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anuary 31, 1984

向港英致敬

重要政治消息的洩漏,手法往往如出一轍。這些一看而知是有計劃的洩漏,可靠性極高。一月二十二日英國《星期日時報》報道英國放棄香港主權及治權的消息,二十四日美國《紐約時報》加以證實。這些都是很有地位的報章,而消息跟我近來推想的大同小異,是錯不了的吧。港英要離港而去,只是時日上的問題。換取到的保證,是五十年不變還是五千年不變,沒有多大關係。港英去後,香港前途就只能靠港人及中國執政者的理智行事,什麼政治上的承諾都不重要。香港以「東方之珠」之名享譽於世,我衷心希望這雅號能永久地保持下去。

明知是難以避免的消息,聽起來仍是心有慼慼然。我拿起筆,筆很重;思往事,在空白的稿紙上寫下:「向港英致敬!」

我是在香港土生土長的,受過淪陷之苦,也逃過難。我背誦過總理遺囑,也唱過《東方紅》。我在香港念過書,跑過攝影沙龍,做過生意,也在街頭賣過字,賭過棋。童年時的頑皮今日西灣河的街坊仍有所聞。我在奧背龍村打飛鳥,太寧街聽粵曲,太古打乒乓球,海旁釣黃腳,天台放風箏……這一切,於今想來,歷歷若前日事。

提到這些陳年舊事,是因為我不想以什麼學者或教授的「資格」向港英致敬。我要以一個長大了的香港頑童的身份說幾句心中話;這些話,肯定是跟我一起長大的朋友一致要說而沒有機會說的。沒有什麼理論,也沒有什麼高見。我們都不希望港英棄港而去,但港英的去留可不是由我們決定的。既然將要去了,我們都覺得若有所失。這並不是因為我們擔心香港的將來——這是另一回事。我們感到失去的是這麼多年的交情,「鬼頭」變成朋友。我們記得抗戰期間的困苦共處,記得難民不斷湧至,也記得苦盡甘來,生活一天比一天好,但卻不記得有過哪一天我們覺得自己是英國人的奴隸。

五十年代初期,每晚我們一群人在西灣河的海旁納涼,上下古今無所不談。罵港英政府,評貪污,是有的。後來納涼的地方建了大廈,一切都在變。朋友中不少到外地走走,開開眼界,久而久之,他們都體會到香港的「優越性」。近十年來,有錢到美國購買衣服的香港太太們,買回來的都是香港貨。這些轉變,使我們對港英增加了感激,也增加了尊敬。我們很現實,老早知道政治口號是換不到飯吃的,所以從來沒有想到專政或民主的事。

至於什麼民族大義,我們倒是老行家,經驗豐富。五十年代初期皇仁書院的某屆畢業生,成績最好的六七個都為民族大義而回到祖國的懷抱,付出代價。過了幾年,他們都先後跑回香港,面有菜色,先前的民族大義口號都變作三字經。這些人目前在香港及外地都很有建樹。「大義」之後仍然大有所成,確是令人佩服!但其它為民族大義而付出代價的朋友卻沒有那麼幸運了。勸容國團回國的人,我是其中一個。民族大義的高昂代價越來越明顯,而冒生命危險偷渡來港的行為也很有說服力。朋友之間就再沒有提什麼民族大義的了。

我們於是樂意地接受了香港人是一個民族,有自己的文化,對政治問題絕少關心。不管我們是什麼國籍,拿什麼護照,我們知道我們在國際上的地位與日俱增。這不是因為我們是中國人,也不是因為我們是什麼「殖民」,而是因為我們的生產力令舉世矚目!

九七問題興起之後,民族大義之風捲土重來。但這是新的民族大義,與舊的不可同日而語。這其中的主要分別,是新的只是風,不付代價。識時務者為俊傑,後生著實可畏。

提起愛國,我們也是愛過的。中日戰爭之際,我們在香港的何嘗不曾熱血沸騰,何嘗不曾同唱郎毓秀所唱的救國歌,又何嘗不曾搶著支持那位義賣飛機欖救國的仁兄。而現在呢,我們不知道要我們愛的是中國?是共產黨?抑或是高級幹部的話?既不知是什麼,要愛也就無從愛起。港英呢?他們從來沒有要求過我們的愛,這是港英的可愛。

我們都愛香港。記得在抗戰期間有一首很流行的懷念香港的歌,是田漢寫的詞,如詩如畫,既無殖民之意,也無奴役之音。我還記得其中幾句:「那兒有,筲箕灣的月色,扯旗山的斜陽,皇后大道的燈火,香港仔的漁光,淺水灣的碧波蕩漾,鯉魚門的歸帆飽張,宋皇台的蔓草蕪荒……」這首歌的名字是《再會吧,香港!》。我們不希望因九七問題而要再作些「再會歌」,就是要作也難以像田漢那麼瀟灑流落。二十年來香港大廈林立,街上車水馬龍,勞斯萊斯與電子遊戲機都不是詩人的好材料。宋皇台的荒草是已杳;淺水灣的碧波何在?就是筲箕灣的月色也遠不如昔日的那般迷人了。

以芳草、碧波,甚至月色去換取高樓大廈的萬家燈火,我們是沒有什麼可怨的。有誰能以保存碧波或月色為理由而去阻止那些投奔自由的人?

Tuesday, January 24, 1984

私有產權何懼之有?

提起私有產權,不少中國幹部都面有懼色!有些搬出馬克思的老調,有些「凡是」毛主席的思想,有些甚至引用孔夫子的「天下為公」。一些文革之後的驚弓之鳥,見我一提起私產政制,就說這是造反的論調,是說不得的。有些認為私產制度在其它國家行得通,但在中國的特殊情形下,是行不通的。他們既不相信分析,也不肯接受事實。要怎樣才能說服他們呢?

