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26, 2011

憇息閒話


一口氣寫了《經濟解釋》卷三開頭的三章,約五萬多字,累了,要憇息一下。學術性的分析文字,昔日可以一坐寫三千字,今天一坐寫一千也困難。這是體力的衰退。智力呢?搞學術思想這是更為重要的問題。不少行內朋友到了六十多歲智力就明顯地開始打折扣。不是說他們變得蠢了一點,而是在感受上他們失去了一點敏銳性,失去了一點韻律或一點靈氣。你要先認識這個人,跟他研討過,然後過了一段時日再交手,才可以察覺出來。

我認為五十多歲的弗裡德曼與七十多歲的弗裡德曼很不一樣。七十多歲時他還是想得很快,還是名不虛傳,但就是沒有他五十多歲時給我的那種如神似鬼的感受。是我進步了嗎?還是他退化了?我認為是後者。

我的衡量是這樣的。弗老比我年長二十三歲。一九六三年認識他,第一次跟他辯論是一九六七:他五十五,我剛三十二。那時我寫好了《佃農理論》約半年,今天重讀該舊作認為是近於自己的頂峰期。弗老七十六歲時我五十三,大家相聚兩個星期,我的感受是他再不是如神似鬼。

儘管我認為他也經不起時日的蹂躪,弗老以智力持久不衰知名行內。他很注意自己的智力有沒有衰退。他幾次教我要天天想,因為思想是腦子的運動,停下來不練習腦子會退化得快。他八十八歲那年我對他說他的腦子還厲害,他回應:「史提芬,不要說謊話,你不可能不知道我以前的腦子是怎麼樣的。」這是我第一次聽到他承認自己的腦子鬥不過大自然的無情規律。他有的是那麼了不起的腦子,但我認為明顯的退化始於七十歲左右,可能還要早一點。弗裡德曼五十多歲時的智力,你不見到不會相信。

讀者可能不知道,搞思想創作是一種體育運動,而要改進前人之見是一種體育比賽了。要勝出腦子的機能差一小點都不成。思想文章沒有機會傳世是不值得寫的,但傳世談何容易?動筆時無從知道,只可以博一手。有碰巧而傳世的例子,也有劣作得享大名。這些屬異數。我們要博的是寫出好文章,希望可以傳世。好文章可以增加傳世機會是肯定的。這裡說的傳世是發表後三幾十年還有人記得。實情是幾年也苛求。

我說的好文章是題材明確,有重點,夠清晰,有新意,而最困難的是變化多。我這把年紀當然認識不少腦子今不如昔的學者朋友,意識到腦子開始退化的先兆是變化減少,或來得有點不自然。我說的變化不可以刻意地炮製出來,而是在思想或動筆時聯想到有關的問題,通常是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會想到那些地方去。往往是無端端的發現,認為有趣,就把筆鋒揮到那邊去。讀者應該不難想像,一個人的腦子退化始於聯想力的減弱。當然,記憶力的退化首先出現,但奇怪地,我自己的經驗是記憶力的退化對思考的能力沒有多大影響。聯想力是另一回事。

說過了,實證經濟學是老人的學問,整體的處理要對世事的觀察有足夠的累積。我因而等到退了休才動筆寫《經濟解釋》。那是十一年前。當時的空閒時間沒有今天那麼多。更重要是今天增加了十年觀察中國的發展,好些現象十年前沒有體會到,也無法想像。這些都是正面的。負面是我可能等得太久:我是七十四歲才開始大修《經濟解釋》,其實大部分是重寫。修改卷一時我認為三卷要加到五卷,但修到卷二見那麼多要重寫,就改變了主意,共寫四卷算了。今天看,原來的三十一萬字會加到五十多萬字。不是閒話家常,工程是艱巨的。

我恨不得能早點完工,早點轉到書法及研究中國文化這些老人家可以持久地做下去的玩意上。困難是《經濟解釋》是自己在一門學問上耕耘半個世紀的代表作,不能馬虎。寫來真的很困難。我又恐怕自己的智力退化到不成氣候時自己不知道。有五位飽讀經濟論著的朋友在旁監察著:一位在文稿刊登前先讀,四位按期必讀。這五位的評價,是今天重修、重寫的比十年前的三卷本高明很多。

