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讀者的品味
在大眾刊物上發表文章,作者不能不顧及讀者的品味。專業性的文章,只要行內一小撮人看得懂、喜歡看,就足夠了。但寫大眾化或通俗的文章,總希望大眾也喜歡讀。這不是要譁眾取寵(事實上,譁眾取寵的風格沒有持久性),而是希望能有較多的固定讀者。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
幾年前我在《經濟日報》發表了《可讀的文章是怎樣寫的》,頗受同行的認可,但那是正規的老生常談。香港的讀者自成一家,有其獨特之處,對他們來說,正規的」可讀的文章」不一定是他們愛讀的。
我在香港的大眾刊物發表文章,整整十年了。這是一段頗長的時間。在這些日子裡,讀者的友善反應使我對他們的品味略知一二。對香港讀者來說,文章的」可讀性」固然重要,但同樣重要的有其它三點——而這三點在美國似乎是不重要的。
其一,香港的讀者不喜歡老化了的文字。這是說,他們愛讀的文章,總要有一點」童真」。不管你是天下知名的文章老手,但文章讀來好像是六七十歲的人寫的,他們在某程度上就會有點抗拒。太天真的、好像是小孩子寫的文章不成,但文章讀來,作者給讀者的感受,最好不超過四十歲。
這是一個不容易處理的問題。我已過了知命之年,怎還可以寫四十歲人的文章?在文字上,我怎可以返老還」童」?強而為之,不是有點造作嗎?一年前我打算」封筆」,《壹週刊》堅持要我繼續寫。我於是對楊懷康說:」我很怕我的文字老化!」他聽著,哈哈大笑,笑得很開心。他可不知道,文字老化是無可避免的事,遲早會發生。
楊老弟,走著瞧吧,你也會有文字老化的一天!
香港人不喜歡老化了的文字,不難明白。歷久以來,香港是一個青春常在的城市。這個城市產生了」無厘頭」的文化,而且有置生死於度外的意識。對香港人來說,生活是要多采多姿的。這些人當然不喜歡老化的文宇,尤其老氣橫秋的文字。
其二,作者要坐在」地上」而不要坐於高處說話。香港的讀者喜歡學習,凡事想知道多一點,但卻不喜歡被教訓。如果我在文章裡」擺款」說:我是教授,你是學生,且聽我教你一下——那麼讀者就會避我如蛇蠍了。我可以說我是教授,但不能下意識地認為讀者是我的學生。假若我為文時的意識是:我雖然是教授,但你與我是平等的——他們就樂於接受了。在我來說,這點很容易辦到,因為我覺得事實就是這樣。
我不明白為什麼香港有些刊物(現在比較少見了),指明作者是什麼博士,什麼高級講師。這些稱呼是香港文字市場的」票房毒藥」。
香港讀者好學而不喜歡被教的品味,是因為他們一方面求知若渴,另一方面自己有點成就,對自己的本領有信心。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數十年來香港風風雨雨,到今天,餘下來的都是經得起風浪的」適者」了。
最後一點——香港讀者喜歡的是:作者不僅要與讀者平起平坐,而更要把讀者拉到身邊來說話。那是說,如果作者與讀者有一段距離,使讀者感到作者不可能是談得來的朋友,他們就會失卻一種」親切」感。蔡瀾、李碧華、黃沾等」古靈精怪」的作家,把讀者當朋友看待,是他們的成功之處。
香港的讀者為什麼要與作者接近,不容易解釋。像歐美的大眾刊物上的許多上佳文章,作者」獨立」發言,不顧讀者遠近的風格,在香港市場不大。也許香港的讀者不拘禮節;也許他們要隨遇而安,要跟作者握握手;也許他們慣於生活在人煙稠密之地,較遠的聲音他們懶得聽。
是的,如上所述的香港讀者品味,在外地似乎不適用。倚老賣老、從上俯視,或謙謙君子的文章,在外地可以大有市場。佛利民說:A professor is meant to profess。這樣的說法,在香港的文章市場是用不著的。
倒過來,我很懷疑,不老而又平易近人的文字,在外地不會更受歡迎嗎?
最後,讓我用一個例子來表達這裡要說的。以文字功力而論,我認為魯迅是近代中國寫手中的表表者。但我也認為,要是魯迅今天還在,他不容易在香港賣文為生,因為他的文章意識犯了本文所說的三個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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