自一九七九年以來,中國是比以前開放得多了。近年興起而帶有私產性質的營業,如街頭小販及包產到戶,都受到中共當局的讚譽。但另一方面,中國的執政者仍然堅持社會或共產政制的優越性,認為私有產權是想也不應想的,這實在是一個不容易解釋的現象。

從經濟特區至香港前途問題的各種言論中,中國反對私產政制的強硬論調使人有高深莫測之感。在經濟特區的問題上,中國執政者從不否認自由市場的功能,否則特區的成立就沒有意義。他們也不否認香港的經濟成就遠超中國大陸。要統一台灣及香港,他們宣稱這些地方的制度——私產制度——可以不變。他們認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可以行得通。一方面堅持共產的優越,另一方面支持自由市場,這其中不是有很大的矛盾嗎?

他們或者認為,共產政制的不行,只不過是由於毛澤東及四人幫犯了重大錯誤,只要假以時日,痛改前非,馬克思終究是對的。但共產政制在中國行了三十多年,時日非淺,而執政者究竟有沒有想到當局所承認的「前非」,是只可能在他們的制度下才會發生的。兩年前我讀過一份中國出版的世界經濟報道,內裡每一篇文章都堅持共產主義的優越性。但在同一報章上,他們以國民平均收入排列世界上多個國家,排名最低的國家都是實施共產政制的。理論與反證並列!難道他們真的是看不出這個令人尷尬的矛盾?

假如有一個人,他因為自覺有設計的天分而在這方面下功夫,希望能因此而增加自己的收入。這是否合理呢?他學成之後,到一個機構工作,不滿這機構給他的薪酬,想轉到待遇較好的機構。這個人應否有轉業的權利?若你對以上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麼你就是同意了這個人的設計知識應該是他的私有產權,同意這個權利的存在。

假如有一幅廢地,寸草不生,無人問津。現在有人向政府申請,說他願意將這塊地加以改善,從事生產。但若沒有固定的產權保障,這個人就不肯投資加以改善。政府於是就答應給他地契,作為保障權利的合約。而這保障的費用,是以地稅的方式交給政府。這是否合理?這個得到地權保障的人,借了本錢,再加上自己的勞力,種出蔬菜,對喜歡他的產品的人說:「你們要得到我的產品容易之極,只要出一個能令我滿意的價格;但我絕對不會強迫任何人買我的產品。」這又是否合理呢?

假如有另一個人,見到一塊很好的有地契的耕地,認為自己會耕得更好。他於是就出價把耕地買下來。地權轉了手,新地主照樣納地稅,得到同樣的產權保障,這有什麼不妥嗎?

又假如有一個人,到朋友家中,認為屋內牆上的顏色不好看,要朋友改為黑色。朋友對他說:「這是我的房子,顏色由我決定,你的喜好我有權不理。若你一定要將我的牆漆成黑色,那也可以,但你就要給我一個滿意的補償。」這有什麼不對?

再假如有一個疼愛兒女的父親,勞碌一輩子,積蓄了一點錢。當醫生告訴他只有一兩年的壽命時,他大可將積蓄好好地享受一番;但他想,勞碌也不外是為兒女的將來,倒不如將積蓄遺留下來給兒女吧。這又有什麼不對嗎?

以上提及的每個例子,都是屬於私有產權的制度。這些產權不只包括物產,也包括知識、技術及人力資源。產權的擁有者可以斷定自己資產的使用;可以將自己資產的收入佔為己有;可隨意將資產送給他喜愛的人;可以有權用各種的合約方式將產權轉讓。但他卻不可以超越界定了的權利去損害他人;不可強迫他人簽約;定合約後他也不可以隨意反悔。

當然,在私產政制之下,由於幸運而致富是可能的。但「幸運」、「夠眼光」或「經營有道」,是不容易清楚地分開的。而在任何其它的政制下,「幸運」一樣會存在。在文革期間,莊則棟是否要比容國團幸運?抑或前者比後者較有政治天才,所以能夠適者生存?

「財富不均」是一個最常被用來反對私產政制的理由。事實上,又有哪一種政制能令人民收入的分配來得較平均呢?而平均收入究竟又是否合理?「共產」聽起來似乎是帶有「平均」的含義,但在中國,高級幹部所受的待遇,跟一般百姓有天淵之別。倫理上,我們也不容易贊同收入的分配應由政治手段的天賦來決定的。

我一向強調,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是任何一個制度的必然趨向。私產政制以生產價值高、經營有道為斷定勝負的準則。人生下來就有不平均的本領,以這些準則定勝負,社會生產就會被鼓勵。要強把財富或收入弄得平均,還有誰肯拚命苦幹?倫理上,在共產下的不平均總要比在私產下的不平均難令人接受。

在近代經濟學的範疇內,唯一可以令人接受的反對私產制度的理論,就是交易費用過大。這些費用包括界定及保障產權的費用、市場上的訊息、討價還價、合約的形成及避免各種欺騙行為的費用。無可否認,這些費用可能很高。這些是生產費用以外的一切費用。雖然性質不同,在共產政制下這些生產以外的費用也很驚人。在邏輯及實證上,這些費用在生產價值上的比重,一般而言,共產要比私產大得多。

我不否認無法無天的「資本主義」是可怕的。若中國因一些不幸的經驗而產生了恐懼症,實在很不幸。但日本、香港及新加坡,就甚至是台灣的例子早應將這恐懼消除。我不否認大富之家,在某些所謂私產制度下可以仗勢凌人,也是極其可怕的。但這只不過是因為私產的界定不清楚,要改進並不太難。我也不否認每一個人——連我自己在內——都會覺得「認錯」是一件「可怕」的事。但關乎民生的大事而必須自認共產政制「非優越」,認錯的可怕,就簡直微不足道了!當然,中國若要改變現有的產權制度,某些幹部的地位一定會有所轉變。但革命了這麼多年,勞改了這麼多次,又有誰能保障他們現有的地位不變?就是要怕也怕不了那麼多。

私有產權又何懼之有?

