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29, 1983

期貨市場的作用何在

期貨市場(Commodity Futures)是經濟學上一個最難令人明白的市場,該市場的合約是期貨合約(Forward Contract)的一種。比起一般的期貨合約(如買樓花合約),期貨市場的特徵有二。一、交易是在一個集中的交易所舉行;二、在合約終止時大都是以錢結數,並沒有真正的貨物交收。

期市是以現在合約的方式來決定將來某時某種貨物的價格的交易。若某甲願於三個月後出某價將小麥買入,而某乙亦願意於那時日將小麥按該價賣出,那在經紀或中間人的引線及保證下,期市合約便可在三個月前的今天成交。三個月後的市價及三個月前所定的期價若有差別,買賣雙方經中間人結數。在市場競爭中,現價及期價的差別反映了利息及存貨的費用。而期滿後的市價與預定的期價之有所不同,是訊息不全之故。另一方面,現貨價及期貨價息息相關,互相影響。

期貨市場的作用並不在於貨物買賣的真正成交。絕大部分的期市合約,在到期時要賣家交貨的甚少。在美國的大期貨市場,若有百分之一的合約要交貨清帳,便算是新聞。那是說,絕大部分的合約只是在錢債上清盤,市價轉變後賺蝕雙方計錢不見貨,而中間人也獲應得的佣金。

既然交貨絕無僅有,為什麼在合約上要指定交貨的地點及日期呢?主要原因是市價往往不是一清二楚,眾所認同,甚至可能不盡不實。騙價的行為不可忽視(巴西的咖啡價,就曾因政府做手腳而成為大新聞)。合約指定買家有權要賣家交貨,就可有效地約束騙價的行為,或減少因買賣雙方不同意市價而引起的糾紛。有了要求交貨的權利,買家若在期滿時認為報出的市價過低,他便可付出全部貨價而迫賣方交貨。

因為合約中的交貨規定只是用以約束騙價或減少糾紛,所以要求交貨的權利是甚少運用的。若有1%或2%的交貨行為,那就顯示市價有問題。而交貨的地點,往往不是買家所需用貨的地方。地點的選擇是基於現貨多、交易大,市價易於斷定及認同為主。至於該地點是否有可用該貨的工廠是無關重要的。

期貨市場的主要成交是期價(未來的價格),貨物本身的運用沒有直接關係。但預定期價並不是純賭博的行為。當然,任何市場皆可下賭注,期貨市場亦不例外。但期市的形成卻與賭博無關——要賭博,比期市更有趣的方法不勝枚舉。

期市的主要功能有三。一、投機者能專心致志研究未來市場的動向(如天氣對小麥收成的影響),能以其自信有過人的訊息數據而取利。二、生產貨物或大量用該貨的專家,能用買賣期市合約的方法來預早定價,因而能專於所業,不受市價波動影響。三、存貨由專家辦理,成本較低,而這些存貨專家亦因期市的產生而能有較固定的收入。

天有不測之風雲,市有不常之起跌。市價的波動在所難免。期貨市場的功用就是以專業者決定期價,而期價的決定亦有助於專業的發展。

但市場的交易費用往往是高昂的。世界上數以萬計的貨品,就只有二、三十種能成功地發展期貨市場。即使像原油這樣重要且人所共知的貨物,期市也是屢試後才有小成。

下篇文章我將談及要成功發展期貨市場的五個主要因素,及從這些因素來分析香港開辦期貨市場難有大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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