還有其他幫助不少的條件。今天重寫的那些部分先在《信報》發表。有兩個好處。其一是《信報》讀者的知識水平比較高,讓我放心地寫得深入。其二是《信報》不限篇幅的字數:有時千多字,有時近五千字。鼎鳴老弟也在該報按期動筆增加一點熱鬧,而不久前於漸老弟也手癢起來,按期長篇而大論。鼎鳴與於漸是香港的經濟學者中普通常識最好的了。這是我很少說的恭維話。今天的經濟學術文章,一般是連普通常識也沒有。雖說專欄不是嚴謹的學術,但寫慣沒有普通常識的學術文字,轉寫專欄也沒有。

還有一件《信報》值得放煙花的事。互聯網的興起惹來國際上的網絡博客無數,其中不乏經濟博客專欄。相比起來應該沒有哪份刊物比得過《信報》。不要把我放進去,因為這些日子我寫的算不上是專欄。用不著老人家出手吧(一笑)。


Tuesday, July 19, 2011

三三四:阻止競爭的壟斷


(五常按:本文是《壟斷的詛咒與成因》最後第四節。)



阻止的意思是約束,但這裡我選用「阻止」而不用「約束」,因為競爭的行為一定要受到約束,否則競爭帶來的租值消散會滅絕人類。權利界定是約束,成本、市價、天賦、財富、法律、風俗等,都是約束競爭的侷限。本節要分析的,是政府或利益團體「阻止」競爭,因而把壟斷權利炮製出來。阻止當然是約束,為恐引起混淆,我用「阻止」來描述由政府或團體炮製出來的壟斷。



受價與覓價的經濟內容



爭取壟斷希望增加收入是社會每個成員都會做的事。我在上節指出,這是社會進步的一個主要根源。在街頭賣花生的小販希望自己出售的好吃一點,與眾不同,是爭取壟斷。要成為另一個鄧麗君當然不易,但我指出,一個人憑自己的天賦與努力而爭取到有壟斷性的產品,沒有要求政府或團體的協助,純是通過市場競爭而獲得的壟斷,對社會只有利,沒有害。鄧麗君如是,設廠產出也如是。至於傳統歷來詛咒的因為壟斷產出不足,導致顧客的邊際用值高於產出的邊際成本而出現的死三角,如果真的存在,對社會也一定是利大於害:有這壟斷產品附帶著死三角總要比沒有這產品有利,強迫多產出只能如強迫鄧麗君多唱耳。



這裡有一個重要提點。西方經濟學傳統高舉的完善競爭市場,那銷售或生產者面對的需求曲線是平的,因而受價,沒有死三角。然而,邏輯與事實皆說,這樣的市場只能限於期貨市場那類產品:米是米、麥是麥、金是金、銀是銀。是的,經濟學者高舉的完善競爭市場的產品不可能有創意,不可能標奇立異,社會因而不可能有進步。



換言之,一個歷來只有完善競爭的經濟社會,會停頓在中國四千多年前炎帝神農氏嚐百草的水平。我的價值觀可以接受,因為陶淵明筆下的桃花源也略同。離開了桃花源,人類的進步或知識的增長要基於創新,即是說要基於壟斷的爭取及嘗試。那所謂覓價,講深一層是說找尋新意。



舊報告將再推出



通過政府或團體阻止競爭而出現的壟斷是另一回事。但有一個問題:本來是黑白分明的看法,因為發明專利的存在而變得有點模糊了。發明專利(patent rights)是通過政府法例來約束或阻止競爭,擁有這專利權的或大或小是個壟斷者。發明是競爭的果實,但專利是政府以阻止的方法來維護勝出的人。從社會的整體利益衡量,研究所得的發明應否有專利的保護是經濟學的一個大難題,行內到今天還沒有一致同意的答案。我自己是有答案的——大概上有,細節上沒有。