Friday, January 20, 1984

「香山症」的煩惱

芝加哥大學經濟系主任約翰遜(D.G.Johnson)教授,於數月前偕太太及女兒在離開中國返美途中,路經香港,使我們有幾晚聚舊的機會。約翰遜是農業經濟專家,很關心中國的經濟發展。近幾年來他去過中國大陸講學四次,他的女兒也在中國教了三個月英文。我和他們相聚,所談的都是有關中國的經濟問題。正如其它探訪過中國的經濟學者,約翰遜教授對中國也很失望。他問:「為什麼一個制度可以把一個國家弄到這個樣子?就算是執政者有心破壞也難以弄到這麼糟!」

在談話中,約翰遜太太提及北京新建的「香山飯店」。這建築物是鼎鼎大名的美國華人建築師貝聿銘所設計的,新落成時舉世矚目。但短短幾個月後,約翰遜太太重遊該飯店,發覺竟然面目全非。她問該飯店的中國管理員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但那些人卻不覺得有什麼不妥,有的甚至認為飯店辦得很好。我聽了這個驚心的故事,喟然而歎:「這是個香山併發症(Fragrant Hill Syndrome)!」

最近一期的《時代週刊》,對香山飯店有如下的描述:「雖然才建好一年,牆也裂了、漆也掉了、地氈也髒了,走廊滿佈厚塵。一個從事酒店管理的奧國人說,酒店管理之罪以此為最。六間廁所中四間漏水。你向他們要資料,他們卻向你吐瓜子。真要命!」

我所提及的「香山併發症」,並不是指該飯店一經中國人管理,就弄得一團糟——這只不過是制度的效果,算不上是什麼症狀。我所指的是把該飯店弄得一塌糊塗之後,管理者還不知或否認有什麼不妥,甚至還說是辦得很好。這併發症顯然有兩型,雖然在觀察上我們不一定能將這兩型分開。第一型的染病者根本不知道好與壞之別,正如有些人聽古典音樂,兩個擴音器壞了一個也全不知情!第二型的病者是知情的,但因為政治或利害關係,他們不能不強作不知或違心地大聲讚好。

在香港前途的問題上,中國發言人及某些香港人所表現的「香山症狀」是很明顯的。約翰遜教授告訴我,他在中國跟招待他的幹部們談及香港問題時,最令他驚奇的,就是這些幹部對香港經濟因政治不安定而惡化竟是毫不知情,也絕不相信。一年多以來,世界每個重要股票市場的指數都創下歷史高峰,而香港的指數卻乏善可陳。香港出口有很顯著的增長,但匯率指數卻如江河日下。中國發言人及某些香港的「知識」分子堅持這一切與九七問題無關。有指數的數據都能視若無睹,沒有指數的更加是形勢大好了。

從「香山飯店」及近來在香港的觀察所得,我以為若中國政策不變,將來香港的主權轉手後,無論經濟怎樣倒退,中國發言人仍會大事宣傳香港經濟進展神速。而他們要在香港找幾個學者大聲拍掌附和,看來只是舉手之勞;就算是不舉手,毛遂自薦的也將會大不乏人。我不明白的是,這究竟對中國有什麼益處?這些人是愛國?還是害國?

年多前中國出版了三十多年來第一本統計年鑒,鄭重地派了許剛先生到香港來介紹。許先生很客氣,邀請了我們一些做經濟研究的作批評。中國大力從事整理經濟資料,是令人高興的。雖然年鑒中所用的統計知識頗為落後,但萬事起頭難,假以時日,這些技術上的不足是會改進的。這統計年鑒內令我最矚目的,就是有一個數字表,指出三十年來工業生產的每年平均增長率,中國大陸為世界之冠——日本也僅能屈居亞軍。這並不是說中國濫造數字,但工業生產可用多種不同的準則來量度,明顯地中國統計部所採用的是要加強表達自己優越性的。其它年鑒內的資料,有很多也顯示同樣的傾向。殊不知人民生活水平的高低,並不是由統計數字所能斷定的。

我記得十二、三歲時讀過一篇中文的文章。作者到法國巴黎參觀一間美術博物館,見到一幅很大的油畫。畫中描述法國跟鄰國打仗,法軍竟然被打得落花流水!這作者當時就問跟他一起參觀的法國朋友:「法人好勝,何以自繪敗狀?」他的朋友答道:「激眾憤,圖報復也!」

要刺激生產,促進經濟增長,除了私產及自由市場之外,歷史上是沒有見過其它的可靠辦法的。幾十年來,中國的賞罰方式層出不窮,而有較可取效果的,不外是些較近乎私產性質的經營。要刺激生產是中國目前的主要目標。撇開私有產權不談,我倒要問:「既然要激眾憤,何不自繪敗狀?」



後記

此文發表後三年,我有機會到香山飯店一行,認為約翰遜教授之言非虛。一走入大堂,白雲石上就有一大片污水印,可謂奇觀。這個由貝聿銘設計的大堂,氣勢儼然,是一流的現代藝術。然而,傢具及植物的陳列,小氣兼老土,令人啼笑皆非。那大概是十三年前的事了。

