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26, 1993

仿與創

兩年前,一位朋友給我看一些畫,是今天仍健在的歐洲畫家摹仿已故大名家的油畫。梵高、莫奈、塞尚等大師的名作,被摹仿得維肖維妙,幾可以亂真!這些仿畫不是計算機的複製品,而是真人真筆的,每幀大約港幣十二萬元,據說在台灣很暢銷。

我當時想,以十二萬元購入一幀與原作(可值港幣億元以上的)差不多難分真偽的「仿畫」——贗品——算是相宜吧,但原作的畫值會受影響嗎?

正在考慮應否下注購入一幀時,另一位朋友告訴我,他知道一位有名的中國畫家,其仿畫的造詣令人難以置信,而他的收費還不及歐洲的高手仿畫家的一半。我聽著,產生了好奇心,就決定花五萬港元訂購一幀,指明若覺得不是神乎其技,可以退貨。不一月,仿畫(是仿莫奈所畫的花)到了,果然不凡——不僅我認為神乎其技,所有朋友也一致地那樣說。

過了一段日子,我無意間見到該神乎其技的仿畫家的一些自創之作,平平無奇,與他仿畫的水平相去十萬八千里。我想,這位仁兄的繪(仿)畫技巧既然有大宗師的功力,但他的自作之畫,為什麼竟會差得那麼遠?我又想,要是我有這位仁兄的畫技,我會連教授也不當,繪畫去也。但我會畫自己心中的畫,沒有閒情逸致去摹仿他人之作。可不是嗎?要是我能有功力畫山勝山,畫水勝水,我何必仿製他人的畫?自己選一些題材,加上自己的思想,豈不是與大宗師庶幾近矣?

正在內心嘲笑那位仿畫高手之際,我突然間想到自己的書法,就笑不出來了。兩年多前我開始急攻書法,臨摹宋代高手米芾的多種字帖。過了一年,仿米芾大有看頭,但一拿開米帖,自寫自的,就變得一塌糊塗,目不忍睹也。

我於是改把米帖放在桌上,目光只略掃一下就不再多看而下筆,也很感滿意。不久前,我用此法寫了一幅比較滿意的字,寄給周慧珺老師看。老師一看,大加讚賞,說有些書法家也寫不出那樣好的字。我回應說:「但我寫時是有米帖在旁的呀!」她似乎有點不相信,因為字體與米芾已有「分離」。但有米帖在旁卻是真的。一把米帖拿開,書寫米帖以外的古人詩句,還是那樣一塌糊塗!

是的,在兩年多後的今天,我的書法技巧雖然算不上是一流,但應該可以設館授徒了。技巧上有點「功力」,但在自創(不摹)時,這功力不知跑到哪裡去?這是一個費解的問題,也應該是學習藝術的困難之處了。

讀者們不妨細心地想想吧。要是一個人能摹仿一位或多位大師的畫,摹仿得維肖維妙,在畫技上甚或有過之而無不及,為什麼這個人不能綜合自己的畫技,加以變化而畫出自己的作品?如果我能對著米帖而仿米,差不多可以假亂真,即使不看而「默」米帖,也能寫得頭頭是道,為什麼一書寫帖外的一首詩或詞,就變得完全不是那樣的?

我從來沒有臨摹畫幅的經驗,不知道仿畫的困難。但臨帖倣傚某家書法,我自己的經驗是一年的苦功就差不多了。問題是,一旦棄仿而試創,不僅令自己也看得不順眼,而且下數月的功夫也沒有寸進!好些朋友見到我的「仿字」寫得似模似樣,就向我求字,他們每次這樣相請,就觸到我的「傷」處。我不是不想送書法出去,而是有苦自知也。

為什麼仿與創所遇到的困難,分別是那樣大呢?在經濟學上,我一開始寫論文就是創——仿是想也沒有想過的。跟著而來的學術生涯,凡寫什麼都覺得是創來容易。今天以中文寫通俗的文章,和香港的寫稿朋友一樣,皆是「創」而非「仿」也。以我自己的經驗說,在文字上「創」比「仿」容易。但視覺藝術卻是倒轉過來,「創」比「仿」困難起碼十倍吧。

我前思後想,認為解釋是有兩方面的。其一,視覺藝術——尤其是書法——在開始學時總要先學仿,但仿是不大用「腦」的。仿時要細心體會,但不用想出什麼新意。一旦要棄「仿」而試創,腦子不能不多想,但由於從來很少想過,要學想就得從頭做起了。其二,我是個在狂中很顧及傳統的人。我不肯以不同(或標奇立異)為創見而寫怪字,使自己不忍卒睹。

《Recruit》的編輯張玿於,才女也,年多前向我求書法一幅,我充滿信心地說:「三個月後我可以有功力交捲了。」三個月過去了,她按時索字,我說要再等三個月。如是者,幾個三個月又過了。最近她又舊事重提,我說:「恐怕要等一年。」於是溫文爾雅的張玿於,埋怨我言而無信。她倒沒有說錯,但我是逼著要失信的。無以為報,就把這篇文章送給她吧。


後記

我是要苦學書法五年之後,才能拿開古人的字帖而寫得稍為「像樣」的。近四年來,我再沒有臨摹了。很奇怪為什麼要臨摹才能學,更奇怪的是要「脫臨」來得那樣困難。因為這個緣故,學書法,選錯了臨摹的字,就嗚呼哀哉!