上世紀七十年代初期,我動用了美國的一個基金不少錢,花了四年多時間,調查發明專利與商業秘密,以及這二者的租用合約(license)。所獲艱深。當時(一九七七年)寫了一個長報告給資助的基金作為一個交代。二十多年後找到該文全稿,二○○五年刊於自己的英語論文結集中,行內的朋友讀到一致認為重要。該報告其中較為不重要的兩部分曾經抽出為獨立二文發表,但最重要的主要部分因為太難,當時打算過些日子才處理,但終於沒有動工。發表了的關於商業秘密的那部分受到法律學界注意。這次大修《供應的行為》的下篇,我會把當年的長報告的內容全盤推出。這是本卷第四章的話題。



發明是知識資產,以專利保護是產權保護,應不應該有此保護奇怪地沒有一致的看法,而從社會的利益看應保護多久是一個永遠沒有答案的問題。商業秘密呢?原則上也是資產,可以有產權的保護。問題是外人不知是些什麼,要怎樣保護呢?問題有趣,但深不可測,也在第四章才討論。



無功受祿與偷龍轉鳳



轉到那些主要靠政府或團體阻止競爭而存在的壟斷,經濟學的所有分析都說對社會的整體只有害,沒有利。對個人或個別機構當然有利,但對社會整體沒有。理由不少,但我認為最基本的只是一點:憑政府或團體阻止競爭而帶來的壟斷利益,是中國傳統說的無功受祿!你的產出貢獻不足以在市場生存,但因為政府為你阻止競爭而獲利,是無功受祿。或者你的產出貢獻足以生存,但政府授予壟斷權使你的收入增加,也是無功受祿。好些時,因為政府或團體的左右而出現的壟斷權利,獲益者主要是政府或團體,也算是無功受祿了。



還有另一個有關的話題。政府往往授予自己壟斷權,增加政府的收入,因而可以減少抽市民的稅。政府為服務社會需要有收入,因而算不上是無功受祿。這是偷龍轉鳳,誤導市民。偷龍轉鳳香港政府是專家。出租車牌照的壟斷權在政府之手,土地使用的壟斷權在政府之手,貨運碼頭的海域壟斷權在政府之手,汽油供應抽高稅,也可看為政府壟斷,還有不少其他的。這些壟斷帶來的收入可觀,容許香港政府以低稅率知名於世,但我曾經算過,把這些政府的壟斷收入化為稅看,香港中層人士的稅率比美國的高。這是偷龍轉鳳。



長三角與珠三角的經驗



作為一個經濟研究的題材,由政府阻止競爭、授予壟斷給社會帶來的害處,最精彩莫如中國改革的經驗了。這是人類歷史可歌可泣的一頁——先泣而後歌——我在《中國的經濟制度》分析過。只要中國的發展能繼續下去,將來的學者不會漠視這本書。復旦的張軍看出了玄機,知道我的靈感從哪裡來。



那是長江三角洲與珠江三角洲的相對發展的經驗。大約一九八一年起珠三角首先發難,三年後該區的幾個鄉鎮的年增長率達百分之五十。珠三角是龐大國企不多的地方,香港的商人跑去投資私營,申請牌照只需幾天,雖然損手者眾,但在壓力下國家職工制敗退,合同工制抬頭。長三角呢?龐大的國企林立,申請私營或民營牌照要過關無數,近於不可能,而職工制無從瓦解。長三角的林立國企是靠政府阻止競爭,靠政府維護壟斷而存在的,而這侷限在珠三角是弱很多了。



長三角的崛起是鄧小平先生一九九二年春天南下之後的事,一九九三開始有瞄頭,而一九九四年初引進全國劃一的增值稅後,中國的地區競爭制度形成了。奇蹟的出現,是八年之後,在重要的經濟數字上,長三角超越了起步早十多年而還是發展得快的珠三角。撤銷大部分的國企壟斷是主要原因,而如果這些壟斷不撤銷——即是不大事放寬民企的經營牌照——中國的神奇地區競爭制度是無從發揮的。後發而勝出,因為在中國獨有的地區競爭制度下,長三角的土地使用比珠三角有高很多的彈性。我在《中國的經濟制度》中有詳述。