去年——一九九九——我有機會到上海浦東參觀那裡新落成的、高入雲霄的金茂凱悅大酒店,把我嚇了一跳。其設計之精美、其裝飾的華麗、其房間的高級新潮,是我平生僅見。據說這家「六星」酒店也是由國家投資的。

是的,開放後,中國在某方面學得很快,快得有點難以置信。中國以往的不幸,是不為也,非不能也;是制度不濟而胡作非為也。

Tuesday, January 17, 1984

的士的問題

有關的士的牌照數量、牌費的厘訂、的士收費及其對交通的貢獻,都是經濟學的熱門題目。雖然差不多所有在這方面的研究結果,都顯示管制的士數量及收費對社會並無益處,但畢竟世界各大城市的的士政策各有不同,因而引起的困難也不同。香港的情形當然有其獨特之處。

最近幾日,的士風潮成為香港的大新聞。《信報》編輯要求我對這問題發表一些經濟學上的觀點。這種實時評論時事新聞是打「天才波」,絕非我的所長,而我手頭上亦沒有關於香港的士的詳盡資料。但既然這麼「熱門」,我就姑且作倉促的分析,也總不至於「污染」對這問題的思想吧。我要說的有四點。

一、在任何職業上管制牌照數量的主要目的,是要減少市場競爭,增加專利的權力。雖然贊成管制牌照數量的人,往往以管制質量為理由去爭取市民的支持,但反證這「質量」論調的事實不勝枚舉。我們常聽到「香港發三師」,究其因,就是這「三師」的服務供應有很大約束性的牌照管制。

但為什麼在的士行業上,我們不容易找到大發其達的人呢?答案是有幾個因素的。第一個因素,就是在的士行業上,因管制牌照數量所引起的專利權的收入,絕大部分不是落在持的士牌照者的手中。香港的士牌是要競投的,收專利錢者是香港政府。那就是說,持牌者的專利,遠不如發牌者的專利來得名副其實。

另一方面,的士牌一經到手,在原則上持牌者就將專利權買了過來。他當然是希望增加收入,也希望牌價高昇。但的士行業的基本專利權卻是在政府手上,所以持牌的專利跟發牌的專利有一定的衝突。除非將的士行業的專利權全部取消,或者將兩種相對的專利減去一種,否則這個衝突是很難解決的。香港幾個的士公會跟香港政府不和,並非一朝一夕之事。

二、的士商付出十幾萬元的價錢去投一個的士牌,當然是要買一些權利;但這些權利的組合究竟是什麼,由什麼界定,卻含糊不清,因此成為最近的士風潮的主要原因。買一個的士牌,並不是單買了可在街上載客收費的權利這麼簡單;買的是一批權利的組合。這包括在某程度上約束競爭的權利,如禁止白牌或的士數量的大量增加;包括了收費高低應由誰決定、驗車的次數、區域的限制、燃料稅、汽車入口稅(首次登記稅)及每年牌費等。

有些議員認為的士不是私家車,但運輸署在稅率及牌照費上卻要將的士作為私家車處理。我認為這些觀點與主題無關。主題是,持一個的士牌者出了十幾萬元牌價究竟是買了些什麼權利?目前的士行業的抗議是否越權?抑或政府提出的法例是違反了的士持牌者應得的權利?不將這些問題弄清楚,支持或反對的士行業的言論,都顯得有點不著邊際。

歷久以來,香港政府在某限度上是有權增加的士的數量的,但這「限度」卻沒有清楚的界定。在某程度上,政府亦有權約束的士收費的增加率——這權力也沒有清楚的界定。但據我所知(我可能是錯的),雖然沒有明文規定,的士牌照的權利是包括了可付較低的首次登記稅及較低每年牌照費的權利。假若的士牌的投標者是以有這些權利而落標,而這些權利的不變是有默契的,那麼政府若要改變這些權利而修改條例,就只應將不同期發出的牌照分開處理。但若這些權利是全無默契,則的士車主就只好大歎倒霉了。政府若要在出售的士牌照後任意地以各種方法削弱或剝奪該牌照的權利,那就跟它一向的作風大有出入。

三、管制牌照數量與管制收費一起施行是很普遍的事。通常這兩種管制的並存,是因為有了專利權後,得益者要避免互相競爭,要加高專利的收入,所以就用公會推行收費管制。香港的某些職業公會就有這種措施。但的士收費管制的性質卻是不同的。政府規定的收費往往較市價為低(這跟職業公會相反),其目的可能是要保護乘客的利益。但這種「保護」得不償失。管制的士的數量是抬高收費的主因;若市價收費跟管制下的收費脫了節,的士司機的無禮及拒載的行為,或乘客搶搭的士的爭執,都不是「保護」乘客的本意。

若政府讓的士自由收費(但必須讓乘客預先知價),我絕不相信他們的收費會比現在的定價高出很多。在香港交通市場上,自由收費會導致不同時間有不同的收費率,這可令的士的服務有所改善的。

運輸署的「精打細算」,可能是認為提出加價的幅度可以補償的士加稅及加牌費的損失,但這些費用的增加是固定的,而加價所帶來的收入增加卻是要看需求的彈性(Price Elasticity of Demand)而定。香港政府對需求彈性的估計或預算的紀錄奇差(去年加煙稅的稅收預算是個最明顯的尷尬例子),所以我們亦難怪的士行業對政府的「合理解釋」一點信心也沒有。