我初習書法時,有兩位大師說可以自己寫自己的,不用臨。這建議是錯了的,因為自己怎樣寫也不可能知道什麼才是好書法。後來臨米芾,臨他留下來的數百個大字,臨了半年。跟著改臨米芾的小字,放大而臨之,臨了一年。跟著找到一份影印的米芾拓本,字不大不小,市場買不到的,臨了一年。最後改臨王鐸,有數之不盡可臨的字存在,臨了兩年。

我與眾不同的地方,是怎樣臨摹也是自己的字。臨米芾不像米芾,臨王鐸不像王鐸。我是臨其意而不是臨其字。周慧珺老師臨米芾臨得很認真,初學時一筆一畫都不苟且,此乃精臨之法也。我是意臨,是倣傚王鐸臨米芾的辦法。

Friday, November 19, 1993

能飲一杯無?

讀了李碧華的《晚來天欲雪》,感慨萬千!

該文談及她在香港刊物上讀到的,關於年青一輩對老一輩的家長「一於少理」,使老的無依無靠,孤苦零丁。那是為什麼?

我對中國的禮節諸多的傳統一向不敢恭維,但卻認為我們固有的敬長輩、孝雙親的行為是美德。在美國生活了二十五年,我總認為那裡老與少的各顧各的傳統,在禮節上是遠比不上我們中國之處。也許是禮節傳統促成的現象吧:在美國,父母會借錢給兒女進大學,在金錢上與兒女諸多計較。想起來,美國的父母實在有先見之明。他們一見兒女到了十多歲或相當年紀,可以到外間工作賺錢,就為自己日後的退休而努力積蓄。老了,兒女獨立,置身「事外」,他們就把積蓄用來旅遊去也。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我認為李碧華所說的「晚來天欲雪」的香港現象,是因為老一輩的生長在一個禮節在急速轉變的環境中,青、黃不接,使他們算錯了數,沒有先見之明,老來就變得是一無所有的「傻瓜」了。早知如此,悔不當初:如今晚來天欲雪的香港老人,當年是不應該對兒女那樣慷慨的!

也許我是「老」一代的人,與時代脫節了。中國敬老的禮制,在我腦中驅之不去。也許我的智力退化了,變得沒有先見之明,因為我在今天還要用功賺錢,供兒女讀什麼學士博士。也許我的兒女比我聰明:他們根本就不打算在我老得不分東西南北時照顧我,但總是以各種行動,使我相信他們對我的愛是永恆的!

「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李碧華,你比我年輕,假若有朝一日,你見我潦倒窮途,兒女不聞不問,君莫笑也,因為我在上文解釋得很清楚了。

上帝造人永遠是那樣不公平。我的確沒有美國佬的能耐。明知故犯,我對兒女——像很多人那樣——是自願中計的。天可憐見!

是遺傳使然吧。我的父親去世四十年,不記得我有沒有騙過他;但去年逝世的母親,聰明絕頂,也中了我之計!我在母親永別前兩天所寫的《子欲養而親不在》一文中,說得很清楚,母親對我無微不至,但我對她不孝,使我感到無地自容。自問平生,言行不一的就只有這件事:我認為敬愛父母是美德,是必須做的,但到頭來我自己卻沒有那樣做。

說起來,我的母親不是個容易相處的人。她雖然智力甚高,但因為沒有讀過書,就變得很固執,對事很有成見,嚕囌之極。我的兒女對我說:「我們很愛婆婆,但她那樣嚕囌,我們怕見到她。」很不幸,我自己也是那樣想。

我沒有遺傳到的,是母親的智慧。她嚕囌,我若聽而不聞,就可以多花點時間陪伴她老人家的。這樣膚淺的辦法,為什麼當時我竟然沒有想到?可能在潛意識中我當時不願意那樣想。

二十年前,我在英國的《經濟學報》上發表過一篇文章,是以經濟理論解釋中國的三從四德以及孝道、禮節等等現象。在結論中我說得很明確:兒女是父母所擁有的這個傳統觀念,在中國日漸式微,所以在現代化中,每一代的父母都是輸家,因為他們要逐步地把擁有兒女的權力放棄。