牌照限量阻止競爭



政府發牌照有好些原因,而發牌不一定有限量。只為鑑定誰是負責人,或作為減低訊息費用的資歷陳述,是不需要有限量的。鑑定誰是負責人重要,但能否減低持牌者的資歷的訊息費用有問號。牌照傳達的訊息不一定可靠,可以誤導。我認為經濟學衡量斤兩,博士名銜(也屬牌照)比不上兩頁紙的好文章。弗裡德曼當年差不多反對所有職業牌照。阿爾欽和我同意,持牌執業的醫生及律師的能力及知識的差距大得離奇。



訊息是一回事,牌照限量是另一回事。好些時,限量是通過提升資歷或條件的要求,以保護顧客利益為前提,掩蓋著以牌照的限量來增加持牌壟斷的收益。美國在藥房賣藥的藥劑師,多年來資歷的要求不斷提升,到今天需要的學歷要有跟博士相若的水平。每小時工資約七十美元,也是規定的。

計程車(內地稱出租車)的牌照,以車算,好些城市有限量,而一個牌照的轉讓市價可能高達港元數百萬。這是阻止競爭帶來的壟斷效果。從社會整體的利益看,支持這牌照限量的理由不少,邏輯一律錯得離奇。



在西方,狩獵野生動物有牌照及獵物的限量,但沒有協助壟斷的意識。不限量獵者可能把野鹿殺清光。多年前在美國讀到一份報告,說限季節及限獵量的牌照收費不高,但能有所獲的只是很小的一撮懂得狩獵的人。不限獵量,這一小撮人可以把野鹿殺清光。我的一位朋友專於此道,說絕對可以。



醫生應否以牌照限量有大爭議。沒有明確的限量,但有經濟學者認為有欠效率的條件的苛求。一九五八年,說得上是經濟學天才的嘉素(R. Kessel,是我的好友,一九七五年早逝)發表精彩的《醫療的價格分歧》,分析當時在美國加州行醫執照難求,因而導致壟斷及價格分歧的出現。他的解釋,是醫生執業要有醫院提供病房與醫療設備的協助,而這些設備的資金主要來自見習醫生的低薪貢獻,所以要到加州行醫要先在那裡見習兩年。今天,這指明地區見習的規限再不在美國存在,但類似的要求在香港還有——外來的頂級醫師是不能在香港掛牌的。奇怪我當年沒有問嘉素一個資歷足夠的外地醫生,為什麼不可以付一個使用設備之價來購買加州的行醫權。不管怎樣說,嘉素一九五八年在《法律經濟學報》發表的是難得一見的好文章,經濟學要那樣處理才對,同學們不要錯過。



結語



西方有一句戲言,說一頭狗吠錯了樹——barks up the wrong tree。不知典出何方,但可以想像,一個小偷躲到樹上去,一頭狗向樹上吠,但吠錯了樹!



經濟學者有吠錯樹的習慣。當年我讀科斯一九六○年發表的後人稱為科斯定律的鴻文,該文批評傳統的社會成本又稱外部性的分析,不由得拍案而起,說庇古吠錯了樹。後來輪到自己寫文章,指出傳統吠錯樹的例子,到今天屈指難算了。本章以《壟斷的詛咒與成因》為題,指出的吠錯樹是嚴重的,而老實說,熱情歸熱情,我認為那是一頭相當蠢的狗。



從社會整體的利益看,經濟學者應該詛咒的,要吠的,不是壟斷的本身,而是政府或團體阻止競爭。壟斷的成因數之不盡,但除了政府或團體阻止競爭帶來的那一類,其他所有因由歸納起來只一個:人類要不斷創新才可以活得好一點。



(第三章完)


Tuesday, July 12, 2011

三三三:鄧麗君現象的延伸


(五常按:本文為《壟斷的詛咒與成因》的第三節。)

嚴格來說,每個人在某方面都是個壟斷者。絕大多數的壟斷者是可憐人物:他們的壟斷之技換不到飯吃。我在《供應的行為》的舊版中寫道:

天生特別的供應,外人無從絕對地倣傚,是壟斷。然而,以歌聲而言,算得上是特別的何止鄧麗君?其他招徠有道、大名鼎鼎的歌星不在話下,張五常的歌聲又怎樣算了?上帝可以作證,我的歌聲也很特別;可惜的是,當我一曲高歌,聽者願意給我錢要求我不唱!我也是個壟斷者,我的歌聲面對的市場需求曲線也是向右下傾斜的,但整條曲線是在左下的負值範圍內。

壟斷不一定可以賺錢。絕大部分的壟斷一文不值,所以沒有經濟學者為我的歌聲費心。天生下來,每個人各各不同,在某方面都有可以大壟其斷的產品。無奈市場無價,天才自古空餘恨。電影明星的相貌特別;你和我的相貌也特別,只是沒有觀眾出價。明星的演技特別;你和我的演技也特別,可惜也沒有觀眾出價。你和我於是成為無價之寶,使經濟學者漠視了。

鄧麗君是社會的一部分

這就帶到我認為是重要的歌星鄧麗君的例子。一九八四年初我有機會在香港看到她表演一場,認為橫看直看都是一百分,是炎黃子孫中數世紀一見的演唱天才了。長得好看,唱得悅耳,舉手投足瀟灑利落,反應快,多種語言流水行云,聽眾用什麼語言提問她就用什麼語言回應。北京當年不容許她到內地演唱是人類的損失。

說鄧麗君是個現象,可不單是說她的登台演技盡入化境,還要加上去的是這個歌星對金錢收入不重視。同級的歌星動不動要唱數十場,她只唱一場。那麼龐大的道具、備演成本,多唱一場的個人收入可獲港元數百萬,但她不唱。我也察覺到她絕少在電視或傳媒替產品賣廣告,或作什麼機構的代言人。對她來說,休閒的價值是演出的成本,而不演出是因為她認為這成本高於演出的收入,是定義性,我們應否尊重她的選擇呢?

鄧麗君無疑是個演唱的壟斷者——從她的獨特演技看絕對是。反對壟斷的人應否建議把她殺了?昔日的中國贊同把她殺了恐怕不乏人。今天不會再有這種人,但可能還有不少人認為政府要強迫鄧麗君多演出,多唱——如果這個天才不早逝。

問題是從社會的角度看,鄧麗君是社會的一個成員,休閒給她的所值是社會的收入,不尊重她的選擇社會會受到損失。反對壟斷我們要反對鄧麗君,然而,從社會的角度衡量,我們不容易想出有哪種約束鄧麗君的政策或方法可以使社會整體得益——除非我們不認為她是社會的一部分,或認為她自己的損失與社會無干。

競爭壟斷的真理

上述的鄧麗君現象重要,因為包含著一個社會利益的真理。這真理說,不管鄧麗君是怎麼樣的一個壟斷者,只要她的壟斷權利來自她個人的天賦,加上個人的勤奮,這權利是由她個人自己選擇爭取的結果,價值觀上我們難以反對。她沒有要求過任何人替她約束其他的競爭者。她的存在對社會只有利,沒有害,殺了她是社會的重要損失。她選擇不多演出在定義上是她的切身休閒利益高於多演出社會聽眾願意出之價。她自己是社會的一部分,強迫她多演出社會會受損,而如果因為她是壟斷者而多抽她一個壟斷稅,對社會有同樣的不良效果。至於傳統說的、鄧麗君演出給社會帶來的邊際用值高於她的邊際成本,導致薩繆爾森說的死三角,如果真的存在,是她自己的選擇,要維護社會整體的利益外人是不應該左右的。

讓我們回顧中國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起的經濟發展,其速度使舉世嘩然。少人注意的是在這史無前例的發展中,一個重要的轉變是從禁止鄧麗君演唱到今天把她捧到天上去。是的,很少人注意到,中國的驕人經濟增長是包括著一個鼓勵個人爭取壟斷的故事。八十年代後期我推斷,在內地,收入增長最快的那組人會是有天賦的藝術家。果然,跟著的二十年,不少藝術家的作品市值上升了不止百倍。這是鄧麗君現象的延伸:成功爭取市場喜愛的有獨特風格的藝術作品,是爭取到市場有價的壟斷權益帶來的壟斷租值。