四、不管我們怎樣同情或支持的士行業的立場,以非法行為強迫政策的改變是不應該容忍的。非法阻礙他人的交通時間或迫令商店關閉而蒙受損失,在概念上跟暴動搶劫大同小異。即使是出發點不同,也不可以將非法改為合法,正如打劫者不能以劫富濟貧為由而減輕罪狀。

另一方面,行政及立法局一向在定法例時,都沒有給予受損的人士一個適當而有力的反駁方式或機會。求助無門或「有冤無路訴」的情況不但會鼓勵非法的行為,而且增加政府專制的形象,也會加重了以知識定法例的困難。



後記

香港以稅率低舉世知名,但舉世都錯了。以一個自由經濟而言,香港稅率之高可能是世界之冠。

除眾所周知的所得稅及其它的稅項外,香港有數之不盡的「壟斷稅」:由政府壟斷資源而賣資源所得的收益,皆稅也。政府壟斷土地,我們買樓宇,付的錢大部分是政府所收的地價,稅也。聽電台、看電視,其頻率由政府壟斷,要上繳,稅也。貨運碼頭,政府動不動收數十億。的士的牌價今天數百萬,濕濕碎碎矣!

香港中上級公務員的薪酬是世界之冠;公立教育的資助,以每學生計,是世界之冠;公立醫療的費用,以每病者計,也應該是世界之冠;近十年來,福利呀、綜援呀,大有社會主義之風。難道這些巨資,是李嘉誠等人捐出來的?

說香港今天稅低,是胡說八道。香港稅基不夠廣,也是胡說八道。

Friday, January 13, 1984

城門失火 殃及池魚

在聖誕假期間我到澳門一行,順便答應了朋友,去看看他三年前在澳門訂購的樓宇。這層樓宇尚欠最後一期付款,他的心情顯然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這個朋友在三年前以訂價六十七萬元買了一層樓花,目前地產公司本身的訂價大約是三十四萬,而私人賣出的市價是在三十一、二萬之間。跌幅之巨,與香港不相伯仲。

單以住宅用地的地價而論,下降的百分率澳門比香港大。我朋友的這層樓宇,據說在澳門算是一流的建築(在香港亦算是中上)。以建築面積計,這種樓宇在香港的建築費用——包括工程、利息、設計及除地價以外的其它費用——大約是每呎二百六十元。雖然澳門的人工可能較便宜,但材料及建築器械方面應比香港昂貴。現在該樓宇的市價每呎不到二百元,比建築費用還要低。那就是說,如果澳門的住宅用地規定要立刻興建,是一文不值的。難怪澳門有些正在興建中的大廈要停工,半途而廢。這與香港在六十年代中期的情形相似。

有人認為澳門地產市價下降,是因為中國在年多前加強管制中國人移居澳門。但這個推論不能解釋為什麼澳門的高級住宅的市價跌幅要遠比低級住宅的大,這情況是跟香港相似的。地產商對高級住宅需求的估計顯然是犯了很大的錯誤。購買澳門的高級樓宇者多是香港人,所以澳門的地價下降是香港人的需求下降所致。城門失火,殃及池魚。

在經濟學上有趣的問題是,為什麼澳門地產市道下降的百分率要比香港大?英國經濟學大師李嘉圖(David Ricardo, 1772-1823)所創的租值原理(Differential Rent),若用邊際分析加以修改,可以給我們一個很明確的答案。

假如有三個金礦。在第一個金礦裡,每花一元工資就可生產市值五元的金沙;第二個花三元工資可得五元金沙;第三個要花四元工資才可得五元金沙。在這三個金礦中,第三個最接近邊際。若金市因需求變動而有所變動,第三個金礦的資產淨值會有最大的百分比轉變。以如上的數字為例,若金沙市值上升一元,則第一個金礦的盈利上升百分之二十五,第二個上升百分之五十,而第三個的盈利卻上升百分之一百。若金沙下跌一元,盈利下降的百分率也一樣——第三個金礦下跌百分之一百。若金價下跌一元以上,這個邊際金礦會首先關閉。

因為需求轉變而引起的市價波動,邊際資產價值的變幅一定較大。另一方面,正如一般經濟學課本所指出的邊際公司一樣,若需求下降,在邊際的倒閉機會較大。無論是農田、油井、地產,甚至工廠或商業,這個定律不變。困難的所在,就是若要鑒定什麼是邊際資產,很多時是沒有我們所用的金礦例子那麼容易的。例如在美國的地產投資,要鑒定城市的發展是向東還是向西,並不容易。

港島及九龍是這一地區的經濟發展中心。在地產而言,新界及離島較近邊際,所以近兩年來地價的下跌的百分比也較大。澳門的地產性質跟新界及離島相似,跌幅較大是不難理解的。

按這個推理,深圳及蛇口的經濟特區因香港所受的影響,在性質上應與澳門相同。雖然我們所知的特區樓宇報價並沒有大幅度下降,但那裡沒有自由市場,價格不一定能確實地反映經濟的情況。撇開中國政府向經濟特區大量投資或大量放寬管制的可能性,這些特區所受的池魚之災是會漸趨明顯的。

Tuesday, January 10, 1984

香港之謎

有些讀者不明白為什麼一個從事經濟學研究的人,會寫些有關法律的文章。近二十多年來,法律與經濟的合併在歐美大行其道。經濟學者逐漸意識到法律是一種很重要的局限條件,如果忽略了這些條件,經濟學就往往不能解釋人類的行為。產權經濟學的興起也是為了這個緣故。

