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29, 1991

繪畫與藝術

不久前,香港的佳士得拍賣了一幅油畫,作者是陳逸飛。這幅畫的成交價是一百三十多萬港元,高出拍賣前的估價幾倍,傳媒大事報道,聽者嘩然!該畫寫三個中國女人,相貌娟好,作者技巧高明,構圖、設色均極美麗,是人見人愛之作。但我想,這算是藝術嗎?

陳逸飛的繪畫技巧令我羨慕;另一方面,技巧上有他八成功力的畫家多如天上星。幾年前我替佛利民拍攝了一幀人像,一位朋友請了一位油畫家,對著該相片繪了一幅油畫,畫得維肖維妙,與相片原作幾乎難以辨別。但很明顯,這幅繪製品只是技術不凡,藝術卻談不上。就技術上的概念而言,繪製相片與繪製真人實物應該是沒有分別的。

藝術與技術顯然是兩回事。好的藝術當然不可以沒有技術,但技術再高,卻不一定與藝術扯上關係。

也是不久前,我無意中走進一間畫廊,見其陳列的作品很商業化。大致上說,這些作品價格相宜,不乏美觀之作,而技術或技巧也確實不俗。然而,我觀察良久,找不到一幅使我感到半點興奮或稍動於衷的作品。我於是想,這些作品都算不上是藝術之作吧。這情形頗像我們在街頭小店常見到的香港風景明信片,其中有好些美觀之極,技巧也算高明,但何藝術之有也?

在上述的畫廊中,我有一個很奇怪的感受:我想,假若我有這些畫家的技術或技巧,我怎會不「冒險」地把自己所見到的,用自己的感情或想像加以闡釋?這樣過癮的事,為什麼眾多的畫家不去嘗試?

答案並不簡單。一個答案是:市場的顧客大都求美觀,取低價,不管其它,所以技巧稍有所逮者,就像辦廠那樣大量地繪而制之。另一個答案是:那些畫家根本不知藝術為何物,只知這裡要加一點,那裡要補一筆;雲是這樣畫,花是如此這般

描——公式井然,有人稱讚,也就心滿意足矣!

藝術的定義不一而足,往往見仁見智。我個人的觀點則是:藝術之作必定是個人的一種闡釋。花的本身不是藝術,美人的本身也不是藝術,但以花比人卻是藝術了。籠中鳥的感受如何,畫家當然不知道,但畫家對籠中鳥的感受,是可以通過想像而主觀地闡釋的。一個躺在草地上的女人,身旁只有一朵小花,藉此「說」了很多「話」,作者於是成了名。一個蘋果放在桌上,平平無奇,但卻有它看不到的另一面。塞尚想到這一點,就大聲疾呼:「我要用一個蘋果震撼巴黎。」後來他不僅震撼巴黎,而且震撼整個世界。

是的,藝術不可以沒有美,但美的本身卻不是藝術。要是美人本身是一件藝術品,那麼其創造者只可能是上帝。畫家是人,其觀點應該與上帝不同。一個藝術家,他繪美人時必定要用自己對該美人的感受、慾望、幻想或想像,加以闡釋。這樣,畫中的美人可能變得凶神惡煞,或血盤大口,但總會帶著另一種美——藝術上的美。畢加索的成就可不是僥倖的。畫家不是上帝,但從藝術闡釋那方面看,每個稱得上是藝術家的畫家,都有上帝之能!

但很不幸,不少畫家狂妄自大,真的以為自己有上帝之能。他們以為凡是與實物不同的都是藝術,凡是與眾不同的,就是創見。他們的基本技巧既不高明,也不知感情為何物,視美觀如糞土,但求古靈精怪,把畫畫得惟恐天下不亂,就自命天才。

算得上是藝術家的畫家,何其少也!