經濟學傳統反對壟斷的分析是淺見。這分析忽略了沒有政府或利益團體協助的個人爭取壟斷帶來的私利,是社會進步的一個主要根源。

學術思想收費困難

像我這種搞學術思想為生計的人又何嘗不是如此呢?我們的不幸,是思想是一種共用品,一個有壟斷性的絕妙思想不容易像鄧麗君那樣,演出時出售門票杜絕不付票價的人,或出售唱碟及影碟,也沒有像畫家那樣有私用品性質的畫作在市場出售。學術版權的維護所獲甚微,而可以賣點錢的課本通常不是思想創作。這些年流行的以學報文章數量為準則來決定大學教師的升職,更是悲劇,因為一般是鼓勵產出廢物,不是這裡說的有壟斷性質的重要思想。

發明專利與商業秘密是維護有壟斷性質的思想的法門,可以帶來巨利。不是淺學問,深得很,我會在下一章以整章處理。在大學裡,自然科學的某些思想可以申請發明專利。做生意的名牌寶號或註冊商標是為維護產品質量的壟斷而設,沒有期限,可以很值錢,對社會也只有利,沒有害,因為除了註冊的名稱先注先得,任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商標。

讓我再說一次。沒有政府或利益團體維護的壟斷,或在自由競爭下獲得的壟斷權利,或像鄧麗君那樣,才華由上蒼賜予,加上勤修苦練而獲得的壟斷,對社會只有利,沒有害。這是不管壟斷產品的售價是多高,又或者像鄧麗君那樣,重視休閒而懶得多唱。

不要相信經濟學者的胡說八道。


Tuesday, July 5, 2011

三三一:壟斷的詛咒與成因


(五常按:本文是《經濟解釋》卷三《受價與覓價》第三章的第一與第二節。)



壟斷(monopoly)一詞的直解是某產品在某市場只有一個生產或銷售者。市場可以大如整個地球,或小如街頭的小食檔。我幾歲大的孫女兒,每次到我家,出售她的愛,絕對是個壟斷者。天倫市場就是那麼奇特:無論她怎樣搾取我還有很大的消費者盈餘。



第一節:壟斷的闡釋



壟斷的直解是字典的解法,經濟學應該怎樣闡釋呢?眾說紛紜,我唯一可以接受的,壟斷是指面對一個生產或出售者的需求曲線是向右下傾斜的。此線向右下傾斜,把價提升會賣得少一點,調低會賣得多一點,所以這個壟斷者要覓價。覓價的行為或安排變化多,都有趣,說之不盡,是我當年著迷的學問了。



同學們會問:以面對生產或銷售者的需求曲線向右下傾斜,所以覓價,來給壟斷下定義,但我們見到的市場一般有多個競爭者,每個都在覓價,包括我曾經提及的賣冒牌勞力士手錶的比比相鄰的討價還價的攤檔,難道這些攤檔也算是壟斷者嗎?又例如食肆或酒家林立,基本上每家都在覓價,難道每家都是壟斷者?答案是肯定的!有幾個原因。



選角度要看問題



其一是任何市場競爭一定存在,就是政府授予專利也會有替代品的競爭。其二是從細節或微小的變化看,任何產品或銷售者都有其獨特之處,與眾不同。其三是訊息或交易費用的存在,加上刻意隱瞞或瞞騙的行為,可以誤導顧客,使後者以相同為不同。其四是市場的大、小劃分變化多,這樣看某店是同一市場的一部分,那樣看該店是另一個市場了。還可以想出其他的,但正如我在上章最後提及:競爭無市無之,無日無之,無處無之,不同的問題與不同的現象我們要從不同的角度處理,有時假設受價是覓價,有時假設覓價是受價。