我們這些在二十世紀中生長於香港的人,父母與兒女之間的產權關係逐步分離是無可避免的事。一個結了婚的人,要為自己晚來有所依靠而生兒育女,希望日後他們照顧自己,可能是過於奢望了。

在這以「各顧各」為時尚的二十世紀中,我可能是比較幸運的一個。這是因為兒女出生後不久,我就把他們當作朋友看待,現在大家是多年朋友了。話雖如此,我不認為他們在我晚年時會對我樂善好施,但作為朋友,我不難相信,他們久不久總會來看我一次,說:「爸,能飲一杯無?」

Friday, November 12, 1993

造園林

公余之暇,要找什麼來鬆弛或發洩一下,我覺得最佳選擇是建造園林。這是一項不便宜的玩意,要考慮作為一項投資才可以動工,而在寸金尺土的香港,這玩意是過於奢侈了。我對美國的懷念,主要是可以在那裡建造園林。因為曾經在那裡得過園林大獎,他人求教於我,我就樂意免費服務。

對我來說,造園林的一個特別之處,是建造者置身於地盤之內,工程在自己周圍進行,緊張刺激,兼而有之,令人能忘卻園林以外的一切。只有造園林會使我有這樣的感受。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倦極而睡,好像是真的回到大自然的懷抱了。

我是在一九七六年初嘗試大興園林的土木的。事前我買了多本關於園林的書籍,讀後認為日本的園林最合我意。我認為歐洲的過於人工化,不合天然,中國的過於複雜,看來氣氛不夠寧靜。日本的既有天然之美,也使人有寧靜的感受,要坐下來一舒胸懷的。後來我幾次到京都「取經」,在多個絕佳的園林中徘徊良久,興盡才離去。

感覺上,日本的園林卻有一個缺點;他們很少種植柳樹,而柳樹是中國的園林常用的。我建造的園林,大致上是日式加柳。松、竹、楓、蓮及杜鵑是日本園林常用的。這些植物皆可愛,我都喜用,但卻認為柳——尤其是黃柳——是不可或缺的。是我之幸,在美國建造一個園林時,我能買到十多株中國的梅。梅甚有畫意,梅枝伸到水池上去,哪個季節看都是好的。

造園的第一步是找地盤。地盤的選擇有兩個準則。一是要有水可作小池,或以人工加水而成小池。沒有池塘的園林,很難處理。二是背景要有畫意,不能大廈林立。倘若在鬧市中造園林,大廈的背景最好設法遮掩而避之。

第二步是動土,以推泥機建立園林的輪廓。哪個地方是水池,哪處是小丘,是小徑,大彎小彎要怎樣安排——是這第二步的工程;而大的推泥機先用,繼而中,繼而小的,不可有誤。

第三步是擺放大石,也是要先擺大然後擺較小的。一般而言,石頭是越大越妙。我曾安置的最大的石頭,重四十噸,要用兩部起重機一起工作才能安置得滿意。據說這是被人工安置的最大的石頭了。

除了構圖美觀外,石頭的擺佈還有兩個要點。一、在一個園林之內石頭要同一類——最好「取」自同一石礦——不可混雜。二、每塊石頭不應該全身「露」在地上,而是要將石的三分之一左右埋於土中,使觀者覺得石是從土中「生」出來的。「埋石」使觀者有心安之感,而露面於土上的石,當然是經過細心安排後最可觀的那部分了。

第四步是建造行人小徑。小徑要左曲右彎,轉度不一,但其彎要適可而止,不能過多或過少。小徑上的地面,日本園林常用的沙地當然最相宜,但不大美觀而又有保養的困難。最上選的——價錢卻最貴的——是用石塊砌成小徑。比較相宜,耐用而在美觀上還可取的,是以小卵石與英泥沙混合。這後者需要高手技工才可以把小徑建造得恰當。

先選了卵石的大小,然後與英泥沙混合時加上黑色的顏料,使徑面有古雅之感。混合了的卵石、英泥沙倒在地面後,要推得很平,而推時工作者是不能把腳踏上去︵以免石卵下沉︶;若用的卵石大於半吋,就不能混合,而是在英泥沙推平之後散在地面上,讓卵石慢慢下沉。徑面推平了,過了三十分鐘,就用水喉把徑面的英泥沙沖洗,使卵石露出大約四分之一來。

第五步——最後一步——是種植花草樹木。這是建造園林近於大「工」告成之日,身心的舒暢無與倫比。大樹先植,確立了植物的重點,然後從大至小地植下去。這是類似女人化妝的步驟了。

如上所說的「五步曲」,切不可本末倒置,這是造園林的座右銘。稍一倒置,成本暴升是無可避免的。

我建造園林的與眾不同之處,是不預先作圖面設計。我的方法是:看了地形後,腦海中有了園林的大概,然後身在場中,指揮機械及工作者在來往之間進行其事;自己則隨意之所至而修改腦中的園林「畫面」。天下間哪裡有更過癮的玩意?