Friday, November 22, 1991

《隨意集》序

經不起讀者的要求,我答應《壹週刊》重操故技,爬一些格子。半年前,我為母親的病而停筆。今天,母親的情況並沒有好轉——只是先進的科技支持著她。她再也不能起床,不能說話,但每次見到我,總是歡容滿面,手指腳劃地「說」著些什麼。她視死如歸,把一切痛苦置之度外,盡情地享受著生命的每一刻。為人若此,庶乎近焉!

既然母親不以疾為患,我實在不應該見她沒有起色而過於悲傷。話雖如此,生離死別的事很真實。王羲之說:「古人云,死生亦大矣,豈不痛哉!」所以在答應《壹週刊》要再賺他們的稿費時,便特別聲明:在目前的情況下,我交稿是會時斷時續的。斷稿是出版者的大忌。但《壹週刊》既然因為我前些日子停筆而銷路不斷上升,廣告增加,那麼當我斷稿之時,多加兩頁廣告,倒也是賺錢之道,何樂而不為?

在此重寫專欄,又要再起一個名目。想了一分鐘,我決定以《隨意集》為名。我很珍惜自己的生命,認為生命是自己的,任何人都管不著。所以有生以來,我隨遇而安,也隨自己的意之所之辦事。思想不受約束,獨行獨斷,言行一致,他人對自己的評價置若罔聞,倒也大有不負此生之感。

我自己隨意,也尊重別人隨他們的己意。要是我因為自己的隨意而左右了他人的隨意,我會約束自己。這也算是隨自己之意而為了。要是社會上每個人都這樣做,社會就會隨民意而安。揚言為社會謀幸福的人的主要矛盾,往往是以己意強加於人。我對那些口口聲聲說為他人而不為自己謀幸福的人存疑,不是沒有原因的。

隨意下筆,會寫什麼呢?這是一個近於天氣預測的問題。蘇東坡說:「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既然隨意,那麼意之所之,想到什麼就寫什麼算了。不少讀者希望我多寫一些關於經濟分析的文章。這與《壹週刊》的要求不同,而另一方面,規定了寫與經濟有關的文字,何隨意之有也?

既稱《隨意集》,我希望能做到真正的隨意。這可不容易。搞攝影,我的隨意之作是先從一片漆黑的畫面入手,加光而成形;但光要怎樣加就如天女散花,自己要光的形象怎樣就怎樣。隨意寫的文章,腦海中先要一片「空白」(並無「預謀」),然後坐下來,稿紙放在面前,拿起筆即興地寫,跟著想到什麼就寫什麼。這樣的文章不一定可讀,但寫來情感上純而真,如像不食人間煙火,倒也往往別有奇趣。

隨意之作說易甚易,說難也極難。在這方面,我應該是一個「高手」了。我本來就是一個隨意的人。以教學、演講為例,我從來不作任何準備。就算是有千多聽眾的演講,很多時我連講題也不放在心上。上到講台後,介紹的人說出我要講的題目,我才如夢初醒,稍一定神,信口開河去也。

只有一次我闖了禍。記得幾年前我到九龍一間中學演講,駕車的仁兄找不著地址,遲了二十分鐘才抵達。氣吁吁地跑進該校後,滿頭大汗,只見學生濟濟一堂,接待的人很客氣,毫無怨言地伴著我向講台走去。在一片掌聲之中,我低聲問接待的人:今天我要講什麼?他回應了。我嚇了一跳,因為那題目我似乎從來沒聽過。於是說:「你沒有搞錯吧?」他聽得一頭霧水,詫異地望著我。我強作鎮定說:「不要緊,不過請你把題目再說一次。」

他說了,我到了台上時,聽到掌聲雷動,但腦中還是一片空白,有好一陣子說不出話來。這真的是太「隨意」了!