做學問我們有時要執著嚴謹,有時不要在術語上爭議。字典歸字典,真理歸真理,而真理說,何謂壟斷要看我們處理的是些什麼問題。以一個生產出售的人面對的需求曲線向右下傾斜作為壟斷的界定可以接受,也應該接受,因為這看法直接帶到覓價這話題上,引來很多需要解釋的有趣現象或行為。另一方面,嚴格地說,天下間每個人都有其獨特之處,與眾不同。從獨特之處看,每人都是壟斷者,說壟斷是說了等於沒有說。但從生產出售面對的需求曲線看卻是說了一句有重要經濟內容的話。



第二節:亂來的價值觀詛咒



壟斷被社會責罵、詛咒,有悠久的歷史了,中外皆然,雖然感受上是外多於中。不容易肯定起自何因。價值觀的否定可能起自壟斷導致貧富分化,也有以大欺小的意識。邏輯上,這些社會不接受的現象不能與壟斷掛鉤。我認為客觀反對壟斷的看法主要是一處:產出競爭的激烈程度通常是與社會的收入增長速度正面聯繫著的。這觀察雖然有事實經驗的支持,但有不少麻煩。不是所有產出競爭都對社會有利。那有名的公海捕魚導致租值消散的例子是源於產權沒有清楚界定的競爭產出。另一方面,國民收入的大事改進,往往源於有很大壟斷性質的競爭產出。半個世紀以來,科技的突飛猛進大幅地增加了人民的收入,競爭無疑激烈,但每一項都是基於有壟斷性的發明。競爭發明專利是爭取壟斷,不維護這種壟斷我們今天不會有數碼科技。明顯地,競爭與壟斷不一定有衝突,而經濟學者歷來反對的主要是政府以牌照約束競爭人數,又或者是政府因為要維護國營的生存而阻止私營的參與。



其實經濟學者反對壟斷從來沒有解釋得清楚。發明或科研應否受到專利的保護他們說得吞吞吐吐,下一章我會詳加分析。我也曾經提及,國營偏於無效率,但可以有效率,而國營與國企是兩回事。這些年中國的經驗是國企可以判出去作私營,有大成的例子。掛羊頭可以賣狗肉,掛狗頭可以賣羊肉,經濟學者的困難是他們通常只看頭而不吃肉。



熱情勝理智的分析



純從經濟分析的角度看,這學問的傳統對壟斷有兩方面比較清楚的投訴,嚴格來說都過不了邏輯的關,或多或少反映著經濟學者對改進社會的熱情高於理智。首當其衝的投訴是壟斷者覓價後所訂之價高於產出的邊際成本。起自英國的傳統,獲得美國的支持,而今天的學子從本科一年級開始背,究竟老師有沒有想清楚只有天曉得。



分析是這樣的。面對壟斷者的市場需求曲線向右下傾斜,這曲線代表平均收入,邊際收入在這曲線之下。壟斷者為了爭取租值或財富極大化,他的產出均衡點是邊際成本等於邊際收入。但他訂的價等於平均收入,所以價是在邊際成本之上。另一方面,價也代表著消費者的邊際用值。於是,邊際用值高於邊際成本,增加產量會使社會得益,但壟斷者為了爭取私利極大化不會那樣做,其產量因而低於完善的競爭市場,後者的邊際成本等於平均收入等於邊際用值等於價。



死三角有沙石



經濟學者於是推出後來薩繆爾森稱為「死三角」(deadweight loss)的浪費。價(即邊際用值)高於邊際成本,增加產量對社會有利。這增產會使價或邊際用值下降,邊際成本上升,到價等於邊際用值時,這「死三角」會消失,也即是跟那完善的競爭市場相同。社會的最大利益是邊際用值等於邊際成本,但壟斷者的產出均衡點是邊際用值高於邊際成本,是以為禍也。



邏輯有沙石。作本科生時老師答不出我的問題。我問,有死三角存在,增加產量消費者會得益,壟斷者也會得益,增產可以大家得益,何樂不為哉?進了研究院,老師比較高明,說不增產是因為有交易費用。但當我問是什麼交易費用,老師通常忙顧左右而言他。還是阿爾欽比較高明,他報以一笑。正確的答案,是壟斷產出不一定有死三角,但這是本卷第六章——《覓價與價格分歧》——的話題,好玩的。