近代的經濟學者,十之八九都有涉及法律的研究,而我對法律的重視比一般經濟學者大。大致而言,價格原理比貨幣原理注重法律,而實證研究又要比純理論注重法律。我的興趣是價格原理的實證。說實話,我對法律的認識是自修出來的;雖然並非科班出身,有時卻可以魚目混珠。幾年前我寫了一篇關於香港租務管制的文章,於一九七九年發表後,被美國一本法律刊物的三位編輯選之為該年最佳的法律論文。而令大家尷尬的是,他們給我的恭賀信竟然寄到我大學的法律系去。

我對法律稍有認識的範圍,是限於產權(Property)、合約(Contract)、專利(Patent)及侵犯(Tort)這幾方面。這跟我在此前談及的民主政制及法律面前平等的問題大有分別。我暫時「轉行」是因為見獵心喜的緣故。從近日在報章上的多種輿論中,我覺得香港的政制實在有令人費解的地方。一方面,單以投票定決策而言,香港的政制是不夠民主的;另一方面,香港市場及言論上的自由,卻馳名於世。

差不多所有從事研究民主政制的學者,都同意民主投票雖然弊端良多,但全民投票公選是自由的一個保障。他們也同意一個明智而仁慈的獨裁者(或一小撮執政者)的施政,可能比公選有較自由或較理想的制度。但這「可能」只是在短期間發生——長線而言,獨裁決策必定會壓制自由。

凱恩斯說得好,長期來說,我們都不免一死。香港的自由並非一朝一夕之事。當然,以私產為基礎的制度,清楚界定產權是自由市場的保障。但為什麼在這所謂缺乏民主的政制下。執政者不用權力去削弱私產的結構?

我可以說得較為深入一點。在產權法律上,香港產權界定的固定性不及歐美。以重要的地產而言,香港的並不是絕對的私產(Fee Simple Absolute)。香港土地是租用的官地,有年期,要補地價,而香港政府收回物業的權力比美國政府的權力大得多。所以香港地產大致上雖然是合乎私產的原則,但在形式上的完整性跟美國的私有地產有一個不大不小的距離。其它資源產權界定的形式,也不見得有過人之處。香港人煙稠密,保障產權的費用,也要比美國的高。但香港一般市場卻要比美國自由。

自由市場只能在私產制度下產生。在形式上,香港的私產是不夠美國的完整,但政府的干預在香港比較少。此消彼長,香港的市場便顯得較為自由了。香港的租務管制及公屋的供應,跟自由市場是有很大的衝突的,而這兩個龐大的干預政策都有悠久的歷史。我們因此可見香港政府不僅是在其它的市場活動少有干預,而這不干預政策持久不變。

以一個不夠民主或甚至被某些人認為是獨裁的政制,能歷久地保持市場及言論自由,是香港之謎。不管香港將來命運如何,這一種不尋常的現象是學者將來不會置之不理的論題。有些熟知香港的朋友曾經向我提出好幾個答案,但我都認為不滿意。我不相信仁慈獨裁者的永久存在,不相信有利而不圖的行為,亦不相信一個政制能完善到連獨裁者也不能將之破壞。我不否認香港歷屆財政司都是難得的人選,但他們的存在不會單靠他們的才幹。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財政司的職位也是如此。他們的存在是經濟壓力所促成的。但世上有什麼經濟壓力能促成獨裁與自由的並存?

可能我們在基本上是想錯了。也許獨裁與自由是水火不相容的。那麼在這個假設下,我們只有兩個可能的答案——(1)香港的市場及言論是不自由的;(2)香港的政制是不獨裁的。

若選第一個答案,自由的定義就大有問題了。但政制上的「獨裁」或「民主」的定義,一向都是大有問題。可能香港政府的「獨裁」只是形式上的事。我們究竟應從哪一個角度去衡量「民主」,才可解釋形式上的「獨裁」能與自由並存?這是香港的真正之謎。

Friday, January 6, 1984

鄧家天下

兩年多前,一位常到上海做生意的香港朋友到我在西雅圖的家作客。飯後他到我的書房談天,見牆上掛著一首毛潤之的《清平樂》,一首辛棄疾的《滿江紅》,此外,文件及計算機數據堆積如山,但一本書也沒有。正想發問,他突然見到在書房內堆得井井有條的全套貝多芬唱片之旁,竟然放著幾張鄧麗君的唱片。他衝口而出:「哈!鄧家天下!」

我知道他的意思——鄧小平、鄧穎超、鄧麗君在中國的聲望,比之當年的宋家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我於是指牆上的《清平樂》,打趣地說:「毛澤東這般豪情,卻容不了貝多芬;鄧小平不見有什麼文采,竟然容得起鄧麗君;看來中國真的是開放了。」那時是在一九八一年六月北京召開六中全會之後。該年初曾有過「壓制走資」運動,而鄧麗君的歌曲在中國竟能屹然不受影響。三年一度燕歸來,最近的「反精神污染」運動,鄧麗君就不能倖免了。

我一向認為在共產政制中,鄧麗君這種人最刺眼。這種人不只包括紅透半天的歌星或電影明星,也包括數一數二的鋼琴家、小提琴家,網球或高爾夫球好手。這些「超級明星」給一般人的印象,就是表演者只須花幾小時的勞力,就可滿載而歸。在私產制度裡,娛樂事業中的表表者可成巨富是事實。在美國,球星如波格(Borg)、辛普森(Simpson)等人,在電視廣告上喝一瓶汽水的收入,就足夠普通人一家的終身享用。

在馬克思的經濟理論範疇內,這些現象是不可能發生的。也就是說,這些現象的發生是證明馬克思的理論全盤錯了。紅透半邊天的明星可不是馬克思理論中的資本家,也未必是大地主,但勞力怎可以賺那麼多錢?若非單靠勞力,那麼這些明星的「剩餘價值」為什麼不被資本家剝削了呢?事實上,不單只資本家對這些明星的勞力要阿諛奉承,就是政府對他們也得禮讓三分。例如美國政府要抽阿里的稅,他就跑到非洲去賽拳;瑞典政府要抽波格的稅,他就索性跑到蒙地卡羅去作市民。