Friday, November 1, 1991

香港的教育制度

從資質那方面看,沒有誰會否認香港的學生是天之驕子。中國人的天分本來不俗,而在香港長大的,耳濡目染,對古靈精怪的事知得很多。這些課外的知識增加了腦子的靈活性,對求學大有裨益。

然而,從求學態度那方面看,香港的學子卻大有問題。一般而言,他們對學問沒有多大興趣,文憑重於知識。他們很少認為,追求學問的本身就是一種享受,也忽略了求學之道並非因為「書中自有黃金屋」才值得下苦功的。

以港大為例吧。在莫名其妙的三年制中,一般學生肯下點功夫的只有第二年。這是因為第一年學生們都愛搞些什麼活動,而第三年則找工作去也。古人為米折腰,今天的香港學生為米而不學也。要深造作研究生嗎?學生畢業後找到了可取的工作就停下來,什麼研究雲乎哉,認為其投資似乎不化算,避之則吉也。

是的,香港政府對學術的資助不遺餘力,最近見學府裡的學術研究工作不夠人多勢眾,也就慷市民之慨,撥資鼓勵研究生的增長。他們可不知道,香港好學的學子不多,其中一部分的原因是:政府所規定下來的中、小學教育,左管右管,變得一潭死水,把學生的求學興趣大大削弱了。

香港的中小學教育真的不成話。學生從第一天入學到中學畢業,所學的一切都是為了應付考試。教育司署有課本的規定,也有教法的規定;考試局有題目形式的規定,也有多項考試的規定。一個學生考試考得不好,就算博學多才,都要變作糞土;而一位老師的「成就」都是往住以其學生的會考成績來衡量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學生所學的、所關心的不是學問之道,而是考試之法。在課室裡,一個學生若提出一個在會考中不會「考」及的問題,老師會對之反應冷淡;同樣,一位老師若對某問題有自己的見解,或另有創見,但對會考的「答題」並不適用,那麼,大難臨頭之日近矣。悲乎!

從如上所述的教育環境中長大,我們又怎能期望學生進了大學後會判若兩人,為學問而非專為考試而努力呢?然而,從求學那方面看,知識遠比考試重要。有真才實學的人,考試可能有如斬瓜切菜,但一位會考高手,可以糊里糊塗地不知所學為何物。求學是為了知識,不是為了考試,而香港的教育卻把二者本末倒置了。

美國的一些例子是有趣的對比。遐邇聞名的芝加哥大學,沒有一位老師被稱呼為教授或博士。他們都是某某「先生」、「太太」或「小姐」等。大名鼎鼎的佛利民,被稱為佛利民先生,更加令人覺得他的學問深不可測,而倍加尊敬了。一位學生若提出一個出色的問題時,教授不僅大聲稱讚,而且往往還在午餐中與同事們商討該學生發問得好的問題。

老師發問,若學生沒有回應,老師不繼續講課。老師要學生發問,學生不發問,老師也不繼續。這些是美國常見的現象,而在香港則未之聞也。

艾智仁對學生說:「我認為這本書很不錯,值得介紹,但你們要選讀什麼書是你們的自由。」奈特對學生說:「考試的題目年年一樣,但答案卻會不同。」赫舒拉發對學生說:「這個試題我沒有答案。我不懂得答,卻可以問,因為無論你怎樣答我也可以按你的思維高下而給分數的。」高斯對學生說:「我今天教你們的理論總有一天會被認為是錯的,不會錯的理論沒有什麼意思吧?」如此這般的教育方法,在香港是弄不到飯吃的。

毋庸諱言,在香港我曾是個被逐出校門的學生。墨守成規的教育,使我腦海中老是想著釣魚、放風箏的奇趣。那是四十年前的事了;想起來,當年香港的教育比現在的似乎高明一點。

到了美國求學,耳目一新。提出可以難倒老師的問題,是取分之道!於是我的怪招層出不窮,使一些老師驚異了。在一項博士試中,四題我看錯了兩題,答非所問。教授把我排名第一,但後來他忍不住問我:「你在該試中有兩題的答案我實在不明白,你可否再向我解釋一下。」我嚇得魂飛魄散,強作鎮定地回應:說實話,我自己也不大明白的!

多年以後,那位教授退休了,在一個宴會上與朋友談起我來,說道:「史提芬年輕時喜歡從腰間發槍,打中什麼很難說;今天他把槍抬高一點,命中率有了進步。」知徒莫若師也!