剩餘容量之見



另一項經濟分析的壟斷投訴,源自哈佛張伯倫的《壟斷性競爭理論》(E. Chamberlin, Theory of Monopolistic Competition)。這理論我曾經評為空洞。價格或邊際用值高於邊際成本的浪費之外,張伯倫指出另一項浪費。他說:壟斷者面對的需求曲線向右下傾斜,在競爭下平均成本的碗形曲線會貼在那傾斜的需求曲線上,貼點之價是均衡價,高於邊際成本,因為正在下面的邊際成本曲線與邊際收入曲線的相交點是壟斷者的利潤極大化的均衡。張伯倫於是指出,因為面對的需求曲線不是平線,有斜度,生產的平均成本不像完善競爭那樣在該線的碗底產出,而是在平均成本正在下降的一個斜點。這樣,壟斷者的產出點不是最低的平均成本,增加產量平均成本會下降。增產可以減低平均成本,不增產是浪費。張伯倫於是說這浪費源自「剩餘容量」(excess capacity)的存在。平均成本還可以下降,但產量達不到最低的平均成本,還有平均成本下降的容量,是剩餘的浪費。



大名如哈佛,我認為張伯倫在概念上的掌握不到家。不管一個生產者面對的需求曲線是平線還是傾斜,他考慮了價格及邊際收入,有了策劃產出的量,無論是一次產出還是分期交貨,他選擇的生產方法及生產要素的調動安排一定是他算來平均成本最低的。侷限下爭取利益極大化的假設不容許其他選擇。



產出均衡要從直接成本看



這裡的要點,是最低的平均成本只可以是指直接成本,即是不產出就不需要支付的。這平均成本曲線也是碗形,而產出之量必定是在這曲線的最低點。邊際成本曲線穿過這一點是定義性的,因為略為增產或略為減產的成本變動都要從這一點畫出去。如果增產或減產會導致生產的方法不同,直接平均成本曲線要畫過。



這裡的問題是直接成本之外,上頭成本是租值,壟斷租值也是租值。我解釋過,這些租值的變化不會影響邊際成本,而二者租值皆由市場決定。租值也是成本,加在直接平均成本的曲線之上可得另一條碗形的總平均成本曲線。向上加,加到哪裡呢?加到包括租值的平均成本曲線貼著向右下傾斜的需求曲線。這是為什麼我欣賞弗裡德曼之見:一個壟斷者面對的向右下傾斜的需求曲線是他的平均成本曲線。弗老當年應該說得清楚一點:租值是成本,但不是產出的直接成本,而產出的均衡點是與租值成本無干的。



回頭說張伯倫的「剩餘容量」,其有關的平均成本曲線應該是指直接平均成本。不管是競爭還是壟斷,產量的選擇當然是在直接平均成本的最低點,沒有「剩餘容量」可言。以包括租值的平均成本來論剩餘容量毫無意思,因為租值的或大或小由市場決定。要是張伯倫說的貼著需求曲線的平均成本曲線全是直接成本,沒有租值,一大籮問題會出現。



梁惠王勝孟子



同學們可以在這節體會到,對真實世界有基礎性的認識是學經濟的起碼要求。同學們找機會跑工廠後,會知道問生產成本是否最低的是個蠢問題。生意老闆日算夜算都在算怎樣節省成本,問他成本是否最低不是顯得很無知了?



更為重要的是學經濟,同學們不要問什麼好什麼不好。分析用上價值觀容易闖禍。同學們要學梁惠王問孟子,問利何在。經濟學傳統把壟斷分析弄得一團糟,主要因為學者們重於問好壞而不重於問利害。那所謂無效率的意思,是指有利而不圖。這是薩繆爾森說的死三角,也是張伯倫說的剩餘容量。問利,問為何有利而不圖,會直接地帶到有關的交易費用侷限那邊去。作研究生時我這樣問,問出了佃農理論。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