馬克思的理論錯在兩個基礎上。第一,價值與勞力並沒有一定的關係——所有的價值不是單從勞力得來的。第二,馬克思的資本定義,因為缺乏了一般性的概念,矛盾甚多。正如費沙(Irving Fisher)指出,所有可以導致增加收入的東西都是資產。這當然包括相貌、天資及勞力。在這個廣泛而正確的概念下,馬克思的剩餘價值就毫無剩餘可言——因為他所指的只不過是勞力資產以外的其它資產的收入。在自由市場裡,每一個人都是資產的擁有者——明星也不例外。

不要以為鄧麗君的名成利就只靠她的天分及相貌就可不勞而獲;也不要以為鋼琴名家的收入較為合理,因為彈鋼琴的技巧是要苦練而成。時代曲我聽不懂,但單看鄧麗君在台上的舉手投足,又何嘗不是千錘百煉的功夫?我們又怎能以自己所好或不好,而去否定市場的價值?鄧麗君的收入可不是剝削聽眾而得來的。

這其中有一個極重要的含義。雖然我們每人的際遇不同,資質各異,但每人都有自己的特別天分。要追上大明星的收入當然不易,但要發掘自己的天資而增加收入是人人都希望的。在概念上,明星的成就與任何事業的成就無異。士農工商的知識投資,跟明星的勤修苦練沒有什麼不同。中國共產政制昔日容不得劉詩昆、容國團,今日容不了劉曉慶,又怎能容許知識投資去爭取收入?要搞經濟現代化,又要以剩餘價值壓住天資的收入,是一個永遠解不開的死結。

最近中國禁止鄧麗君的歌曲,當然還有其它含義。一般中國人所知的國際明星恐怕就只有鄧麗君一人;這種人是馬克思理論解釋不了的怪物,但亦只有在所謂資本主義的社會中才可產生出來。在一個知識貧乏的國度裡,以攻擊或讚揚一個形象的方法來達到教育或改造群眾的目的,可以減少宣傳費用——這是中共慣用的手段。要掃除對革命勵進有障礙的文化,孔夫子備受攻擊;要留難知識分子,貝多芬和莫扎特都要受無妄之災。要反資本主義的污染,鄧麗君是一個很適當的人選!

但我以為,這次「反污染」對一般中國人民不會有多大影響。三十多年來,中國左反右反的政策不計其數;到如今,一般人對因政權鬥爭而大字標題的「反」,應早已缺乏興趣。新年除夕,我駕車漫遊。無意間我將收音機轉到一個中國大陸的電台,歌聲傳來,唱者竟然是鄧麗君!

Tuesday, January 3, 1984

讀書的方法

新年時節,送些什麼給學生呢?送他們一些讀書的方法吧。

首先聲明,我要談的是為知識而讀書的方法,不是為考試而讀書的方法。後者,香港的學生都是專家——猜題目、背課文之能,世間少有。但為知識而讀書可以幫助考試,為考試而讀書卻未必可助知識的增長。知識是讀書的目的(An End);考試只是一個方法(A Means)。然而香港學生(或教育制度)卻很顯然地將這兩樣東西顛倒過來。

我可在四個大前提下給學生們建議一些實用的讀書方法。若能習慣運用,不但可以減輕考試的壓力,而對更重要的知識投資會是事半功倍。



(一)以理解代替記憶

很多人都知道明白了的課程比較容易記得。但理解其實並不是輔助記憶——理解是記憶的代替。強記理論不僅很難記得準確;當需要應用時,強記的理論根本無濟於事。明白了理論的基本概念及含意,你會突然覺得你的記憶力如有神助。道理很簡單,明白了的東西就不用死記。但理論的理解有不同的深度,也有不同的準確性。理解越深越準確,記憶就越清楚,而應用起來就越能得心應手。所以讀書要貫通——理論上的不同重點的連帶關係要明白;要徹底——概念或原則的演變要清楚。

要在這些方面有顯著的進步易如反掌,而學生也不需多花時間。他只要能改三個壞習慣,一年內就會判若兩人。

第一個壞習慣,就是上課時「狂」抄筆記。筆記是次要、甚至是可有可無的。這是因為抄筆記有一個無法補救的缺點——聽講時抄筆記分心太大!將不明白的東西抄下來,而忽略了要專心理解講者的要點,得不償失。我肯定這是一般香港學生的壞習慣。例如好幾次我故意將頗明顯的錯誤寫在黑板上,二百多學生中竟無一人發覺,只知低著頭忙著將錯誤抄在筆記上。

筆記有兩個用途。(1)將明白了的內容,筆記要點。但若覺得只記要點都引起分心,就應放棄筆記。明白了講者的內容是決不會在幾天之內忘記的。很多講者的數據在書本上可以找到,而在書本上沒有的可在課後補記。老師與書本的主要分別,就是前者是活的,後者是死的。上課主要是學習老師的思想推理方法。(2)在課上聽不懂的,若見同學太多而不便發問,就可用筆記寫下不明之處,於課後問老師或同學。換言之,用筆記記下不明白的要比記下已明白的重要。

第二個壞習慣,就是將課程內的每個課題分開讀,而忽略了課題與課題之間的關係,理解就因此無法融會貫通。為了應付考試,學生將每一個課題分開讀,強記,一見試題,不管問什麼,只要是似乎與某課題有關,就大「開水喉」,希望「撞」中,這是第二個壞習慣最明顯的例子。

