跟我研討才知道該文的重要性!



數十年來,每次找研究題材,我總要花一段時間來衡量其重要性才決定下注。很不幸,我還是中計的多,傳世的少。所以你若要我教你怎樣衡量重要性的問題,我最好的答案是:要有高斯的感受。



要具體地說一下還是可以的,但幫助不大。重要的思想必定有兩個特徵。其一是有趣味,其二是有廣泛的用場。問題是,這二者在事前怎可以知道?我認為很有趣味的,其它的人不一定同意。至於用場的廣泛性,大都是作品發表後多年才可以比較肯定地說。



據說門德爾當年全然不知道自己的遺傳研究是重要的,他只是埋頭在後園種豆看花。這觀點我不同意。門德爾種豆種了很長的日子,若沒有高斯的感受,他豈不是傻佬一名?像基因結構那種在發現前就眾所周知其重要性的研究,是很少有的。



最後不妨說一下自己的經驗。經驗上,凡是自己認為重要而用心寫的關於理論或概念的學術文章,傳世三十年並不困難,甚至可說是十拿九穩。能否超越五十年我可能看不到了。另一方面,無論怎樣用心寫,凡是重於事實考查的,傳世的機會很小。我只有一篇考查的文章——一九七二年發表的《蜜蜂的神話》——是歷久不衰的。



如果我個人的經驗是一般性的話,艱巨的考查工程的回報率,實在是偏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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