Friday, November 5, 1993

香港讀者的品味

在大眾刊物上發表文章,作者不能不顧及讀者的品味。專業性的文章,只要行內一小撮人看得懂、喜歡看,就足夠了。但寫大眾化或通俗的文章,總希望大眾也喜歡讀。這不是要譁眾取寵(事實上,譁眾取寵的風格沒有持久性),而是希望能有較多的固定讀者。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

幾年前我在《經濟日報》發表了《可讀的文章是怎樣寫的》,頗受同行的認可,但那是正規的老生常談。香港的讀者自成一家,有其獨特之處,對他們來說,正規的」可讀的文章」不一定是他們愛讀的。

我在香港的大眾刊物發表文章,整整十年了。這是一段頗長的時間。在這些日子裡,讀者的友善反應使我對他們的品味略知一二。對香港讀者來說,文章的」可讀性」固然重要,但同樣重要的有其它三點——而這三點在美國似乎是不重要的。

其一,香港的讀者不喜歡老化了的文字。這是說,他們愛讀的文章,總要有一點」童真」。不管你是天下知名的文章老手,但文章讀來好像是六七十歲的人寫的,他們在某程度上就會有點抗拒。太天真的、好像是小孩子寫的文章不成,但文章讀來,作者給讀者的感受,最好不超過四十歲。

這是一個不容易處理的問題。我已過了知命之年,怎還可以寫四十歲人的文章?在文字上,我怎可以返老還」童」?強而為之,不是有點造作嗎?一年前我打算」封筆」,《壹週刊》堅持要我繼續寫。我於是對楊懷康說:」我很怕我的文字老化!」他聽著,哈哈大笑,笑得很開心。他可不知道,文字老化是無可避免的事,遲早會發生。

楊老弟,走著瞧吧,你也會有文字老化的一天!

香港人不喜歡老化了的文字,不難明白。歷久以來,香港是一個青春常在的城市。這個城市產生了」無厘頭」的文化,而且有置生死於度外的意識。對香港人來說,生活是要多采多姿的。這些人當然不喜歡老化的文宇,尤其老氣橫秋的文字。

其二,作者要坐在」地上」而不要坐於高處說話。香港的讀者喜歡學習,凡事想知道多一點,但卻不喜歡被教訓。如果我在文章裡」擺款」說:我是教授,你是學生,且聽我教你一下——那麼讀者就會避我如蛇蠍了。我可以說我是教授,但不能下意識地認為讀者是我的學生。假若我為文時的意識是:我雖然是教授,但你與我是平等的——他們就樂於接受了。在我來說,這點很容易辦到,因為我覺得事實就是這樣。

我不明白為什麼香港有些刊物(現在比較少見了),指明作者是什麼博士,什麼高級講師。這些稱呼是香港文字市場的」票房毒藥」。

香港讀者好學而不喜歡被教的品味,是因為他們一方面求知若渴,另一方面自己有點成就,對自己的本領有信心。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數十年來香港風風雨雨,到今天,餘下來的都是經得起風浪的」適者」了。

最後一點——香港讀者喜歡的是:作者不僅要與讀者平起平坐,而更要把讀者拉到身邊來說話。那是說,如果作者與讀者有一段距離,使讀者感到作者不可能是談得來的朋友,他們就會失卻一種」親切」感。蔡瀾、李碧華、黃沾等」古靈精怪」的作家,把讀者當朋友看待,是他們的成功之處。

香港的讀者為什麼要與作者接近,不容易解釋。像歐美的大眾刊物上的許多上佳文章,作者」獨立」發言,不顧讀者遠近的風格,在香港市場不大。也許香港的讀者不拘禮節;也許他們要隨遇而安,要跟作者握握手;也許他們慣於生活在人煙稠密之地,較遠的聲音他們懶得聽。

是的,如上所述的香港讀者品味,在外地似乎不適用。倚老賣老、從上俯視,或謙謙君子的文章,在外地可以大有市場。佛利民說:A professor is meant to profess。這樣的說法,在香港的文章市場是用不著的。

倒過來,我很懷疑,不老而又平易近人的文字,在外地不會更受歡迎嗎?

最後,讓我用一個例子來表達這裡要說的。以文字功力而論,我認為魯迅是近代中國寫手中的表表者。但我也認為,要是魯迅今天還在,他不容易在香港賣文為生,因為他的文章意識犯了本文所說的三個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