要改這個壞習慣,就要在讀完某一個課題,或書中的某一章,或甚至章中可以獨立的某一節之後,要花點時間去細想節與節、章與章、或課題與課題之間的關係。能稍知這些必有的連帶關係,理解的增長就一日千里。這是因為在任何一個學術的範圍內,人類所知的根本不多。分割開來讀,會覺得是多而難記;連貫起來,要知要記的就少得多了。任何學術都是從幾個單元的基礎互輔而成,然後帶動千變萬化的應用。學得越精,所知的就越基本。若忽略了課題之間的連貫性,就不得其門而入。

第三個壞習慣,主要是指大學生的,就是在選課的時候,只想選較容易的或講課動聽的老師。其實定了某一系之後,選課應以老師學問的淵博為準則,其它一切都不重要。跟一個高手學習,得其十之一、二,遠勝跟一個平庸的學得十之八、九。這是因為在任何一門學術裡面所分開的各種科目,都是殊途同歸。理解力的增長是要知其同,而不是要求其異。老師若不是有相當本領,就不能啟發學生去找尋不同科目之間的通論。



(二)思想集中才有興趣

我們都知道自己有興趣的科目會讀得較好。但興趣可不是培養出來的。只有思想能在某科目上集中,才能產生興趣。可以培養出來的是集中的能力。無論任何科目,無論這科目是跟你的興趣相差多遠,只要你能對之集中思想,興趣即盎然而生。

對著書本幾小時卻心不在焉,遠比不上幾十分鐘的全神貫注。認為不夠時間讀書的學生都是因為不夠集中力。就算是讀大學,每天課後能思想集中兩三小時也已足夠。要培養集中力也很簡單。第一,分配時間——讀書的時間不需多,但要連貫。明知會被打擾的時間就不應讀書。第二,不打算讀書的時間要盡量離開書本——「餓書」可加強讀書時的集中力。第三,讀書時若覺得稍有勉強,就應索性不讀而等待較有心情的時候——厭書是大忌。要記著,只要能集中,讀書所需的時間是很少的。

將一隻手錶放在書桌上。先看手錶,然後開始讀書或做功課。若你發覺能常常在三十分鐘內完全不記得手錶的存在,你的集中力已有小成。能於每次讀書時都完全忘記外物一小時以上,你就不用擔心你的集中力。



(三)問比答重要

很多學生怕發問,是怕老師或同學認為他問得太淺或太蠢,令人發笑。但學而不問,不是真正的學習。發問的第一個黃金定律就是要臉皮厚!就算是問題再淺,不明白的就要問;無論任何人,只要能給你答案,你都可以問。

從來沒有問題是太淺的。正相反,在學術上有很多重要的發現都是由三幾個淺之又淺的問題問出來的。學術上的進展往往要靠盲拳打死老師傅。很多作高深研究的學者之所以要教書,就是因為年輕學生能提出的淺問題,往往是一個知得太多的人所不能提出的。雖然沒有問得太淺這回事,但愚蠢的問題卻不勝枚舉。求學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學什麼問題是愚蠢或是多餘。若不發問,就很難學得其中奧妙。

老師因為學生多而不能在每一個學生身上花很多時間。認真的學生就應該在發問前先作準備工夫。這工夫是求學上的一個重要過程。孔子說得好:「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要分清楚「知」與「不知」,最容易就是做發問前的準備工夫。這準備工夫大致上有三個步驟——

第一,問題可分三類——A,「是什麼」(What?);B,「怎樣辦」(How?);C,「為什麼」(Why?)。學生要先斷定問題是哪一類。A類問的是事實;B類問的是方法;C類問的是理論。問題一經斷定是哪一類,學生就應立刻知道自己的「不知」是在哪方面的,因而可免卻混淆。若要問的問題包括是多過一類的,就要將問題以類分開。這一分就可顯出自己的「不知」所在。第二,要盡量去將問題加上特性。換言之,你要問的一點越尖越好。第三,在問老師之前,學生要先問自己問題的答案是否可輕易地在書本上找到。若然,就不應花老師的時間。大致上,用以上的步驟發問,答案是自己可以輕易地找到的。若仍須問老師的話,你發問前的準備工作會使他覺得你是孺子可教。



(四)書分三讀——大意、細節、重點

學生坐下來對著書本,拿起尺,用顏色筆加底線及其它強調記號。讀了一遍,行行都有記號,這是毀書,不是讀書。書要分三讀。

第一讀是快讀,讀大意,但求知道所讀的一章究竟是關於什麼問題。快讀就是翻書,跳讀,讀字而不讀全句,務求得到一個大概的印象。翻得慣了,速度可以快得驚人。讀大意,快翻兩三次的效果要比不快不慢的翻一次好。第二讀是慢讀,讀細節,務求明白內容。在這第二讀中,不明白的地方可用鉛筆在頁旁作問號,但其它底線或記號卻不用。第三讀是選讀,讀重點。強調記號是要到這最後一關才加上去的,因為哪一點是重點要在細讀後才能選出來。而需要先經兩讀的主要原因,就是若沒有經過一快一慢,選重點很容易會選錯了。

在大學裡,選擇書本閱讀是極其重要的。好的書或文章應該重讀又重讀;平凡的一次快讀便已足夠。在研究院的一流學生,選讀物的時間往往要比讀書的時間多。

雖然我在以上建議的讀書方法是著重大學生,但絕大部分也適合中小學生學習。自小花一兩年的時間去養成這些讀書的習慣,你會發覺讀書之樂,難以為外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